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轉專業指南

揚州大學轉專業指南

  揚州大學簡稱“揚大”,坐落於揚州,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江蘇高水平大學全國百強省屬高校建設計劃支援高校,江蘇省綜合改革試點高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揚州大學轉專業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申請資格

  1、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規章制度,無違規、違紀記錄。

  2、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招生體檢標準的要求。

  3、對擬轉入專業有明確的志向和愛好。

  4、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如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計劃等)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體育、藝術類的學生只能在本大類內轉出或轉入。

  對口單招專業學生不得轉出。以單獨程式碼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案各專業以及中外聯合培養等國際化專案在各自招生程式碼內轉入轉出,但需符合外方學校的要求。農科類等單獨程式碼招生的學生只能在本招生程式碼專業範圍內申請轉專業。其他專業的學生可在全校專業範圍內申請轉專業,但不得轉入體育、藝術、對口單招等不同招生形式錄取的專業。創新創業學院學生轉專業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轉入轉出要求

  1、每個專業轉出人數及條件不作限制。

  2、各專業接收轉入人數,原則上按該專業一年級人數的40%確定。對就業率低和教學資源不足的專業應適當控制轉入人數。

  3、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一個轉入專業,也可申請調劑,調劑範圍為擬轉入學院相近或相似、並且初試考核科目和複試考核要求一致的專業。

  4、若學生申請轉入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且未到專業分流時間,應先轉入專業大類學習,然後按該大類專業分流方案選擇專業。

  三、轉專業考核

  一年級學生申請轉專業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轉專業考核,考核由初試和複試組成。初試採用筆試形式,以考核學生的基本素養、知識面為主,不考偏題、怪題,各專業考核內容見下表。

  轉入專業

  考核內容

  考核說明(滿分100分)

  文學院、社會發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法學院、教育科學學院(師範學院)、學前教育學院、新聞與傳媒學院(不含藝術類專業)、旅遊烹飪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文科類專業)、體育學院各專業

  文科綜合

  文學基礎知識佔40%、寫作佔60%

  數學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機械工程學院、資訊工程學院(人工智慧學院)、建築科學與工程學院、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電氣與能源動力工程學院、商學院各專業,風景園林專業

  高等數學

  必做題80分(其中,一元函式微積分60分,多元函式微分10分,二重積分10分);

  選做題20分(理工類選做常微分方程和級數;經濟管理類、風景園林專業選做線性代數)

  化學化工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旅遊烹飪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非文科類)各專業

  化學、生物基礎知識綜

  必做化學題100分

  農學院、園藝與植物保護學院(不含風景園林專業)、動物科學與技術學院、獸醫學院、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醫學院、護理學院各專業

  根據要求選做化學題50分、必做生物題50分

  外國語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案及中外聯合培養等國際化專案各專業

  綜合英語

  閱讀理解、翻譯、寫作等

  美術學院各專業、數字媒體藝術、攝影、建築學專業

  技能

  素描、色彩;

  建築學專業只考素描

  音樂學院各專業

  音樂學:聲樂、鋼琴;

  音樂表演:自選專項

  複試採用面試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總成績中初試成績佔60%,複試成績佔40%,初試、複試及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

  筆試由教務處統一組織;面試由轉入學院黨政主要領導牽頭,學院分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負責人、學院負責紀檢監察的人員、至少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業教師組成的考核組組織實施。面試須全程錄影。

  四、錄取方式

  教務處根據考核成績與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複試成績須達到60分。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可按高分到低分原則擇優錄取申請調劑的學生。

  五、日程安排

  時間

  工作內容

  第十四周

  1、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

  2、學院確定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人數和複試方式,一併報教務處;

  3、教務處稽核、公佈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人數和複試方式。

  第十五週

  1、具備申請資格的學生填寫《揚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

  2、學生所在學院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初審。

  第十六週

  1、學生所在學院統一填報《學院申請轉專業學生彙總表》,並經分管教學院長審批後連同《揚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報教務處;

  2、學院公示同意轉出學生的名單。

  第十七週

  1、教務處複審,按擬轉入學院、專業彙總學生名單,並反饋給轉入學院;

  2、公示准予參加轉專業考核的`學生名單。

  待定

  1、學院上報復試時間、地點;

  2、教務處公佈筆試考試、複試考試時間、地點,發放准考證;

  3、初試、複試組織;

  4、學院上報復試成績;

  5、教務處彙總成績,確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報主管校領導審定,審定結果在學校網頁上公示;

  6、正式公佈轉專業學生名單。

  六、學籍管理要求

  獲准轉專業的學生,由教務處統一辦理學籍異動手續。一年級學生轉專業原則上從轉入專業的二年級開始學習;學生如轉入外國語學院非通用語種各專業、非醫學類專業轉入醫學類專業以及在第一學年中有3門及以上課程考核不合格,需從轉入專業一年級開始學習。凡經批准轉專業的學生一律不得再轉回原專業。轉專業學生學籍管理及其他未盡事宜按《揚州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和《揚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轉專業工作按照公佈計劃、公開報名、公開考核、宏觀控制的流程進行。所有相關教師、管理人員及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規定程式和考核紀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師生的監督。各學院要加強對轉專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要求學生認真聽取學生家長、班主任和專業教師的意見,慎重決定是否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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