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雄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雄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1、戶籍與住址同時符合劃片政策的。

  堅持戶籍與居住地一致的原則,實行免試相對就近入學。以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為依據,適齡兒童、少年憑戶口簿、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報名、稽核、入學。

  學校在稽核入學資格時,戶籍以戶籍簿、身份證為準。房產以房產證(規劃用途為住宅)、不動產權證為準。

  戶籍簿上,孩子要與法定監護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需有父親或母親同在。適齡兒童、少年是城區戶籍,但與法定監護人不在一個戶籍簿上的,如果其父母在城區有房產,並能提供出生證和父母的戶籍簿,可按劃片方案報名。否則,不予認定。

  有家庭住址變更的,提前到派出所變更住址(系統列印),並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2、本縣戶籍不在片內,在片區內具有有效房產並實際居住的。

  根據片內學校招生空額量,可參與隨機派位。如無法滿足則回戶籍所在地入學或在指定城區周邊公辦學校入學。

  有效房產以房產證(規劃用途須為住宅)、不動產權證為準。只出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而戶籍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不予認定。

  沒有交付使用的新購住房不能作為入學的條件;已入住新購住房暫未辦理產權證的,需提供備案購房合同和全額購房正式發票及房管所開具的房屋登記費發票等相關資料。

  房產證在抵押的.,可提供抵押單位蓋章的房產證影印件和抵押貸款合同;房產證正在辦理的,可以提供購房合同、全額購房正式發票及契稅票據。

  因歷史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的老舊小區,應向學校提交能夠證明長期居住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集中供熱、電費、水費、燃氣費、入網費、視聽費等近期原始機打正式憑據),再由學校派專人實地調查證實。

  因徵遷而變動居住地的適齡兒童、少年,以《雄安新區徵遷安置群眾子女入學函》為憑證。

  3、戶籍不在招生範圍內的進城務工、經商、租住人員隨遷子女。

  非雄縣戶籍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中小學為主”的原則,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報名時須提交居住證、戶籍簿、房產手續、父母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無房產的還須提供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進城經商人員子女還需提供營業執照。

  已在公安局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未滿半年而未領取居住證的,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辦理居住證登記回執。待領取居住證後補交。

  接收學校: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縣城小學安排在一鋪東小學、一鋪西小學、一鋪南小學、東侯留小學、安各莊小學、楊西樓小學就讀。初中七年級學生就近安排在第一初級中學或第三初級中學就讀。鄉鎮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七年級學生在就近小學、初中報名就讀。

  4、報名時所需其他材料。

  (1)兒童預防接種證(用於小學入學)。

  (2)學生綜合評價系統中“學生基礎資訊”頁、蓋教育局學籍管理專用章的小學學籍檔案、學籍系統匯出學籍資訊表(三項任選其一用於初中入學)。

  (3)監護人簽名的信用承諾書。(包含以下內容:本人所提交所有報名手續真實有效,如出現不屬實情況,本人願意承擔一切後果和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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