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單位的管理辦法

文明單位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各級各類文明單位的管理,不斷提高建立水平,充分發揮文明單位的示範輻射、帶頭引路作用,使文明單位建立活動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根據《甘肅某某文明單位建設管理辦法》精神,結合我某地實際,特制定本辦法,文明單位管理辦法。

  第二條 文明單位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並取得優異成績的先進單位。經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嚴格考評,由某某、某地、某地、鄉(鎮)黨委、政府授予的兩個文明建設的綜合性最高榮譽稱號。

  第三條 文明單位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努力提高幹部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為振興安西經濟,建設文明、富裕、和諧的新安西提供強有力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援。

  第四條 文明單位建立活動是群眾精神神文明建立活動的有效形式,是把兩個文明建設的住務落實到基層的重要途徑,各級黨政軍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都應積極參加文明單位的建立活動。

  第五條 文明單位的標準:

  (1)領導班子堅強有力。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針,銳意進取,開拓創新,重視精神文明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團結協作,作風民主;堅持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廉潔奉公,以身作則,在群眾中威信高,管理辦法《文明單位管理辦法》。

  (2)業務工作實績顯著。生產經營性單位圍繞社會主義某地場經濟的發展,建立適應現代企業的要求,實行科學民主管理,不斷推進技術進步,社會效益和經濟穩步提高,主要經濟發展指標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非生產經營性單位內部管理嚴,工作效率高,服務質量好,社會效益顯著、達到同行此或同類型單位先進水平。

  (3)精神文明活動紮實。精神文明建設有切實可行的規劃,組織健全,制度完備、陣地穩固,經費落實。堅持建立文明單位(行業)、文明村鎮、文明車間(班組)、文明家庭、文明樓院、文明職工等各種形式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建立活動,並取得顯著效果,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4)思想道德風尚良好。堅持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堅持開展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倫理教育,堅持開展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教育,幹部群眾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良好的'道德修養,形成團結友愛、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忠於職守、勤勉敬業、崇尚先進,積極進取的風氣。注意維護民族團結、軍民團結,單位在社會上有良好的聲譽和整體形象。

  (5)文體活動健康活躍。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廣泛開展豐富多彩、鍵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體育、科普等活動,有計劃地進行各種職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幹部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

  (6)遵紀守法安定團結。進行經常性的民主法制教育,重視綜合治理工作,治安防範網路健全,治安狀況、公共秩序、工作紀律良好,無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嚴重違紀案件和各種醜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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