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在法院的實習報告彙總9篇

有關在法院的實習報告彙總9篇

  隨著人們自身素質提升,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那麼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最後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的實習。本次的實習安排在開學後的第六週,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的知識與實踐相互的結合,透過對司法實踐的瞭解從而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人民法院實習。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的審判庭、兩個刑事的審判庭、一個行政的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的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裡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裡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透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裡,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式性問題也省略了。透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的6週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後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後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採納和不予採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後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後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後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

  他說:“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範,陳述過於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於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採納和不採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後,透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

  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並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現在很後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後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後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於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並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佔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於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於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於本來可以避免透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佔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係,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於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四、自我評價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後努力的方向。

  透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助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式有所瞭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透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邢臺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使用者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透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我愛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透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一、實習時間:X月28日————12月12日

  二、實習地點:****人民法院

  三、實習目的:

  從三月份準備司考以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日益深入,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紮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於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理論實踐相結合,對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透過實踐的檢驗。此次在武進法院的實習讓我們開闊眼界,學會處理好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理論為基礎,透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內容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達到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四、實習內容

  此次實習,主要在訴訟服務中心展開,小組五個人分工不同,作為組長,我的主要任務是聽庭審以及協助其他組員的工作,也有幸接觸更多,學到更多。 首先,翻閱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後查閱。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後來透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為我提供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閱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瞭解到一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一審法院審理判決的具體工作程式,並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每個案件審理終結後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關於死刑複核的案件材料,又讓我對二審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有了清楚的認知。

  其次,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天早上我都旁聽兩到三場庭審,從簡易程式到普通程式簡化審,從民事合同糾紛到刑事犯罪,我都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辯論。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於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瞭解案件事實。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瞭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

  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瞭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最後,書寫法律文書。這幾天,我們還接待了武進區橫林鎮的幾位當事人,幫助他們書寫起訴狀、申請執行書、恢復申請執行書等。法律文書不僅格式要規範,內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一定的瞭解,但是在實際寫法律文書的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說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一定要多進行實務鍛鍊。事後,當事人因為我們綿薄的幫助而連連感謝,更讓我們堅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來捍衛公民的權益。

  五、實習感悟: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瞭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於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後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係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刑庭實習,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係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

  2。法院工作的複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覆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後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覆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透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並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

  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鬆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還要抵禦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一定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覆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群眾上訪、靜坐,甚至衝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極不樂觀。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佔有相當比例。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後甚至90後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後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看著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裡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後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對於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透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聖的職業更加的嚮往。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採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著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臺。如果滿足於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為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著數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彙編,在審判工作之餘,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作為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瞭解,透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透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現在還保持著密切的聯絡。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為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為我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給予我們寶貴的實習機會,在我們的人生經歷中留下珍貴的一筆。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一、基本情況

  首先,我想向為我們提供這次難能可貴的暑期法院實習的學校領導和老師表示衷心的感謝。正是因為有你們的支援和對我們學習和成長的關心,我們才能有這次與實踐接觸、與社會接軌的機會。同時,我想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中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法院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做的幫助和努力。

  作為90後的大學生,我們不再是溫室裡的花朵,不再被動地接受象牙塔裡的知識,因為社會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會發展潮流的綜合型人才。我們這次實習的初衷除了將學到的專業知識應用到實踐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機會努力適應這個社會的需求。兩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雖然有點早,但我想我們都已經做好了準備。2xxx年6月17日,星期一,我來到甘肅省靈臺縣人民法院開始了為期兩個月的實習生涯。

  本次實習我選擇的是家鄉的基層法院,雖說實習之前已經有老師說過基層法院尤其是各縣級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種種缺陷,例如案件很普通,法官們的專業素質並不是很高,案件的審理程式不是很規範等等。開始我的確有點懷疑我是否能有所收穫,不過最終還是實踐說明了一切:我不但充分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更是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其中很多經驗收穫是隻有身在基層才能真正感受和領悟到的。縣級法院的確不能和中院和高院相比,甚至在很多方面都不能和基層法院當中的區法院相提並論,但是我們在民訴法上也學到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中院、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卻是有限的,而且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它們各自起到各自的作用。所以我們不能否定它的地位和它在整個法院系統中承載的價值所在。經過實習,深入基層,我才算基本理解了為什麼要想成就一個人就讓他先在基層成長的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靈臺縣人民法院位於靈臺縣城區,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辦公室、政工科等部門,我所在的是民二庭,據我的指導老師說我們庭是剛從民一庭分出來的,負責商事案件,主要為各大類合同案件。

  因為是第一次實習,又是學校專門為我們提供的,所以我非常珍惜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雖說是專業見習,我們都知道要學習的東西遠遠不止旁聽庭審、裝訂卷宗、送達法律文書這麼簡單,而實踐總是能給我們別樣的驚喜。在實習過程中,我處處留心,從點滴中學習,把身邊的每一個人都看做我的老師,我始終相信在沒有正式步入社會之前,我們的經驗是相當匱乏的,只要做個有心人,那麼甚至一個陌生人都可能會成為我們人生道路上的貴人。生活很多時候就是親睞願意為他付出的人,到最後我們會發現我們得到的會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這次的實習的確讓我有不小的收穫,也獲得了一些初淺的體會。

