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電力公司預算管理辦法

有關電力公司預算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科學、高效的預算管理體系和內部約束機制,規範資金運作,防範財務風險,保證既定經營目標全面完成,實現集團化運作、集約化發展、精益化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xx省電力公司預算管理辦法》,結合xx供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躉售縣級供電企業(以下簡稱縣級供電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預算管理的基本內容

  (一)預算管理是指在戰略目標指導下,對公司內部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落實責任、監控執行、考核評價的綜合協調管理和統籌安排,科學有效地組織和協調公司的各項生產經營的管理活動。

  預算管理包括預算編制、審批、執行、控制、調整、分析、考核及監督等環節和內容。

  (二)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現金預算共同構成公司的全面預算。

  (三)財務預算是圍繞公司發展的戰略要求和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在預測和分析的基礎上,對一定時期內公司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與省公司資金往來等資金活動所作的具體安排。

  (四)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並透過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現金預算分季度、月度落實。

  第四條預算管理的基本任務

  (一)確定公司的經營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明確公司內部各個層次的管理責任和許可權;

  (三)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四)對公司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第五條預算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二)科學論證,合理排序;

  (三)效益優先,總量平衡;

  (四)積極穩健,防範風險;

  (五)追蹤問效,嚴格考核。

  第二章預算管理的組織體系與職責

  第六條經理辦公會是公司預算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責是:

  (一)批准公司預算管理制度、辦法及相關規定;

  (二)批准公司上報省公司的下年度預算草案和年度預算執行方案;

  (三)批准公司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四)批准公司預算的調整方案;

  (五)批准臨時提交的特殊、重大開支或投資專案;

  (六)批准上報的縣級供電企業年度預算草案、年度預算分解方案、年度預算調整方案、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第七條公司成立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領導全公司的預算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有關領導擔任,委員由有關副總師及辦公室、發展策劃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審計部、監察部、農電工作部、工會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預算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審議公司預算管理辦法及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確定預算目標,研究實現目標的措施,落實責任部門;審議公司擬向省公司報送的年度預算草案、預算分解執行方案、預算調整方案,安排各類專案資金盤子。

  (三)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審議需提交經理辦公會批准的重大經營事項或方案;

  (五)監督公司預算方案的實施,審議公司預算執行情況並進行考核、評價;

  (六)審議縣級供電企業的年度預算草案,預算分解執行方案、預算調整方案、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批准對縣級供電企業預算執行情況考核方案。

  第八條預算管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會議由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或授權副主任主持。預算管理委員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聽取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分析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的措施。

  根據需要,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可隨時召集臨時會議。

  第九條預算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預委辦”),負責預算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主任由公司總會計師兼任,副主任由財務部、發展策劃部主要負責人擔任。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公司財務部,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預算管理制度、辦法的制定與完善;

  (二)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公司預算的編制、審查、彙總、平衡、上報、分解、下達、調整、分析、控制、考核和報告等具體工作,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草案及相關工作報告;

  (三)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對縣級供電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審查、彙總、平衡、上報、分解、下達、調整、分析、控制、考核和報告等具體工作,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報告草案;

  (四)協調、處理公司及縣級供電企業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完成預算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按照部門職能和業務分工對預算指標承擔歸口管理責任。

  (一)公司預算管理

  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編制各項業務預算,按規定程式提交預委辦;對批准的業務預算負責組織實施,對執行過程進行跟蹤監控,確保完成;負責對業務預算的執行情況提出考核建議。

  1、電力收入預算相關指標及管理。

  發展策劃部負責公司電力資源的平衡,提供預算期售電量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營銷部負責售電價、售電量結構、系統備用費收入、高可靠收入、違約金收入等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2、電力生產成本預算相關指標及管理。

  發展策劃部負責購電量及其結構、線損率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營銷部負責購地方電量、購地方電價、營銷專項成本費用、配網大修費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財務部負責三項費用的指標分解和控制,負責折舊費預算及月度分解指標。

  生產部負責大修理費用、技措、反措專案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農電工作部負責農網大修費用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科技資訊部負責科技開發費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安全監察部負責安全措施費用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人力資源部負責工資計劃、工資相關費用、培訓費用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3、資本性收支預算及管理。

  發展策劃部、基建部負責公司大中型基建、小型基建資本性支出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運預算編制,配合完成當年新增相關固定資產的折舊指標。

