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停電應急電源處置方案(精選5篇)

高考停電應急電源處置方案(精選5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高考停電應急電源處置方案(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高考停電應急電源處置方案1

  為了確保普通高校高考安全可靠供電,維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確保高考期間電網安全執行,快速有序的處理電網故障,提高應對突發性停電的應急反應能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本方案是處置普通高校高考期間全縣突發性的電網事故及故障,確保可靠供電的應急方案。

  (二)編制依據:根據《(集團)公司應急總體預案》、《集團公司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部門職責

  為了確保高考保電應急工作有序地進行,供電分公司成立高考保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高考期間考場、教育局、招生辦、考生住宿地點等相關場所電力應急保電工作,縣城內突發性電力線路裝置事故及故障的指揮、協調、搶修及恢復供電工作,負責與政府、媒體、上級電網的溝通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值班電話:XXXX

  城關供電所高考保電值班電話:XXXXX

  排程所職責:做好事故預想,制定反事故措施。結合電網負荷變化及時調整執行方式,及時與地調聯絡,確保高考期間上級電網可靠供電。

  辦公室職責:安排調配車輛,做好宣傳報道。

  生產技術部職責:督促指導城關供電所做好考前線路裝置巡視處缺和高考期間供電工作,確保公司備品備件齊全、完好,必要時排程其他部門人員,組織好10kV搶修。

  工程服務中心職責:根據生產技術部安排,進入臨戰狀態,隨時待命,協助城關供電所高考保電應急搶修隊做好事故搶修工作,對學校自備發電機進行全面檢查、除錯,隨時備用啟動。

  城關供電所職責:成立高考保電應急搶修隊,在高考之前,對涉及一中、二中、職業中專三個考點及教育局、招生辦供電的所有線路裝置進行一次全面巡視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按照線路、裝置資產許可權由產權單位分別及時處理。督促指導一中、二中、職業中專、教育局、招生辦安裝雙投刀閘,準備並檢查自備發電裝置完好。各大賓館由抄表人員負責聯絡,要求賓館完善備用電源。

  三、保供電時間

  20XX年6月6日-6月10日

  四、保供電組織措施

  (一)城關供電所應加強線路、裝置巡查,特別要加強涉及考場、教育局、招生辦供電線路、裝置的巡查,對屬於公司資產的線路、裝置發現缺陷,要立即組織進行處理。對屬於使用者資產的線路、裝置發現缺陷,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並指導相關單位進行處理,確保線路、裝置正常執行。

  (二)高考保電領導小組、城關供電所5月30日會同考場、教育局、招生辦負責人對涉及高考的電力線路、裝置進行一次監察性巡視,對檢查出的缺陷,要按產權歸屬各自消缺。

  (三)生產、排程、城關供電所值班人員加強值班,靈通訊息,確保通訊暢通,一旦發現線路、裝置出現故障要立即趕赴現場搶修。

  (三)城關供電所應準備好搶修材料,以確保對緊急故障的及時處理。

  (四)保供電期間,線路、裝置均不安排檢修工作,事故搶修除外。

  (五)公司生技部必須在各考點和招生辦現場安排保電應急搶修隊,做好事故情況下搶修準備,車輛、人員、材料、工器具必須周密安排,確保電網突發事故時能及時投運備用發電機,並立即開展搶修。

  (六)6月X日進行生技部組織各保電應急搶修隊現場模擬演練,以確保備用電源容量充足,安全可靠執行,及時滿足應急供電需求,並準備好備品備件和工器具。

  (七)聯絡住建局、綜合執法大隊在高考期間,禁止在城區進行路面開挖施工,避免造成地埋電纜挖斷事故。

  五、保供電原則:

  保證高考期間電網正常執行及對重要場所的正常供電,在此期間電網不安排停電檢修工作,城區10kV電網全接線、全保護執行,要對考點及招生辦供電的10kV線路在高考期間限制動力用電,防止線路過負荷跳閘。考點及招生辦要安排電力搶修小分隊守侯,準備好備品備件、工器具,一旦發生裝置事故,立即啟用發電機供電,同時安排搶修。

  六、保供電工作要求:

  有關人員和部門要嚴陣以待、隨時待命、通訊暢通、聽從指揮,確保搶修供電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要及早檢查,採取得力措施,防止因電網事故造成大面積停電;防止因過負荷開關跳閘、損壞裝置、線路;積極作好事故搶修,全力以赴保證連續、可靠的供電。認真縝密的作好安全防範措施。

  七、各考點搶修服務人員、車輛安排

  各考點及招生辦要安排責任領導及專職人員配合供電分公司保電應急搶修隊,確保高考期間保電工作。

  搶修隊總負責人:孫林

  職責:全面負責高考工作,對各考點及招生辦安排搶修小組現場待命。

  (一)第一中學考點保電應急搶修隊隊長:

  (二)第二中學考點保電應急搶修隊隊長:

  (三)職業中專考點保電應急搶修隊隊長:

  (四)招生辦保電應急搶修隊隊長:

  八、事故預想:

  10kV線路發生故障時

  處理方法:一旦發生10kV線路裝置故障,各考點保電應急搶修隊人員按照排程命令立即斷開故障線路,同時啟用發電機供電,確保各考點供電。城關供電所高考保電應急搶修隊按照排程命令,及時查詢故障點,判斷故障原因、緊急程度及其影響範圍大小安排搶修。

  (一)影響範圍小,搶修所需時間短的,城關供電所高考保電應急搶修隊立即到位,做好安全措施,開展搶修工作。

  (二)事故影響大,短時難以恢復的,立即上報上級排程和職能部門,向縣政府、考點、客戶作好解釋工作。城關供電所高考保電應急搶修隊立即到達事故現場,如有能力處置,首先按照排程命令改變電網執行方式,確保考場供電,同時開展搶修工作。如無處置能力,向公司保電領導小組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搶修隊進行搶修,工程服務中心積極配合城關供電所高考保電應急搶修隊開展搶修工作。

