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小學派位需要遵守哪些規則

廈門小學派位需要遵守哪些規則

  5月24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供各類人才認定證明材料、工作單位證明、申請人與其子女的身份證明、直系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個人書面申請(選擇的學校志願應不少於2個),遵循志願按序由電腦派位升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廈門小學派位需要遵守的規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辦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學校(含民辦學校)招生時一律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任何形式的筆試。

  2、堅持就近劃片原則。思明、湖里區初中招生以學生就讀的小學進行劃片,採用電腦派位方式在劃定片區內派位到對應中學,派位結果不得更改。其他區初中招生劃片由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區實際,以學生就讀的小學或學生戶籍所在地為依據確定對應中學。

  (二)招生物件

  1、本市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2、本市小學就讀的港、澳、臺、華僑和外籍應屆畢業生。

  3、本市公辦小學就讀的非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

  4、本市民辦小學就讀,符合推薦條件的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

  1、思明、湖里區初中招生報名時間為5月30日、31日,其他區的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由各區教育局確定。

  2、因戶籍地變更等原因需跨區回戶籍地報名升學的小學畢業生,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其戶口確定相應的片區。

  3、根據廈委〔1999〕078號、廈委辦發〔2006〕39號和廈委組〔2017〕115號以及我市人才管理相關規定,人才子女申請政策照顧升學,應於5月24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供各類人才認定證明材料、工作單位證明、申請人與其子女的身份證明、直系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個人書面申請(選擇的學校志願應不少於2個),遵循志願按序由電腦派位升學。

  (四)錄取

  初中新生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提前錄取

  本階段主要是特色校(班)、特長生的招生,以及補充生源招生。本階段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於5月6日前在市教育局或學校網站上公佈。學生應從實際出發,慎重選擇參加本階段的學校招生,若出現被多所校同時錄取的情況,則取消該生錄取資格。

  (1)廈門外國語學校面向全市招收小語種(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日語)學生90人,其中面向思明和湖里區招收60人、面向集美、海滄、同安和翔安區招收30人。學校招收對學習外語有濃厚興趣、口齒清楚、模仿力強、身體健康、體育達標的學生。錄取辦法為學生自願報名,學校從報名學生中隨機抽取思明和湖里區學生480人、集美、海滄、同安和翔安區學生240人參加面試,根據招生計劃指標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2)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持續做好鼓浪嶼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精神,廈門二中(鼓浪嶼校區)面向全市招收英語實驗班學生150人,其中面向思明和湖里區招收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100人,面向集美、海滄、同安和翔安區招收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50人,由學校面試錄取。

  (3)科技中學科技班面向集美、海滄、同安和翔安區招收小學畢業生50人。

  (4)廈門集美中學誠毅班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經濟困難的小學畢業生80人,其中招收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40人,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40人,若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由學校面談錄取。

  (5)經批准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見附件1)招生。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可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向招生學校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所學校、一個專案,不得兼報。報考市直屬學校特長招生的學生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錄取時如學生願意調劑,在填報學校未錄取的前提下,將根據特長測試成績調劑到同類項目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其他直屬學校。報考區屬學校特長招生的學生須參加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特長測試成績在教育部門(或區政府)官方網站和相關學校網站上公示3天,接受社會監督。特長生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結果應於6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核准。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8〕20號)要求,義務教育階段“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6)廈門實驗中學、翔安一中、禾山中學在完成片區招生任務前提下,餘額面向片外補充生源。廈門實驗中學面向思明、湖里區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180人和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40人,面向同安區招收片外小學畢業生100人;翔安一中面向翔安區招收片外小學畢業生40人;禾山中學面向湖里區招收小學畢業生100人,以上三所學校若片區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由學校面談錄取。

  廈門一中海滄校區、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同安一中濱海校區、華僑中學在確保完成片區招生任務前提下,招生計劃餘額面向所在行政區補充生源,片外招生辦法、招生物件、招生人數詳見學校公告。

  2、第二階段:劃片派位錄取

  思明、湖裡轄區內公辦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具體的招生工作方案見附件2。集美、海滄、同安、翔安轄區內公辦初中招生工作由本區教育局或市屬學校負責組織。

  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外國語學校的臺生班招生安排在本階段進行。其中,廈門一中、雙十中學臺生班名額各80人,外國語學校臺生班名額35人。在思明和湖里區公民辦小學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中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胞子女可參加就讀小學所在片區的電腦派位,也可參加臺生班的電腦派位。因家長工作、購房等原因居住在思明和湖里區但未在思明和湖里區小學就讀的臺生,若要參加臺生班派位,須到居住地所在區教育部門報名。選擇上述三所學校的臺生根據意願填報,填滿志願,錄取時按志願順序由電腦隨機派位。

  民辦初中招生

  (一)民辦學校初中招生統一實行免試報名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招生計劃的50%採取電腦搖號方式錄取。各區教育局要在對民辦初中進行年檢評估的基礎上,根據學校的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核定各民辦初中的招生規模,於5月28日前統一向社會公示民辦學校的辦學地點、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收費專案和標準,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普惠性民辦初中招生時應對學生的報名資格進行稽核,優先招收父(母)在廈居住併合法務工且目前仍在廈務工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對符合免費接受義務教育條件的,不得再收取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

  (三)民辦初中應自覺規範招生行為,不得進行不實宣傳。要嚴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的招生計劃控制班生額,不得超計劃招生。要根據省、市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學籍管理工作。要嚴格按收費許可專案和標準收費,認真執行義務教育免費的相關政策。民辦中學的招生名單于6月20日前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方可錄取。

  工作要求

  (一)各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招生相關工作,加大招生政策的宣傳和解釋,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二)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對未能錄取到公辦學校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及時引導到經審批的民辦學校就學或回戶籍地就讀。

  (三)校長是學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把關,切實履行職責。各小學應做好學生報名的指導和稽核工作,認真核實戶籍,防止報名資訊漏填、錯填。經確認後的志願不得更改。

  (四)在普通小學或區特教學校就讀的智力殘疾學生,可到普通中學隨班就讀或在區特教學校完成九年義務教育(須出具有關證明)。

  (五)初中招生錄取結果不得更改,放棄派位升學及選擇升入民辦中學的小學畢業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本市公辦中學就讀。初中階段未在學籍所在校實際就讀的學生,不具有定向生、高中特長生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資格,如學生是非本市戶籍的,則不具備本市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六)非本市戶籍學生升入我市初中,畢業後如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應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2)在廈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項都應滿三年。2022年三項條件要滿四年,2023年三項條件要滿五年,自2024年起三項條件要滿六年。

  (七)集美、海滄、同安和翔安區的初中招生方案(含所在行政區市屬校初中部),由各區教育局根據本檔案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於5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核准後實施。各區初中招生方案要在保持招生政策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根據就近入學的原則,合理確定招生片區。

  (八)各區應成立初招領導和監督機構,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嚴肅招生紀律,嚴禁將各種競賽、考級和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禁止組織任何形式的筆試,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要確保招生工作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共同維護教育公平。各級招生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監督,遵紀守法,秉公辦事,恪盡職守。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檢查與監督,發現違規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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