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崗位職責

法制崗位職責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都跟崗位職責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那麼制定崗位職責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制崗位職責 ,歡迎閱讀與收藏。

法制崗位職責 1

  1.充分發揮法制辦公室在縣政府法制建設、依法行政中的參謀、助手作用;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縣政府的法制建設進行規劃、協調、監督、服務。

  2.對政府法制建設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圍繞政府法制建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對縣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3.統一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擬定縣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的安排,報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和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4.審查、修改報送縣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

  5.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

法制崗位職責 2

  1.負責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總結考核行政執法情況,發放和管理行政執法證件,清理登記行政審批事項。

  2.辦理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受縣政府委託承擔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

  3.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教育、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4.對縣政府各部門的法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和其他事項。

法制崗位職責 3

  1.清理、編纂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編輯規範性檔案的標準文字;組織發行省、市法規彙編等工作。

  2.組織研究並彙總上報上級發來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

  3.辦理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工作,備案審查工作,審查其同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是否牴觸以及它們相互之間是否矛盾,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4.協調縣政府各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

  5.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擬定有關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和答覆意見;監督涉及縣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法制崗位職責 4

  法制科工作職責

  1、負責收集森林公安應用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對上級和其他部門徵求意見的規範性檔案文稿提出修改意見。

  2、稽核本局在辦理案件中作出的立案、刑事拘留決定,稽核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的使用,沒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決定。

  3、辦理本局管轄的複議、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組織本局有關行政案件的聽政工作。

  4、對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公民對執法違法行為的控告、申訴案件組織複查,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領導批准後執行。

  5、組織開展對科、所、大隊執法質量的年度考核,負責對執法民警執法質量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

  6、負責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7、組織執法檢查、開展森林公安法制調研工作。

  8、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幹警的法制培訓工作。

  9、組織、指導建立健全各類公安執法檔案,通報執法情況。

  10、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件,提出法律意見。

  11、管理公安法律文書。

  12、承辦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制崗位職責 5

  法制科工作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建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大隊法制學習、宣傳、培訓和信訪工作。

  三、負責大隊行政處罰案件的複核、報批、複議、訴訟工作。

  四、負責大隊執法案卷的收集、歸檔。

  五、負責大隊行政執法業務的統計和檢查考核工作。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法制崗位職責 6

  法制科的主要職責

  1、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檔案的起草、修訂、稽核工作。

  2、承擔全域性法律諮詢,法制宣傳和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業務考核和評比工作。

  3、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域性考核工作。

  4、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把關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5、負責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工作。

  6、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崗位職責 7

  1、根據公司下達的任務和對客戶欠款進行催收;

  2、配合財務完成月度、季度、半年度以及年度對賬工作;

  3、配合司法機關對欠款客戶財產線索進行查詢,並協助訴訟執行工作;

  4、跟蹤客戶經營狀況,監控客戶裝置運營,防範客戶出現逾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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