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實習報告模板合集六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模板合集六篇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十分的重要,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症懶癌齊復發?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首先,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保定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河北工程大學文學院院和保定唐縣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透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以家庭暴力為由提起離婚訴訟案

  1:案件由來

  唐縣某村一有夫之婦因有外遇被其丈夫發現,其丈夫因此對該女實施了暴力,致使該女輕傷。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丈夫的暴力行為與夫妻間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聯絡,妻子的外遇行為與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聯絡,何方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

  3:原判結果

  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民事案件,再細分屬於婚姻法中的婚姻糾紛案。透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婚姻法在維護夫妻雙方的權利方面還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為了雙方的利益而建立,應運而生的婚姻法本也應該遵循這個基本原則,法律的內容應該更全面並具體地規定出結婚夫婦各自應該承擔的責任,在維護夫妻雙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還應該體現維護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約,是契約就有著它生效與失效的條件,我認為如果婚姻契約失去了建立它時本來的基礎,這樣的契約也應該及時結束,法院也應該積極協助離婚案件中的弱勢個體,體察並理解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能僅僅憑法條的死規定或某一方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而輕易駁回訴訟請求。其實現實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間有些當事人非常想結束並不理想的婚姻,但總要突破重重阻撓,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勸說,配偶的威脅與暴力,顧及財產上的不容易取得這些,最後最難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決。法官們的出發點本也沒有錯,不過是怕因為一些人的一時激憤而毀壞了一個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駁回起訴,給予他們更多磨和感情的機會。其實,但凡兩個人鬧到法院去的,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援有時反而會是原本可以簡單處理的事情更復雜化,因為在法院給予的磨和期內,兩個人也許會發生的激烈衝突,夫妻反目動起殺唸的很多,現實生活裡的夫妻相殘大多是在鬧離婚期間發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時保護弱勢一方,及時支援其要求,也許悲劇會因此避免。

  二:幾起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首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唐縣人民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審理過程中,時限很短,而且開庭審理似乎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如何判早有結論。

  透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但是我認為法官審理時的態度應該適當調整。法官在庭審時的角色似乎與檢查院一方成為了聯盟關係,對嫌疑人語氣強硬也罷,而對其辯護律師也是有幾分蔑視與斥責,反而對提起公訴的檢察院一方和顏悅色。其實律師,檢察員,法官三方在庭審時的關係應該是絕對平等的,法官斷案,檢查員公訴,律師辯護都應該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應該共同受到統一標準的規範。而當看到法官那副橫眉冷對辯護人的神情,我很為做律師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殺人未遂案

  1。案由:本案中的被告為一名**功痴迷練習者,因為練功入魔,對家人生起殺念欲藉此櫱盤九天,在做案中及時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傷。

  2。辯論焦點:a。該犯罪嫌疑人的行為系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b。該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鑑定中關於精神病的規定。

  3。原判結果:合議庭多次討論後,該犯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其實關於這樣的案子在全國發生過很多起,**功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國憲法刑法約束的邪教組織,因為這些人痴迷練功身心受到嚴重創傷最終害人害己,實在令人扼腕嘆息。我國刑法在維護國民的安全與打擊犯罪方面確實起到了很好的保護傘的作用,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犯罪也會以各中不同的形態出現,有些在它發展之處時披著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與憲法的內容也應該做到及時修改,與時懼進,與社會和民眾的生活接軌,才能夠真正從根本上及時維護好國民的切身利益。

  透過這次實習,我不僅開闊了視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紙上談兵的侷限。在學校由於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們很難親身接觸到鮮活的庭審場面,觀察到實踐的訴訟程式,感受理論應用與司法實踐時的評析過程,見識那些與訴訟有關的各種真實文書卷宗、票據。在整個實習過程中,除了接觸或感受到了以上東西外,帶給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著應用法律知識到實踐中去的過程裡,不僅僅豐富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更提高了自己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並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對本專業的興趣與熱愛,為自己將來走上司法工作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最後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在民庭實習的幾個月裡,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旁聽案件。漢陰縣人民法院管轄區域人口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透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草擬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公告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是還是免不了出現一些問題,真是映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4、跟隨法官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裡,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裡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程序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和提高。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他們對於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透過本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

