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灣區2021年積分入學什麼時候開始公示

荔灣區2021年積分入學什麼時候開始公示

  一般說來,學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校主要分為五種: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荔灣區2021年積分入學什麼時候開始公示,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荔灣區2021年積分入學什麼時候開始公示

  公示及申訴時間:5月28-6月1日

  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將積分計算結果透過荔灣區政府的網站、荔灣教育資訊網、各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有異議的申請人可於公示期間向原受理街道政務中心申請複查。

  申請條件

  (一)來穗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須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止時間為當年3月31日)。

  3、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申請人或其配偶或隨遷子女在廣州市擁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佐證材料之一。

  ②申請人在廣州市租賃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已在市(或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房屋所在地街道(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權辦理備案機構辦理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佐證材料。

  ③在廣州市服務單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居住佐證材料,以及單位宿舍用房產權、租賃佐證材料。

  關於合法穩定職業是指:申請人提供在廣州市範圍內(含在廣州市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和住所地在廣州市的用人單位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最近一份須在有效期內)等佐證材料之一;或提供在廣州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的營業執照或工商企業登記證(須在有效期內)。

  4、其隨遷子女須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截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

  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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