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代加工合同範本

農產品代加工合同範本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是小編搜尋整理一篇農產品代加工合同範本,歡迎大家閱讀!

  農產品代加工合同範本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委託甲方在河南省種子管理站東郊試驗站種子加工廠代加工小麥、玉米、蔬菜等作物種子。

  二、加工費用:使用清雪包衣—自動計量包裝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使用自動計量包裝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種子價格由雙方臨時協商確定。

  三、在甲方種子加工廠加工種子發生的裝卸費、水電費、人員工資、裝置折舊費、維修保養費及短期倉儲費(一週內)由甲方負擔。如種子貯存期超出一週,費用按倉貯收費標準另計。

  四、乙方種子加工所需種衣劑、包裝袋等均由乙方負擔。如種衣劑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另計。種子加工的廢種子和下腳料由乙方自行處理。

  五、種子加工質量保證:甲方種子加工廠是採用國外及國內先進主機建成的,生產率高,加工質量好,計量範圍廣。其工藝流程為四層篩風篩雪比重雪包衣—計量包裝(範圍0.1—50kg)乙方提供的種子原始淨度≥95%時,甲方保證種子加工的淨度、計量精度、獲選率(種子損失率)破碎率、種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標準。乙方提供的種子需包衣時,應提供質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種子包衣後能夠連續進行自動計量包裝的種衣劑。

  六、裝置加工能力4t/h,每天加工小麥、玉米能力3—6萬公斤,如乙方需分裝5kg以下小包裝種子時,加工能力每天3萬公斤左右。

  七、種子加工前,乙方應提供甲方種子質量檢驗單。純度、發芽率、水分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甲方方可進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數量:小麥、玉米:乙方應保證年種子加工量不低於50萬公斤,每個品種加工數量不低於5萬公斤。

  九、合同期限:雙方本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合同期限2年,自簽訂之日起計算。

  十、訂金:合同生效10日內,乙方應預付甲方代加工定金萬元。

  十一、代加費用結算:每批種子加工後,乙方對種子加工質量進行檢驗,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應在提貨前將全部加工費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修訂。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農產品代加工合同範本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蔬菜製品(醬醃菜、蔬菜乾製品)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次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 蔬菜製品(醬醃菜、蔬菜乾製品) 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5、甲方按照國家標準或企業備案標準要求及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貨品驗收,如經驗收貨品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動或降低該標準。

  3、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所執行國家標準或企業備案標準的.要求,保證合法使用食品新增劑。

  4、保證提供的產品配方和工藝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對其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負責。

  5、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所帶來的後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

  7、本合同所簽訂的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款識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為他人生產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產的產品全部由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不得擅自銷售。

  第四條 委託方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技術標準後,向甲方發出委託加工通知單,乙方接到通知單後即按該單的要求進行生產,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入庫儲存,交貨地點為已方庫房。結算、付款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及質量指標,甲、乙雙方以此作為驗收標準。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交貨通知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有異,甲方應在驗貨之日起3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處理,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3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或貨物的數量、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收貨品。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帶有甲方商標款識的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乙方應立即停止,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後果和損失。

  3、如甲方未及時向乙方發出通知單,或未及時提供包裝物料,造成交貨延遲,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19個月 ,自 xx年 2月 1日至 xx 年 8 月31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依法交由淅川縣仲裁委員會裁決處理。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城關鎮 地址: 槐樹窪村

  電話: 電話: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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