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普通專升本招生指南

2021年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普通專升本招生指南

  專升本是指教育部統稱普通專升本,普高專升本,應屆專升本,全日制專升本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普通專升本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招生物件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物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且具培養前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普通高校應、往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廣東省戶籍,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路教育,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在2021年2月2日前)。

  3.非廣東省戶籍,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畢業兩年內,下同)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4.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錄取並就讀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5.報考退役士兵類別的,需符合戶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為普通高校專科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報考的人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有關精神,實行招生計劃單列。

  6.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需符合戶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必須為省級以上扶貧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人員。廣東省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為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登記在冊,2021年有建檔立卡資料的考生(以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資料為準);外省戶籍建檔立卡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國家層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在校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報考費

  2021年普通專升本報名實行網上預報名、網上稽核和網上交費。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1月25日至28日;考生提交預報名資料後,原則上省招生辦在48小時內完成資料稽核,考生可登入“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下稱報名系統)檢視報名資格稽核結果,稽核結果為“透過”或“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月2日17:00。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動證明事項等告知承諾制度要求,考生報名時,須認真按要求填報相關資訊及上傳相關材料,並確保所提供的資訊及材料的真實性。考生如憑無效證件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證件報名,一旦發現,取消考生報名資格,已錄取考生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

  (一)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透過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1.預報名。

  2021年1月25日至28日(共4天)為網上預報名時間,考生透過網際網路登入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閱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錄入報名資訊,繫結手機號,關注省教育考試院官微(gdsksy)小程式採集相片,上傳資料,獲取預報名號並設定密碼。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1)考生須自行進行線上專科學歷學籍驗證。

  已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往屆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專科學歷驗證”模組輸入專科畢業證書資訊,進行專科學歷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透過”和“不透過”兩種。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透過”的考生須自行前往學信網網上申請專科學歷認證,報名後續流程請參見第(5)點中第②項。

  尚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專科學籍查驗”模組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等資訊,進行專科學籍查驗,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透過”和“不透過”兩種。學籍查驗“不透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考生在報名前可以根據本人專科畢業的實際情況提前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下簡稱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以下簡稱電子註冊備案表)。

  (2)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就讀外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專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須自行進行線上專科學籍驗證,在填報資訊獲取預報名號後,還需在專科學歷學籍驗證介面上點選“驗證專科錄取資訊”按鈕進行普通高校專科錄取資訊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透過”和“不透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透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稽核;驗證結果為“不透過”的考生(考生報考的姓名、身份證號與專科錄取時的不相符),可諮詢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3)參加自學考試且已獲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符合畢業條件,已成功辦理2020年12月畢業手續,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可以報考,在預報名時填報資訊獲取預報名號後,點選“自考畢業情況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透過”和“不透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透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稽核,驗證結果為“不透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4)考生須將以下資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須確保資料真實、完整、清晰),供報名稽核:

  ①戶口本(首頁、本人姓名頁)。

  ②已取得專科畢業證,但報名系統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透過”的,考生還必須上傳專科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

  ③報考職教師資類專業的,考生還須上傳報考院校招生簡章公佈的與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證書或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

  ④報考退役士兵類別的,考生還須上傳:A.義務兵退出現役證;B.屬於往屆畢業生的,須上傳專科畢業證書;C.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退役士兵考生,須上傳立功登記表、立功證書等證明資料。

  ⑤非廣東戶籍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考生還須上傳有關建檔立卡的證明資料。

  ⑥符合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在報名結束前上傳相應的獲獎證書等證明資料。省招生辦稽核後,普通專升本錄取前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符合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

  ⑦考生須依據《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體格檢查表》(附件2)的規定,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填報志願開始前將體檢結果上傳至報名系統中(體檢表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5)資料稽核。

  ①考生上傳的資料由省招生辦在網上進行稽核,稽核結果分為“透過”“待驗證”和“不透過”3種,不透過的將反饋不透過的原因,1月30日18:00前完成所有預報名考生資料稽核。稽核結果為“不透過”的考生,根據不透過的原因,須在1月31日18:00前上傳補充資料,逾期未上傳補充資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考生選報了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由招生院校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初審。各院校必須認真對考生上傳的資料進行稽核,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嚴格把關,認真按照報考規定稽核考生上傳的資料。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辦進行復核。

  ②考生預報名時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透過”,且在報名期間還未獲得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的考生,可選擇“申請補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閱讀並簽訂“補報資料承諾書”後,稽核時將考生設定為“待驗證”,設定為“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考生須將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上傳至報名系統,由省招生辦稽核,上傳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逾期未提交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資格,不予列印准考證,不安排考試。

  ③報名系統中,“考生類別”中的“退役士兵”“榮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選項,是指按教學廳〔2015〕3號檔案精神,可以享受計劃單列和免試入讀本年度招收普通專升本的招生院校、專業政策的考生,考生必須按規定選擇,並按規定上傳相關資料。

  2.選擇考試科目

  考生須認真查閱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簡章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下稱《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詳細瞭解各招生院校招生專業的相關要求。按擬報考院校專業的學科門類選擇專業基礎課科目;對於專業綜合課,考生要結合自身擬報考院校及專業實際,選擇報考省統考或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也可同時選擇報名參加1個省統考科目組和1個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的進行考試。

  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1門,增加1門專業課。

  3.確認報名

  2021年2月2日17:00為報名交費截止時間。

  (1)考生可透過報名系統自行檢視稽核結果,稽核結果為“透過”或“待驗證”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確認報名資格。

  (2)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參加編排考場座位、列印准考證;未交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報名費

  報名考生需交報考費 40元/科。已成功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若放棄報名,原則上不予退回報考費。