  高考停電應急電源處置方案2

  為應對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中可能出現的偶發性緊急事件、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維護考生的切身得益,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理偶發性事件,保證本考點考試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在堅持“積極、穩妥、快速、高效”的原則下,結合本考點實際,制定商城考區施世綸考點偶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

  二、偶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原則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一旦發生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偶發事件,遵循“加強防範、完善機制、沉著應對、措施果斷、科學處理、及時彙報”的方針,有效防止事態的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維護廣大考生的根本利益,確保考生各方面安全和試卷保密萬無一失,儘可能保證考試正常、有序地進行。

  三、偶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

  (一)廣播聽力室

  1、廣播聽力室備用錄音機2臺,功放機各1臺,備用考場用音箱4個,校園喇叭也作為備用播放裝置。

  2、英語聽力播放中出現偶發情況,應據《信陽市普通高考偶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及《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二)停電或考點內線路故障應急處理辦法

  1、考試訊號電鈴改用打鐘;廣播指導語改為主縣監考員宣讀指導語。

  2、停電或考點內線路故障導致英語無法播放,向主考、考區主任報告,在考試細則要求範圍內,及時購買帶乾電池的放音機或聯絡廣告宣傳車以校園喇叭的形式播放英語聽力。

  (三)學生生病應急處理辦法

  1、學生在寢室夜晚住宿或白天休息期間,發現學生生病,及時通知班主任或領隊老師,同時將學生帶到醫務室或醫院進行觀察治療。若病情不重,經治療後,結合學生意願,迅速回到寢室休息,班主任或領隊老師要安排同寢室學生注意看護生病學生。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較重的,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並及時通知其家長,將處理情況及時報學校相關領導。

  2、學生在進考場準備考試前,發現生病的,及時報告主考,並通知班主任或領隊老師,同時將學生帶到醫務室觀察治療。若病情不重,經治療後,結合學生意願,立即進場考試。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較重的,及時通知其家長,結合學生志願,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將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考生在考試時發生暈場或突然患病,監考員應立即報告主考,如經考點醫務人員簡單處理能堅持本場考試的,應允許考生繼續應試,但不得延長考試時間。如考生難以堅持考試或需到考點以外醫治的,應勸其停止考試。考生離開考場,即由主考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時刻不離,進行監護,直至當科考試結束。確需離開考點治療的,要報考區主任批准。通知考生家長和班主任或領隊老師。

  (四)考生食物中毒預防處理辦法

  1、預防措施

  (1)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工作,提高考生的衛生防範意識,防止中毒事件發生。

  (2)加強考點內餐廳、商店、茶水房衛生安全管理力度,切實做好食品採購、銷售環節的監控,保證考生的飲食安全。

  2、處置辦法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迅速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1)及時將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學生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急救。

  (2)迅速向衛生防疫站、主考、考區主任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等。同時做好事件的解釋工作,堅決避免造成人為恐慌或擴大事態。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一旦發現宿舍出現火險,宿管人員應及時開啟宿舍所有安全門,發出疏散訊號,並配合各學校帶隊老師或班主任,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安全地點。疏散地:運動場。

  2、立即向主考、考區主任等有關負責人和上級領導報告。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有關人員先關掉宿舍電源,積極利用滅火器、自來水等救火裝置進行救火的同時,要及時報告110、120請求援助。

  4、加強現場學生紀律秩序的維護和勸慰工作。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相關事宜的處置。

  (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高考期間,如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有關人員應及時趕赴現場,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就近醫院救治,並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2、迅速將事故資訊向主考和考區主任等有關領導報告。

  3、並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事宜的處置。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預防措施

  (1)在高考期間,學校配合公安機關加強校內的安全巡邏,重點做好學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嚴防可疑或不正當人員進入宿舍。

  (2)教育學生在高考期間儘量減少外出,自覺不到網咖、遊戲廳、檯球室等人群集中或獨自到偏僻的地方遊玩,外出隨身不要攜帶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遇有不法侵害,應想辦法及時脫身,隨後立即向公安機關、學校、老師報告。

  2、處置辦法

  (1)加強學生宿舍身份不明人員的盤查,對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及時聯絡公安幹警將其驅逐出校。

  (2)發現不法人員實施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值班人員、老師在積極進行阻止的同時,應及時報110、120請求援助。

  (3)將受傷學生及時送醫院救治。

  (4)配合公安、衛生等部門,認真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學生打架鬥毆事件

  1、預防措施

  (1)加強考生的法制教育,嚴明學校的規章制度,教育學生要認真對待高考,走好這人生的重要一步。

  (2)嚴密關注學生的思想動態,做好學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及時化解學生間的矛盾糾紛。

  2、處置辦法

  (1)實行首見負責制。任何值班人員、老師遇見學生髮生矛盾糾紛應立即上前制止,做好調解處理工作,及時化解雙方矛盾,並向學校相關領導報告。

  (2)如有受傷現象,及時送醫務室進行處理,嚴重的要及時送醫院治療,班主任隨後要及時通知家長,上報學校。

  (3)必要時,學校應與公安機關聯絡,以便協調處理。

  (九)切實做好流行病、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1、加強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場所的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清新,加強衛生管理。

  2、強化學生良好衛生生活習慣的培養,教育其不吃生冷變質和加工渠道不明的食品,飯前便後要洗手,不隨便用手觸控口、眼、鼻等。

  3、如發現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血痰等可疑症狀者或有發熱、咳嗽、喉嚨痛、全身疼痛、頭痛、寒戰和疲勞以及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的生病學生,班主任要及時向學校報告,同時及時督促其到醫療機構接受檢查,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十)其他注意事項

  如遇到考生未帶准考證、身份證、考生誤入其它考場、試卷等問題,應根據《信陽市普通高考偶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及《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進行應急處理。

