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廣州讀小學要什麼條件

外地人在廣州讀小學要什麼條件

  就讀廣州小學需要做哪些籌劃和準備呢?有哪些流程和細節是要了解的呢?接下來有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外地人在廣州讀小學要什麼條件,希望大家喜歡!

  非廣州戶籍

  非廣州戶籍的就需要選擇積分入學、政策性借讀、贊助入學或者選擇民辦小學。

  1、積分入學。

  根據所在區域積分入學政策申請,不用贊助費也不使用者口,只要透過稽核也可以就讀廣州的公辦學校!不過積分入學也沒那麼簡單,需要大量的時間積累,所以如果想積分入學建議提前為孩子做準備!

  2、政策性借讀。

  借讀通常是非廣州戶籍的孩子入讀公辦小學的一種方式,因為非廣州戶籍的孩子是無法正常享受入讀公辦學校的權利的。

  如果想要入讀公辦小學,通常要交給學校額外費用,多數學校將其命名為“捐資助學”(即我們平常所說的贊助費)。“捐資助學”後,由學校安排在該公辦小學入讀。

  某些特殊物件的子女,可以在廣州享受政策性借讀,在廣州以政策性照顧藉讀生的身份入讀公辦學校。例如優撫群體類、特殊行業類、人才類和境外群體類的子女等出示相關證明可以申請作為政策性借讀生入讀公辦小學。

  3、讀民辦小學。

  優質的民辦小學不僅要交大量的學費外,而且還要需要面試!至於普通的民辦學校,教學質量一般般。

  綜合這幾種方式下來,一個廣州戶口就能抵擋這些麻煩事!2020年廣州讀公辦,有廣州戶口會更容易!

  廣州戶籍

  1、地段入學。

  具有廣州11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符合“人戶一致”的條件下,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可以按地段入讀戶籍所在地附近的公辦小學。

  人戶一致,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地段生。小學地段房產的業主小孩,可以上這個地段的'小學,透過入學摸查,5月就要開始網報,6月開始稽核和派發通知單,最後才可知道自家孩子上公辦或者民辦小學。

  不過就家長們反映的情況,大多數家長還是偏向於公辦學校,畢竟學費便宜、教資好是最大的特點!

  有想法準備辦理廣州戶口,可在廣州入戶官方政務系統登記免費獲取入戶方案:https://www.wenjuan.com/s/euym6f/

  2、統籌入學。

  人戶不一致,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統籌生。

  統籌入學通常指的是由於某種原因,學校不能接受的部分地段生,只能讓教育局統籌安排在原則上離居住地址3公里範圍內的其他學校入讀。如果不符合“人戶一致”,或者在規定時間裡沒有進行報名,那就只能接受統籌安排。

  4、地段生和統籌生的差別。

  就目前廣州的政策來說,在堅持“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原則的前提下,學位按“一戶一學位”(雙胞胎、多胞胎及符合計劃生育二胎政策除外)進行分配。

  5、即一個住宅單元只能分配對口學校的一個學位,如果學位已被使用(即如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兒童在對口學校在讀1—5年級的),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拓展閱讀:外地戶口在廣州上小學需要什麼條件

  荔灣區

  (一)來穗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須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

  2、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關於合法穩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或其配偶或隨遷子女在廣州市擁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佐證材料之一。

  2、申請人在廣州市租賃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已在市(或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房屋所在地街道(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權辦理備案機構辦理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佐證材料。

  3、在廣州市服務單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居住佐證材料,以及單位宿舍用房產權、租賃佐證材料。

  (2)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關於合法穩定職業是指:

  申請人提供在廣州市範圍內(含在廣州市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和住所地在廣州市的用人單位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最近一份須在有效期內)等證明材料之一;

  或提供在廣州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的營業執照或工商企業登記證(須在有效期內)。

  (二)其隨遷子女須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

  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須為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海珠區

  (一)申請人須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居住且在申請積分制入學時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並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就業;

  在海珠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

  (二)申請人隨遷子女須具有中國國籍(不含港、澳、臺地區),並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積分制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年滿6週歲未滿7週歲(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且尚未入學。

  申請積分制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小學應屆畢業生。

  備註: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是指:申請人提交的合法穩定居住材料地址在海珠區。

  “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就業”是指:申請人在申請積分制入學時的用人單位為在海珠區註冊的用人單位,且申請人仍在該服務單位工作。

  “在海珠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是指:申請人提交的社會保險資料是透過在海珠區註冊的用人單位繳納,且申請人在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制入學時仍透過該單位繳納社會保險。

  天河區

  申請積分入學須符合以下條件(1、2項為必須項,後三項至少有其中一項符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2.持廣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滿一年;

  3.在天河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4.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

