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精選8篇)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精選8篇)

  時間是箭,去來迅疾,我們又將迎來新一輪的努力,先做一份工作計劃,開個好頭吧。寫工作計劃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精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1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各項報名考試工作,實現隊伍素質不斷提高、責任落實進一步到位、考試管理精細規範、四大統考平穩順利,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二、具體工作

  (一)做好高考(包括中國少數民族漢語言水平等級考試)、中考、成考和自考的報名考試組織工作。

  1、高考工作。做好高考政策的宣傳,使學校、社會、家長、考生熟悉高考政策法規,做到家喻戶曉。把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關,責任到人,層層把關,誰主管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杜絕不合格考生參加高考。

  2、中考工作。嚴把資格審查,做好報名工作。對全縣初中畢業生統一電子採像,資格審查實行三級負責制,嚴防不合格學生報考和重複報考。做好中考特長生、省三好(市三好)、少數民族學生等照顧加分的資格審查工作。

  3、成考、自考工作。做好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的宣傳組織工作,把好資格關。做好考生的報名、繳費和報名資訊確認的技術指導,及時準確發放准考證、成績通知和畢業證辦理工作。

  (二)繼續狠抓考風考紀。

  進一步細化我縣招生考試工作的各個環節,切實做到每個環節都責任到人,堵塞各種工作漏洞,把維護招生考試信譽的要求落到實處。

  1、加強對考生的考前教育。督促各學校搞好考生的考前教育,組成工作組深入各學校宣傳招生考試政策,制定有效防範措施。5月份前完成此項工作。

  2、加強業務培訓。4—5月份,舉辦學校負責招生的同志培訓會,學習省市招生政策,明確工作職責。

  3、加強對主監考教師隊伍的培訓和管理。建立各學校主監考檔案,督促各學校搞好監考教師的培訓和管理。

  4、完善電子監控系統。強化硬體管理,重點搞好監控系統的技術維護。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保證考場監控、考點監控、縣招辦電子監控指揮平臺和省市電子監控指揮中心在考試期間成功連結,切實發揮電子監控的監管作用。

  5、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強保密室建設,與公安、保密部門配合,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押運工作。堅持試卷由招生辦、公安、保密三部門共管制度,堅持試卷追蹤檢查制度,堅持考試日報制度、堅持責任追究制度。

  6、搞好社會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畫廊、條幅等形式,向社會及時宣傳發布招生考試政策和相關事宜。

  7、層層簽定責任狀,做好考試安全工作。繼續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加強對備考、組考、施考等每一環節的安全管理和監控。繼續做好與各高中、初中學校校長、招生負責人員簽訂招生考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三)抓好招生隊伍自身建設。

  一是要加強學習。組織招生辦和各學校招生工作人員,採取集中、分散自學和座談研討的方式,學習招生政策和有關操作規程,不斷提高業務素質。二是要增強責任心。制定工作責任制,增強責任意識,確保全年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2

  一、指導思

  堅持以市教育想局“陽光分班方案”為指導,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及《關於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入學工作,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積極開展好各項工作,保證工作規範、有序開展,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現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20xx年招生工作計劃:

  二、學校成立招生工作

  領導小組

  三、學校成立招生工作

  監督小組

  四、招生工作具體工作

  (一)招生工作原則

  1、學校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在縣教育局的有關指導下,堅持原則,程式到位,資訊透明。

  2、學校以戶籍所在地“就近免試入學”為原則,接收所有適齡兒童,對於學校的體育特長生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來開展招生工作;

  3、在招生過程中,對於因各種因素帶來的招生困難,學校將依照客觀情況,妥善解決。

  (二)招生物件

  1、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本村常住戶口適齡兒童;

  2、在有學額的前提下,符合借(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 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學期一年級新生將開設2個班級, 預計24人左右。

  五、報名辦法

  (一)具有本村常住戶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適齡兒童,持戶口本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嬰兒出生證,到學校報名。

  (二)戶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適齡兒童,持戶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嬰兒出生證,到學校報名。

  (三)合法外來務工人員在本村生活的,有合法固定住所(暫住證)、有村委會鑑證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可憑以上相關證明到學校報名,享受與本地兒童相同的入學政策。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3

  一、指導思想: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改進措施、實現目標。

  二、目標和任務:

