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方案(精選5篇)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方案(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方案1

  一、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傳染性疾病監測,及時發現可疑病例,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切斷傳播途徑,迅速控制疫情在學校的傳播和蔓延。

  (二)分級控制

  傳染性疾病根據衛生部、上海市對疾病的控制方案要求,按疫情波及的區域範圍,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在具體的疫情預防控制措施上,根據疾病在本學校的實際流行強度,實施分級控制措施,以達到最有效的預防控制效果。

  (三)分類處置

  呼吸道傳染病(SARS、禽流感、類流感)、腸道傳染病(霍亂、感染性腹瀉)或食物中毒的病例,在於早期發現非典疫情,提高對疫情的早期預警和預報工作。SARS早期預警病例分類標準、禽流感、類流感、霍亂病例按照上海市衛生局規定的病例分類標準執行。

  (四) 及時處置

  為有效地切斷疾病的傳播,根據傳染性疾病的流行特徵,在採取預防控制措施時,對疑似病例、臨床確診病人實行隔離治療;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

  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制指揮系統

  任何人發現或得知“疫情”發生,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和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確證資訊屬實後,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程式)。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制組織指揮系統: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資訊組、疫情調查組、消毒組、宣傳組、後勤組。

  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消毒制度、傳染病宣傳制度、晨檢制度。

  三、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網路及職責

  (一)班主任老師

  1、負責每天對本班學生中健康狀況動態觀察,發現與某些傳染性疾病相關的症狀時或因病缺課情況,應詢問學生健康狀況並做好相應記錄,如病例數超過正常時,應及時報告衛生老師。

  2、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提供班級學生的基本情況和學生當時的身體狀況。

  3、突發事件發生後,對班級學生的發病情況作動態瞭解後,每天2次報告衛生老師。

  (二)衛生老師

  1、負責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並記錄歸檔。

  2、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時,負責及時將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點、時間、主要病徵、發病人數、發病班級、可能原因、採取措施、現狀和趨勢,向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負責對出現症狀的學生進行暫時隔離,必要時護送相關醫院就診。

  4、發生突發事件後,負責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彙報,統計後傳真上報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

  5、對病癒返校的學生,返校當天必須先到學校衛生室,經衛生老師檢查由衛生部門出具的返校證明後,方可進入教室上課。

  6、接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該學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後,即可對學校採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學校領導

  1、學校應組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明確分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應急工作。

  2、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應根據疫情波及範圍和流行的情況,停止進行集體性活動,避免發病班級學生進入集體活動場所(公共電腦教室、語音教室、實驗室、會議室、圖書館、運動場地等),對發病較多班級的學生,相對限制活動區域,必要時使用備用教室,防止發病班級之間的交叉感染。疫情嚴重時,報請相關部門後,考慮全校停課。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方案2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群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落實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光岑

  副組長:黃平、劉英

  組員:辦公室、德育處、體衛處、教務處、總務處、各年級等部門負責人,醫務室校醫

  (二)學校職責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紅色

  學校發生的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傳染病等達到衛生部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橙色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學校周邊環境汙染造成的各類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發生在學校的,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黃色

  1、學校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疫情侷限在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一個市域內的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學校周邊環境汙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發生在學校的,經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藍色

  1、學校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99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霍亂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因學校周邊環境汙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5、發生在學校的,經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鑑於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體健康和安全,社會關注度較高,未達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公共衛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應急反應。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方案3

  為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健全領導機構,明確各自職責

  組長:xx

  副組長:xxx

  組員:全體中層年級組長及全體教師

  學校校長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以校長xx為組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為總支委員,成員是全體教師。

  組長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排並領導協調處理落實本預案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報警,接待上級來人及應對新聞媒體。

  副組長職責:分工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協助組織、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報警,負責處理好事件全過程的相關文字及圖片資料。

  組員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落實到個人為: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三、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的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和教師綜合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汙染環境和水源。