  高考停電應急電源處置方案3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本縣高考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損害程度,確保高考工作平穩實施,維護考場、考點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暫行)》、《浙江省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溫州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蒼南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⑴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在省、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組和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處置高考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

  ⑵屬地管理、有效控制。發生高考突發事件時,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由事件發生地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處理。堅持把突發事件控制在發生地,就地解決,避免事態擴大蔓延,儘可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⑶部門聯動、群防群控。發生高考突發事件後,領導小組各相關成員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掌握情況,指導處置,控制局面。

  ⑷以人為本、依法處置。在處置高考突發事件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從維護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切身利益的角度出發,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法,善抓時機,果斷處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

  ⑸預防為主、重在建設。從法規、制度、思想、組織、裝置設施等方面加強硬體與軟體預防措施建設,保障經費,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增強工作實力。

  ⑹保守秘密、遵守紀律。在處置各種高考突發事件期間,嚴格執行資訊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資訊保安。

  1.4 事件分類

  ⑴試卷安全保密類突發事件:高考的試卷、考試題目發生失洩密等突發事件。

  ⑵大規模群體舞弊突發事件:考試前發現大規模集體舞弊徵兆,或考試中出現大規模群體舞弊情況等突發事件。

  ⑶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 考試過程中發生考點、考場建築物倒塌、火災以及試卷運送、考生赴考途中交通事故等安全突發事件。

  ⑷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 考試期間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招生考試工作正常開展,以及發生考生集體食物中毒、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

  ⑸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我縣發生破壞性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等),影響或無法舉行考試工作。

  ⑹網路與資訊保安類突發事件:考試前和考試過程中,在網際網路上發現有關試卷、試題、答案、“槍手”等有害資訊突發事件。

  ⑺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考試期間發生考生或家長遊行、集會、靜坐、請願等群體性上訪事件,影響考試正常工作秩序。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蒼南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全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高考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發生高考突發事件後,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自動轉化為縣高考應急指揮中心。

  2.1.1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縣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縣長

  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聯絡教育工作副主任 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保密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應急辦、縣民宗局、縣公安局、縣人力社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信訪局、縣水利局、溫州鰲江海事處、縣電信局、縣郵政局、縣供電局、縣氣象局、縣文廣新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靈溪鎮人民政府、龍港鎮人民政府、中國移動蒼南分公司、中國聯通蒼南分公司等單位負責人。

  縣政府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對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成人員進行調整。

  2.1.2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在省、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組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⑴領導全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⑵組織制訂、完善高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處置措施;

  ⑶負責本預案啟動,協調各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⑷對事件進行分析判斷,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省、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組報告。

  2.1.3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委宣傳部:領導當地新聞媒體堅持正面宣傳為主,正確引導輿論,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報道失實和炒作新聞。

  縣保密局:監督檢查高考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會同公安、教育等部門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試卷洩密、被盜、損毀等重大事件。

  縣監察局:監督檢查高考突發事件過程中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及工作效能等情況,依法追究對事故的防範、發生、處置失職、瀆職等情形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責任。

  縣信訪局:負責協調、處理高考期間大規模事件和高考信訪工作。

  縣經信局: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有關指揮通訊的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資訊保安重大事項。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指揮教育系統高考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工作,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督促檢查考試機構、學校預防措施的落實,並開展宣傳教育,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考突發事件資訊彙總、上報和事件定性分析;負責高考突發事件處置管理日常工作,協調聯絡各成員單位。

  縣公安局(含縣交警大隊、縣武警中隊、縣公安消防局等):負責試卷安全保衛和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考試試卷失洩密資訊的嚴密監控、組織案件偵破並對網際網路進行嚴密監控,發現或得知有關網站發出此類資訊立即處理;參與考試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道路交通管理,及時疏導車輛。應急處置期間,增派警力、加強警戒,維護交通秩序,確保試卷和考生安全準時到達考點;負責考點洪災、地震、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工作。

  縣住建局、縣環保局、靈溪鎮、龍港鎮:負責解決考點及其周圍、考生休息場所噪音等問題,維護良好的考試環境。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考生往返和試卷運送路段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強考生營運車輛和試卷專用車輛的檢驗和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維護交通運輸安全。

  縣衛生局:負責開展考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護、流行性疾病預警資訊和防治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加強考點周邊食品、飲品經營戶的監管力度,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和過期食品,堅決查處各種形式兜售作弊工具等不法行為。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和釋出氣象災害預警預報資訊。

  縣供電局:負責對考點、保密室、指揮平臺等供電線路檢查維修和電力供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排除突然停電故障。

  其他縣級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2.2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具體由縣教育考試中心負責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紀委書記擔任,辦公室成員由縣教育考試中心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履行綜合協調、聯絡和檢查督辦,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其主要職責是:

  (1)彙總各種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措施建議;

  (2)貫徹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應急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並督促落實;

  (3)指揮考點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展開工作。

  2.3 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

  領導小組下設相應的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負責考試各專項應急處置工作,並接受省各專業指揮部和教育部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的指揮。

  ⑴颱風、洪災、地震、交通事故等自然災害類和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 長:縣府辦聯絡教育工作副主任

  副組長: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縣公安局、縣信訪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局、縣氣象局、縣供電局等部門負責人。

  ⑵ 試卷安全保密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 長:縣保密局局長

  副組長: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經信局等部門負責人。

  ⑶ 網路有害資訊、有組織違紀舞弊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 長:縣公安局負責人

  副組長:縣教育局負責人

  成 員:縣宣傳部、縣經信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負責人。

  ⑷ 集體食物中毒、疫情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 長:縣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醫院等部門負責人。

  ⑸ 群體性上訪等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 長:縣公安局負責人

  副組長:縣教育局負責人

  成 員:縣委宣傳部、縣信訪局等部門負責人。

  2.4 各考點要建立應急處置工作組,明確相應職責。

  三、突發事件分級

  3.1試卷安全保密類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高考試卷安全保密突發事件的性質及危害的大小,把高考試卷安全保密突發事件分為三級。

