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信訪條例自查報告

落實信訪條例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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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信訪條例自查報告1

  根據聯席會議辦[20xx]42號《關於在全市組織開展〈信訪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大檢查的通知》檔案精神,我區領導高度重視,專題研究,安排佈署自查工作,全面深入地自查《信訪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總結經驗,查詢不足,完善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保持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的密切聯絡,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現將自查總結報告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入學習貫徹《信訪條例》

  充分認識《信訪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深入學習貫徹《信訪條例》。首先,區領導帶頭學習。區領導高度重視,親自研究安排在區委中心組專題學習、討論《信訪條例》2次。同時,按照李勇林書記的要求,購買了《信訪條例》單行本400餘本發到區級領導、各鄉鎮、街道、區級部門黨政一把手,要求在各自的中心學習組上,領導帶頭學習講解;其次,廣泛宣傳。按照上級要求,20xx年元月,區信訪辦以(05)6號文發出“關於宣傳貫徹國務院《信訪條例》的通知”,要求各鄉鎮、街道部門培訓學習,並報告學習情況。從檢查和報告情況看,絕大多數已運用板報、櫥窗、宣傳提綱、諮詢服務等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各鄉鎮、街道信訪接待室已把《信訪條例》、“關於維護信訪秩序的通知”、“來訪須知”、“接待制度”、“信訪工作人員準則”等製作上牆,隨時向上訪人宣傳;三是深入基層宣傳。組織安排翠屏區為民工作隊,送《信訪條例》進街道、進社群、進村組、進農戶,並帶著今年1-4月未解決好的92件信訪問題,主動下訪,切實解決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四是辦好各種培訓班。在5月21日前,對所有公務員,特別是信訪機構工作人員,全部培訓一遍。各鄉鎮、街道都專題舉辦了培訓班,有的還聘請了法律專家,資深律師,信訪工作領導進行講解,取得了較好效果。

  透過《信訪條例》的廣泛學習宣傳,全區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了《條例》提出的五項原則(方便信訪人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責任的原則)、六項制度(暢通訊訪渠道制度、信訪事項提出制度、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信訪事項的辦理制度、法律責任制度),採用法律程式來解決人民群眾內部矛盾,防止、處理突發性事件,充分體現了政府工作納入了法制化的軌道。

  二、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規範信訪秩序

  (一)建立快速反應和排查調處制度。嚴格執行重要信訪資訊報送制度,重大事件及時上報,不遲報、漏報、瞞報。堅持定期排查信訪問題制度,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化解。認真分析突出信訪問題及發展態勢,捕捉重大信訪苗頭,特別是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時期可能發生的集訪、越級訪要事先掌握情況,制訂預案。

  (二)規範和完善信訪工作程式。建立了規範化的辦信、接訪程式,做到信訪事項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辦、有人督辦、有人回覆、有人執行、有人督促落實。

  (三)建立健全信訪各項工作制度。完善與之相適應的信訪受理登記和轉送、告知、限時辦結、聽證、案件終結、督查督辦、幹部考核獎懲、責任追究等制度。加強信訪督查督辦工作,對重大信訪案件,特別是對領導批示件加大督辦力度,嚴肅督查紀律,查處結果在規定期限內上報。

  (四)積極推行信訪代理機制。鄉鎮街道是群眾信訪的源頭,也是解決問題的關鍵。為了從源頭上解決一些信訪問題,掌握第一手的信訪資訊,有效防範群眾盲目信訪、越級重複信訪,在鄉鎮、街道建立了信訪代理機制,引導群眾向村幹部或者向駐村幹部反映信訪問題。村幹部或駐村幹部把收集到的問題及時報送鄉鎮分管領導處理、反饋。對須由上級機關或部門協調處理的,及時派專人向有關部門反映、求決,並負責把處理情況反饋當事人。

  (五)完善領導包案責任制度。嚴格實行“五定”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要求和辦結時限,立卷建檔;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對“五定”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瞭解,掌握責任,落實進度,促進問題落實,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不解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不脫鉤。

  (六)耐心做好息訪息訴工作。凡是政策、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問題,限期解決,不留尾巴;對政策、法律不允許的過高要求,派專人負責,向有關人員做好宣傳解釋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對有可能繼續越級上訪的人員,切實做好勸阻工作。

  三、創新機制,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為積極應對我區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出現的信訪工作的新困難、新問題,我們牢固樹立信訪工作一盤棋的思想,進一步創新信訪工作機制。

