餘杭區初中學校招生物件

餘杭區初中學校招生物件

  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階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屬於中等教育的範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餘杭區初中學校招生物件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招生物件

  (一)以下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在餘杭區申請就讀小學、初中:

  1、餘杭區戶籍兒童少年;

  2、小學為持餘杭區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兒童;

  3、初中為餘杭區小學就讀,且為杭州市戶籍或持有杭州市區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少年;

  4、國家、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可在餘杭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以下簡稱“其他類”),具體如下:

  (1)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並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余杭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餘杭區的兒童少年;

  (2)駐地在餘杭區的現役軍人子女;

  (3)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餘杭區的下列兒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

  (4)符合省市區有關政策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居住在餘杭區,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餘杭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餘杭區的迴歸和引進浙商子女;

  (5)在餘杭區居住的港澳臺籍、外籍兒童少年。

  (二)上述兒童少年入學應同時滿足:

  小學(含一貫制學校小學部,下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或往年經餘杭區教育局批准緩學的兒童。

  初中(含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初中部,下同):小學應屆畢業生。

  招生範圍

  (一)公辦小學、初中嚴格按照學區範圍招生。

  (二)民辦學校在餘杭區範圍內招生,招生不足的`民辦學校,可在市域範圍內補招一次。

  (三)民辦學校或其投資主體與餘杭區政府(含功能區管委會)原訂有書面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在協議有效期內,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受餘杭區政府委託、承擔部分學區範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應當明確其學區範圍並按公辦學校就近入學相關政策招生,不得選擇生源。民辦學校履行協議招生或按學區招生均須經杭州市教育局同意,具體招生報名和錄取工作由余杭區教育局組織,民辦學校協議招生或按學區招生後剩餘的招生計劃按照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執行。

  報名辦法

  (一)符合小學、初中入學條件(以下簡稱“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分別透過“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入學報名,公辦民辦學校入學報名同步進行。任何學校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透過預約、資訊登記等各種方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二)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在網上報名時,應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其中,選報民辦學校者只能選報一所。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資訊不能更改。

  (三)報名公辦民辦學校的兒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讀條件,由各鎮街中心學校和臨平教育輔導站在餘杭區教育局的指導下稽核確定,選報者應在報名開始前已符合就讀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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