  (1)黃色級(即Ⅲ級)

  ①一個縣級轄區使用的試題發生洩密;

  ②沒有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資訊;

  ③性質為自用;

  ④傳播範圍有限。

  (2)橙色級(即Ⅱ級)

  情況一

  ①在兩個以上(含兩個)縣級轄區使用的試題發生洩密;

  ②沒有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資訊;

  ③性質為自用;

  ④傳播範圍有限。

  情況二

  ①在一個縣級轄區使用的試題發生洩密;

  ②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資訊;

  ③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

  ④傳播範圍較廣。

  (3)紅色級(即Ⅰ級)

  ①在兩個以上(含兩個)縣級轄區使用的試題發生洩密;

  ②在媒體上登載試題或相關資訊;

  ③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

  ④傳播範圍較廣。

  3.2.其它事件分級

  其它突發事件的分級如國家和省、市、縣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中有明確劃分的按其執行,如未具體明確的則由上級協調組或市、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按照事件的緊迫程度、形成規模、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等確定。

  四、預防預警

  4.1加強預防和安全管理

  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防為主、重在建設。招考機構、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並將責任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定期檢查保密、消防、房屋等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和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考試管理部門應選擇通風、衛生條件好,便於人員疏散的考點、試場作為考試場所,並設定應急考點、考場。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務必使考生全面瞭解高考的管理要求,誠信應考;提高全體考試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執行安全保密制度的自覺性。縣高招委相關單位要在考前對保密室、運送車輛、道路交通、電力以及考點周邊有關經營服務場所、衛生防疫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開展“淨化考點周邊環境”專項行動,最佳化考試環境。

  4.2 建立健全監測和預警制度

  招考機構、學校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高考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警,建立健全預測預警相關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落實責任制。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透過多種途徑收集可能發生的高考突發事件資訊,對各類資訊進行綜合性評估和趨勢分析,預測考試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影響範圍和強度,隨時掌握事件動態,並及時通報給教育行政部門,必要時根據上級指示釋出預警資訊,並採取預警措施。

  縣公安局要加強對網際網路的嚴密監控,防止與失密洩密及其它有害資訊在網際網路散佈,發現或得知有關網站發出此類資訊立即處理,並及時通報給教育行政部門,並向上級部門報告。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及時發現、查處本地通訊電子市場超範圍經營、銷售涉嫌考試作弊工具的商家。

  縣氣象局要認真做好高考期間的氣象檢測,及時通報給教育行政部門。

  4.3 暢通資訊系統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學校以及有關部門應建立暢通的資訊傳輸渠道,完善快速應急資訊報送系統,包括在各考點與縣級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間建立起的快捷、通暢、持續、高效的應急資訊和處置系統。

  考試期間,建立高考聯合值班制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考試機構和考點的值班電話、傳真及考試的網上指揮系統必須暢通無阻,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並在考前一週將值班領導和具體人員名單、聯絡電話告知縣教育考試中心。各領導小組成員的無線通訊工具必須全天開啟(進入考場時必須調到震動狀態)。

  五、應急處置響應和處置措施

  5.1 資訊上報

  5.1.1資訊報告

  發生突發事件後,突發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初步判斷事件等級,同時報當地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省、市招考機構。發生高考失洩密事件、大規模群體舞弊事件或其他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事發地要第一時間(即可越級)報省招考機構、市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應及時續報。資訊報送要做到:

  迅速: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當地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準確:資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5.1.2 應急資訊的主要內容

  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內容、涉及範圍、影響及破壞程度等情況;

  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

  事發地相關部門和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採取的措施;

  社會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報告時的結果;

  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5.1.3 新聞釋出與宣傳報道

  關於突發事件的新聞資訊釋出,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宣傳報道實行歸口管理,統一宣傳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5.2應急響應

  發生高考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所在地突發事件的性質級別,確定啟動本預案,相關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按照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同配合的原則分別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

  5.2.1 試卷失洩密突發事件和大規模群體舞弊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初步判斷事件情形,上報至上級招考機構,由上級協調組確定等級。如屬一般或較大的的,縣級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指揮中心)領導主持會商,應急指揮中心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執行落實上級應急處置協調組的指示,部署落實各項處置和防控措施。各相關部門和有關考點要按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啟動相應應急工作預案,盡力採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將處置情況向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上級招考機構和公安、保密等有關部門續報。如屬重大或特別重大的,由上級協調組啟動預案。

  5.2.2 其它突發事件。發生其它突發事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立即報相關事件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初步確定事件等級,如是一般的突發事件,由發生地的縣(市、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研究部署處置工作,並及時將處置情況上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市級應急響應行動視情啟動,並視情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如是較大的突發事件,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快速作出決定和響應,做好啟動縣級預案的各項工作。相關事件應急專項工作組及時進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建議,迅速報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及上級協調組和有關部門。同時迅速調動有關人員和應急處置隊伍趕赴現場,協助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隨時續報事態發展態勢。

  對於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突發事件,由上級協調組啟動預案。

  5.3應急處置步驟

  5.3.1啟動預案

  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的事件和事態的危害情況,確定等級,啟動本預案,指揮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組實施應急處置。應急處置工作組應立即組織力量對事件的情況進行了解查實,提出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5.3.2現場處置

  根據事態的危害程度情況,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立即通知專項工作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工作。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會同發生地的相關單位保護好現場,維持現場秩序,控制局勢,協同對現場所需的人力、物力支援進行協調,儘量減少事件對考試和考生的影響。如有人員傷亡,醫護人員負責現場緊急救護。

  5.3.3調查取證

  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在事件發生時,應在現場調查取證,掌握情況,分析事故原因,對現場進行妥善處理、保護。