  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說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常看到的當庭宣判的莊嚴效果;

  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閒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現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外情;

  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

  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說的那麼輕鬆,案件的複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在法院民庭各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指導和幫助下,我把在課堂上學習到的知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將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不斷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20xx年3月19日到4月27日間我在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六週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半月的時間,除去週六週日,實際呆在法院裡的時間只有三十天,但這三十天卻讓我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半月的實習。學生可以選擇是自己找單位實習,也可以申請學校安排實習,當然,有很多人為了方便就選擇自主實習,而一些想進入法院增長見識的人就會選擇申請學校實習,我就是其中一個。

  我和其他六個同學一起被安排到了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在老師的帶領下我們來到了中法的人事處,由人事處的趙處長給我們統一安排。我被分在了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的。刑法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刑事程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於民商方向,所謂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就連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民商方向,看來刑法這一塊,我還得重新學起了。

  在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裡,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民事案件之多是大家有所耳聞的,但是刑事案件多就有些令人震驚。尤其是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的居多。正為刑庭的案件少而發愁,試問殺人怎會天天有?可是事實卻正好相反。我們庭有6位審判員,平均每人有案子1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週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民事方面的案件,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但是聽了這裡的刑事案件後覺得刑事案件比較注重程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透過旁聽案件,我對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在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的同時,對於一些附帶民事的案件要做好調解工作,以使受害人的一方損失降到最小。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在我國,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刑事要案,必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後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僅當過兩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所以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後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我們在學校搞模擬法庭時的書記員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因此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裝置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裡,我曾草擬過4份刑事裁定書。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其中有一份裁定書我寫了五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常汝新法官讓我改了四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後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印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

  (5)跟隨鹿金山書記員去看守所送達判決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因為他們的手裡每個人至少都有一條人命,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可想而知當著這些人的面宣讀判決書的內心是多麼的複雜。但是去了才知道,由於他們大部分都是一時衝動,實屬偶犯,因此態度極好。其中有一個犯人因犯故意殺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上訴後仍維持原判,在宣讀判決書後竟然與我們開起玩笑來。

  在實習期間,讓我看到了許多平時在書本上不能學到的東西,看到了中國法律嚴謹的程式,但是我也發現了一些現實中無法達到的地方。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案件中民事賠償的實現問題。有很多人,判決書雖然白紙黑字清楚的寫著十萬,二十萬,但是在現實執行中由於被告方無錢無能力償還,因此,被害人的家屬一般只能拿到十分之一,甚至更少。判決書只是一紙空文而已。被害人大多是男性,是家裡的頂樑柱,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他們這樣一死,民事賠償無疑是他留給妻子、兒女的最後一筆收入。然而再加上民事賠償的無法實現,這無疑給她們以後的日子雪上加霜,最低的生活標準都無法維持。這是我們值得考慮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時人及其厲害關係人的心,他們每一雙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並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需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定。法院的責任在於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責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聖和莊嚴。

  法院裡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雖然我們學校屬於一本院校,但由於我們學校是理科院校,所以文科不受重視。如果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原來我總以為法院裡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混了這麼多年都沒有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著,總以為小城市中法院裡的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一個月後,才瞭解到,他們大部分都是名校出身,還不乏會有一些吉林大學的碩士等高學歷,還有一些普通大學的本科生,但是都是90年代初的大學生,要知道那個時候的大學生比現在的碩士生都要值錢啊!深入瞭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現在不要說本科生,就連碩士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這種理科院校出身的法學本科生,原來心裡總想著畢業後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幹,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情,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著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聖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了一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著極大的幫助。