  二、思想收穫

  (一)、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是有糾紛的,而法院正是為他們解決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之間的矛盾提供一點幫助。我記得剛來法院第一天,到立案庭辦點事,因為新鮮和出於好奇,就往辦公室四周看了看,才發現立案庭原來也是來訪接待辦公室,而且還設有訴調對接視窗,與此同時,我也一眼就看到了左牆壁橫幅上醒目的字,是關於對待來訪人禁止使用的言語和接待來訪人的禮貌用語。我才知道原來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要求真的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而且經過後來的親身體會,我明白了懂得以禮待人在我們人際交往過程當中還會起到不小的作用。

  (二)、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在我進入法學院學習的第一天,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裡的法官、書記員身上散發著的嚴謹的氣質不得不令我折服。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記庭審筆錄或者詢問筆錄的時候,要注重原始性,有非常嚴格的格式要求,不能隨意塗改,在不得已塗改的情況下,必須有當事人的簽字和按壓指紋確認;當事人提交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等等。如果這些不是我親自體驗過,我真不能深刻體會法院工作人員的嚴謹的工作作風和從中體現出來的法律精神。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同時,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作為法律人,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有一杆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雖然我將來是否從事法律工作還未知,但是隻有從現在開始就全身心地追求公平與正義,永遠保持性情的冷靜與人格的獨立,只有這樣,我才能時刻準備著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難和挫折的考驗與挑戰!

  (三)、善於做一個有心人

  在我的理解“有心人”就是在生活當中處處留心自己身邊於己有幫助的人和事。後來有位恩師告訴我讓我做一個有心人,我當時問過他,怎樣做才算是一個有心人(因為當時在我看來他的意思應該不是我一直理解的那樣)。他告訴我,要做一個有心人,首先必須清楚自己需要什麼,將來會成為什麼樣的人,找準自己的奮鬥方向,那麼接下來就是要為實現這個目標而做必要的努力,而且一定要相信能夠自己能夠成功(因此要做一個有心人的前提必須是已經有了正確並且明確的奮鬥方向)。因為我已經有了明確的目標,所以這次實習不但是我將所學法學知識在實踐中加以運用的過程,同時更重要的是它也被當做我實現理想的一個重要平臺。在實習中,我處處、時時本著學習的目的,在法院中學習同事之間的相處之道、下級與上級之間的為官之道,在法官們與當事人的周旋中品味處事之妙,在日常小事中領悟法官們言談舉止當中的待人接物之禮,在農村小院感受老百姓的喜怒哀樂。這些,都是生活教會我們的,遠遠要比生活本身更加豐富,而這所有的都是我身在基層深入體會的收穫,它們將會成為我以後人生道路上重要的的一筆財富。

  三、業務收穫

  既然是實地見習,那麼對於我來說在業務方面自然會有不小的收穫。聽說有的同學在實習期間比較閒,基本沒有什麼可做的。我覺得和他們相比,我還是很幸運的,雖然實習的時間並不長,但是我接觸的東西基本上卻很全面,而且負責帶我的實習指導老師們都很耐心地指導我,精心地為我答疑解惑,讓我學到了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

  1、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後就會對各種卷宗的內容順序有了把握,當確定沒有問題時,我就會覺得很有成就感。儘管這些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書記員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解決我的問題,讓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這也使我更感重任在肩,任重而道遠。

  2、旁聽庭審

  剛開始我就旁聽了庭審,是關於一起婚約財產糾紛的。莊嚴的法庭,神聖的氛圍,嚴格的程式,激烈的辯論,無不折射出審判的嚴肅和公正,幾乎每次都能帶給我心靈的震撼和靈魂的洗禮。因為以前沒有全身心地完整旁聽過一起案件,所以這次的庭審我認真聽取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從庭前準備到給當事人送達判決書到最後的生效,我都參與其中並且大有所獲。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作為剛跨入法律門檻的freshman,我們有激情、有幹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於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於感性和頭腦發熱,甚至會因為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

  3、學習寫作法律文書

  我在學校沒有接觸過有關法律文書的寫作,對相關知識也是比較陌生,這次實習我感觸頗多。因為翻閱過以往的的卷宗,所以我對其中涉及的法律文書種類有大致的瞭解。在實習中,我看過法官們寫的判決書、調解書,也在指導老師們的指導下完成過判決書、調解書、合議庭筆錄、案件審理報告、當事人申請執行書等的寫作,這些都讓我擁有小小的成就感,同時也讓我對於法律工作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4、小的工作反覆做好也不簡單

  在法院,校對法律文書、列印、貼上裝訂、蓋章等工作都是每天必須要做的,而且一份判決書都是要列印十幾份,並且有嚴格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大處到嚴謹的用語,小處到一個正確的標點符號都是不容出錯的,如果出錯還需要重新列印,但也正是這些才體現出法律的嚴謹和公平。此外,我們還要填寫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送達回證等法律文書,有時候一天就可能填寫很多份,但要把這些事情反覆做好的確不簡單,這也能鍛鍊我們的耐心和寫字的功夫。我很幸運,基本上大部分能夠接觸到的日常業務我都接觸到了,而且就是這些看似平常瑣碎的事情,才更能鍛鍊我們的能力,同時磨練我們的性格。