  5.3.4善後工作

  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要做好善後工作,引導正確輿論,安撫好考生情緒。要對事件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並寫出書面報告,認真檢查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改進工作,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5.4應急處置措施

  5.4.1高考試卷安全保密類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⑴試卷失洩密的幾種情形

  ①考前試卷運送過程中發現試卷失洩密

  帶隊負責人應當立即控制運卷車輛和運卷人員,同時報省、市招考機構和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支援。

  ②考前試卷在各級招考機構和考點保密室失洩密

  發現人應第一時間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發生事件單位應立即報告當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和省招考機構、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明確處理意見,並立即封鎖現場,保護現場,防止擴散。

  ③考試期間發現試卷、備用卷失洩密

  主考應當立即封鎖現場,保護現場,防止擴散,並控制相關考務人員和疑似考場的對外聯絡。同時立即報告當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並報省招考機構、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明確處理意見。

  ④在答卷保管期間,發現答卷被盜、損毀、塗改等重大事件

  立即報告當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和省招考機構、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並立即封鎖現場,保護現場,防止擴散。控制相關人員的對外聯絡,等待上級部門的處理意見。

  ⑵對於上述幾種試卷安全保密類突發事件,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將情況上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招考機構、公安、保密等部門,並執行省級的指示。

  ⑶對於試卷安全保密黃色級(即Ⅲ級)突發事件,省市縣級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部署,立即啟動本級應急處置預案,協調有關部門,安全保密類應急處置工作組立即密切配合,著手開展調查、處置、偵破工作。保密和監察區域性門組織、協調失洩密事件案件查處工作。省、市、縣公安部門立即對網際網路進行嚴密監控;根據需要,通知通訊管理部門採取措施,控制其他通訊手段的通訊範圍;發現與洩密有關資訊,採取措施控制有關嫌疑人。通訊管理部門根據公安部門的通知要求,通知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商立即關閉釋出此類資訊的網站。宣傳部門在破案前防止新聞媒體對洩密有關情況的報道和炒作。各部門隨時將有關進展情況續報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上級協調組。

  ⑷對於試卷安全保密紅色級(即Ⅰ級)突發事件,應請求上級協調組派出工作組,會同有關專家趕赴事發地,指導、督促當地一起開展偵破工作。橙色級(即Ⅱ級)情況一同黃色級處置措施,橙色級(即Ⅱ級)情況二同紅色級處置措施。

  ⑸擬高考試題在考前發生洩密,但確信試題並未大規模擴散,經報上級協調組同意,領導小組作出如期舉行考試的決定。

  ⑹擬高考試題在考前發生洩密,但確認試卷內容已大規模擴散,經報上級協調組同意,領導小組作出延期舉行考試的決定。省、市、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宣傳、安撫、善後工作,同時做好延期進行考試的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5.4.2高考試卷運送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⑴試卷運送幾種突發情形

  ①試卷運送途中車輛突然故障無法執行

  隨車押運的公安、武警迅速保護現場,無關人員不得接近運卷車。駕駛員下車排除汽車故障。試卷押送人員始終看護試卷,做到卷不離人,人不離卷。在短期內無法排除故障的,應迅速與教育行政部門聯絡,請求派車接應。同時要主動取得當地交警的幫助。

  ②試卷運送途中發生車禍

  隨車押運的公安、武警要迅速保護現場,除交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運卷車。試卷押送人員始終看護試卷,做到卷不離人,人不離卷。要迅速拔打“110”,呼請當地公安部門保護現場。如因車禍造成試卷散落,除始終看護好車內試卷外,其它人員應在最快的時間內找回試卷,防止失洩密範圍的擴大,如有必要迅速請求當地公安部門在事發附近的路段設立關卡。

  對接觸過裸露試卷的人員從接觸試卷開始直至失洩密科目開考一小時後採取妥善的隔離措施。

  ③因車輛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發車輛突然起火

  駕駛員和押運人員要積極採用自帶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進行滅火,公安、武警要迅速保護現場,如有必要迅速拔打“110”、“119”,呼請當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幫助。

  ④因道路嚴重堵車使試卷無法按時運到

  試卷押送人員要加強對試卷的守護。應迅速請押送試卷的公安同志與交警取得聯絡,說明情況,以求優先放行。

  ⑵出現上述幾種情況,試卷押運人都要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將情況上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省、市招考機構,縣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向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情況有新的進展應隨時續報。

  ⑶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部署,立即啟動本預案,協調有關部門,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有關單位立即緊密配合,採取有效措施,盡一切辦法排除故障,疏通道路,確保安全,並將進展情況續報市、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上級招考機構。對試卷無法準時到達考點等造成無法正常開考的,按照上級協調組決定組織本縣的後續工作,要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宣傳、安撫、善後工作。宣傳部門統一口徑進行正面報道,引導社會各界特別是考生、考生家長的充分理解。

  5.4.3考前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考生無法準時到達考點處置措施

  ⑴發生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考生赴考(如山體塌方等)

  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應立即採取有力措施,派出由公安、交通、衛生等組成的搶險隊、救護隊趕赴現場進行搶險、救護,並將情況向教育行政部門續報。如由於受不可抗力因素而影響當地招生考試的,根據省級協調組的授權和部署,宣佈當地高考延期舉行,並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安撫等工作,宣傳部門統一口徑進行正面報道,引導社會各界特別是考生、考生家長對延期考試的決定給予充分理解。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做好啟用副題進行考試的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⑵發生赴考中交通工具出現故障

  交通、公安部門等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成員單位應立即採取有力措施,交通部門派出備用車輛運載考生,公安部門派出交警到現場維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誤考試時間。

  ⑶發生道路出現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現身體不適等

  相關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應採取有力措施,公安部門派出交警到現場維持疏通交通,把身體不適的送到指定醫院進行醫治,如情況比較緊急要求衛生部門派出醫療隊到現場進行醫治。

  5.4.4高考期間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疫情等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⑴考生食物中毒

