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細則

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控制費用開支,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有利工作的原則,

  根據國家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辦法。

  第二章 費用開支計劃

  第二條 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0日前根據下月工作計劃制定本單位費用開支計劃,由財務部 彙總、 稽核,報主管付總經理、總監,稽核,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批准,即為公司下月的費用開支計劃,並下達各部門費用開支指標。

  第三條 公司同時授予主管副總經理、總監對計劃內費用開支的審批許可權。

  第四條 公司費用開支計劃留有彈性,超費用計劃10%內總經理批准,超費用計劃10%以上董事長批准。

  第三章審批許可權及程式

  第五條 凡公司費用開支計劃內審批程式為經辦人申請 部門經理審查確認 財務部門稽核 總經理 或授權主管副總、總監審批。

  第六條 凡公司計劃外開支,一律由部門負責人申報,經主管副總、總監稽核,報董事長批准。

  第四章行政費用管理

  第七條 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採購報銷手續

  1.行政部根據計劃統一採購、驗收、入庫, 根據發票、入庫單報銷。

  2. 各部門急需或特殊的辦公用品,經批准,可自行購買:a. 單價在50元以下,或總價在200元以下,行政管理員核准行政部經理批准;b. 單價在50元以上,或總價在200元以上,行政管理員核准主管副總批准。購買後,提交發票、實物,經行政部辦公用品保管員辦理驗收、入庫手續,財務憑《入庫單》和發票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辦理報銷手續。

  3.原則上不報銷辦公用品之裝卸費用。

  4.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採購由使用部門申報計劃,主管副總、總監稽核,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批准。

  第八條 車輛使用費報銷

  1.車輛使用費包括汽油費、維修費、路橋費、泊車費、駕駛員補貼。

  2. 行政部在掌握車輛維護、用車、油耗情況基礎上,制定當月車輛費用開支計劃。

  3. 油費報銷,需由駕駛員在發票背面註明行車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據里程錶、耗油標準、加油時間、數量、用車記錄複核,經行政部經理簽字驗核。

  4. 路橋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根據情況報銷,由行政部根據派車記錄複核,經行政部經理簽字驗核。

  5. 車輛維修前須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和預計費用,報銷時在發票上列明詳細費用清單,由行政部根據車輛維修情況複核,經行政部經理簽字驗核。

  6. 駕駛員行車補助按加班標準計算,每月在工資中列支發放。

  第九條應酬招待開支報銷

  1.根據公司核准的接待標準。

  2.應酬應事先申請並得到批准。

  3.原則上不允許先斬後奏,因特殊原因無法事先辦理的,事後須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4.應酬一般在定點酒店、賓館進行。一般在簽單卡簽字後按月結算,不得擅自在它處或用現金結算。

  第五章 費用開支標準

  第十條 差旅費

  1.員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下表規定執行(詳見附表)。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並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2.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軟席臥鋪票

  3.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座票價折算成一定比例發給。(1)乘坐火車慢車和直快列車的,按特快列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2)符合乘坐火車軟席臥鋪條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規定的硬座票價比例發給;但改乘硬臥的,不執行本條(1)款的規定,也不發給軟臥和硬臥票價的差額

  4.趁出差或工作之便,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車、船費(按出差人應享受標準),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如果繞道車、船費少於直線單程車、船費時,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和交通費

  5.出差期間乘坐直達特別快車暫按乘坐一般特別快車不坐臥鋪補助的規定執行,即按硬座票價的45%計發補助費,因使用空調裝置而另外加收的費用不計入票價之內

  6.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

  7.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8.公司工作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外,其餘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9.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職位標準的50%發給

  10.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11.與高職位者同行,可享受高職位相應的住宿和交通標準。

  第十一條 市內交通費規定員工在市內聯絡業務,憑乘座的公共汽車票列明去向,由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報銷

  第十二條 加班及加班費規定

  法定節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表》經主管副總、總監批准,按國家有關規定發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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