  生產部負責技術改造支出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運預算編制,配合完成當年新增相關固定資產的折舊指標。

  營銷部負責營銷資本性支出、配網建設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運預算編制,配合完成當年新增相關固定資產的折舊指標。

  農電工作部負責農電建設資金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運預算編制,配合完成當年新增相關固定資產的折舊指標。

  科技資訊部負責科技開發專案資本性支出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運預算編制,配合完成當年新增相關固定資產的折舊指標。

  4、其他相關預算指標及管理。

  財務部負責稅金及附加、財務費用、營業外收支、其他業務收支、自有資金來源和還貸等預算指標及月度分解指標。

  營銷部負責壞賬準備、應收帳款餘額預算指標及月末分解指標。

  (二)縣級供電企業預算管理

  農電工作部負責售電量、售電單價、線損率、資本性支出、低壓維護費、專項費用預算指標管理及分解。

  財務部負責收入、購電費、成本三項費用、折舊、財務費用、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支、稅金及附加、投資收益、利潤總額預算指標管理及分解。

  發展策劃部負責購網及直購電量預算指標及各縣供電企業指標分解。

  營銷部負責購網及直購電價預算指標及各縣供電企業指標分解。

  人力資源部負責成本工資、工資總額、工資相關費用、職工人數等預算指標及各縣供電企業指標分解。

  第三章預算的形式、範圍

  第十一條預算的形式

  (一)公司財務預算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現金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預算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型別及其責任許可權,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二)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公司可能形成資金流入和流出的'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指銷售預算、購電成本預算、固定費用預算、大修專案預算及科技專案、安全措施、營銷、消防護電、行政後勤等專項費用預算及財務費用預算。

  (三)資本預算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被上級授權或批准實施的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等。

  (四)籌資預算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入的長短期借款、經批准使用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

  (五)現金預算是指按照現金流量表主要專案內容編制的,反映公司預算期內一切現金收支活動及其結果的預算。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和籌資預算為基礎,是其它預算有關現金收支的彙總,主要作為公司資金調控管理的依據。

  第十二條公司預算涵蓋公司主業生產、經營和建設的各個方面,凡納入省公司和公司管理範圍的經濟活動,包括電力醫院經費和縣級供電企業具體實施的農電資金使用計劃、農網資產大修計劃等都應納入公司預算管理,明確預算目標,進行預算控制。

  第十三條公司預算的主要內容

  (一)營運收支預算——主要反映公司預算期內的利潤目標及各項構成要素。

  (二)資本性收支預算——主要反映公司預算期內資本性資金的來源與使用情況,合理安排投資專案按年度計劃分解實施的方案。

  (三)現金收支預算——反映公司預算期內現金流入、流出總量及結構,直接體現資金使用效率。

  (四)資產負債預算——反映公司預算期末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量及結構變動情況。

  (五)其它相關預算——是營運收支預算、資本性收支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等資產經營預算的補充預算,包括主要財務指標和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預算以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為滿足指標分解需求自行制定的預算。

  (六)縣級供電企業的預算範圍和內容在滿足公司有關要求的基礎上,由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第四章預算編制、審批與執行

  第十四條公司預算編制依據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經政策、財會制度。

  (二)xx省電力公司以及xx省電力公司預算管理辦法,確定的關於預算編制的總體原則和具體要求。

  (三)公司經營發展戰略和目標。

  (四)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和投資、融資協議。。

  (五)公司有關規定和制度。

  (六)公司改組改制、資本運作等重大經營事項安排。

  (七)公司資金投放管理委員會評審透過的專案。

  第十五條預算編制和執行遵循“戰略指引、上下結合、業務銜接、跟蹤反饋”的原則。

  第十六條公司年度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

  (一)根據省公司預算編報工作部署,由公司預委會主任或授權副主任組織開展預算編制工作。召開預委會工作會議,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省公司具體要求,研究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和目標,對主要經濟指標提出預算安排的初步意見。

  (二)有關部門根據預委會工作會議要求,結合省公司對口業務主管部門明確的指導意見和對公司下年度市嘗負荷、電量、裝置健康水平保障以及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任務、公司員工人數變動等的預測,編制或組織編制業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預委辦。