  四、問題和建議

  雖然在法院實習的兩個月裡,從為人處事到工作業務的熟悉等各個方面,我都受益良多,但獲益的同時也有一絲遺憾。

  (一)不能充分利用時間

  因為實習的緣故,有些工作我沒有辦法參與,而且法官們也很照顧我,與實習業務無關的任務基本上不會攤派給我,所以很多時候我會有自己支配的時間。在空閒的時間裡,我不能嚴格要求自己,本來可以利用這些時間看自己的專業書籍或者透過翻閱卷宗熟悉有關業務,但是卻被我浪費在上網等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上。透過這件事情我認識到要完成一件事,首先要嚴於律己,其次還要有足夠的定力,這樣才不至於在浮躁的社會中迷失自我。

  (二)在工作中不夠主動

  不論是實習還是學習,只有我們積極主動,自己願意去探求才能夠有所收穫。在實習中,我覺得自己表現的有些靦腆,遇事還是放不開。指導老師告訴我凡事都要自己去爭取,不能表現的過於卑微,也不能表現的過於傲慢,過於卑微的人很容易讓人瞧不起,過於傲慢的人則會讓對方感覺到不受尊重,所以在以後的工作和生活當中,只有不卑不亢才能贏得尊重,也才能受益更多。

  實習結束了,但我感覺並不是那麼輕鬆。我覺得自己面臨著更多的壓力與挑戰,我們現在沒有任何的優越感,一切都得從頭開始。

  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使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我成長了,也成熟了,這裡包含了我的努力與付出。但我更要感謝我實習的法院,因為她給了我這次機會;還要感謝民二庭的所有老師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幫助與肯定;感謝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為他們的鼓勵與幫助……

  如果經歷也是一種積累,那麼這兩個月無疑使我變得自信而富足。第一次的法院實習將成為我一生的寶貴財富!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一年前的這個時候,班上組織去xx省高階人民法院旁聽某一民事案件。案件內容已經記不清了,可是當時庭審結束,法官說過的一句話卻讓我記憶猶新,“整個案件的審理如同做菜,前面還有買菜、洗菜等,你們看到的只是很少一部分,開庭只是一個小的步驟,如舉證責任分配、合議等是你們看不到的,歡迎各位來民庭實習”。可能他把審案比作做菜有些不恰當,然而道理卻是相通的。

  帶著這句話,我來到xx省高階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了一個月。民二庭負責合同和商事糾紛案件,區別於審理民事侵權和婚姻類糾紛案件的民一庭。我所跟的法官負責審查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審查,根據是否符合民訴法第200條所列13款情形駁回再審申請或指定再審。一般案件經兩級法院審理後,往往已經查明瞭事實,適用法律正確,因此即便當事人申請再審,接近9成的案件都是被駁回再審申請。

  然而,我始終覺得審判監督程式存在不足。對再審申請的審查往往是實質審查,幾乎相當於又一次審理,只是不開庭,仍舊會詢問雙方當事人,調查案件事實。駁回了當然好說,關鍵是符合了上述情形(通常都是符合實質性的情形: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將會指定再審(其他中級人民法院),原判決被撤銷,案件重新回到二審模式。理論上指定的再審是一次全新的審理,但是申請再審的當事人會覺得高院已經支援了其訴求,接下來的再審也應當符合其訴求(當然事實也確是如此,高院會發給指定再審的法院一份函,指明該案應注意的問題),要符合這一點,案件就必須是實質性錯誤。因此,對再審申請的審查幾乎不可能因為程式上的問題而指定再審。

  以前我覺得調解是非常不符合現代法治,應當摒棄,然而接觸到真正的案件後卻覺得現階段很難拋棄。法院積極採用調解方式結案是雙刃劍,好處是確實能很快化解糾紛,節約大量社會資源(二審、再審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同時法院不必採取繁瑣的程式,當事人訴訟費亦減半)。調解帶來的是短暫性的、對個案的好處,犧牲的卻是司法的權威。有些案件反覆審理近XX年,所耗費的社會資源甚至都超過了訴訟請求,而最後也經常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很多調解就是雙方各讓一步,一方利益受損,本質是不符合公平正義的。那些久拖不決的案件最後就不能出現一個權威而且公正的判決來定紛止爭?調解用的越多,權威就更難建立,一份真正公道的判決都可能讓雙方不服(有些案件真是雙方都不服,都提出再審申請)。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即具有終極性,可是終極性又在哪裡呢?這裡我不只是說調解,而是指這一類殺雞取卵的做法,如信訪制度。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們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然而實際運用中這條所謂原則更像一句口號。對於民事案件,打官司打得是證據。接觸的兩邊當事人人往往各說各的,似乎都是對方的錯,完全是兩個版本。在實際接觸到的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爭議焦點在貨物單價上。原告一方只有為打官司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錄的電話錄音,內容為被告一方公司員工從老闆處聽說的一個價格,再無其他證據。一審、二審均支援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即以該價格作為單價計算總貨款。然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若干證據的規定》第70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根據上述條款若要有足夠的證明力需要其他證據佐證該電話錄音,並且該電話錄音的物件也並非直接的交易相對人,內心實在無法採信該證據證明的價格(不自覺地自由心證)。因此,根據民訴法第200條第二款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撤銷原審判決,指定再審。就本案而言,若原告(賣方)能提供市場價格的參考,若高於或等於本案價格,均能大大支撐起訴求。

