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山東科技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節。透過高考自主招生筆試和麵試之後,可以享受相應的高考降分政策。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山東科技大學自主招生條件,希望大家喜歡!

  招生計劃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內夏季高考生源,總計劃數為220人,招生計劃如下表:

  報名條件

  具有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學生思想品德、社會實踐表現良好,高中三年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社群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並完成不少於6學分的考察探究活動(研究性學習、研學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規定的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合格(往屆畢業生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6A4B(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特長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語言、文學方面有興趣和專長並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第十五條 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於6月22日下午17:00前登入陽光高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zhpjbm)。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後,透過報名平臺直接用A4紙列印《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名費30元/人。

  學生報名應透過報名平臺上傳報名材料,無需寄送任何紙質材料。所有材料必須經學生所在中學核實並加蓋中學公章,掃描或拍照後按材料清單順序依次上傳。報名上傳的材料務必清晰可讀,對未按規定完成報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學校不予稽核。學生報名材料清單與要求如下:

  (1)《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參加社群服務、社會實踐、考察探究活動、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方面經歷及其表現的客觀記錄與相關證明材料,加蓋中學公章;

  (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合格證明(往屆畢業生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6A4B(含)以上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學生僅需上傳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各項獎勵證書,不得上傳報名條件中未規定的獎勵證書),加蓋中學公章;

  (5)本人親筆簽字、加蓋中學公章的《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誠信承諾書》。

  選拔程式和錄取辦法

  第十六條 選拔程式:

  1、學校初審:學校根據報名條件及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反饋的考生資訊,組織稽核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公開平臺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

  2、學校考核:初審合格考生有資格參加學校考核,考核方式為綜合素質面試,面試地點青島校區。

  (1)以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為主,根據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2)面試分組和試題現場抽籤隨機確定。

  (3)入圍考生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公開平臺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並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七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0年高考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高考投檔成績不低於首次劃定的普通類一段線。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學校面試成績(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成,其中夏季高考總成績佔70%,學校面試成績(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佔30%。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學校面試成績、夏季高考總成績。

  3、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我校公佈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專業範圍內,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所報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否則該專業志願無效。

  4、專業安排辦法:對進檔考生,在專業安排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考生所報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5、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6、綜合評價招生已錄取的學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6月15日上午9:00到6月22日下午17:00;

  2、初審結果查詢:7月1日前;

  3、學校考核:7月18日(具體以考生准考證通知為準);

  4、入圍考生名單公示:7月22日起。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相應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學校收費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的標準執行。若上級主管部門收費標準調整,學校將按照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二條 其他注意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相關資訊。

  第二十三條 聯絡方式:

  諮詢電話:0532—86057077(週一至週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8201(週一至週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學校網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資訊網網址:http://zs.sdust.edu.cn/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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