  (三)報名資格稽核

  1.我校負責對選報了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考生報名資料進行稽核。我校招生辦公室認真對考生上傳的資料進行稽核,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嚴格把關,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辦進行復核。各專業具體要求詳見《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1年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

  2.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專升本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3.考生憑無效證件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證件報名的,何時發現,何時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

  4.考生上傳的資料由我校在網上進行稽核,稽核分為“透過”和“不透過”兩種(不透過的,註明不透過原因)。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2021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科目共設4門,分別為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綜合課。公共課、專業基礎課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滿分值100分;專業綜合課每科考試時間150分鐘、卷面滿分值200分。

  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1門,增加1門專業課,專業課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滿分值100分。

  公共課為政治理論和英語2門,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政治理論1門。

  專業基礎課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分設的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進行設定。

  專業綜合課分省統一命題和院校自行命題兩種。部分專業的專業綜合課實行省統一命題考試,其他省級統考沒有覆蓋的專業,招生院校可選擇用相近的省統考專業綜合課替代,也可自行組織命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在省招生辦規定的統一時間舉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在省統考科目後。

  廣東省2021年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對應的專業綜合課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或報名時登入報名系統查閱。

  (二)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生考場座位統一編排管理。為了適應網上評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編排考場和座位號,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入報名系統自行列印考生准考證。

  (三)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試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專科升本科同一層次的要求編寫確定,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

  (五)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兩天,具體安排見下表:

  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的專業課,以及個別藝術類專業和需要面試或實操考試等特殊專業的專業綜合課,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考試時間由院校在省招生辦規定的時間範圍內自行決定並通知考生。

  四、錄取批次及類別設定

  2021年普通專升本設定提前批、普通批、建檔立卡三個錄取批次。其中提前批為需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教師資類專業。普通批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的專業。建檔立卡批次僅限建檔立卡考生報考,在普通批次錄取完成後進行投檔錄取。

  退役士兵考生仍實行單獨劃線、單列計劃,在相應批次投檔錄取,根據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志願進行投檔後,增加計劃錄取。

  各批次投檔順序為提前批→普通批→建檔立卡批,一個批次結束後才進行下一批次錄取。

  五、志願填報

  2021年普通專升本實行考後知分填報志願,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按院校專業組模式進行志願填報。

  (一)志願設定

  提前批(職教師資類專業)設定1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普通批設定6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建檔立卡批次設定1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每個院校專業組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及1個是否服從調劑選項。

  (二)志願填報

  考生只能按自身報考的考試科目組選擇相應院校專業組志願及專業志願進行填報,參加了專業綜合課省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考試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檔立卡批次中符合條件的院校專業組。

  志願填報的具體安排和要求在考試成績公佈後另文通知。

  六、錄取

  (一)普通專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年度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按考生類別(職教師資、退役士兵、建檔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學科門類分別劃定四門考試科目總分和專業綜合課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省招生辦在劃定的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按考生四科總分和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即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和院校專業組計劃,按考生成績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位靠前的考生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願逐個檢索,在考試科目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從高到低投檔,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擇優錄取,不得跨院校專業組錄取或調劑。

  (三)考生成績排位規則如下:

  1.不同學科門類和不同科目組(含省統考科目組和院校自命題科目組)分開、單獨排位。

  2.根據考生四科總分(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四科總分(含加分)相同時,比較四科總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四科總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較專業基礎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二位序,比較公共課中政治理論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三位序,除外國語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外,比較公共課中英語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四位序,比較專業綜合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五位序,外國語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再比較專業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六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四)專業志願錄取規則:

  1.考生成績達到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我校採取同一專業組“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分專業按四科投檔總分從高到低錄取,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四科總分排位靠前考生。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已滿且未被錄取時,若服從調劑,在專業組招生計劃尚有空額的前提下,調劑到該專業組尚未錄滿的其他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同分點的處理辦法參考以上第(三)條內容執行。

  (五)符合退役士兵報考條件,且在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考生,可申請免試入讀。

  (六)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精神,符合上述相應報考條件的高職應屆畢業生,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以保送錄取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和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關院校提交相關資料申請保送生資格,經院校稽核同意後,由院校按規定進行公示,並向省招生辦進行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七)按照教育部相關檔案精神,我省將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下簡稱建檔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檔立卡考生招生計劃,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八)2021年普通專升本繼續實行徵集志願。在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後,若院校因上線生源不足、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視情況進行徵集志願錄取。

  (九)省招生辦負責列印普通專升本錄取新生名冊一式兩份,並具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及領導簽章的電子簽章,一份郵寄有關錄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辦存檔備查。高等學校依據省招生辦核准並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列印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或授權簽發),不再加蓋省招生辦錄取專用章。學校在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後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七、專升本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歷等報名資料進行復核,複核未透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學籍註冊後三個月內,招生院校應對學生人員身份、前置學歷條件、身心健康情況等入學資格情況進行復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二)新生入學後的體檢覆檢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於明確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複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專升本為國家任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脫產學習。學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可採取插班就讀、獨立編班等形式開展教育教學,並按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管理。

  八、收費標準

  被錄取考試入學收費標準按省發改委的規定執行。

  (一)學費標準

  文科類:4590/生·學年;

  理工、外語、體育類:5190元/生·學年;

  藝術類:音樂表演1萬元/生·學年,音樂學1萬元/生·學年,環境設計1萬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

  視不同住宿條件在500至1500元/生·學年之間收取。

  九、普通高校專升本畢業與就業

  普通專升本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獲得相應學分,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相應專業人才培養規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本科畢業,發給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升本畢業後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十、其他

  本簡章由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授權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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