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大學強基計劃考試如何進行

中國農業大學強基計劃考試如何進行

  中國農業大學(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簡稱“中國農大”(CAU),坐落於北京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和北京市共建的一所全國重點大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國農業大學強基計劃考試如何進行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入中國農業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我校強基計劃不得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7月27日前公佈入圍學校考核名單。對於第一類考生,須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各省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對於第二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入圍學校考核。

  (四)高校考核

  8月1日—2日進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影。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1、筆試:考生需參加專業能力筆試。筆試滿分為50分。

  2、面試: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創新精神等方面。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面試參考材料。面試滿分為50分。

  3、體質測試:測試專案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50米跑。學生因病或殘疾向學校申請免予體質測試的,須提交三級甲等醫院證明。

  4、學校考核成績折算辦法

  高校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85%+高校考核成績×(當地高考滿分值/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將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簡稱理綜)科目的成績;綜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中物理、化學、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績作為理綜的成績。同等情況下根據體質測試結果優先錄取。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中國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稽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佈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培養方案

  依託於中國農業大學優秀的.師資力量,從本科開始實行導師制,小班化、本碩博銜接培養,單獨制定培養方案。

  (一)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採用“3+5”培養模式,本碩博學習時間不少於8年。大一學年末進行動態調整,淘汰考核不合格者,同時從相近專業擇優補錄。大三學年末進行推薦免試綜合考核,透過的學生優先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資格,不透過的學生將轉入本專業普通班學習。

  (二)本碩博銜接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學生本科專業培養和研究生培養打通,從四年級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選修研究生課程,同時進入實驗室開始科研工作。

  (三)激勵機制

  1、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支援強基計劃各項工作的開展。

  入選強基計劃學生,研究生階段優先推薦參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博士生聯合培養計劃。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支援強基計劃學生在讀階段開展自主科研創新專案、學科競賽及社會實踐等活動。設立專項獎學金,獎勵優秀學生。

  2、聘請國內外傑出學者作為強基計劃導師,所有課程小班授課。

  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資訊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資訊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入學後本科階段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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