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專業調劑規則

廣西大學專業調劑規則

  廣西大學(Guangxi University),簡稱“西大”(GXU),坐落於廣西首府南寧市,是教育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以部為主、部省合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西大學專業調劑規則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部分調劑基本條件

  (一)須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相關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入專業初試科目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的,原報考專業初試科目須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未統考數學的複試時需加試數學);

  (五)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領域等相對應的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調劑的申請及稽核

  (一)根據國家規定,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將不低於12小時,若某招生學科在該時間段申請調劑的生源以及已有的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話,我校將再次開放調劑系統。因國家複試分數線以及調劑系統開放時間未定,故我校調劑系統具體開放時間詳見我院官網後續說明,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我校接收外校調劑考生,也包括我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透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調劑無效。

  (三)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四)學院在研招網調劑系統選擇調劑考生的時候,要稽核該生的學籍學歷相關資訊,發現考生學籍學歷有錯誤提示的,必須報告研究院生招生辦。若考生被列入複試名單的,需提醒考生在複試前攜帶相關校驗報告方可參加複試。

  第二部分複試工作

  一、複試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根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結合我校各專業實際情況確定考生複試資格。各學院根據生源情況在不低於“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的前提下進一步劃定複試分數線(學院務在確定具體複試分數線後通知研究生院招生辦)。複試實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不低於120%,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實際情況,具體設定複試比例並公佈。

  (三)堅持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復試程式,做到政策透明、程式公正、結果公開,提高複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各學院在各時間節點在學院網站上公佈本學院複試錄取具體實施細則(辦法)參加複試考生名單、考生複試結果、擬錄取考生名單等。

  (四)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上線考生原則上應獲准參加複試(含報考雙少生、骨幹計劃、士兵計劃考生)。若第一志願上線人數超過錄取人數的專業,所在學院可安排富餘生源到學院相近專業複試。

  (五)除成績要求之外,學院可根據培養需要提出進入複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規定。且該學術要求必須與學院招生專業目錄相一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相同的分數線,複試標準和要求也必須達到相同高度。

  二、複試組織管理

  各學院應在考慮學院內部各學科協調發展的原則基礎上,將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確保留住優質生源的同時,使得本學院研究生教育與學校發展目標緊密結合。各招生單位需在複試前將本學院招生指標分至各一級學科,並在學院複試細則裡予以公佈。複試成績總分不足60分者不予錄取。

  (一)為加強對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廣西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全校研究生複試工作進行統一組織和管理,並會同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與檢查,選派專門人員到複試現場巡視。研究生院招生辦負責根據教育部今年的招生錄取工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分配各專業招生指標,審批學院上報的複試辦法、複試名單。

  (二)複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是關係考生權益和學校聲譽的重要工作,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

  關於複試相關機構組成、人員培訓等內容參見《廣西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相關工作管理規定》。

  三、複試內容及方式

  複試時要加強對考生的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要透過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實現對能力和實踐的考核,特別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考核,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各學院按照一級學科來設定複試工作小組,若學院招生專業目錄中一級學科下區分若干研究方向的,需根據不同研究方向分別複試分別進行考生成績排名;反之則在一級學科內部進行成績排名。若考生人數眾多且一級學科下不區分研究方向的,則同一個一級學科下可分成若干複試分小組,但每個複試分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等標準包括考生成績排名必須統一。

  複試工作要按照“分類複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複試分別按全日制學術型、全日制專業型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三類進行,學院應根據不同學位型別的考生組織有針對性的複試工作。所有考生的複試均進行全程錄音、錄影,一切錄音、錄影的資料由學院負責妥善儲存,儲存三年。

  (一)業務考核

  業務考核由專業課筆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組成。

  1、專業課筆試

  筆試須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試題的命題、保管、印製和考試由各學院按照碩士研究生初試考試自命題科目的要求組織實施。考試由學院統一安排,不設補考。閱卷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密封閱卷集中閱卷,嚴格執行評分標準,貫徹“嚴格、公正、準確”的原則。

  (1)考試方式為筆試(閉卷),時間為150分鐘,滿分100分。若考試門數為2門的,則每門科目成績權重各佔50%;

