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成都市雙流區義務教育入學須知

2021成都市雙流區義務教育入學須知

  開學,漢語解釋有開設學校、啟作學者、學期開始三個釋義。但在日常生活中用的比較多的是學期開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成都市雙流區義務教育入學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工作原則

  01、堅持免試入學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保障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有一個公辦學位。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等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選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02、堅持就近入學

  公辦學校實行劃片或劃片報名電腦隨機錄取入學。區教育局會同各鎮(街道)依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結合新建小區、街道和人口變動等因素,科學制定各校招生計劃和服務範圍。

  03、堅持公民同招

  區域內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行統一管理、同步報名、同步錄取。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和範圍由區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區域、本市招生。區域內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因公辦學校學位不足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等所需招生計劃,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由區教育局核定。區域內所有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章程和廣告須提前報區教育局備案後方可對外發布。

  二、工作實施

  01、統一網上報名

  需在我區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需透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招生入學資訊採集、報名。任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報名。

  1、小學報名

  適齡兒童在雙流入學報名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參加戶籍所在鎮(街道)公辦學校劃片入學。其中,具有西航港街道戶籍適齡兒童可報名參加成都藍港外國語學校(45名公辦學位計劃)電腦隨機錄取。每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自願填報一個民辦學校志願。

  2、初中報名

  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報名參加戶籍所在鎮(街道)公辦學校劃片入學。其中具有雙流東昇街道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可在雙流中學、棠湖中學、雙流中學實驗學校(180名公辦學位計劃)、成都棠湖外國語學校(180名公辦學位計劃)中選擇一所學校報名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每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可自願填報一個民辦學校志願。

  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按要求自願填報一所市直屬學校,參加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北京師範大學成都實驗中學電腦隨機錄取。

  02、統一組織錄取

  區教育局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統一要求,負責組織雙流區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並及時公開招生錄取結果。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錄取、提前錄取。

  1、小學公辦學位確定

  區教育局按照就近劃片入學原則安排符合條件的戶籍適齡兒童入讀本區公辦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其中,成都藍港外國語學校(45名公辦學位計劃)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方式確定公辦學位,錄取符合條件的西航港戶籍適齡兒童。若報名學生數未超過45人,則直接錄取所有報名學生;若報名學生數超過45人,則透過電腦隨機錄取。未被錄取的仍按就近劃片入學的原則入讀轄區內公辦學校。

  2、初中公辦學位確定

  初中公辦學位確定分為三個批次。凡上一批次已確定公辦學位的學生不再參加以後各批次公辦學位確定。

  第一批:市教育局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方式確定直屬學校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北京師範大學成都實驗中學的學位,錄取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第二批:區教育局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方式確定雙流中學、棠湖中學、雙流中學實驗學校(180名公辦學位計劃)、成都棠湖外國語學校(180名公辦學位計劃)的學位,錄取符合條件的.雙流東昇街道戶籍小學畢業生。若報名學生數未超過學位計劃,則直接錄取所有報名學生;若報名學生數超過學位計劃,則透過電腦隨機錄取。

  第三批:區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安排未被第一、第二批次錄取、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入讀區域內公辦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學校)。

  3、民辦學位確定

  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由區教育局組織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仍按劃片就近入學的方式就讀公辦學校。

  本區內一貫制學校符合條件的小學部畢業學生可自願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數超過本校初中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局在本校自願直升的小學畢業生中實行電腦隨機錄取;若本校初中招生計劃超過直升人數的,剩餘計劃由區教育局實行網上填報志願電腦隨機錄取。已經參加校內直升的學生,不再參加本校及其他民辦學校網上填報志願和隨機錄取。

  4、其他情況

  已電腦隨機錄取到民辦學校(含直升一貫制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故未能按時登記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公辦學位由各鎮(街道)根據學位餘缺統籌安排。

  未完成核定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其補錄方案須報經區教育局備案後實施。任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隨機確定錄取資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03、統一公開資訊

  區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規定,指導要求各鎮(街道)及各義務教育學校利用入口網站、社會媒體等多種途徑,主動向社會公開學校招生入學的實施細則、學校招生(劃片入學)範圍、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報名條件、住宿情況以及諮詢電話、監督舉報方式等重要資訊,開展入學告知、查詢服務等事項;組織開展招生入學政策“進小區、進社群、進企業、進高校、進機關”等活動,全面、細緻、準確解讀招生政策,大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效,積極回應市民關切。幼兒園、小學要透過班會、家長會、家長微信群(QQ群)等多種方式,分別向在園兒童家長、在校學生及家長講清楚小學一年級和小升初招生入學政策。

  04、關心特殊群體

  1、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下發《關於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0〕17號)相關規定辦理,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請人透過登入“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後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具體詳見《關於做好2021年雙流區外戶籍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細則》。

  2、殘疾兒童入學

  妥善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實未入學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資料,確保“應進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將送教上門服務的殘疾學生納入中小學學籍管理。

  3、優撫物件子女入學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子女、進藏幹部職工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物件,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4、集體戶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父或母)一方或雙方為雙流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為外地戶籍的,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並出具適齡兒童戶籍證明、法定監護人戶籍證明、監護關係證明、合法居住證明、成都市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5、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號)要求辦理。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少年兒童在本區就學,由其監護人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稽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6、其他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願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繫結”電腦隨機錄取。

  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交房的購房者子女就學,參照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關於妥善做好受疫情影響新建樓盤未能按期交房的購房人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號)要求,經本區住建部門和公安部門出具相應證明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三、工作要求

  01、強化控輟保學

  各鎮(街道)和學校要完善和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將控輟保學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依託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實現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把初中作為重點監測學段,把流動、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少年等作為重點監測群體,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切實做好資訊比對、聯控聯保、勸返復學等工作。因身體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應當提交緩入學申請並附相關印證材料,報區教育局備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02、加強督促檢查

  按市教育局要求,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管,嚴格學籍管理,規範招生入學、分班等辦學行為;建立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03、嚴禁違規招生

  5月1日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開展招生宣傳、諮詢等活動,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做商業招生宣傳。未報經區教育局備案,學校不得對外發布招生資訊、開展招生諮詢、組織校外學生及家長探校等活動。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學校招生資訊公佈後,不得擅自變更招生計劃。嚴格轉學管理,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轉學依據或參考;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嚴格學制管理,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改變學制,嚴禁學校以學制改革為名提前選拔、預錄學生。嚴禁以遊學、借讀等名義代招、代管非本校學籍學生。堅持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不得依據考試成績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04、嚴格責任追究

  區教育局將在相關招生入學公告、資訊公開欄等公開舉報電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將招生違規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對違反招生入學規定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並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視情節輕重對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晉級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其中,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掛鉤招生等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暫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並列入“黑名單”,納入徵信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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