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買不到的快樂哲理故事

金錢買不到的快樂哲理故事

  一筆有限的收入有兩種安排法:一種是精打細算地將衣食住行小心要翼地考慮進去,雖然事事顧全了,但最終覺得無收穫;另一種是把錢花在自己喜好的事情上,如果難以做到兼顧的話,還不如先滿足重要的方面,而在其他的方面剋扣一下。

  凱琴的'父親失業後,全家靠吃羊市上賣剩的羊雜碎過活。一天,她在一個商場的櫃檯內看到了一隻帶紅色塑膠花的小發卡,頓時她便發瘋般地迷上了它。凱琴趕緊跑回家去央求媽媽給一元錢。母親嘆了口氣:“一元錢能買半斤羊雜碎呢!”但父親說:“給她錢吧,要知道這麼便宜的價格就能為孩子買到的快樂,以後是不會再碰上的。”那時,凱琴就明白,這一元錢所能買到的是比金子還貴重的快樂。

  錢在生活中並不是決定一切的。只要有眼光,看準了那些能使你幸福的東西,就應不惜金錢去得到它。看淡金錢,多享受一些已到了眼前的快樂,遠比為了貪戀而勞碌著要幸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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