  5.在天河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已透過天河區積分入學政策並獲得我區公辦學校學位或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的申請人子女,不能再次申請同一學段學位。

  備註:

  1.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人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適用於截止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尚未入學、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轉學、插班生不予受理。

  2.居住證時長計算方法

  居住證時長截止到8月31日,連續累計滿一年。

  (1)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2016年1月1日後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在廣州市範圍內辦理居住證(或簽註)的有效期限累計計算。

  (2)2016年1月1日前辦理居住證,根據2010年起施行的《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在廣州市範圍內辦理居住證(或簽註)的有效期限連續計算;2010年1月1日前辦理《廣州市暫住證》,暫住證持有人的在穗有效居住年限按廣州市流動人員資訊系統登記的廣州市暫住證辦理期限連續計算。

  4.合法穩定住所: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房地產權的固定住所,計算時間以產權首次登記時間或預售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本人或夫妻承租並持有效期《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為準,補辦租賃備案不計算年限,按備案稽核日期計算(夫妻需提供結婚證);單位宿舍需提供有效單位房產證或租賃備案及單位證明。

  如申請人在廣州市有房產,以房產積分為準。

  5.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與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年期及以上勞動合同且已辦理就業登記的勞動者,或者辦理了工商登記的企業出資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其他從事創業活動者。

  6.社會保險:在廣州市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滿1年。外地轉入社保、補繳社保不計算年限,重複參保期間不重複計算年限。

  越秀區

  【申請物件】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指戶籍為廣州地區(含十一區)以外的來穗人員適齡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不含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

  適齡子女是指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尚未入學的適齡兒童,或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的來穗人員適齡子女。

  申請入學年級: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

  【申請條件】

  不符合保障性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透過積分制的方式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公辦學位,申請入學的積分以市積分系統核定的積分為準。積分制入學的學位數量按符合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學位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數和上級檔案要求的比例而定,並不確保安排學位。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可提交申請:

  1.已在越秀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現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一年。

  2.申請人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現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在越秀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一年以上且在繳。

  黃埔區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

  1、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內地居民;

  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滿一年;

  3、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有核定積分)。

  【申請物件】

  1、申請人及其隨遷子女均是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內地居民﹔

  2、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年滿6週歲(時間截止至8月31日)、尚未入學;

  3、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當年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

  花都區

  (一)基本條件

  申請人必須先核定積分制服務分值才能參加積分制入學。

  (二)參加花都區積分入學的三項必備條件

  ①持有廣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

  ②在廣州市就業或創業;

  就業:就業人員須進行就業登記,如需瞭解可諮詢各鎮街勞動中心和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部門

  創業:在廣州市依法登記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可諮詢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③在廣州市繳納社會保險五個險種其中之一;

  五個險種: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上述三項必備條件至少有一項在花都區。如僅有《廣東省居住證》這一項在花都區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須在花都區連續滿一年。

  滿足以上條件的來穗人員可為隨遷子女提出入讀花都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申請。

  白雲區

  (一)申請人條件

  1.申請人及子女均為非廣州市戶籍。

  2.申請人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居住且在我市辦理並持有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滿1年”須連續計算。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時間參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實施方案》執行。

  3.申請人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在白雲區合法穩定居住;在白雲區合法穩定就業;透過白雲區轄內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

  同時符合以上3個條件且已經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的來穗人員,可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二)申請積分制入學隨遷子女條件

  申請積分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凡年滿6週歲(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沒有入學記錄的適齡兒童。申請積分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小學六年級在校在籍學生。

  南沙區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並在廣州市內具有穩定職業、穩定住所、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非廣州市戶籍(含廣州市轄下11區)人員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入學子女。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年滿6週歲且不滿7週歲(至申請入學當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讀我區小學一年級,或應屆小學畢業要求升讀我區初中一年級。

  番禺區

  (一)來穗人員在廣州市辦理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計算截止時間至8月31日),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二)監護人子女為適齡入學申請人,須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或當年應屆小學畢業,擬在居住證所在地教育區劃內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或升讀初中一年級。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不接受“番禺區積分制入學”排名人員的轉學或插班申請。

  增城區

  (1)非廣州市戶籍在增城區居住(以申請人居住證地址為準)並在廣州市範圍內就業(創業)的內地居民;

  (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滿1年”須連續計算,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截止時間為當年8月31日);

  (3)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尚未入學、擬於當年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

  (4)申請人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系統已有核定積分”。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透過計算積分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轄區內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

  從化區

  1、在從化區居住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不含外國籍、香港、澳門、臺灣地區)。

  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

  居住證計算時間:截止8月31日

  居住證計算方式:2016年1月1日前,持證人在居住證到期30天內辦理延期的,視為連續辦理;超過30天的,自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之日起重新計算。

  2016年1月1日後,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累計計算,不受30天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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