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

揚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的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揚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省內

  參加我省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考試且取得成績的考生,可認定為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合格。

  二、省外

  1、認定物件:

  ①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

  ②具有我省戶籍的`普通高考報名考生;

  ③已參加過當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

  可持當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開具的成績證明,申請認定我省相應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認定科目

  ①受理省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科技10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轉入成績的認定。

  ②凡申請外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入認定的考生,其需認定的考試科目名稱應與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名稱一致,方可認定。與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名稱不一致的,不予認定。

  ③凡申請成績轉入認定的考生,其已取得合格成績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相關科目,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後,不再參加我省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若考生參加我省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其原成績不再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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