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初中學校招生條件

十堰初中學校招生條件

  對初中學生的指導更多的應側重於學習方法和學習意志品質的培養進入初中以後,學生在學習上的獨立性逐步增強。課堂教學中,教師比較注意啟發學生獨立思考問題;側重課堂教學外,學生更多的需要自覺地獨立安排自己的學習活動。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十堰初中學校招生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十堰初中學校招生條件

  (1)具有十堰市城區戶籍(不含鄖陽區);

  (2)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學校招生範圍內的房產證。因特殊原因無房產證,但學生法定監護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學校招生範圍內的,由學校組織人員調查核實後辦理入學手續;

  (3)學生應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

  拓展:

  一、十堰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

  1、父母在十堰城區務工一年以上,持有與用工單位簽定的勞務合同或相關務工證明材料;

  2、父母在十堰城區有相對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居住證;

  3、小學一年級入學原則上年滿6週歲。

  二報名要帶什麼:

  1、所送材料的目錄(一頁紙);

  2、素質報告書影印件(只須影印5~6年級的每一頁);

  3、5~6年級期間的各類獲獎證書影印件(由高到低順序);

  4、特長生(體育、藝術、科技、棋類)相關證書影印件;

  5、一寸近期證件照片一張。

  6、學生需提供戶口簿影印件。

  三、報名方式:

  (一)市區小學畢業生報名。市區小學畢業生報名由各畢業學校在各區報名點集體報名。

  (二)跨區報名者,在畢業學校填寫《就近入學報名登記表》,經畢業學校、所在區中招辦和接收區中招辦簽署意見後辦理報名手續。

  (三)調鄭幹部、職工隨遷子女和在外地借讀的有常住戶口的小學畢業生,由本人或家長攜帶有關證件直接到家庭住址所在區報名點報名。

  (四)外來進城務工人員同住子女報名。非本市市區常住戶口,在鄭借讀的本市應屆小學畢業生,如確需在市區初中借讀,須持鄭州市居住證、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此勞動合同文字必須是規範的勞動合同文字)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戶籍所在地的戶口薄、父母身份證,以及戶口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或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戶口所在地鄉(鎮)應該就讀的學校準予在鄭就讀的證明,經畢業小學稽核,由畢業小學統一到所在區中招辦集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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