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科技大學轉專業條件

青島科技大學轉專業條件

  轉專業是學生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專業學習的簡稱。中國高等學校一般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轉專業:(1)學生確有專長,本人申請,由所在專業推薦,經轉入專業考核證實,轉入該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青島科技大學轉專業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申請條件:

  (一)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非高職學生)第一學年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1、所學課程考試全部合格,無補考、重修記錄;

  2、確有某種專長,轉專業能更好的發揮其專長,例如:已經公開發表擬轉入專業方向的`論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級及以上擬轉入專業方向學科競賽中獲獎,且所學課程考試全部合格;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高水平運動員、體育類、藝術類招生轉入其它類別的;

  3、有考試違紀、作弊行為或受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的;

  4、休學、保留學籍的;

  5、“3+2”、“3+4”貫通分段培養的;

  6、以定向招收錄取的;

  7、內地高中班、民族預科班生源招生錄取的;

  8、合作辦學專業(含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專業)轉入普通類別的;

  (三)錄取到高密校區相關專業的學生,在高密校區開設專業之間轉專業。

  (四)除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1者,其它申請者申請轉入專業和轉出專業原則上不得屬於同一專業類。

  二、相關工作安排

  (一)學院報送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學院根據本院各專業的辦學條件和學生的數量,確定適當接收計劃,並於2018年1月19日前向教務處提供學院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含可接收的專業、計劃人數、接收要求、考核方式、內容、時間等工作安排),教務處負責稽核備案並向全校公佈相關資訊。

  (二)報名:

  1、學生根據通知要求和各學院實施方案到所在學院報名,所在學院依據相關檔案及學生第一學期學習情況進行稽核報名資格,申請報名時間為3月9日,《青島科技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和《青島科技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審批表》見附件;

  2、公示:學生所在學院須及時對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公示。

  3、3月9日申請轉專業學生持學院出具的申請、成績單等證明材料到擬轉入學院報名並接受稽核。

  (三)考核錄取

  1、考核、錄取由接收學院負責。接收學院須根據學院考核辦法進行考核,並按考核成績排名擇優錄取、公示,於第2教學週週一將擬錄取結果報教務處。

  2、教務處負責轉專業學生擬錄取名單的稽核,稽核結果經主管校長審批後全校公示,公示期為三天。

  3、錄取通知書於第3教學周發到學生所在學院,學生須於一周內持通知書到轉入學院報到並辦理轉專業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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