  另一委託糾紛案件中我們認為一審、二審均認定法律關係錯誤,以此撤銷了原審判決。該案還存在另外2個爭議焦點:一是一張欠“票”,“票”看著又像條,寫明xx元,另欠x萬元發票。本案中確實存在既欠票(增值稅發票),又有欠錢的情況,而“票”和“條”實在無法辨認。一方認為是欠條,欠xx現金和x萬元發票,不然怎會寫另欠;另一方認為是欠票,另欠只是強調的是另一筆整數票。從字面上解釋,二者均有道理。但從字條的來源上看,委託方以欠條的形式支付貨物的差價給受委託方,同時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而過去5年的貨物單價均在x到x之間(支付的差價無非在x到x之間),因此有理由相信這是這一張欠票,貨物單價*貨物數量=發票額。另一爭議點是訴訟費的計算。一審中一方提出了反訴,若本訴和反訴合併審理,訴訟費應當分別減半(不需要申請減半)。而一審判決並未減半,二審以其當事人未申請減半而維持了一審。事實上二審一定知道一審法院計算錯誤,但又以錯誤的理由維持了錯誤,其實是引出了《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不足。其並未給出一個合理的救濟途徑,其第43條規定:“當事人不得單獨對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的決定提起上訴。當事人單獨對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複核。複核決定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的計算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請求複核。計算確有錯誤的,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更正。”根據上述規定,訴訟費計算錯誤時應當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複核,而此項救濟權利太弱,無法保障當事人的權利。此案中當事人一併在二審中提出了訴訟費的問題,但二審既然維持了一審的實體判決,也就無從更改訴訟費的分擔問題,因為訴訟費並不是判決的一項,沒有法律依據更改訴訟費。同樣在在審審請審查中,如果實體並沒有錯誤,也只能駁回其再審申請。

  實習結束之時,我又回望了一下法院那莊嚴的審判樓,威武的獅子。短短的一個月中,法院大門口不曾有一天沒有上訪群眾,大大的“冤”字刺痛的不僅僅是每天進出的法官。跪拜在門口哭訴的婦女深深定格在了我腦海裡,能扶起你的不是一雙手,不是法院,而是整個社會、整個國家。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6

  一、實習目的:

  透過在人民法院的專業實習,提高自身素質及知識,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加深了我們對所學課程知識的理解,使我們對中國的法律規範與司法實踐有了一次全面的認識,是我們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

  二、實習時間:

  xx年4月13日到20xx年6月03日

  三、實習地點:

  XX市XX區人民法院民事二庭

  四、實習內容: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不少的民事案件,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爭議糾紛、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離婚案件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等案件。

  工作

  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會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

  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擬草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應訴手續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學到的東西確實讓我受益匪淺。

  送達法律文書:送達法律文書中,應訴手續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包括傳票、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地址確認書、民事答辯狀,風險提示書等。一份應訴手續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當事人解釋很久,因為在那些不太懂法律的當事人眼中,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單方面認為簽字就代表他們承認了訴狀的訴由,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而作為法院的工作人員,我們只有給當事人耐心的說明應訴手續的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開庭傳票和法院參加訴訟的通知,並不是代表案子就有了結果,有什麼理由和問題可以在開庭的時候當庭說明。

  接待當事人:在XX區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的三個月當中,沒有太多感受到書本上的嚴格司法程式以及邏輯嚴密的理論剖析,而是更多地身處社會實在的法律環境中,接觸的是復繁的社會事實,錯雜的利益糾葛。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當事人來詢問與瞭解,無論是與當事人面對面交談,還是電話聯絡,接待來訪的當事人都是我在民事庭工作的`一部分重要內容。當事人有些難纏,有些令人憐惜,有些甚至大吵大鬧當法官們遇上這些令人頭痛的當事人時,敏銳的判斷力和自身的魄力非常關鍵,這些素質都是需要長期經驗積累才能具備的。而我則要心平氣和的善待當事人,畢竟有辦法誰都不想走上法庭來解決問題,而工作人員的一句"您好,請稍等"往往就能平復當事人焦躁煩悶的心情。

  學習首先是向法官們學習,學習他們的敬業精神,對工作沒有任何怨言;學習他們熱情耐心地工作態度,對待當事人的抱怨和委屈能靜心聆聽,然後動之以情、勸之以法;學習他們靈活地運用法律理論解決當事人的糾紛,讓部分民事案件得以高效和解結案。透過這段時間在工作過程中的細心觀察,我最大的收穫並不是學到了多少知識,而是這種具體的操作所帶給我的啟發,讓我清楚的知道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還讓我知道作為一名法官其實並不容易,要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員更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它不僅要求法律工作人員應具備法律知識和職業道德素質,還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人生閱歷以及敏銳的觀察能力。因為在實踐的案件中,當事人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去編造一些有利於自己的謊言與證據,這就要求法官必須對案件情況有比較深入的認識,有比較完整的法律知識體系,並具有將理論與現實相聯絡的能力,而不能機械地照搬法條。這種各方面的能力都是靠著常年的工作經驗與實踐得來的,而這些正是我所欠缺的,是需要我好好學習與運用的。

