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條件

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條件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條件

  小學新生為年滿6週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附縣級及以上醫療單位相關材料,由所在學區學校核實簽署意見後,報縣教育局備案。初中新生為小學畢業生。

  招生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原則。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改革,採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推進公辦民辦學校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三)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原則。

  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

  (四)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的原則。

  建立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與居住證掛鉤的積分入學制度,統籌解決符合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注意事項

  1.戶籍在6月10日至7月1日期間遷入學區且符合學區條件的,可以在7月2日到相應公辦學校報名,學校稽核後錄取。

  2.2020年、2021年新生招生,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滿1年以上截止時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前;2022年開始,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滿1年以上截止時間為前一年的5月31日前。

  3.2020年新生招生,戶口遷入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1日。7月2日及以後遷入的回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報名就讀。2021年開始,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當年5月31日前。

  4.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家長的指導下報讀義務教育學校,自願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

  5.按規定程式被所報民辦學校錄取,錄取結果不能更改,公辦學校也不能再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建議家長在給子女選報民辦學校時,應在充分了解學校辦學、收費等情況後,慎重做出選擇。

  6.學生的入學資訊登記、報名、錄取結果等都將在“陽光招生一號通”平臺進行,6月17日學校稽核後將會透過平臺簡訊告知家長,家長也可在“陽光招生一號通”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7.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沒有派中,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可以回原學區學校報名,在原學區公辦學校報名後,按原有批次參加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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