  最後,想說的的就是。實習最大收穫就是悟出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使用者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透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透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透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透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後,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裡,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式、普通程式。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專業實習是提高自身素質及知識,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一個過程。專業實習也是大學生活中所必備的課程,是我們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我的實習是由我院政管系安排的,在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民一庭進行實習。透過實習,我獲得了實際的專業工作經驗,檢驗並鞏固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實習期間,我瞭解了一些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這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的職務。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不少的民事案件,透過參加這些案件的庭審,使我對原本掌握不紮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我明白了只有透過理論知識與現實案件相結合,才能更準確的掌握法律的內涵。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

  首先,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不少法官和律師朋友,他們對於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其次,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說的那麼輕鬆,案件的複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再者,在本次實習期間我第一次看見了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通過幾起適用簡易程式的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

  但是透過本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說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託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常看到的當庭宣判的莊嚴效果;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我認為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3、我發現在很多基層人民法院裡都是一些年齡比較大的法官,新鮮的血液補充不進來,使法院缺少活力和激情。希望我們這些即將畢業的大學生能學有所用,儘快加入到法官的行列中。

  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閒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現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在法院民庭各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指導和幫助下,我把在課堂上學習到的知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不斷地完善自己,不斷地自我提高。

  這幾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是我走向社會的一座橋樑,為以後步入社會打好了基礎。透過這次實習,我明白了做事先做人,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法院的各位審判員、書記員,他們都是我最直接的老師,他們的經歷和經驗都值得我去學習、體會和借鑑。這是我人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我永遠不會忘記,在此,我再次衷心地謝謝我的老師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6

  時間總是那麼的匆匆,轉眼間,我日夜期盼的暑假就要遠離我而去了。一想,這個暑假豈不是大學生涯中最後一個開心的暑假。這個暑假本想幹一番事業的。但一回到家,那溫馨的氣氛就不覺得讓自己懶惰地享受起來。朋友親戚的談風笑語,香噴噴的美味佳餚,還有那既熟悉又溫馨的小房間……這些都不盡地讓自己懶惰起來。什麼英語的挑戰計劃,古典名著的閱讀計劃,法條案例的分析計劃統統都被拋之腦後,煙消雲散。

  還好我對自己比較瞭解,也頗有自知之明。在學校就拜託爸爸幫我找個實習的單位,拜託了人家到時候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都擺脫人家了,到時候不去多不禮貌啊。

  七月十號下午我準時回到了日夜期盼的家,做了24小時火車的疲憊再加上考試期間的開夜車。回到家一連讓我在家睡了好幾天。休息了幾天之後,我就要像以前一樣去看那些疼愛我關心我的長輩。一天去一家,去了還要在那裡吃飯玩一下。就這樣轉眼間就到了17號。令我沒想到的是19號就要我去法院實習。就這樣匆匆忙忙18號我就北上,幸好到北京時已是下午,要不然我當天就要到法院去報到實習了。謝天謝地還讓我休息調整的時間,有些心理準備。可是直到這時我才知道我要去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而不是區級的基層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啊!

  第二天就要去報到了,到了法院的門口就體驗到了法院的莊嚴與雄威。二中院並不是隨便誰都能進的,就連這裡的工作人員進出入都要出示證件。後來才知道這裡站崗的門衛只認證件不認人。你要是沒有證件就要到接待處辦理手續,並經過嚴格的檢驗才能進入。這樣進出入的程式繁瑣但很有秩序。