  (2)複試考試科目以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公佈的“廣西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備註的複試科目為準;

  (3)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一併計入複試總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成績各100分,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加試成績不記入複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2、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口語、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口語、聽力分值各佔50%,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核方式不限,一般在面試時進行,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說能力;

  3、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以面試為主,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的要求,增加其它考核方式(需提前在學院複試細則中明確規定)。

  (2)考核內容

  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素質和能力、實踐操作技能等綜合知識掌握程度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包括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以及人文素養、心理健康等,滿分100分。

  (3)考核時間

  每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

  (二)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學院在對考生複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幹部、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瞭解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並作為錄取的一個重要依據。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體檢

  體檢在複試時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複試考生調查問卷

  複試考生調查問卷在複試期間完成,各學院需組織複試考生完成調查問卷,為學校提供政策決策參考。

  四、各類成績計算辦法

  (一)初試成績總分:

  根據考試科目數量或統考科目的分值,初試成績計算方式有以下幾種計算方式(按百分制計算):

  初試成績=總分(500分)/5;

  初試成績=統考分(200分)/2;

  初試成績=統考分(350分)/3.5;

  初試成績=統考總分(300分)/3;

  (二)複試成績總分:

  專業課筆試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共計300分。複試成績計算方式(按百分制計算):

  複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權重(20~4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權重10%+綜合面試成績×權重(70~50%)

  各學院複試成績各部分的權重,由學院根據專業特點在以上範圍內自定並予以公佈。

  (三)考生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0%+複試成績×50%,成績結果按百分制計算。

  各學院各一級學科的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具體採用的計算方式,除上述方式外,還可由學院根據自身特點制定,經學院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稽核通過後,複試前在學院複試錄取具體實施細則(辦法)中向考生公佈。

  五、擬錄取排名與錄取

  學院需按招生指標數進行錄取,考慮到會有部分生源流失,每專業增加擬候補錄取考生2~5名。各學院擬錄取人數應嚴格控制在學校下達給本學院總招生計劃指標數內,不得超指標。

  六、其他事項說明

  (一)考生複試資格稽核

  根據教育部要求,招生單位在複試前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各學院負責參加複試考生的'組織報到、報考資格等審查工作,務必做好驗證工作,除核對考生的複試費繳納情況外,主要審查內容為:

  1、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學生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證書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且該生被列入擬錄取名單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2、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複試報到時須仔細稽核身份證件,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此外,考生還需額外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若被列入擬錄取名單後須提交簽訂的定向協議書。

  3、享受專項計劃考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影印件,如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廳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供查驗,並交影印件留存學院;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供查驗,並交影印件留存學院。其他如符合“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專案可以加分的考生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證。

  (二)學院在研招網系統對擬錄取考生髮放待錄取通知時,需在通知中要求擬錄取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後必須在12小時之內做出反應,否則取消待錄取資格。

  調劑

  “服從專業調劑”擴大了考生本人的錄取機會。當考生檔案調入某大學後,由於名額所限未被所報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高校提檔之後一般情況下不會退檔,而對該生進行新的專業安排,一般安排到該校錄取分數最低的冷門專業,但是這樣便擴大了本人被錄取的機會。因此,每個考生都應慎重對待。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必須明確表態,不可含糊不清,也不可空著此欄不填。凡“空白”者,均作為“不服從專業調劑”對待。若“服從專業調劑”,希望考生具體寫明服從哪些專業或哪類專業,或除哪些專業以外其他任何專業的調配。

  跨專業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原則上不允許跨學科門類調劑,同一學科門類的相近專業可以互相調劑。並不是所有專業都符合跨專業調劑錄取要求。

  跨專業調劑需要達到國家錄取分數線,專業課相近並且是調劑院校在未招夠的情況下才能接受,還有要達到調劑學校的要求。要積極聯絡調劑學校的專業導師及院系的主要領導。

  僅供參考:

  跨一級學科/領域調劑(分數需達到該一級學科所在門類/類別所報招生單位的分割槽資格線)的學科領域有:體育學、藝術學、中醫學、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不允許跨專業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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