  其次是向書記員們學習。書記員是法庭中擔任記錄的工作人員,他們承載了每一個案子的審查送達、庭審記錄、結案歸檔的工作,如果說法官們付出的是腦力與經驗,那書記員付出的就是汗水與勤勞。可以說每一個書記員的工作量都是很大的,可他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煩的工作精神是非常值得我學習的!我這次在法院的工作就是書記員平時需要乾的工作,每當碰到難纏的不講理的當事人,書記員們總是要耐心的講解與勸導,實習期間我看到過有被當事人氣哭的書記員,但他們只是背過身擦乾眼淚,繼續著他們引以為傲的工作,這種精神是我必須學習的。每當一個案子結束的時候,就是每個書記員最忙的時候,因為每個案子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問題,必須認真小心對待,所以書記員們這個時候就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不容許自己出一絲的失誤,而他們這種一絲不苟的精神,更是我要認真學習與對待的。

  五、實習總結

  在XX市XX區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期間,我拓展了視野,增長了見識,體驗到了社會的競爭力的強大,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想,在即將面臨著畢業走進社會,不知道自己拿什麼去迎接外面越來越激烈的競爭而不斷地彷徨的時候,實習無疑是給了我一個過渡及適應的機會。向法院的工作人員學習,自我增值才是不被社會淘汰的最有效辦法。在僅有的幾個月的大學生活裡,以及畢業以後的工作中,我也要做一個不斷自我增值的法律人!我會謹記你們的教導,在未來的學習與工作中,不斷充實自己,完善自己。

  最後,要特別感謝給我提供這次實習機會的學校老師們和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關心我的法官與書記們,謝謝你們悉心的照顧與不厭其煩的指導!我也會懷抱著這段充實美好而充實的實習經歷在今後的學習工作的道路上面越走越遠,走向自己的未來,走出屬於我自己的精彩!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7

  二個月的實習把我從一個單純的學生過渡到一個社會人,二個月我看到的和我沒看到都讓我幸福著同時也痛苦著。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著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我很幸福,看著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特別是婚姻家庭問題很多還是要透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比避免訟累,

  法官篇

  在這裡的每一天你們都要多聽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來實習的要知道在當事人與代理人眼裡你們就是法院工作人員,你們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問題要多問也要自己思考。我們庭是婚姻家庭法庭當事人各色各樣,都是專業表演系畢業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這個時候作為法官要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千萬不能讓自己的同情心影響到對事情的判斷。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長說的話。現在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而八週的實習生活正是證明了那些話的準確性與重要性。

  法庭裡面每天都在上演著不同的家庭悲劇,離婚糾紛,繼承糾紛時我每天必須面對的。從上班開始法庭的四個審判員就開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煩,鬧到法院來的通常都更麻煩。離婚糾紛牽涉到孩子跟財產,繼承糾紛更是跟財產直接有關係。當事人對自己的利益是錙銖必較,為此天天纏著法官,要跟法官說說他們的困難。於是每天都可以看見當事人在法庭裡圍追堵截法官,而法官們通常都很耐心的聽他們說,據李法官說這是一種發洩,當事人需要發洩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讓他們說,聽他們說有益於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他對法官傾訴發洩的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種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於法官做工作。正是基於此每天都可以看見法官們除了開庭都在接待當事人。

  其實當法官真得很累,在學校時老是覺得法官很輕鬆,覺得法官是個很容易的工作,在這八週的實習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難,每天要開庭,接待當事人代理人還要寫判決,更不用說他們還要學習。

  在法庭的八週三個審判員分別結案46例,庭長結案12例,也就是審判員每個工作日結案一例還多,而庭長在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同時還要處理案件,還要參加合議庭。當然並不是每個庭都是這樣,現代人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越來越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較忙的原因。寫到這裡我突然在這到底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退步?婚姻家庭到底應該依賴道德更多還是依賴法律更多?而在處理這內問題是到底是依賴於法官更多還是依賴於當事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更多?

  訂卷篇

  似乎到法院實習必做的就是訂卷。庭長說希望我們實習結束後不要發現自己似乎只學會訂卷。

  訂卷並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說的,代理人要說的以及法官要說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裡。而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票這是發生在立案階段,屬於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透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並已經告知原告案件已經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看看有沒有調解的可能,有調解希望的調解,沒有調解希望的開庭。調解成功的就寫調解書,沒有調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開庭,開庭後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分卷就訂好了。

  在訂了幾份卷後就基本上了解了整個辦案流程,這大概也是實習生必須訂卷的目的吧。還好我沒訂幾份卷就熟悉了這一流程也就開始學習下一步的工作。

  送達篇

  在辦案流程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並不是審判,審判適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決。最大的問題是送達,有時候是找被告,最讓人沒有辦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訂了幾天卷後開始打電話,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訴狀,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聯絡方式,通常是電話號碼與地址都有。電話接通後:“你好,這裡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訴你的離婚(繼承糾紛)案子現在在我們這兒你能過來那一下傳票嗎?”遇到態度好的當事人他會很禮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時間那天回來拿,要是遇到一個不講道理的當事人他會在電話裡大罵,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樣,這是要等他罵完了再跟他說讓他那傳票的事。也有當事人不來的這就要上門送達了。打電話給原告確定被告的確切地址後發關根書記員會上門送達,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訴訟法》裡的知識了,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在書上只有一頁紙而已,在現實的法律事務中我們往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送達。在實習的八週這幾種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過。