  第二天的九點我們就到了,雖然跟人約好是九點半。求人辦事總不能讓別人等我們。過了不一會熊偉叔叔就從裡面出來接我們了。真沒想到進去以後還要經辦一系列的手續。幸好我帶著學校的介紹信,還好辦一些。沒想到在這裡實習還真不容易。首先要找院長,經院長批准同意並簽字。找了正院長了,在找副院長,然後還需要看看那個庭裡需要實習生,然後再找廳長批准簽字。真沒想到這還沒有完,到了庭裡以後再看看那個合議庭裡需要實習生,我還比較幸運到了李老師的庭裡,李老師就欣然地接受了我。真不知道要是每個庭裡都沒人接受我怎麼辦。感謝上帝啊!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座落在豐臺區,在豐臺區方莊橋路北500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管北京市豐臺區、朝陽區 懷柔區、東城西城、通州、宣武等九個區的上訴案件以及主要的重大的一審案件和涉外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主要有六個民庭、兩個刑庭、以及一個行政庭。每個庭裡又根據受理案件的件數和性質分為若干合議庭。合議庭又有大有小。例如我實習所在的民六庭就是一個大庭。共有九個合議庭,合議庭根據人員的配置和受理案件的性質又有大有小。我所在的那個合議庭算是大的了,有一個審判長、兩個審判員、三個書記員。也許你會奇怪這樣的人員配置。因為二中院主要接收二審的上訴案件,而一般情況下二審案件主要是以談話的方式近行。一個審判員加一個書記員就能搞定。只有重大的二審案件或合議庭認為有必要的案件才三個審判員加一個書記員。一般情況下只是一個審判員加一個書記員審理案件。

  由於我實習的時間比較短只有一個月 ,正好又碰上有一個審判員和一個書記員休假,所以在我實習的時間裡沒有機會參加一審案件的開庭。主要旁聽的二審案件,雖然是二審不過還蠻精彩的。這裡的工作時間為早上八點半到下午五點半,中間十一點半到下午一點是午飯和休息時間,基本都在單位吃。他們吃飯是自助,按指紋。而我們這些實習的就要在小餐廳裡自己解決了。

  我實習可以分為三部曲:一辦公室篇,二法庭篇,三外出篇。

  一辦公室篇。其實在實習的大部分時間如果沒有什麼案子的話我主要在辦公室裡待著。工作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一)幫忙列印或修改判決書、起訴狀、裁決等法律文書。這對一般人來說可沒什麼,可對我這個打字文盲來說就沒這麼簡單了。沒辦法只好儘自己最大努力,犧牲吃飯和休息時間來解決了,再怎麼累也要完成任務啊!要不然可不是光自己丟臉的事了。誰讓自己平時不多練習呢,這也算教訓了。其實也不光打字的問題,還要特別注意不能出差錯。什麼原告啊、被告啊、法定代表人啊、委託代理人啊、上訴人啊、被上訴人啊等等一點差錯都不能出。我真體會到了法律工作的嚴謹性。就算你碰到多麼拗口的句子,你都不能擅自改動,因為那是當事人自己的心聲。不瞞您說有的句子真是又長又拗口,也許是我才疏學淺還不太懂法言法語。看來無論怎樣都要加倍努力了。

  (二)除了幫忙打字以外就是幫忙跑腿了。去影印蓋章。一般一份法律文書除了雙方當事人一人一份以外要令外加加十份。這十份是這樣分配的,其中有四份要和原審也就是一審案件放到一起退回到原審法院。另外六份就要放入二審的卷宗備案。影印時並不是一份法律文書,往往是好幾份一起復印。每個法律文書都要影印十幾份,甚至有的要影印二十幾份,而且每份多則六七業少也兩三業,影印完後還要裝訂好,我一時傻了眼,浩大的工作量啊!直到跑到二樓(我在十一樓)我才知道我的擔心是沒必要的。現在是科技時代嗎!原來我只需要登記一下,把案號和份數以及書記員的名字登記一下即可。至於影印的事,交給機器就可以了。那間房子大概有五間房子那麼大。那機器就有四間房子那麼長。原來只需要用電腦操作,機器會自動的按文書的頁數給分類裝好,我只需要在那登記等幾分鐘就可以。影印完以後就該去四樓蓋章了。法院的章可是不能亂動的,沒蓋一個章都要交成批表,經檢查。一個大大的沉沉的金章拿在手裡,很有分量的感覺。蓋章既要清楚又要正,不能蓋歪。否則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這幾個字也是歪的,有損法律的權威。為了蓋章時簡單一些章上有個標記,只要標記朝上,蓋出來的章就不會歪。

