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範本(通用5篇)

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範本(通用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範本(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_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並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 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併為其辦理人事關係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夥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夥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夥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考核結果,並可向主管合夥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___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夥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夥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夥人申訴。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並完成不少於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夥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並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 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夥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並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_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並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於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並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專案。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並經批准。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___(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___%;超過___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___萬元,提成比例提高___%,但最高不得超過___%;(關於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並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紙張、電腦磁碟、軟盤、膠捲、錄音、錄影、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檔案、範本、檔案、傳真、信函、資料、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複製、下載、私自攜帶或傳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後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後,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後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於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並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託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離職前__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並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_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自甲方離職前__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儲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檔案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的30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透過調解方式加以解炔。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定並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2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聘請事項及期限

  第一條 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範圍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範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諮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諮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文字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資訊;

  (5)為您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檔案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並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託律師的`身份維護您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透過媒體發表宣告、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免費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

  律師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四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__________rmb元/年,半年為__________rmb元,由聘請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 本協議第三條第(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託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五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範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託,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__________%的優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聘請方的權利

  一、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2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三、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聘請方的義務

  一、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聘請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檔案:

  聘請方身份證明覆印件;

  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託書》,明確私人律師的許可權範圍和期限;

  二、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專案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影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三、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並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檔案、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四、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後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字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一、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二、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後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受聘方的義務

  一、 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後,對聘請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資訊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洩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二、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____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_____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____市內一般在三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三、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

  違約責任

  一、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二、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三、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後將剩餘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

  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簽訂方:

  聘請方:(簽字)

  受聘方: (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3

  甲方: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託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四條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六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准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八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4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方因向乙方提出申請,要求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現經乙方審查,認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條件,同意為乙方提供法律援助,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志願者等)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

  二、乙方應依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法律援助人員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另行委派法律援助人員接管。

  三、甲方必須真實的向乙方和法律援助人員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援助事項有關的證據、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

  四、辦理公證、司法鑑定等援助事項的,根據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甲方應自行向有關單位向承辦該法律援助事項單位支付公證、鑑定等費用。

  五、代理訴訟或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的,甲方委託乙方許可權如下:

  (一)一般訴訟代理;

  (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三)_________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援助事項辦理終結止(即作出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撤銷訴訟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5

  甲方(聘請方):

  住址:

  負責人:

  乙方(受聘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未訂立新合同前,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 律師工作,工作地點: 。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根據律師業務工作特點,乙方實行不定時、不定期工作制度,並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承包制,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分配給乙方辦理的案件(含法律顧問),按已結案業務收入的4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辦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乙方所得報酬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可以代扣代繳。乙方因辦理業務被投訴的,甲方有權暫不發放該案酬金並待查清後再作處理。

  乙方要求採取其他承包形式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所需費用從乙方承包所得報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繳納勞動保險的,應在每年審前向甲方提供繳納勞動保險的書面依據;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司法部及自治區司法廳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

  2、乙方除應遵守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相關規定外,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之;

  3、乙方的年審註冊費用由乙方承擔。

  專職律師全年沒有收入或總收入為壹萬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壹仟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為壹萬零壹元至貳萬元的,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壹仟元整;全年總收入為貳萬零壹元以上但低於三萬元的,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高於三萬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並於註冊當年結清,否則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審註冊。

  4、因乙方報酬實行承包制,故無論發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均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

  5、乙方是兼職律師或退休後再從事律師工作的,不適用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6、乙方的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如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通訊地址郵寄送達有關檔案的,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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