  打電話給當事人他態度很不好明確表示不會到法院來拿傳票,給法官說明這一情況後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們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絕簽收。無奈之下我們將傳票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船票貼在他家門口並照相留底。這應該就是書上講的留置送達了。

  在被告沒有電話或電話聯絡不上時通常採用郵寄送達。而在應訴階段的郵寄送達並不能直接將一系列的材料根開庭傳票寄給當事人,害怕當事人收不到,而實際上是郵寄一張傳票給他讓他到法庭領取要發給他的材料。

  在送達過程中,有一個當事人在臨沂給他打電話他說他來拿傳票,但是到了約好的時間沒來,給他寄信也沒有來,只能委託臨沂的法院代為送達訴訟文書了。在我實習結束時這個送達還沒有回執,可見送達之難了。

  在另一起案件中當事人是海上工作人員,聯絡很困難,從現實意義上也不肯能直接送達給他,只能將傳票(傳他到庭領取訴訟文書)委託他的單位給他了。

  透過自己的實際操作發現送達真的是一個很困難的事,在離開前聽說四方法院要將送達改為寄快遞,這樣能減輕法院工作的強度也能讓案件儘快進入到審判階段。

  審理篇之調解

  拿到一個案子先看一下訴狀,看看矛盾在那。在調解過程中同樣要注意讓他們說,他們說得越多調解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實習中我也就調解過一次,並且沒有成功。

  那天早上我到了法庭,書記員董姐給了我一份卷宗,讓我試著調解一下。到了調解室先看了看原告問了一下他的意思,然後按照庭長叫得再聽原告說的同時不經意的看看被告,從他的神色來判斷調解結案的可能性。原告說完問了一些被告的意思,雙方分歧太大了我試著讓他們能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不果,又用了一下夫哦區的感情來試著讓他們能讓步,還是不行。我只能放棄。

  透過這次不成功的調解經歷我的感悟是: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官的年齡很重要,從某種角度說年齡就意味著經歷,豐富的生活經歷與社會閱歷有利於解決婚姻家庭問題,也能幫助法官更全面地看問題,站在真正公正的角度來處理問題。這是我們這種還沒走入社會的學生所無法達到的一種境界。

  審判之開庭篇

  實習八週真正的去旁聽開庭只有兩次,都是繼承糾紛的案子。在婚姻家庭法庭實習所以旁聽的機會並不多,涉及家庭隱私的一般不能旁聽,當事人也不願意有人旁聽。

  看著親兄弟姐妹在圍著父母留下的財產在法庭上減免心裡很不好受。聽著當事人陳訴竟然有中向庫的衝動。看著法官在審判席上沒有一點表情流露,聽完當事人陳訴後歸納爭議焦點。自己太年輕的想法又出現在腦海裡。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程式跟教科書上的一樣。不同的事我覺得在現實的審判中殘酷一些,剛好我旁聽的案子放了被繼承人生前的留言,原告們哭成一團,審判長不得不宣告休庭。

  旁聽了兩個案子後我發現:其實在整個案件過程中決定勝負的是證據,而律師在其中並沒有太大作用。而且一些律師在代理過程中不時主動的促城市太想好的方向發展。讓我感到作為一個法律人任務任重而道遠。

  宣判篇

  相對於前面的工作而言宣判通常要簡單的多,在宣判後將判決書給了當事人還要詢問她是否服判是否上訴?在他表示要上訴時還得告訴她上訴的途徑,地點,即使當事人表示不上訴還是地告訴她上訴的期限途徑地點。因為上訴是他的權利,即是他在宣判時表示不上訴再上訴期內上訴是他的權利。

  寫在後面的話

  實習中很感謝自己能遇到一位好的庭長,他像一位老師一樣教育我們,將他的經驗傳授給我們,也像一位父親一樣關心我們。記得到法庭的第三個星期廳長給了我一個不急於審理的案件讓我去琢磨,從寫財產保全裁定到去查封財產去銀行查尋當事人的存款都放手給我讓我鍛鍊。當我將裁定寫好後庭長給我改正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他說:“做法律工作的就是要嚴謹,法律文書裡的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代表著法律的神聖不容有錯。”在實習中他不斷地指出我不足之處,並給我改進的建議。當然也很感謝四方法院民事第三庭的法官書記員們在實習的八週裡給我的幫助,從訂捲到宣判一步一步的教我,當我做錯事耐心的幫我改進在我做好事給我鼓勵。能在這樣一個法庭實習使我在走出社會前得到很好的學習與鍛鍊。