  (三)在就是在辦公室裡給當事人打電話了。或者是通知當事人來交訴訟費,或者是通知當事人來領判決,或者是通知當事人來開庭。其實打電話也蠻好玩的,體會一下世間人情。有的當事人會認真的聽你的通知並很有禮貌的紀錄下來;有的要刨根問底,問問你讓他到法院幹什麼,是開庭還是領判決,後來才知道他們一般要是知道是來領判決他們就不來了,在家等著讓法院給寄去。啊,人們!有的更好玩,一聽是法院什麼也不說乾脆就把電話給掛了,省事。任你怎麼焦急的在那裡打,最後他連線也不接了。最令我不明白的是這些人裡竟然有很多是上訴人,你說要是被上訴人的話不接電話不願來開庭還可以理解。你說上訴人也拒法院之門外,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要不當初還上訴什麼呢。

  (四)這項工作是法院最繁重但也是法院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了——整理案卷。這裡的每一個案卷多則關係到一個人的命運少也關係到一個人的快樂生活。所以要確保每個案宗都要完整地保護好。案宗的整理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按一定的順序給編排頁碼,還要把每個表格的內容給準確無誤地遞給填寫好,什麼原審的法院名稱,案號,案件性質,二審的案號,案件性質,承辦人,原審的原告被告,二審的上訴人被上訴人等等這些都不能出錯。一但出錯後果不堪設想。在案宗的整理過程中千萬不能因為繁重複雜而馬馬虎虎掉以輕心。每個案卷改填的表格都要認認真真仔仔細細的填好,按照一定的順序仔細的編碼整理,裡面的文書要確定是本案件的,並且要保證文書都以蓋章核對。法律文書在蓋章確定有效之前都要認真的核對,只有核對無誤後才可以發給當事人。在核對是要一個子一個字的核對,別說應該按照應有的格式了,就連一個標點符號也不能有錯。在發出後發現有錯的就要召回,重新作出。因為這不僅僅是法院的面子問題,更重要的是它象徵著法律的莊嚴與威信。核對法律文書並也不是一件簡單的工作,因為有的法律文書達幾十頁之多。不過你千萬不要煩,此時正是訓練你細心和耐心的大好時機。文書的核對,案件的整理這項工作雖然複雜繁重,但卻有著深遠的意義,無論是對當事人,法院還是法律的進步與發展來講都是如此。

  二法庭篇。我實習的時間不長又由於是在中級人民法院,所以在這段時間我主要參加的是與二審上訴有關的開庭工作。初次來這裡的人肯定會驚歎,這裡的法庭之多。大大小小的法庭加起來共有三十多個呢,這還不包括談話室。三十幾個法庭中有一個大法庭,兩個中型的法庭,其餘的基本上都是規格不同的小法庭。在法庭的工作大概也分為以下幾個:

  一,是開庭審理前的證據上交及其他有關內容。在這段時間裡,我遇到過幾次開庭前進行質證的情況。在這其中就體現出了不同律師的不同的法律素質。有的律師會把有關證據分門別類的裝訂好,並且製作一個證據目錄簡單地說明證據的來源及要說明的問題,有必要還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不光這些還準備了一些備份提供給法院和對方當事人。但是有些律師或當事人就沒有做這麼好了。不是證據龐雜沒有條理就是根本就沒有準備備份,要不就是證據還沒有去調查準備只是知道或向法院說明情況。這樣不僅給自己帶來麻煩需要再到法院和對方當事人那裡跑一趟,也給對方當事人和法院帶來了本可以避免的麻煩拖延了時間降低了效率。