  2、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食堂衛生、教室衛生、宿舍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xx病的預防,透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電視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四、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建立考勤監測制度,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

  2、重視資訊的收集。與屬地醫院建立聯絡,收集學校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障資訊暢通。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各校應嚴格按程式逐級報告,確保資訊暢通。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教育系統內各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

  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學校須報縣教育局批准。

  ②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資訊。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現場,待確認後交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方案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為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領導機構,明確各自職責

  學校校長為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以校長徐玉蘭為組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為孟菊根,組員是沈利君、龔秋月、餘金輝、周瑞。

  組長徐玉蘭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排並領導協調處理落實本預案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報警,接待上級來人及應對新聞媒體。

  副組長孟菊根職責:分工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協助組織、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報警,負責處理好事件全過程的相關文字及圖片資料。

  組員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落實到個人為:

  周瑞:協助做好在醫院接受治療師生的服務工作。

  餘金輝:負責安排好其他學生,接待學生家長及其他到場群眾,維持現場秩序。

  龔秋月:協助組織現場搶救、文字材料處理等工作。

  沈利君:負責聯絡搶救車輛、器具,安排運送患病師生到醫院救治,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二、學校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監測網路,指定專門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以下簡稱學校疫情報告人)。

  學校疫情報告人為董銅鈴。疫情報告人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具有一定的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網路的組成:校領導、疫情報告人、班主任組成的疫情監測報告網路。

  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

  2、動物間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性疾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4、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

  5、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學校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3、醫源性感染暴發;

  4、藥品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5、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6、嚴重威脅或危害師生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汙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洩露事件;

  7、發生生物、化學、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四、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的內容、程式及時限

  學校建立由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資訊登記與報告制度。

  學校傳染病疫情常規監測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將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專用登記冊上,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2例或者連續2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方案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網路向教委報告,同時向保健站報告。

  五、監測與報告

  1、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系統,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

  2、發現疫情要立即報告給校長,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漏報突發事件。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個人,要嚴格疫情報告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追究責任。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要立即採取有力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採取嚴格的隔離,並立即與醫療部門聯絡到指定醫院治療。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

  4、疫情報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師→校長→衛生防病中心。

  六、學校全面負責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工作

  1、各職能部門都要高度重視衛生工作,強化衛生管理,明確責任,完善各項制度,防止各類傳染病傳播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2、加強宣傳教育。德育組,要充分利用廣播、校園網、板報、櫥窗等校內各種宣傳手段,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知識和健康知識,培養師生良好的健康意識和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3、認真做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

  4、加強醫務室建設,積極發揮校醫室的功能作用。

  5、總務處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對食堂工作人員嚴格要求,規範操作,加強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

  6、相應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應急設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質儲備。

  (二)、指揮與組織

  1、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預案的啟動立即報教委批准。應急預案啟動前,學校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按照上級政府的統一指揮,認真做好我校的應急處理工作,積極支援、配合其他部門和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

  七、責任追究

  任何部門和個人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方案5

  為及時瞭解和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加強對學校安全事故的監察力度,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建立學校事故報告及處理機制。

  1.事故報告時限。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應在1小時內向鎮教育組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校內或校外)、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症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傳染病開始流行的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症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

  3.事故跟蹤及處理。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在獲息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偉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後,應詳細瞭解情況,在積極協助衛生等有關部門對師生進行救治的同時,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造成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追蹤瞭解事故的發生發展情況,並應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鎮教育組。學校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後,必須將該事件的有關情況、處理結果及改進措施報告鎮教育組。

  4.事故分析。學校應對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情況、原因進行彙總分析,並根據分析結果制訂切實有效的學校衛生與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嚴格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要把及時、準確地報送學校事故資訊放在資訊工作的首位。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滿報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必須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對造成嚴重後果,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建立學校事故整改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衛生安全工作,強化學校的衛生與安全意識,學校對發生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況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並根據分析結果制訂切實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鐘長鳴,努力減少並杜絕學校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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