  發生食物中毒時,主考立即向當地衛生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中毒人員就診場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報公安110),並第一時間通知“120”組織急救,同時立即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接到事件報告後,立即向事件發生地派出應急處理小組,趕赴現場,開設綠色通道,組織醫護人員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防止事件蔓延擴大。並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採取相應措施,佈置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

  ⑵發生傳染病疫情

  若發生傳染病疫情,考點主考立即報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縣教育行政部門,縣教育行政部門立即向當地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市級教育行政報告,並聽候進一步指示。考點臨時醫療站要嚴密監視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觸者情況,並按有關規定採取有效處置措施。衛生防疫部門落實上級指示開展應急處置,情況有新的進展隨時續報。

  5.4.5考試中發現大規模集體舞弊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⑴考前發現有大規模集體舞弊情況徵兆

  立即向當地和市教育行政部門以及上級招考機構報告,根據省、市招考機構的指示做好防範準備工作,協調各相關部門採取措施,防止大規模集體舞弊情況發生。做好媒體的宣傳工作,並隨時向省、市招考機構續報進展情況,聽候進一步指示。

  ⑵考試中發現大規模集體舞弊情況

  立即向當地和市教育行政部門以及省、市招考機構報告情況和處置決定,協調各相關部門採取措施,做好媒體的宣傳工作,並隨時向省、市招考機構續報進展情況,聽候進一步指示。

  5.4.6對網路有害資訊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⑴考前如果在網際網路上發現失洩密情況

  立即刪除失洩密內容。對於涉及縣外的網站,由縣教育局和縣公安局報告上級協調組和上級網監局處理。上級協調組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失洩密的內容和範圍提出處理辦法。

  ⑵發現詐騙情況

  立即刪除詐騙內容,並報省、市公安部門。公安機關根據詐騙的情節和程度,對詐騙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⑶發現一般有害資訊的情況

  根據有害資訊的情況和程度,採取資訊刪除、調查處理等辦法。

  對發現第一、第二種情況以及涉及試題內容的資訊,為防止有害資訊的擴散,可以在對資訊作出研判之前進行刪除。出現有害資訊,要及時上報。

  5.4.7考場建築物倒塌、火災等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考點考場建築物倒塌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考點要第一時間迅速撥打110、119指揮中心(室)報警,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考點負責人、有關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相關單位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及時組織解救或疏散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開展滅火工作,安撫考生。

  縣教育行政部門立即向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上級招考機構報告事故情況。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經報上級協調組同意,領導小組作出繼續進行考試或延期考試的決定,並做好繼續進行考試或延期進行考試的安撫、善後等各項工作。

  5.4.8發生颱風等影響考試的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氣象部門預報臺風等破壞性自然災害將在我市發生,影響或無法舉行考試工作時,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經報上級協調組同意,領導小組作出如期舉行考試或延期舉行考試的決定。

  教育行政部門、考點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向考生髮布躲避通知,必要時組織考生避災疏散,並要求有關單位予以協助配合。

  如果如期進行考試,教育行政部門、考點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防風、防雨、防災害發生,確保工作人員和考生生命安全和考試順利進行。

  如果延期考試,教育行政部門、考點應將領導小組的決定通知考生,做好解釋、安撫工作,告知考生查詢延期考試資訊的渠道,並做好延期進行考試的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5.4.9高考期間發生考生、家長群體性上訪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學校要第一時間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同時組織力量做好局面控制工作,防止事態和影響的進一步擴大,並儘快調查清楚事件發生的起因、學生及家長的要求和意見,並及時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應急處置專項工作組和學校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應對措施:阻止未參與聚會的考生參與聚會;對已參與聚會的考生,盡力做好疏導說服工作,穩定學生和家長情緒,阻止他們採取過激行動;如說服教育無效則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疏散有關人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必要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派專人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協調、指導做好宣傳、解釋、疏導、勸返等處置工作,穩定學生和家長情緒。

  如果參加遊行、集會、靜坐、請願、打架鬥毆的考生或家長人數較多, 經勸阻無效,正常考試秩序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影響,則由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啟動縣專項預案,由武警、公安部門派員強行疏散。對在事件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報請公安部門處置,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5.5 應急終止

  當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相關危險因素和危害已經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終止,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處置工作結束後,應將情況通知參與應急處置的各相關部門,必要時透過新聞媒體同時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訊息。

  六、監督管理

  6.1 加強培訓與演練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招考機構、學校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和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加強演練,提高實踐技能,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互救、自救、減災等基本知識和技能。提升教育考試隊伍素質,使其掌握應急處置的主要內容、在應急處置機制中的角色和職責等。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到位、規範行動、有效處置,原則上2年演練1次。

  6.2 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負責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技術裝備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縣教育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原則上,每3年修訂1次。

  6.3建立責任追究制

  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或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 附則

  7.1預案修編與完善

  縣教育局牽頭結合實際情況及時修編與完善本預案。

  7.2 其它國家教育考試

  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它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比照本預案應急處置。

  7.3學校按照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

  7.4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7.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高考停電應急電源處置方案4

  根據省、市打造“平安高考、和諧高考”的指導思想,為確保考試工作的安全有序,進一步增強應對考試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高考的良好環境和秩序,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機構

  20XX年普通高招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縣教育體育局組織協調,安陽縣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成立安陽縣普通高招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副縣長(考區主任)任組長,高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招辦,具體負責實施工作。

  安陽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縣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家嶺任辦公室主任,縣教體局副局長翟玉鳳、縣教體局紀檢書記王新國、縣招生辦副主任程志國任副主任。

  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對高考期間的各類重大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2.在不可抗拒的外來因素對考試產生重大影響時,對有關考試問題做出決定。

