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自購材料管理辦法 3篇

專案自購材料管理辦法 3篇

  篇一:材料管理辦法

  一、物資計劃管理

  (一)需求計劃編報方法及程式

  1.編報要求:材料使用單位編制需求計劃,每月20日前經分管部室、經營部稽核後,22日前報供應部,供應部彙總後經經營部稽核後上報上級公司;尤其特殊情況下出現的非正常消耗和有關工藝變更、新增專案等,也必須在需求計劃中體現(在計劃中要特別備註),以便供應部及時統一編制採購計劃,積極組織貨源。

  2.編報程式:材料使用單位提出需求計劃申請→材料分類分管部室稽核→分管領導審批→經營部稽核→報供應部計劃員稽核、彙總→供應部計劃員彙總經總經理簽字後上報上級公司。

  (二)考核辦法

  1.材料使用單位遲報或不報計劃的,影響安全生產的由材料使用單位負責。

  2.對需求計劃上報不實、稽核單位把關不嚴、考慮不周造成積壓三個月以上的,按積壓物資金額的50%對有關人員進行罰款;所罰金額按比例(需求計劃編制人員:需求計劃單位負責人:稽核部室負責人=1:1.5:1)分攤,該項工作由供應部負責考核,結果報經營部執行。供應部無需求計劃採購造成積壓三個月以上的(或不提供因需求計劃造成物資積壓的考核結果),按積壓物資金額的50%對有關人員進行罰款;所罰金額按比例(供應部計劃員:供應部負責人=1:1.5)

  分攤,該項工作由經營部負責考核執行。

  3.月度生產急用計劃(臨時計劃)一經採購到貨後,不能在當月領出使用而造成積壓的(允許餘留10%),超出部分按積壓物資的100%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工作面安裝、回撤以及計劃外工程等單項材料計劃的使用週期超過兩個月的,餘留部分視為積壓,按積壓物資價值的50%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該項工作由供應部負責考核,結果報經營部執行;如供應部不提供考核結果,處罰責任由供應部承擔。

  4.需求計劃上報後,使用單位、分管職能部室加強跟蹤管理,監督計劃到貨率。需求計劃已上報,供應部未到貨而影響正常安全生產、加工、修理等,責任由供應部承擔。

  5.正常生產材料原則上不允許“臨時計劃”的發生,臨時計劃必須是月度需求計劃、採購計劃均未列入的物資。正常生產常用物資凡發生臨時計劃的,分別對有關單位負責人(材料使用單位、業務分管部室)處以300元的罰款。特殊情況除外(當月安全生產發生重大調整或當月上級突然通知的重要緊急檢查及臨時需補充的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跨月的檢查納入單項計劃考核)。

  6.供應部如按要求及時準確提供需求計劃和急用計劃考核結果,獎勵計劃員100元/月,部門負責人200元/月。

  二、材料採購管理

  1.供應部對全公司物資採購實行統一計劃、統一組織、統一分配、統一排程、統一管理。

  2.物資採購必須嚴格按照上級公司批覆進行採購。

  3.物資採購按規定應採取招議標方式進行,並簽定合同(個別急用物資允許自購的必須經領導批准,上級公司統購的經上級公司批准後方可採購)。

  4.合同內容必須完整、明確、清晰,必須寫清物資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和技術標準、數量、計量單位、包裝、交貨方式、運輸方式、到貨地點、交貨期限、有產品許可證、產品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安全標誌及結算辦法、驗收辦法、違約責任等。

  5.自購物資採購時,選擇供貨單位要儘可能實行“五比一看”(比廠家、比質量、比價格、比運距、比信譽、看效益),堅持“六不採購”原則(無預算不採購、質次價高不採購、運輸不合理不採購、能改制代用不採購、有近不購遠的、庫存有市場能隨時進貨的不提前採購)。

  6.地產材料及三類物資,本著就地就近訂購原則,貨比三家、隨購隨用,減少儲備資金佔用。

  三、材料驗收管理

  1.物資到礦後由供應部通知分管部室及相關單位到場驗收。

  2.驗收人員根據驗收規定進行檢驗,並將供應商、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驗收日期、驗收人名、“三證一標”等填入物資到貨驗收記錄本內。

  3.物資檢驗確認質量、數量及其他資料無誤後,驗收員填寫檢驗記錄,開具物資到貨驗收四聯單(保管員一聯、送貨人員一聯、驗收員一聯、計劃員一聯),保管員辦理入庫手續時,到貨驗收單必須三方(經營部、供應部、各專業部

