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人員崗位職責

司法鑑定人員崗位職責

  在當下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崗位職責,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那麼相關的崗位職責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司法鑑定人員崗位職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站長、副站長崗位職責

  1、貫徹國家勞動就業培訓方針政策;貫徹《工人考核條例》和《職業技能鑑定規定》,執行“技術等級標準”和勞動部門的指示及決定,領導和依靠全站人員完成鑑定站的各項工作任務。

  2、召開全站人員會議、站務會議、行政會議,協調各副站長、各部門的工作,充分發揮全站人員的作用。

  3、組織編制培訓計劃和鑑定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4、主持、組織鑑定考核,並作出鑑定意見報主管部門審批。

  5、主持、制定鑑定站發展規劃、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方案,建立健全鑑定站各項規章制度。

  6、主持制定培訓用教材、教具、儀器、儀表和鑑定用裝置器材的購置,並責成有關人員如期完成計劃。

  7、在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站之間的經驗交流。

  8、關心全站人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生活,帶領全站人員公正廉潔、勤奮工作。

  9、副站長在站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專案的工作,並協助站長切實抓好鑑定質量,不斷提高技能鑑定的學術水平。

  二、鑑定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鑑定站辦公室主任在站長的領導下,協助站長處理日常事務工作。

  2、協助站長召集全站人員會議、站務會議和站工作會議,並負責督促、檢查會議決定的執行情況,當好站長的助手和參謀作用。

  3、負責組織鑑定站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總結、規章制度和各種請示報告等資料的起草工作,組織各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資料的彙集和整理。

  4、負責考生鑑定的申請登記、發放《准考證》理論和實踐操作成績的整理歸檔,考生的辦證和發證工作。

  5、搞好接待工作,加強對外聯絡。

  6、組織辦公室人員政治和業務學習,加強對辦公室內部的工作管理。

  7、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鑑定辦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鑑定辦工作人員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鑑定站的文書工作和協助主任處理日常行政工作。

  2、負責起草領導指定的文字材料,按時完成鑑定站文字材料的列印校對工作,負責鑑定站的公文報表的簽收、拆封、登記、傳閱、催辦、歸檔等工作。

  3、協助主任召集各種會議,並負責通知和記錄。

  4、負責填寫“鑑定站大事記”,作好站“工作史”資料的積累以及考生登記、發放《准考證》、考生成績歸檔、辦證、發證工作。

  5、協助主任搞好接待和聯絡工作。

  6、認真履行保密制度,不得洩漏保密材料、檔案及試卷內容。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考評人員崗位職責

  (一)在實施鑑定前,瞭解鑑定計劃,熟悉鑑定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標準、鑑定規範和本次考評的專案、內容、要求及評分標準等;

  (二)在實施鑑定過程中,檢查考核場地,測試鑑定站用裝置、檢測儀器和工、卡量具,檢驗考核鑑定站用材料,核對准考證;

  (三)嚴格按照規定的考核方式、方法、程式、評分標準,獨立完成評分任務,認真填寫考評記錄並簽名;

  (四)協助職業技能鑑定站(站)及相關考務人員做好考務工作;

  (五)經常研究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向鑑定中心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五、理論鑑定監考人員崗位職責

  1、開考前要核對考生的《准考證》和應參加考生的人數,宣佈考試時間、考場紀律及注意事項。

  2、嚴格執行考場紀律,維持考場秩序。

  3、考試期間監考人員不得與考生交頭接耳,影響考生考試。監考人員不得徇私舞弊,違者取消監考資格,並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4、考試完畢後,要清點試卷,按試卷序號順序集中裝訂密封,對考場記錄簽署意見,裝袋後統一上交。

  六、技能鑑定監考人員崗位職責

  1、協助鑑定站負責鑑定考核的現場監考工作,於考前三十分鐘進入考場檢查鑑定準備工作,安排好鑑定原材料、裝置和鑑定工位。

  2、鑑定考評前十分鐘開始點名,抽籤和檢查《准考證》,核對考生姓名和考號,組織考生按考號進入指定的考試工位。

  3、考生進入考試工位後,由監考人員宣佈考題及有關規定要求,核對開考時間,統一宣佈開考。

  4、本著平等對待,公平競爭的原則,維護考場秩序和嚴格執行考場紀律。對違反紀律的考生應視情節輕重,提出給予扣分或考件作廢的處理意見。

  5、監督考生按照秩序進行操作,教育考生在鑑定時不得亂拿他人的原材料和考件,違者給予扣分或停考的處理,並在監考紀錄上登記備查。

  6、掌握鑑定程序和時間,監督各個階段的鑑定情況,對超過規定鑑定時間的考生或超考情況,應記錄在案。

  7、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可換考生補換原材料或其它用具。

  8、監督考生遵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操作規程,操作完畢後及時清掃工位,剩餘的原材料擺放到指定的位置,違者予以扣分。

  9、凡扣考生現場分的監考人員當面通知考生,說明釦分數目和扣分理由,並記錄在案,現場分記入考生鑑定成績。

  10、鑑定結束後,認真填寫考場記錄。

  七、鑑定現場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配備、檢查和分配好鑑定考評站需要的材料、工量刃具等有關物品,並及時分發到各個考核工位。

  2、負責制定鑑定考位編號工種、籤號和有關示意圖表的張貼。

  3、負責傳送鑑定用品,並做到輕、快、平穩,不得損壞用品外形或故意延滯送交時間。

  4、協助監考人員檢查裝置、用具的使用和安全情況。

  5、鑑定完畢後,負責檢查裝置、工量器具的完好部況。

  6、協助搞好考生和工作人員鑑定期間地有產關服務工作。

  八、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忠於職守、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執行崗位職責,及時排除裝置故障,努力完成裝置維修任務。

  2、愛護裝置、工具、圖紙,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做到安全文明生產,節約用電用水,降低材料、工具消耗。

  3、嚴格要求,工作認真,一絲不苟,精益求精,不斷提高裝置維修質量,保證非修裝置達到規定精度要求。

  4、堅持巡迴檢查,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經常向操作者傳授裝置維護保養知識,輔導操作者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一級保養。

  5、及時準確地向裝置管理員彙報裝置檢修內容和檢修情況,以利搞好裝置維修檔案。完成下達的裝置中修計劃。

  九、裝置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負責實習工廠機械和電器的裝置管理和維修工作。掌握製備技術狀況,並認真做好裝置分類編號、臺帳記錄;編制裝置檢修計劃,做好維修前的準備工作,及進處理檢修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2、編制裝置一、二級保養計劃,根據教學、生產和技術的現狀和發展,提出裝置改造、更新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實施。

  3、推廣新工藝、新技術,不斷提高裝置維修的質量。

  4、建立和健全裝置使用管理檔案,保管好裝置使用說明書和圖紙。負責組織、檢查實習指導教師和學生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維修、保養裝置的常識,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裝置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5、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發生安全事故後要迅速上報,並及時參與事故的分析研究,負責填寫事故報告和提出防止事故發生及處理的整改意見和措施。

  6、提出裝置和安全生產定期檢查評比及獎懲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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