  3.負責向上級報告,並在得到批准的情況下向社會通報考試的重大突發事件。

  三、應急處置工作的原則與處置程式

  (一)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高考突發事件的處理,要遵循加強防範、完善機制、沉著應對、措施果斷、科學處理、及時彙報的原則,以有效防止事態的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維護廣大考生的根本利益,確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試卷安全保密,儘可能保證考試正常、有序進行。

  (二)應急處置基本程式

  1.一旦發生高考考試突發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包括:

  (1)事件原因;

  (2)事件性質;

  (3)波及範圍;

  (4)目前措施;

  (5)對事件等級的初步判斷。

  2.應急處置預案一旦啟動,有關部門立即著手開展調查、處置、偵破工作,並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縣招生考試辦公室,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各類具體突發事件處置辦法

  (一)高考考試試卷失洩密應急處置辦法

  試卷保密室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定、驗收和使用。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高考考試試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工作必須有公安或者武警人員參加,確保試卷絕對安全。各考點試卷保管室必須是防盜門,鐵皮櫃,雙鎖兩人以上看管,試卷不過午。

  考試前一旦發現試卷失(洩)密,應立即封鎖現場,控制相關人員的對外聯絡,同時上報縣教體局、公安局和保密局,並轉報市招辦,要求明確處置意見,然後按規定進行調查處置。

  考試期間備用卷必須儲存在考點保密室的保密櫃裡。一旦發現備用卷失(洩)密,應立即封鎖現場,控制相關考務人員和疑似考場的對外聯絡,同時上報縣招辦,要求明確處置意見,然後按規定進行調查處置。

  (二)保密室遭遇突發停電的處理措施

  試卷保密室要配備不間斷電源與電視監控系統配合使用,持續供電不得少於1小時。保密室突發停電時,保密室負責人和值班巡邏人員要立即報告招辦主任,同時嚴密監視試卷保管情況。招辦主任要協調供電部門儘快恢復供電,並儘快趕到保密室,安排加強保密監視。試卷保密員應在《保密室工作日誌》上詳細記錄停電時間,恢復供電時間,停電期間電視監控系統工作運轉情況,試卷保密室有無異常等情況。

  (三)高考考試試卷運送途中突發情況應急處置辦法

  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中有關“試卷運送環節的安全保密”規定執行。試卷運送途中,車輛突然故障,無法執行或發生車禍。應迅速保護現場,無關人員不得接近運卷車,同時迅速撥打“110”,呼請公安部門保護現場。在短期內無法排除故障的,應迅速與教體局聯絡,以便及時派車接應。如因車禍造成試卷散落,除始終看護好車內試卷外,其他人員應在最快的時間內找回試卷,防止失(洩)密範圍的擴大,如有必要迅速請求公安部門在事發附近的路段設立關卡。對接觸過裸露試卷人員從接觸試卷開始直至失洩密科目開考一小時後採取妥善的隔離措施。

  因道路嚴重堵車,試卷無法按時運到時,試卷押送人員要加強對試卷的守護。應迅速請押送試卷的公安(或武警)同志與交警取得聯絡,說明情況,要求優先放行。並及時向縣招辦報告試卷運送途中發生的異常情況。

  (四)試卷啟封后重大問題的處理措施

  試卷啟封后,如有錯裝、混裝未開考的試卷,錯發未開考的試卷,監考員要立即將試題收回裝入試卷袋,不準擴散,安排考生在考場靜候,並立即報告主考。主考進行核實後(但不得接觸未開考試卷或試題),在第一時間上報考區主任和縣招辦。縣招辦根據有關規定請示市招辦批准後,通知有關考場繼續考試或使用備用卷考試。在此期間所有接觸未開考試卷的人員一律在原地待命,不得離開,嚴禁使用通訊工具。對於已接觸到未開考試卷的考生和監考員要按保密要求採取隔離措施,直至該科考試完畢為止。

  (五)考生在赴考途中發生意外處置辦法

  考生赴考途中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求出事點帶隊教師立即向招辦彙報,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質、涉及範圍等內容。根據考生赴考途中突發事件的性質及危害的大小,把考生赴考途中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級別:第一等級為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考生赴考(如自然災害等)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應立即會同各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做好補救工作。派出由公安、交通、衛生等組成的搶險隊、救護隊趕赴現場進行搶險、救護,現時上報省招辦,要求明確處置意見,然後按規定進行調查處置。第二等級為交通工具出現故障,應急預案工作組應立即請交通部門派出備用車輛運載考生,公安部門派出交警到現場維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誤考試時間。第三等級為道路出現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現身體不適等情況。應急處置工作組應立即請公安部門派出交警到現場維持能疏通交通,把身體不適考生送到指定醫院進行醫治,如情況比較緊急要求衛生部門派出醫療隊到現場進行醫治。

  (六)高考考試期間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辦法

  為了加強對傳染疫病的防禦和監督,考試期間衛生部門要制定監考封閉地和考點預防與控制傳染病的方案。在疫情發生時,及時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置。各考點要建立臨時醫療防治站,由考點副主考兼任站長,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參與,具體負責考試期間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及應急處置等工作,並配備必要的消毒藥械和監考人員防護器材。對患有傳染病的考生應要求其及時醫治。若該考生病情得以控制,醫院認為可以參加高考考試的,考生須於事先向招辦遞交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相應安排在備用考場參加考試。

  若發生傳染病疫情,考點立即報告招辦,招辦立即向教體局、衛生局及政府領導和市招辦報告。考點臨時醫療站要嚴密監視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觸者情況,並按有關規定採取有效處置措施。預備考場應獨立安排其他樓層,適當遠離其他考場,指定專門通道。預備考場啟用,須經考點主考簽字批准,並報縣招辦備案。

  (七)高考考試期間涉考人員食物中毒預防處置辦法

  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門食品衛生的相關規定,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120”組織急救,醫療機構開設綠色通道,組織醫護人員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同時應當迅速向考點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中毒人員、就診場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報公安110)。同時立即將有關資訊報告教體局和招辦。教體局、公安局派人員赴現場初步確認屬考生大面積中毒事件後,應立即報告應急處置工作組以及上級領導小組,視情況下令啟動應急預案。並向事件發生地派出應急處理小組,召開現場分析會,進行應急處理,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防止事件蔓延擴大。

