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個人感悟發言稿3篇

見義勇為個人感悟發言稿3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常常會因某些事或人而萌生出一些想法,這時就可以透過文字的方式把這些感悟都記錄下來。那麼,感悟的文章一般都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見義勇為個人感悟發言稿,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見義勇為個人感悟發言稿1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新學期,剛公佈的新版《中小學生守則》首次把《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合二為一,更簡潔明,也更接地氣了。我們發現,以往“見義勇為”等提法消失了,代之以“珍愛生命保安全”、“會自護懂求救”等內容。面對危難,在“見義勇為”和“會自護懂得求救、見義智為”之間,作為青少年的我們,該做何選擇?

  我認為《中小學生守則》是引導和規範中小學生行為的重要守則,此次《守則》內容的修改就釋放出了一個明確的訊號,將“見義勇為”改成“見義智為”,其實質是引導中小學生在遇到危難之時要學會自護懂得求救。一言以蔽之,見義智為,方為上策。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見義勇為,捨我其誰?見義勇為,固然是一種值得稱讚的俠義之舉,但是,近年來不少中小學生因見義勇為而付出生命的代價也讓我們換一種思維重新審視見義勇為的方式,見義勇為真的必須奮不顧身嗎?君不見,電視新聞裡不是時而有青少年因救人而溺亡的嗎?君不見,網路報道不是隨處可見中小學生因見義勇為而喪命的嗎?君不見,孩子們的大好年華就如此斷送,難道不可惜嗎,不令人痛心嗎?

  見義勇為,是助人為樂的美好品德,卻也摧殘了無數祖國的美麗花朵,甚至是花蕊;實則是直接扼殺了無數青少年學子。目睹別人有難,我們就要勇敢地去幫助他,讓他渡過難關。可自己呢?因為見義勇為,葬送了多少孩子如花的生命,破碎了多少美滿的家庭。在經歷瞭如此多的悲劇與慘案的陣痛之後,我們應該振臂高呼:“見義勇為”實在是應該被“見義智為”取代。

  青少年學生是國家未來的棟樑,要學會自護懂得求救。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遇到危難,見義智為,方為上策。

  見義智為,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向他人呼救,用安全的方法去幫助別人,這何嘗不是一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義舉呢?這既很好地保全了自己,又達到了解危濟困之目的,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而那種莽撞而無辜喪命的所謂“見義勇為”的行為,或許最後換來的只是雙親的千行淚,破碎的一個家。所以青少年遇到危難要轉換思維,見義,要理性“智為”,不可盲目“勇為”。

  懂得見義智為,會自護懂自救,應該成為新時代青少年的行為守則,這更加符合現今社會以人為本,珍愛生命的時代要求。

  現今社會,人們紛紛詬病社會公義缺失,社會道德滑坡,在價值多元化的今天,見義勇為可能不再是人們面對他人危難的選擇之舉,所以,人們更多選擇在自護自救的基礎上,見義智為。畢竟,在獨生子女年代,沒有父母會坐視自己的孩子無辜喪命,在自護自救情況下出手救人,更易被孩子父母和社會接受。如此看來,見義智為不失為上策之選。

  新版《中小學生守則》刪掉“見義勇為”等提法,不是讓學生路見不平坐視不管,而是引導他們見義有為,更要見義智為。青少年見義智為,既可解人之困,又可保全己身,還守護了家庭的完整與幸福……如此善舉善果,改一字便能實現,何樂而不為呢?青少年見義智為,方為上策,此乃教育之正道,社會之正道。

