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通用7篇)

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通用7篇)

  在現在社會,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1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上述合夥人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

  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範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 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係,客戶業務關係,產品的網路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夥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後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 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後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 所有合夥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夥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夥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 三個合夥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夥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夥人都有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夥人都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夥人本人(合夥人可以委託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夥人的家人)參事 議事。

  五、合夥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於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夥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夥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註: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

  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2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每名合夥人各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繳付。若在簽訂本合夥協議之日起三日內未履行出資義務,視為放棄合夥人身份,自動退夥。不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2、合夥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資金週轉困難時,各個合夥人對所需資金具有相同數額的出資義務。各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的時間為發生資金週轉困難之日起三日內。若不能及時履行出資義務,該合夥人安裝自動退夥處理,按該筆出資之前本合夥企業的資產情況進行清算。未及時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須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責任,在清算合夥企業資產時在該合夥人應得份額內予以扣除。因資金困難而出現的後續出資作為合夥企業的實繳納出資,各合夥人按原始出資和後續出資確定實際出資數額。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1條 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2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但合夥人對自己在經營行為中的欠賬直接負責,與其他合夥人無關,若不能在本協議約定的清算賬目的時間週期內追回,由對外賒欠的合夥人向合夥企業補足欠賬差額部分。補足差額的'時間為本合夥企業對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後三天之間。如果不能按期補足差額部分,按自動退夥處理,資產清算以核對賬目前的資產為準,差額部分在清算時予以扣除。

  本合夥企業每週的週日為對賬時間,由全體合夥人核對本週的經營情況,計算盈利或虧損情況。出現盈餘的,予以分配;出現虧損並影響實際經營的,確定各合夥人的後續出資份額。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能成為與本企業經營範圍相同的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如果成為了與本企業存在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的合夥人,該合夥人所得利益由本企業的其他合夥人予以追繳並由其他合夥人平均分配,並向本企業的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第4條 本合夥企業因對外經營業務出現招待問題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資義務的問題時,具體負責該事務的合夥人必須徵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才可以辦理,報支時需要經全體合夥人簽字方可向財務人員報支。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各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5條 因本協議其他合夥人的工作性質所限,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日常事務的合夥人。該合夥人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其他合夥人仍然具有執行合夥事務的權利。

  第6條每個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該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所有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7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須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方可決定;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

  八、退夥問題。

  第8條 在本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內合夥人不得自行決定退夥。如無下款約定事由退夥的,可以按照退夥前的資產進行清算,但退夥人須向另外兩名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在清算合夥企業資產是在該合夥人應得份額內予以扣除,如該合夥人所得財產還不足支付違約金部分的,退夥依然有效,但該合夥人不能從該合夥企業分得合夥財產。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但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期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其他合夥人侵犯合夥企業的財產的。

  第9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而退夥的,在承擔違約金後,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10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11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12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及時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侵佔合夥企業的財產的;

  第13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的合夥人接到通知後三十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清算合夥企業資產。但經人民法院查實上述情形存在的,該合夥人喪失請求分割合夥企業資產的權利,並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1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第15條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各個合夥人經協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16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第17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其他規定

  第18條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9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三年,自各合夥人簽字按手印之日起計算。後續經營問題由全體合夥人根據本合夥企業的在三年內經營情況予以確定。

  第20條本合夥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1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

  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3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xxx(專案名稱),總投資為xx萬元,甲出資xx萬元,乙出資xx萬元,丙出資x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xx%、xx%。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x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

  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4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合夥人(丙方):

  鑑於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三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第一條 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相關規定組建合夥。

  2、經營名稱:全體合夥人以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4、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 出資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元,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3、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5、合夥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 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5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專案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____。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_____(大寫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_____(大寫_____元)。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_____元(大寫_____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_____%盈餘,乙方享有_____%盈餘。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_____%債務,乙方承擔_____%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許可權:_____,義務:_____。乙擁有許可權:_____,義務:_____。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

  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6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

  簡單三人合夥創辦公司協議書7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於三人合夥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夥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夥條件: 、需正當理由經過合夥團體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人不利時退夥;

  3、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_為合夥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託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夥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夥人同意解除合夥關係;

  2、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夥人執行,不得擅自外洩。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按照季度分配;除去總工程執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夥人每人各一份。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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