  二,是法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最能展現律師實力的時候了。律師的發言不僅僅看得是否流利,而最重要的是看你的發言是否準確到位,是否與本案有關,是否切中了本案的主要問題和關鍵點。否則你的發言一定會被法官禁止,被法官嘲笑。法官是沒有哪個耐心聽你東拉西扯的,即便你的口才非常好也是如此。法官只聽與本案有關的,並且只聽切中本案關鍵問題的話語。所以去法院,要確保你的話言簡意賅,而不是像去演講一樣,滔滔不絕,繪聲繪色。其實法官也主要在這一部分中搜集材料,查清本案的真相。在這中,我深切地體會到作為一名法官不僅僅需要的是熟練的法律知識,而且需要廣泛的社會實踐知識和實踐經驗,而且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和洞察力。在聽了各方的陳述後,你要分清誰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誰說的那句話是對的,那句話又是錯的;誰的話該信誰的話不該信。作為一個優秀的法官你要知道遇到什麼樣的人,該說什麼樣的話,該怎麼問,怎樣才能得到自己想要得資訊;要有明確的洞察力和分析判斷能力,在聽完雙方的陳述後要把本案的來龍去脈基本清晰,指導雙方到底在為什麼而爭,在爭什麼,法院怎樣判才是合理的。我真的深切地體會到自己的渺小和無知。發現自己離作為一個真正的合格的優秀的法律人的距離還很遠很遠。一個真正的或者說一個合格的法律人,需要精通的不僅僅是有關法律的問題,也不僅僅需要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除此之外還要精通社會學,心理學,歷史以及廣泛而豐富的社會實踐經驗。

  三外出篇。在這實習中的一個月中,我雖有幸只出去了一次,但我還是要提一下,因為這次實在是受益匪淺。我是和一名書記員去朝陽區的一個交警支隊那裡去調查證據瞭解有關情況。去調查的這個案子本身沒有什麼特別的。但我到交警支隊那裡,聽他們談話了卻瞭解了不少交通事故的案子。我從中發現發生交通事故的,除了一般的醉酒駕車除外。最多的受害者就是兩類人:一,老年人。二,就是那些外地的進京打工的人。我覺得老年人還可以理解,他們畢竟年紀大了,行動等各方面的動作都比較慢,容易成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但是第二類就是“外來進京的打工人員”,他們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就很難讓人明白,一般外來進京的打工人員都是年輕力壯的,怎麼會成為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呢?是不是他們對城裡的複雜的交通路線和交通規則換不太瞭解,畢竟北京的交通是在使複雜而繁忙。是不是他們換不太瞭解違反交通規則而帶來的後果,那不僅僅是會被交警罰款的問題,而是自己的生命健康問題。如果是由於這個問題的話,那麼應該由誰來給他們填補這個常識的空缺呢?誰應該來承擔這個責任?這又是誰的職責呢?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對方經濟條件比較好並且也買了保險的話,那受害者還可以得到些賠償;但如果對方也是打工的本來經濟條件就很差而且也沒有給汽車買保險,那受害者就比較慘了,只能自認倒黴。因為這樣即使最後到了法院勝訴了也沒有辦法執行,對方根本就沒有什麼可執行的財產。我們能做的只有同情。

  在這實習期間雖然有些辛苦,但我過的還是非常愉快的。認識了很多很好的朋友,和他們一起分享他們的故事,分享他們的歡樂和煩惱,分享他們的體會和經歷。而且對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些瞭解雖然談不上深入。對律師工作也有了一些瞭解,知道什麼樣的律師才是一個合格的律師。更重要的是在這中,自己有了很多體會和感悟:知道自己有哪些不足,欠缺那方面的知識,該往哪方面努力,該怎樣準備自己的未來。

  我很感謝這次實習,感謝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能給我這樣的一次難得的機會,感謝民六庭裡的那些法官叔叔和書記員姐姐,感謝他們這些天來對我的照顧和鼓勵。我真的感謝這次實習的經歷,它是我在人生旅途中還沒正式踏入社會前的一筆難得的社會財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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