  室)簽字,任何一方不見實物不得簽字。對於技術性強的物資必須派專業人員到場參與驗收並簽字,確認無質量問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對驗收不合格的物資不得入庫,財務部收到三方簽字後方可掛賬。

  4.物資到貨驗收人員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因翫忽職守、弄虛作假或通知後驗收人員不參加驗收,造成影響生產或使企業經濟受到損失的對分管部室罰款100-500元/月,對物資到貨驗收負責的分管部室給予100-500元/月的獎勵(獎罰由各部室自行二次分配)。

  5.物資入庫驗收單位分工明細表,見附表一。

  四、材料領用、發放管理

  (一)預算內材料領用程式

  領用月度生產經營計劃中列入的材料時,領料單位出具領料單(五聯單:一聯經營部存查、二聯成本會計核算、三聯倉庫登記、四聯撥入單位憑證、五聯計劃員存),先經業務部室稽核,再經經營部審批後方可到供應部領料。

  (二)預算外材料領用程式

  1.領料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及具體理由,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

  2.報業務部室、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稽核並簽署具體意見。

  3.報經營部審批後,方可到供應部領用。

  (三)其它規定

  1.供應部發放材料依據

  (1)供應部發放材料依據經營部終審的材料領用單發放;

  (2)如遇特殊情況使用材料時,經排程室或公司領導安排,供應部可先行發料,事後用料單位補出庫手續,補辦手續必須在2天內辦理完畢。否則,對領料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次,材料員罰款50元/次,費用由領料單位承擔。

  2.供應部發放材料時,要遵循“有舊不發新”,“先進先發”的原則發放材料。對於不按此原則發放者,每發現一次對供應部部長罰款50元,導致材料腐爛、變質及失效的,按損失的原值對供應部罰款。

  3.使用單位領用舊材料時,由分管部室簽字、經營部審批後供應部方可發放。領料手續按舊材料領用程式辦理。

  (四)材料考核管理

  1.經營部對區隊(有材料計劃指標的部室)材料消耗金額進行考核,按材料節超總額進行兌現,材料節超按50%兌現管理人員,50%納入單位工資考核。分配標準:隊長、副職、材料員、按照1、0.8、0.6係數執行;

  2.經營部是全礦材料消耗的主要管理和考核部門,當月材料與全礦材料消耗節約總額的10%掛鉤獎勵;超支時按超支總額的5%處罰。

  五、材料碼放及日常管理

  (一)材料碼放管理

  1.考核方式:經營部每月8、18、28日組織各區隊材料員對現場材料碼放及三級倉庫檢查評比,月底彙總,當月兌

  篇二:自購料採購管理辦法

  按照局指關於自購料管理要求,參照《大西鐵路工程自購及應急物資裝置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根據局指有關檔案、制度的要求,編制專案部自購料採購管理辦法:

  1、 招投標管理:

  1.1集中採購對施工安全質量及造價影響較大的自購料。

  1.2集中採購的物資做好市場調查工作。

  1.3集中採購的自購料按照規定要求,採用競爭性談判要求採購。

  1.4做好集中採購前的內部計劃管理工作及內部管理要求。

  1.5招標前必須做好技術規格,質量、安全控制及發票、付款、及爭議訴訟地的約定等資料。

  1.6招投標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操作。

  2、合同管理:

  2.1所有合同必須經專案部審批後,編制合格供應商目錄。

  2.2所有采購必須在合格供應商目錄內執行。

  2.3合同、協議必須合法、合規

  2.4合同、協議必須在專案部計財部統一監督、管理下操作。

  2.5有關物資合同的招投標檔案由物設部統一保管。

  3、採購管理:

  3.1所有采購必須在合格供應商目錄內執行,應急物資另行審批採購。

  3.2應急自購物資中,對工程質量影響小且單件價格低的自行採購。

  3.3協議類物資採購(如柴油),需要隨時瞭解市場資訊,確保價格。

  3.4集中採購分批驗收的,做好批次驗收記錄及交接籤認手續,按月彙總,按車驗收,確保數量、質量。對工程質量影響大且總價高的'物資(如黃砂、碎石),必須經試驗部門審批合格後進場,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3.5必要的檔案資料、合格證、檢驗手續必須完整。

  3.6對供應商的考察、評價、問題總結及整改情況均需說明。

  3.7按照施工計劃安排採購。

  3.8按照施工進度,限額髮放物資,必須做好籤認手續。

  3.9嚴格控制管理程式,不合格物資按照管理要求拒收或清退,並對已造成損失的索賠等。

  3.9按月對批次供應物資整理及核銷。

  4、材料款支付及質保金:

  4.1儘量解決資金,確保物資供應。

  4.2按月採購的物資核銷後,辦理對賬單,雙方籤認後作為付款依據。

  4.3按照對賬單辦理合法有效的發票,做好發票的審驗工作

  4.4按照要求做好付款申請單,按照要求審批付款。

  4.5及時辦理付款記錄,按月與財務、供應商核對賬務。

  4.6按照合同要求扣除質保金及質保金的抵扣、索賠、返還手續。

  4.7做好已作廢物資合同的閉合工作。

  篇三:施工單位自購管理辦法

  1 總 則

  1.1為加強施工承包商自購物資管理,規範施工承包商採購行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集團公司以及管道局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於獨山子-烏魯木齊-鄯善原油管道工程(一期)(簡稱獨烏原油管道工程)施工承包商的自購物資管理,對施工承包商按照EPC專案部劃分的採購介面及有關規定自行購買的、構成永久性工程的物資採購、運輸、驗收、儲存和使用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2採購實施

  2.1採購計劃編制及審批

  2.1.1施工承包商依據EPC專案部劃分的採購介面及釋出的施工圖紙編制自購物資採購計劃,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後上報EPC專案部進行審批。

  2.1.2審批通過後由施工承包商實施採購,相關費用劃入施工合同中,由經營合同部根據預算稽核程式統一審批。

  2.1.3施工承包商自行採購物資的供應商,原則上在業主或EPC專案部提供的合格供貨商名錄中選擇,若自購物資的供應商不在合格供貨商目錄中,由施工單位推薦供貨商。

  2.2採購範圍

  2.2.1施工承包商的物資採購範圍原則上按EPC專案部正式下發的物資採購介面執行。 2.2.2施工承包商自購物資的品種、規格、型號等必須符合設計規定,其質量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

  2.2.3施工承包商根據負責採購範圍進一步與施工圖核實,落實有無漏項,料表和圖紙有無差錯,技術條件有無更改。如有施工料表和圖紙與實際需求不符或者工程變更的材料,需按照變更程式經過現場設計代表、EPC 專案部、監理簽字確認後,及時反饋EPC 採辦部。 2.2.4施工承包商必須按照已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進行採購。

  2.3採購過程

  施工承包商必須按照已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進行採購。施工承包商經過市場調研,以詢價、競爭性談判或招標的方式確定供貨商,並簽訂相應的供貨合同,有關合同的談判和簽訂應符合管道局、管道局國內事業部及EPC專案部有關採購管理規定。

  2.4供貨商選擇

  施工承包商可推薦資質好(本省、市名優產品,國家免檢產品,生產廠商在本地的直銷或有授權的一級代理商等)或近三年在中石油管道建設專案中業績優良的廠商。施工單位採辦部門對供貨廠商進行資格預審,透過市場調研和技術交流,選擇合格的供貨商,形成綜合評價報告,經施工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後,列入合格分供方名單,只有經過資格預審並列入合格分供方的廠商,才能參與獨烏原油管道工程專案的物資供應,合格供貨廠商評價報告應建立檔案備查。

  2.5產品質量要求

  施工承包商自購物資的規格、型號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其質量必須滿足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的要求。採購的物資要具有可追溯性,供貨商提供完整齊全資質檔案。對供貨商承諾的技術、質量、數量及附件數量等方面內容,要在訂貨前充分核實,並以合同約定方式要求供應商落實質量、技術符合本工程設計要求。

  2.5.1施工承包商自購物資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現行的其他相關施工技術標準和驗收規範,同時滿足設計及相關材料驗收標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 GB/T 3091-2008

  (2)給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_T 10002.1-2006

  (3)礦渣矽酸鹽、火山灰質矽酸鹽及粉煤灰矽酸鹽水泥 GB 1344-1999

  (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裝置 第15部分:

  危險場所電氣安裝 GB 3836.15—2000

  (5)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裝置 第2部分:

  隔爆型“d”GB 3836.2—2000

  (6)石油天然氣工業 管道輸送系統 管道閥門GB/T 20173—2006

  2.5.2施工承包商自購物資的質量控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物資品種、規格、型號的選擇;

  (2)物資供應商的選擇;

  (3)物資的包裝和運輸;

  (4)物資的驗收和儲存;

  (5)物資的發放和使用。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