  一是建立副科級後備幹部掛職鍛鍊制度。從去年8月以來,我區已先後從副科級後備幹部中選派3批9人到信訪辦掛職鍛鍊,他們透過接訪值班,疏導群眾集訪,處置突發事件,參與信訪案件調查,到省、進京接返上訪人員。一方面磨礪了後備幹部綜合素質,體察了社情民意,學會真心為民。另一方面為信訪隊伍注入了“新鮮血液”,充實了信訪工作力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制度。從20xx年10月起,由區司法局安排2名律師每週星期三輪流到區信訪辦值班,為涉法涉訴上訪群眾答疑釋惑出主意。建立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制度以來,透過律師為來訪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法制宣傳、依法疏導、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接待處置了涉法涉訴類來訪220人次,參與重大疑難信訪案件調查座談3次,為妥善處理信訪問題提供了法律支援,既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又依法規範上訪秩序。為維護全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如宗場鄉民勝村村民在市重點工程新建變電站徵地安置、補償費分配中,佔地戶和未佔地戶從各自利益出發,在分配比例標準上產生分歧,紛紛非法阻工、上訪。律師在接訪村民中,在村民大會上,在田間院壩中,面對面講政策、講法律,最終組織村民達成了合理的分配比例,把徵地費發放到村民手中,化解了矛盾,確保了這一重點工程順利施工。

  三是狠抓基層基礎性工作。各鄉鎮、街道都設立專門的信訪接待室,健全了各項信訪工作制度,確定了專職或兼職信訪員,基層信訪工作做到了有專人負責,使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進一步夯實了基層信訪工作基礎。此外,基層還結合自身實際,創出了一系列好的做法,鄉鎮、街道普遍建立了黨政領導信訪值班接待制度。區公安分局建立和完善信訪問題首次處理責任制和工作責任追究制。區法院堅持每月20日“院長接待日”,變上訪為下訪、由來訪改約訪、擴建信訪大廳,方便當事人反映意見、幫助當事人解決實際困難,起到了親民、便民和利民的作用。沙坪鎮堅持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社、社幹部和黨員包戶的“三包乾”責任制,就地依法解決問題。高店鎮在信訪工作中實行“一表三卡”即“群眾來信來訪登記表和信用卡、責任卡、回覆卡”,成效明顯,受到幹部群眾好評。

  四、存在的問題

  (一)信訪群眾訴求各異,有的'與現行政策規定存在差異,有的要求過高,超過政策極限;有的按政策解決了,但又提出新的過分要求;有的堅持無理要求,甚至以製造事端來達到無理要求。

  (二)一些地方和部門責任主體意識不強,認識沒有完全到位,解決信訪問題的措施不多,履責不力直接導致群眾重複上訪和越級上訪。

  (三)建立信訪資訊系統,為信訪人在當地提出信訪事項、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還存在問題。

  五、對策建議

  (一)抓住“事要解決”這個核心,認真做好交辦案件辦理工作,大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

  (二)抓住信訪部門建設這個關鍵,打牢信訪工作基礎。做好信訪工作關鍵在基層,關鍵在信訪部門。黨委、政府要從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援信訪部門的工作,積極為信訪部門開展信訪工作創造有利條件,認真研究解決好信訪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有能力辦事的問題,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物力保障和財力保障,使之能夠履行《信訪條例》賦予的職能職責。

  (三)抓住制度創新這個突破口,進一步規範信訪秩序。《信訪條例》在信訪工作制度建設方面提了許多新的要求,在信訪工作實踐中要結合自身實際,加強調查研究,創造性地抓好貫徹落實,不斷探索和積累新辦法新經驗,進一步完善規範化的辦信、接訪和信訪事項受理、承辦制度,信訪事項轉送、交辦、督查制度,信訪事項的通報制度,信訪聽證制度,信訪公示制度,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制度,以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等等。

落實信訪條例自查報告2

縣信訪局:

  根據仙信聯辦[20xx]16號檔案精神,我鄉全面深入地自查《信訪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總結經驗,查詢不足,完善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現將自查總結報告如下:

  一、實施《信訪條例》所取得的成效。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確保信訪穩定的堅實基礎。

  鄉黨委、政府將信訪穩定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黨委書記、鄉長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具體人員主動抓,嚴格實行“六定四包”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辦理要求、辦理時限、督辦單位,要求責任單位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問題、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使所涉信訪事項均能及時處置辦理和化解穩控。

  2、建立和完善初訪初信制度。

  成立鄉信訪接待室,建立接訪制度並上牆,每天安排一名黨政領導帶班接訪,週一由書記或鄉長帶班接訪。要求接訪幹部做到“有訪必接、有問必答、有疑必釋、有難必解”並做好接訪記錄,耐心地做好來訪人的解釋工作。

  3、改變機制,變群眾“上訪”為 “下訪”。

  每月15日領導接訪日,要求包片領導、駐村工作隊到各村接訪室進行接訪。在日常工作中,特別是日常巡查中,結合近期群眾路線實線活動以及每季度綜治提高“三率”走村入戶活動,及時收集各種問題,及時向辦公室、信訪辦等有關部門反饋,受到反饋部門要迅速及時到問題反映人處瞭解情況,給予反映人滿意答覆,透過下訪,將群眾的可能上訪事件消化掉,進一步加強了對突出問題的掌控。實現零越級上訪的目標。