  這次實習對我自己以前對法院的認識有一個顛覆,對法官認識也是一個新的認識。是一個很好地將理論與實際相聯的方法。透過實習我更加全面地掌握了法律在現實中的運用,瞭解了《民事訴訟法》,也鍛鍊了自己的個人能力。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8

  xxxx年xx月xx日到xx月xx日間我在xx市xx區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月時間,除去週六週日,實際呆在法院裡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天,但這二十多天來卻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學校不做統一安排,要我們自己去找,這對我們可是一件難事,要知道進公檢法的門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沒有什麼熟人,法院會不會接受我們去實習呢?19號一下火車,就跟一班的楊裕武一起到夷陵區法院去聯絡實習單位,之所以找比較偏遠的夷陵區法院是因為擔心別的法院去找實習的人太多,能鍛鍊的機會太少。第一次進法院的門,心裡砰砰直跳,該去找哪個領導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應該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樓,遞上學校開的連抬頭的沒寫的介紹信,沒寫抬頭是防止萬一這家法院不要我們的話我們還可以用這張介紹信到別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韓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們,在瞭解了我們的來意後對我們來實習表示歡迎,並給我們講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於保密方面的。聯絡實習地點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門在外,膽子要放大些,去找實習的地方又不是做什麼壞事,別人不要我們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別的地方,不過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於法學理論,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憲法,可法院裡似乎沒有哪個部門需要偏重憲法的,別人都說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裡,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楊屆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夷陵區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三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兩百多分,民一庭5位審判員(其中有一位因車禍休長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兩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週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裡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透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後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後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裝置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裡,曾幫王志法官草擬過4份民事裁定書,幫楊介平法官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後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麼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王志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後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杜支軍警官到三鬥坪、太平溪、樂天溪、官莊、張王場、宜昌市區等地方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裡,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裡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杜警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程序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著杜警官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夷陵區個鄉鎮都去見識了一下,對那裡的鄉土風情有了一些瞭解。

  在法院裡呆了個把月,對這裡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夷陵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特別是過完年的頭三個月,離婚案件大概佔了總案件的一半左右,覃庭長審理過一個77歲的老爺爺和66歲的老太太離婚的事,老爺爺還是躺在擔架被抬進法院的,還有一對官莊的剛結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鬧離婚,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援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後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援,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援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有一件案子是一輛武漢新洲籍的車在小溪塔撞了人,訴訟當事人涉及還涉及到武漢保險公司新洲支公司,關係錯綜複雜。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對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疑問: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這個問題至今還沒找到準確的答案,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因為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適用規定不一致,夷陵區法院在審理中是把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幾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後,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呼叫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者強調是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呼叫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審理這類案件還要涉及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要認定工傷的提起賠償的話要先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勞動關係的認定。我旁聽的一個案子是原告宜昌森金木業有限公司訴被告宜昌市分鄉鎮界嶺村7組唐天龍關於撤消(XX)夷陵勞仲裁字第29號裁決書,駁回原告方要求確認勞動關係的請求,當時聽了後覺得好笑,這原告方律師怎麼提出了這樣的請求,雖然我民事程式法沒學好,但有一點我還是記得的,法院怎麼能撤消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呢,好像是隻能對仲裁機構的裁決不予採信而不能撤消,由於自己也快畢業就要走上工作崗位了,所以對勞動爭議這方面的案子關注的比較多。勞動爭議案件要提起訴訟一般有個先決程式,就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總結一下有這幾個特點:

  1、並非行政機構,因此如果對其仲裁裁決不滿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其是社會人員組成的第三方仲裁組織,專門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

  3、其設立和管理主要有勞動部門負責,仲裁員也多為勞動部門人員,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質。

  對經常提到的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在庭審後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法院裡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法院裡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混了這麼多年都沒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著,總以為基層法院裡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一個月後,才瞭解到,我坐的那張辦公桌是武漢大學民商法碩士馮楊勇坐過的,而他現在在黃花法庭裡工作,我對面的王志法官是91年中南政法學院畢業的,楊介平法官是中專學歷,但是是90年代初的中專生,要知道,那時候考上中專的難度並不比考上大學小!深入瞭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現在本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原來心裡總想著畢業後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幹,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著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聖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著極大的幫助。

  看著自己寫的這些東西,感覺雜亂無章,似乎還有很多要說的話,實習的最大收穫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9

  實習目的:

  為了深入司法實踐工作,瞭解庭審的全過程,體驗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務,將自己在學校中所學的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去,加深對理論的認識,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為以後更好的適應社會,適應所從事的工作打下夯實的基礎。

  實習時間

  20xx年2月18日---20xx年3月18日實習地點:xx市人民法院實習單位和部門:xx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實習內容:整理卷宗,登記案件資訊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一、實習過程與體會

  20xx年2月18日到3月18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雖說是短短一個月的實習但是卻讓我感受頗多。

  我被分在了民三庭,民三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離婚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其他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而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瑣碎的工作,比如:整理卷宗,登記案件資訊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整理卷宗是從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內容,它看似簡單其實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它不僅要遵循一定的順序,同時還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過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況寫清楚,這也是一個不能馬虎的環節,稍有差錯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寫我都十分認真,填寫完成後都會讓書記員幫我檢查並指出錯誤。剛開始我也很慌亂,翻過來翻過去,自己都有些亂了,但這是熟能生巧的活,幹得多了也就熟練了。在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基本上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為書記員減輕了一部分的負擔,當然這也極好的訓練了我的耐心與毅力。看著一份份卷宗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基層法院的案件比較多所以經常有旁聽的機會,透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一定的瞭解,知道了審理民事案件的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這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雙贏同時又符合法律的規定,這一點就對法官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紮實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參加了幾次庭審,對於庭審過程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平常只是侷限於書本的知識並沒有真正觸及庭審,即使是模擬開庭也始終不能與真正的庭審相提並論,這讓我從抽象的理論真正與實踐得到了結合,很受啟發。