  衛生行政部門在對考生進行個案調查時,應根據監考、考生的具體情況,對住院治療的病人可按常規調查,對正在考試的發病者及對照組(未發病者)的調查,待考試結束後進行。對食堂、餐飲單位應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當確認發生水源汙染,導致無法飲用時,應立即停止飲用,並報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

  (八)聽力考試過程出現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辦法

  聽力考試進行時,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外語教師。當聽力磁帶無聲、卡帶或不清楚時,主控室監聽教師要記錄出現問題的時間和播放進度,及時請示主考啟用備用磁帶或備用放音裝置。重新播放時,應從出現問題的前一道題開始播放。主考要立即上報縣招辦,經請示市招辦批准後,順延考試時間。如果短時間內問題無法解決的,經縣招辦同意,可通知考生先進行筆試部分的考試,同時儘快排除故障,拿出補救意見報省、市招辦批准。筆試考試結束後,不準考生出場,立即按要求繼續進行聽力部分考試。對於個別考場考生反映聽力效果不好的,監考員應立即把情況向主考彙報。主考應向縣招辦進行彙報,儘快就原因、範圍、涉及考生等情況進行落實。在可能的條件下廣泛徵求意見,最遲在考試結束前40分鐘拿出處理意見,將詳細情況報縣招辦,經請示市、省招辦,決定是否重新播放。若需重新播放,要通知涉及到的所有考生,考試結束不要離開考場。重新播放時,應從出現問題的前一道題開始播放。

  考點要配置不間斷電源,與外語聽力放音裝置配合使用,防止突發停電。並事先進行測試、演練。不間斷電源在突然停電時,持續供電不得少於30分鐘。停電及處理情況應及時向縣招辦報告。

  (九)考點突然停電情況的應急處置辦法

  考試前,各考點必須配合供電部門做好考點學校供電線路和校內各用電部位的檢查維修。要提前做好預想和應急方案,增加搶修隊伍,做到人員、車輛和備品備件落實到位。如果仍然有考點出現停電情況,應以最快速度搶修以保證供電。

  (十)應對重大舞弊事件的處置辦法

  考試過程中一旦發生集體舞弊、法人串通作弊等重大舞弊事件,應注意保全證據,控制事態,並立即報告縣招辦。組成聯合調查小組,嚴密控制並隔離有關人員,分別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作弊情節,嚴肅處理。並及時將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書面報縣招辦。調查處理過程中,應注意避免新聞炒作,影響社會大局的穩定。

  (十一)發生消防事故的應急處置辦法

  各考點必須加強防火巡查,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嚴禁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和鎖閉安全出口,確保暢通。一旦發生消防事故,立即報告119並採取應急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同時上報教體局和招辦。

  (十二)出現異常氣候情況和應急處置辦法

  如果出現強異常氣候,各考點必須讓考生提前入考點。

  五、工作要求

  涉考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安陽縣20XX年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對預案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確保相關人員和隊伍能夠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暢通的資訊傳輸渠道,嚴格遵守資訊上報機制要求,確保全體考生和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確保我縣高考平穩順利進行。

  高考停電應急電源處置方案5

  一、指導思想:

  從“安全第一,秩序正常,管理一流”的高度出發,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停電狀態下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重要性,把停電狀態下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二、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由副校長、總務主任、政教主任、教務主任、水電管理員參與的領導小組,佈置並檢查督促學校停電狀態下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重要情況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三、具體內容

  1、碰到停電情況,總務處組織學校電工發電供電,與供電所聯絡通電資訊,並報告校長。

  2、水電管理員負責日常的發電機保養及相關線路(包括應急燈)的檢查工作,確保遇到停電情況能及時發電,以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備足一天發電所需的燃油,如不足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3、學校各有關科室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必須考慮停電狀態下的變更應急辦法。

  4、通訊聯絡:停電期間,領導小組聯絡員在其辦公室負責聯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校內各科室應當根據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5、如果在停電期間學校發電機出現故障導致無法正常工作時應做好以下預備工作:

  (1)教務處:安排並通知有關人員做好停電時段的作息訊號的發出辦法;晚間放學時間的調整情況;停電時段的課務變更情況。

  (2)政教處:落實班主任做好相應的班級管理工作,組織值日教師維護學生的學習、生活紀律,並能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管理的力量,確保學校秩序的穩定。

  (3)總務處:及時組織電工及相關維修人員搶修發電機,爭取在最短時間內使發電機能正常工作;及時供應各科室及相關部門停電時段的必備的照明手電筒、乾電池、電瓶燈等物品。食堂提前準備好停電時段飯菜的烹製或調整工作,確保在停電狀態下有飯菜供應給師生,如有困難情況及時請示校長,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4)如在晚自習中途停電,校長視具體情況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回校,學校各領導能做好指揮巡視工作。門衛嚴密控制校門,提高警覺,不得隨意讓學生出校,在班上輔導的任課教師必須堅守崗位,維護所在班的秩序,不能離開教室。班主任立即到教室,提供照明用具,與任課教師一道組織學生,管理學生。要求學生嚴格遵守紀律;不走出教室;不拍打桌子;不高聲怪叫;在教室裡不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未得到明確指令,不得下課或放學。放學時在班主任的帶領下有序、慢步地走出教室回到寢室,在樓梯中嚴禁奔跑推搡。到寢室後關程式及時班主任與值日教師、學校領導一起維護洗刷、就寢紀律。走讀生一律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校門口接回。

  6、意外事故的處理

  停電狀態下發生意外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或知情人員立即向校長彙報情況,請示應急辦法,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緊急疏散、援助。並能根據相關程式及時做好向上級部門的彙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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