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怎麼轉專業

海南大學怎麼轉專業

  為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教學的管理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海南大學轉專業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範圍與條件

  (一)轉專業的範圍:

  1、轉專業適用於除透過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錄取、高職與普通本科“3+2”分段培養、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和與校外單位聯合培養以外的在校一年級學生,且原專業(專業大類)與申請轉入專業(專業大類)在同一校區;

  2、除國際旅遊學院以外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能轉入其他專業,國際旅遊學院本學院內專業間可以互轉。其他專業學生轉入中外合作辦學相關專業的,學校另行規定;

  3、中外合作辦學相關專業的學生由於實際招生人數或學校辦學條件等原因需要由學校調整專業的,由學校統籌調整。

  4、退役後復學的學生,轉專業按學校參軍入伍學生的.相關規定執行。

  5、休學創業後復學的學生,如符合學校轉專業的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學校給予優先考慮。

  (二)轉專業的條件:

  1、一般情況下,申請轉專業者應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入學以來無違紀處分記錄;

  (2)技能和已修課程等條件符合轉入專業要求;

  (3)第一學期已修課程無不及格記錄,排名位於同年級同專業(專業大類)前30%(含30%)以內;

  2、因外在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無法在本專業繼續學習的,學生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二、名額與選拔

  (一)各專業(專業大類)轉出名額不超過同年級該專業(專業大類)入學人數的30%;

  (二)各專業轉入名額由學校根據專業容量及辦學條件等因素提出建議,報教務處稽核批准後,由教務處統一面向全校提前公佈(包括對技能和已修課程等專業要求);

  (三)學生轉專業由申請轉入學院進行稽核,一般按學生成績的相對排位數確定轉入人選;人數超過轉入名額時或轉入專業有特殊要求,由轉入學院組織相應的考試,並以考試成績確定轉入人選。

  三、時間與程式

  (一)每級學生僅在一年級第二學期安排一次轉專業審批工作,經稽核批准的,在二年級第一學期到轉入專業學習。

  (二)程式

  1、第二學期第三週公佈各專業轉入名額及擬接收學生的專業要求;

  2、學生到學校教務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並填寫《海南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一式三份),並在第四周交所在學院教研辦;

  3、轉入學院對相關材料進行稽核,必要時組織相應的考核,並對擬轉入學生名單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後,將擬轉入學生名單報學校教務處,教務處對擬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後,報學校審定。

  4、經學校同意轉專業的學生,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通知。學生一年級第二學期繼續在原專業學習,並在該學期最後兩週內完成轉出轉入手續的辦理;

  5、轉專業的學生在二年級第一學期到轉入專業所在學院辦理註冊手續。

  四、其它

  (一)經審批同意轉專業的學生,轉入時如果所申請轉入專業相應的大類還未進行分流的,學生按學院安排修課,待相應大類分流後,學生再到所申請專業學習。

  (二)已批准轉專業學生,如果在第二學期違紀違規或課程(文化素質教育選修課除外)考試不及格,學校出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三)轉專業的學生,應當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修滿規定的各類學分方可畢業。已修且成績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課程可申請轉換學分。

  (四)學生轉專業後,原專業所建立的學籍檔案材料和轉專業材料存入該生案。

  (五)被批准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的學年起按轉入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六)由學校調整專業的學生,參照本條相關規定處理。

  (七)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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