  做庭審筆錄是一項比較艱鉅的工作,也是對我的一個考驗。庭長為了鍛鍊我,讓我從最簡單的做起,記錄離婚案件。離婚案件的三要素,婚姻關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剛上手時很是緊張,害怕跟不上庭審的進度,可是庭長對我很照顧,看我沒記完就會等等我,在大家的幫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審筆錄,雖然困難點但是還是很欣慰的。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後我找到庭長為我指導,我知道了自己的最大的缺點是理論功底欠缺還有就是缺乏鍛鍊。

  有了這次經驗我也敢於挑重擔了,開始記錄一些交通肇事的案件,對於其中的法言法語我不是很瞭解,所以只能課下做功課,瞭解相關的法條,加強自己的理論基礎。最讓我感到難忘的是庭長讓我擬寫判決書,剛剛參加的庭審就派上用場了,庭長告訴我寫判決書應該注意的事項並給了我幾份模板讓我參照。前邊的都是固定的格式,需要發揮的是: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讓當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據,必須謹慎措辭,有理有據,有法可依。寫完以後我交給庭長,庭長仔細閱讀後給我指出了不足之處,並給我講了寫判決書的精華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審理報告也是如此,這次庭長只是給了我一份模板讓我自己琢磨,我按照模板依貓畫虎地寫,有了寫判決書的經歷再寫審理報告不再感覺那麼棘手。雖然兩者不能全盤套用,但是畢竟有相似之處,對於文字措辭我也有所把握。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寫完了審理報告,交給庭長,他說有些進步,這對於我來說是極大地鼓勵。擬寫判決書、審理報告,其中有些門道是可以被看穿的,既要簡練得當又要有理有據,當然這也不是一日之功就能練就的。

  透過這次實習,我明白瞭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為一個實習生,我們不僅只是把領導交給我們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積極的態度,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有所收穫。沒人誰會去督促你該怎麼樣做,只能靠自己在細小的工作上積累經驗。無論是跟領導、同事、律師還是當事人接觸,都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擺清自己的位置。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學會了許多法言法語,結實了許多法官律師老師,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僅能學到專業知識和做人的道理更讓我知道了人們的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高。都說走法律行業是條不歸路,但我想中國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將到來,因為人們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中國的法制建設程序也在不斷前進,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國的法律界就會有更高水平的發展。

  二、問題與不足當

  然在實習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問題,不僅需要在理論上更加紮實地探索而且還要在實踐中不斷熟練積累經驗。

  由於理論與實際脫節,更多的是需要我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我想隨著年齡的增長和閱歷的增加我會慢慢成熟起來。同樣,我也發現了法院存在的問題。

  1. 庭審有些走過場。在旁聽中發現有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符合簡易程式的規定但是法庭卻沒有適用簡易程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式。如此看來這對於司法資源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而且對於當事人也是不利的,因為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是不同的,適用簡易程式當事人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減少一些損失。

  2.久調不決問題嚴重。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如今法院大力倡導調解優先,於是出現了久調不決的現象,更有的法院還給法官下達調解率,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業績。所以法官對案件,不願意判決,願意當事人撤訴或調解結案,對當事人不願調解的案件,久拖不決。

  3.現有的法官素質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審一線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身法律素養不高,並非科本出身,對於法律的理解仍舊存在偏差,更多的是憑藉經驗。那麼想更好地駕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難,當然這對於經濟發展後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挑戰。我們不可否認他們的功績但是對於他們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4.執行問題仍然很難。在實習期間目睹了許多案子有了判決卻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我也諮詢了許多法官,與他們交流中我發現這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執行難。究其原因,並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問題,有法官的職業素質當然也有當事人自己法律素養的欠缺。判決書是法官基於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想要真正讓當事人獲得實惠就要依靠執行工作,可是執行工作卻仍是令人堪憂…

  對於以上問題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見:

  1.法庭應當嚴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要求來審理案件,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對於法庭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式的,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才能保證判決的權威性與正確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2.法院應當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方針,不能久調不決,取消法院把調解率作為評優指標的一個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自願進行協商,充分表達其真實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當事人權利的同時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

  3. 法官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對於法官隊伍的建設可以積極採取多種手段,加強法官的學歷教育,提升法官學歷層次,組織法官參加各種培訓,進行崗位練兵,提高職業技能。

  4. 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應該建立高素質的執行隊伍。如今對於執行人員提出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僅要能吃苦耐勞,更要有智有勇。執行員的選任應當透過法定的任命程式,同時對執行人員要及時地、不斷地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只有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隊伍,執行難才有希望得以解決。

  成績與收穫在法院的實習使我懂得了許多,作為一個將要從事法律行業的人,首先要具備最基本的素質---認真。不論是整理卷宗還是寫判決書,都是馬虎不得的,否則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對於司法資源也是一種浪費。在這期間,在庭長和書記員的指導下我能夠獨立的進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記錄庭審筆錄,擬寫判決書等。小活也是能鍛鍊人的,在整理的過程中也逐漸培養了我的耐心與毅力。

  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只有具備了紮實的法律功底才能將案件分析清楚,從而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而非單純的靠經驗。在實習期間,我覺得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強,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讓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讓我體會到了一個庭就是一個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共同將案件做好。實習生活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改變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維,我想我會受益一生的。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