  4、耐心有效地做好穩控和息訪息訴工作。

  對重點人員、重點群體,採取強有力的穩控措施,落實專人守護,密切關注,發現苗頭及時做工作。凡是政策、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問題,限期解決,不留尾巴;對政策、法律不允許的過高要求,派專人負責,向有關人員做好宣傳解釋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對有可能繼續越級上訪的人員,切實做好勸阻和穩控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1、信訪不信法,多頭信訪。

  相當一部分的信訪問題本來應該歸屬政府職能部門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但信訪人不走正常渠道反映訴求,而是透過信訪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與此同時,對同一信訪問題,不僅在同級政府的多個職能部門反映,有時還越級到上級反映。無序上訪現象較為普遍,處理難度大。一些群眾信上不信下,信鬧不信理,越級走訪,重複上訪

  2、極少數幹部服務意識不強。

  有的幹部對群眾信訪工作認識不足,辦事熱情不高。在需要實實在在解決問題時,往往採取踢皮球的方式應付,用請示來推諉,用調查來敷衍,用研究來拖延,該辦的事情不果斷及時處理,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戶拖成老戶。

  3、信訪工作制度落實不夠到位。

  排查工作不細緻,個別幹部排查流於形式,對矛盾糾紛、苗頭隱患掉以輕心;一些幹部處理問題不得力,在受理信訪事項後,不深入群眾,不認真調查研究,不敢拍板定調,導致問題懸而不決,矛盾激化。

落實信訪條例自查報告3

  根據xx區轉發《xx開展<信訪條例>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鎮領導高度重視,專題研究,安排佈署自查工作,全面深入地自查《信訪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保持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的密切聯絡,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現將自查總結報告如下:

  一、深入學習貫徹《信訪條例》

  一是鎮領導高度重視《信訪條例》的學習。專門安排在鎮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討論《信訪條例》。下發學習資料到各部門,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帶頭學習講解。

  二是進行廣泛宣傳。我鎮透過板報、櫥窗、宣傳提綱、諮詢服務等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把《信訪條例》、“關於維護信訪秩序的通知”、“來訪須知”、“接待制度”、“信訪工作人員準則”等製作上牆,隨時向上訪人宣傳。

  二、完善規範信訪秩序

  (一)建立快速反應和排查調處制度。嚴格執行重要信訪資訊報送制度,重大事件及時上報,不遲報、漏報、瞞報。堅持定期排查信訪問題制度,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化解。認真分析突出信訪問題及發展態勢,捕捉重大信訪苗頭,特別是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時期可能發生的集訪、越級訪要事先掌握情況,制訂預案。

  (二)規範和完善信訪工作程式。建立了規範化的辦信、接訪程式,做到信訪事項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辦、有人督辦、有人回覆、有人執行、有人督促落實。

  (三)建立健全信訪各項工作制度。完善與之相適應的信訪受理登記和轉送、告知、限時辦結、聽證、案件終結、督查督辦、幹部考核獎懲、責任追究等制度。加強信訪督查督辦工作,對重大信訪案件,特別是對領導批示件加大督辦力度,嚴肅督查紀律,查處結果在規定期限內上報。

  (四)完善領導包案責任制度。嚴格實行“五定”責任制,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要求和辦結時限,立卷建檔。對“五定”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瞭解,掌握責任,落實進度,促進問題落實,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不解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不脫鉤。

  (五)耐心做好息訪息訴工作。凡是政策、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問題,限期解決,不留尾巴;對政策、法律不允許的過高要求,派專人負責,向有關人員做好宣傳解釋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對有可能繼續越級上訪的人員,切實做好勸阻工作。

  三、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我鎮健全了各項信訪工作制度,確定了專職或兼職信訪員,基層信訪工作做到了有專人負責,使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進一步夯實了基層信訪工作基礎。堅持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屯和黨員包戶的“三包乾”責任制,就地依法解決問題。

  四、存在的問題

  (一)信訪群眾訴求各異,有的與現行政策規定存在差異,有的要求過高,超過政策極限;有的按政策解決了,但又提出新的過分要求;有的堅持無理要求,甚至以製造事端來達到無理要求。

  (二)一些地方和部門責任主體意識不強,認識沒有完全到位,解決信訪問題的措施不多,履責不力直接導致群眾重複上訪和越級上訪。

  五、對策建議

  抓住信訪部門建設這個關鍵,打牢信訪工作基礎。做好信訪工作關鍵在基層,關鍵在信訪部門。黨委、政府要從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援信訪部門的工作,積極為信訪部門開展信訪工作創造有利條件,認真研究解決好信訪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有能力辦事的問題,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物力保障和財力保障,使之能夠履行《信訪條例》賦予的職能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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