見義勇為個人感悟發言稿2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

  我叫郭新紅,是淮陰區急救站的一名駕駛員。我只是做了該做的事,就被市政府授予“十大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這次又被授予“淮安見義勇為好司機”。這殊榮,是對我救人行為的肯定,也是對我的鼓勵和鞭策。 20xx年12月12日,正值隆冬,寒風凜冽。我開車經過清江浦區淮海北路黃河橋時,看見一名年輕女子從南北地理分界線橋上跳入黃河水中輕生。冰冷無情的河水已經漫到了她的脖頸處,隨時都有被河水淹沒的危險。我不顧個人安危,毫不猶豫地脫掉棉衣,迅速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救人。冰冷的河水凍得我四肢麻木,渾身哆嗦。但惡劣的.環境阻止不了我挽救一條年輕生命的行動。但該女子一心求死,不讓我靠近,撲騰著滑向深水區。於是我一邊安撫她,一邊找機會靠近她。當時我已經被凍得快撐不住了,牙齒不停地打顫。此刻時間就是生命啊!於是我一邊和她聊天,分散她的注意力,找準時機猛撲了過去,雙手成功地抓住了她。近二十分鐘的水中施救,我已是精疲力盡,都快撐不住了。我用盡全身最後的力氣把她拖到岸邊,岸上的好心人迅速將她拉上了岸。她終於得救了!現場的群眾、醫護人員、以及公安幹警都誇我挽救了一條生命。那時的我,覺得全身洋溢著幸福感!

  前兩年裡,我先後救了三條人命。20xx年9月15日,我開車經過205國道淮陰區五里境內,救出一名因車禍被燒傷困在車裡的司機。五天後的深夜,在淮陰區鞠通路鹽河橋下,我又成功救助了一名跳河女子。

  前幾天,我又兩次救助受傷的路人。一次是6月25日下午,我開車經過淮陰區銀川路鹽河橋,發現烈日下一男子趴在滾燙的路面上,處於昏迷狀態。他的兩腿被電動車壓住一動不動,血流滿地,生命垂危。圍觀群眾都不敢救助。我趕緊動員圍觀者中一位熱心市民,合力將該男子翻過身。但該男子臉色發紫,仍無發應,還是處於昏迷狀態。我立即撥打120,將該男子送往醫院。

  另一次是7月1日下午,我在淮陰區黃河路與新街交叉口附近一家文印店列印資料時,突然聽到“嘭通”一聲巨響,我伸頭一望,一輛滿載木材的大貨車發生坍塌,滾落的木材砸中騎電動車的母女三人。我立即衝出門外,招呼路人一起合力將母女三人從木材堆裡救出。

  見義勇為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助人為樂早已成為我們淮安人一種精神。在建立文明城市的今天,我要繼續傳承這種精神,並把它發揚光大。為建設文明淮安,大美淮安,獻一份愛,出一份力!

  我的發言完了。謝謝大家!

見義勇為個人感悟發言稿3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見義勇為”多少年來一直是人們的道德標杆。雷鋒說:“在祖國和人民處在最危急的關頭,我就挺身而出,不怕犧牲”,這同樣為人們所追崇。但我們更應該學會智為,讓這種精神理性迴歸。見義智為亦英雄。

  小英雄賴寧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這位為保護國家財產而不惜獻身的英雄,成了人們心中的旗幟,也是70、80後的英雄記憶,為了救山火,他永遠地睡在了他所熱愛的這片熱土下。但近來遼寧省新頒佈的法律中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組織學生救火。這不免讓人質疑是教育學生“見義不為”、“袖手旁觀”,其實不然,反而讓賴寧精神理性迴歸。從學賴寧到禁止未成年人參與救火,體現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法律的不斷成熟,是社會進步的象徵,也讓我們學會見義智為。

  撒尿小英雄看到越來越短的導火線,沒有飛撲上去,用自己的生命試圖阻止悲劇的發生,而是機智巧妙地熄滅導火線,挽救了人們的性命。見義而為不一定要不顧個人安危,它不代表著流血犧牲,也不是有勇無謀的魯莽,我們應審時度勢,理智而為。相反,一名研究生勸阻不良青年打架鬥毆時,被這些人踢打致死,如果一個高材生還未來得及實現自己的夢想,卻喪命在這些不法分子手中,值嗎?他完全可以報警,既讓這些人得到制裁,也不至於讓自己受害。可見,見義智為才是真英雄。

  遇到小偷,我們可以用暗語提醒身邊的人,注意防範,並及時報警;遇到有人溺水,應及時找大人和救援人員尋求幫助;遇到不法分子,我們要機智地與其周旋。

  見義智為亦英雄。“智”是“勇”的延伸,是“勇”更成熟的體現,讓我們重新評估生命的價值,讓這種精神理性迴歸。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