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監控系統工程合同書模板

2018年監控系統工程合同書模板

  甲方:

  乙方:

  甲方現委託----------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承擔電視監控系統工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電視監控系統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況:監控系統包括:裝置安裝、系統除錯等。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系統的佈線和施工人員的住所及施工場地、樓層施工用電和用水;並提供施工現場專用的有安全防盜措施的倉庫,以保證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並承擔以下義務:

  ● 按時對工程、施工及工程進度實施監控和驗收。

  ● 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裝置材料;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 裝置的安裝除錯:

  三、工程時間和進度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開始對現場進行佈線施工和測試線路,完成後甲方通知乙方技術人員入場。

  2、工程中甲方對資訊點進行增減,則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絡單,

  3、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工程及工程量的變更

  1、 由於甲方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專案,必須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絡單,確認修改詳細清單、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聯絡單,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

  2、 由於乙方因裝置停產、施工現場條件限制等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專案,必須向甲方出具工程聯絡單,確認修改詳細清單、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聯絡單,甲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

  五、工程驗收

  1.採用完工總驗收的方式。

  2.工程驗收標準。

  ● 圖象清晰,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終端合格率為100%。

  ● a.根據甲方要求,甲方可請權威機構對本系統進行驗收,並出示測試報告及結論,其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 b.若權威機構對乙方為甲方所做的佈線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資訊點,乙方將在有效工期內進行整改,再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

  3、雙方人員進行驗收,由雙方人員簽字,驗收合格報告作為付款依據。

  4、工程完工,則應根據實際佈線、資訊點位置出具詳細的竣工圖紙。

  六、系統保證及工程維護

  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在工程驗收合格後壹年內,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故障,由乙方免費更換。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當造成裝置損壞,乙方有償提供裝置配件。

  七、結算方式

  監控裝置金額為: 元(人民幣: 元整)。

  安裝除錯費金額為: .00元(人民幣: )。整個監控系統總額的15%(包括硬碟錄象機價格在內)

  八、支付條款

  1.合同簽訂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的'款項,作為定金。

  2.裝置到場經雙方驗收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的工程進度款。

  3.系統驗收完畢後七天內,甲方向乙方付清40%的款額。

  4.合同執行過程中工程量的增減,則根據工程聯絡單,對材料和工作量的增減進行核算,其增減的費用在付款條件4中結清。

  九、裝置標準、貨運方式及驗收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產品生產廠家的原裝產品。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更新換代生產廠家的生產標準對裝置進行驗收。

  十、乙方提供一年免費維護,一年後按成本維護,響應時間24小時。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和其它經甲乙雙方認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在工程無法完成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解決方法。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一方發生違約情況,則違約方應按國家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雙方中一方廢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總金額25%的違約金。

  3.如專案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延期,乙方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未完成部分專案金額的千分之一∕每天費用作為甲方的補償。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八按工程進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須另加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違約金作為乙方的補償;乙方並有權利暫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制服相應的工程款和逾期違約金後恢復施工,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期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傳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裝置)報價表〉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乙同意上述條款,並簽字確認如下:

  甲方:

  甲方代表:

  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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