  (三)公司預委辦對各部門提交的有關預算草案進行整理、彙總和初步平衡,在此基礎上,編制出公司年度預算草案,並提出建議方案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進行審議。

  (四)有關部門根據公司預委會的審查意見,對所負責的專業預算草案修改完善後提交公司預委辦。預委辦對預算草案彙總整理後,提交公司經理辦公會審定。

  (五)公司預委辦將公司經理辦公會批准的預算方案上報省公司審批。

  (六)公司預委辦根據省公司批覆預算或下達的年度業績考核指標,組織各相關部門編制公司的預算實施方案,經預委會審定後報公司經理辦公會批准。

  (七)預委辦按省公司要求和規定時間,將公司批准的預算執行方案報省公司備案;同時按照預算指標進行責任分解,將分解指標落實到責任部門。將責任分解方案及預算執行方案在公司內部以檔案形式下達,作為全年預算指標執行和考核的依據。

  (八)預算執行責任部門按照公司批准的預算執行方案落實執行。

  第十七條縣局預算管理

  縣級供電企業的預算編制、審批、執行參照以上程式執行。在公司預委會領導下,預委辦組織公司農電工作部、財務部、發展策劃部、營銷部、人力資源部等職能部門對縣級供電企業年度預算進行審查、彙總、上報、分解、下達、分析和考核。

  第五章預算的調整

  第十八條公司及縣級供電企業預算執行方案一經批准下達,即具有嚴肅性和指令性,各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超越許可權調整、變動預算方案。

  第十九條公司預算正式下達後,原則上不作調整。當遇到國家重大政策變化和不可抗力因素等影響,或者根據市場形勢和公司經營戰略的變化,需要對預算進行調整時,應由相關部門及時編制預算調整方案,並按照本辦法第四章規定的程式審批。

  縣級供電企業預算根據市場形勢和公司經營戰略的變化需要調整時,應由各單位及時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公司預委辦,預委辦組織有關部門審議後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需要省公司批准的,由預委辦按規定程式報省公司審批。

  第二十條公司有關部門由於特殊情況需對專案計劃變更或其它原因需要對預算調整時,應按本辦法第四章規定的程式報批。

  第六章預算的分析與控制

  第二十一條公司建立健全預算分析制度,定期召開預算分析會議,對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反映預算執行中發生的問題,查詢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監督控制預算的執行,確保預算目標的完成。

  第二十二條預算分析由預算指標執行部門共同完成。各有關部門負責按照預算指標責任分工對公司和縣級供電企業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和專項分析;預委辦負責對預算的總體執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並撰寫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預算分析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主要業績考核的完成情況及分析;

  (二)公司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三)公司經營方針、經營策略、增收節支措施對營運收支預算的影響;

  (四)公司外部經濟環境變化對預算的影響;

  (五)公司財務狀況變化的趨勢分析;

  (六)公司的現金流動狀況分析;

  (七)影響預算完成的其它因素分析;

  (八)解決預算執行偏差的措施;

  (九)全年主要預算指標完成情況的預測。

  第二十四條預算分析按期限分為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

  (一)月度預算分析突出分析營運收支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監控營運收支預算的執行,每月後5日內完成。

  (二)季度預算分析要全面分析預算的執行情況,並透過動態趨勢預測,及時掌握內外部影響預算執行的因素,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整下季度預算安排,確保年度預算的完成,每季後8日內完成。

  (三)年度預算分析要全面系統分析公司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總結年度各項經濟活動對公司預算的影響,評價公司預算目標的完成,提出下一年度的預算目標,年後30日內完成。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職能部門要根據管理需要和特殊情況對預算進行不定期分析和專題分析,對預算執行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隨時提交預委會審議後,報經理辦公會議審定。

  第七章預算的考核與監督

  第二十六條公司有關部門的預算責任分解指標納入資產經營考核範圍,嚴格按照《xx供電公司企業年度業績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和兌現。

  對不履行審批手續發生的預算外開支,以及對預算執行情況虛報、瞞報的問題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當事人的責任,並給予嚴肅處理。

  縣級供電企業的預算管理工作和指標執行情況納入公司對縣級企業的年度業績考核管理。

  第二十七條審計部、監察部分別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檢查、效能監察,對發現的問題督促及時整改。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公司所屬縣級供電企業參照本辦法制定或修訂本單位的預算管理辦法,並制定預算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xx供電公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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