  1、今年力爭完成招生任務800人,其中本縣完成700人,外縣完成100人。

  2、加強學生就業指導、搞好學生跟蹤服務,努力提高畢業生就業質量,確保畢業生100%就業,學生就業滿意率達90%以上。

  3、開展工學交替,解決貧困學生的經濟困難,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三、落實措施

  1、認真總結去年招生工作經驗,完善招生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方案,科學地制定招生獎勵機制,充分利用招生資源,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提高招生效果。

  2、加強與生源地學校領導和老師的溝通,認真考慮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建立有效的招生合作機制。

  3、對現有專業做大做強,努力增添各專業設施,增加我校的亮點與看點,增強我校對學生的吸引力,今年再爭取新開一切專業。

  4、加強宣傳力度,宣傳內容要具體,尤其是國家對中職學生的優惠政策,我校的優惠與獎勵政策,對口高考及我校的優勢等,要採用多種宣傳形式,如小冊子招生簡章。做到本縣初中生人手一份,在校內和生源地學校製作宣傳欄,宣傳光碟,在電視臺播放專題片,做到宣傳到位,擴大社會影響力,促使社會觀念轉變。

  5、爭取政策支援,充分利用各級行政資源,今年繼續爭取縣政府、教育局為我校招生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並下文,確保今年招生任務的完成。

  6、學習民辦職校招生經驗,在外縣發展和培訓業務員,爭取在外縣招生新的突破。

  7、加強招生人員培訓,提高我校老師的招生業務能力。

  8、切實提高畢業生就業質量,增強社會效果。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4

  一、首先園況分析

  xx園內現有的教室,如託班、大班、中班或小班,各有幾個,各個教室裡現有人數與滿員人數顯示對比。

  二、統計預計招生考試人數

  經過園況分析,預計各教室的招生考試人數外,另外是否還需增加教室,現有教室加新增教室共計招生考試人數。

  三、招生考試措施

  1、透過幼兒園網站上釋出相關資訊進行宣傳,將校園網站進行完善。

  2、透過才藝表演進行宣傳。

  利用節日進行宣傳活動:如商場內部或一些少年宮廣場,由各教室內部進行演出,與此同時教師進行宣傳和介紹活動。

  四、與父母進行面對面的交流

  具體辦法:到各小區、商場、超市進行宣傳活動。與小區的物業進行聯絡,可以張貼海報,可設專門諮詢點。

  注意事項:在與父母交流的內容要完整、準確的體現幼兒園的特色,並留下父母資料和聯絡電話。事後與父母取得聯絡,以便確定其來園參觀或參加活動的時間。

  時間安排:各位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進行安排,如下班後、週六、週日等。

  五、園內老師主動性獎勵方法

  1、教師向父母宣傳我園並留下諮詢父母的詳細聯絡方法和資料的,每份資料獎勵該教師xx元。

  2、和父母取得聯絡後父母來園參觀或參加活動的,來一位父母獎勵該教師xx元。

  3、父母帶幼兒參觀或參加活動後滿意,並交費入園的,每入園一名幼兒獎勵該宣傳人xx元。

  4、如果半內幼兒數量達到定額,則獎勵該班教師xx元。

  5、如果全園完成招生考試人數,達到定額,則獎勵全體職工共計xx元。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5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部完成報名考試,隊伍素質不斷提高,職責進一步落實,考試管理精細化、規範化,四化統一考試順利進行,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二、具體工作

  (一)做好高考(含全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考試)、中考、聯考和自考。

  1、高考。做好高考政策宣傳,讓學校、社會、家長、考生熟悉高考政策法規,成為家喻戶曉的'名字。透過好考生的資格考試,責任到人,層層把關,誰主管,誰簽字負責,防止不合格考生參加高考。

  2、中考。嚴格資格考試,做好報名工作。全縣初中畢業生統一電子影象採集,實行資格考試三級負責制,防止不合格學生報考複試。做好中考特長生、省屬郝散(郝散市)和少數民族學生的資格考試工作。

  3、入學考試和自學考試。做好成人高考和自考的宣傳和組織工作,保證良好的學歷。做好考生報名、繳費和報名資訊確認的技術指導工作,及時準確發放准考證、成績通知書和畢業證書。

  (二)繼續狠抓考試紀律。進一步細化我縣高考工作的各個環節,切實做到每個環節對人負責,堵塞各種工作漏洞,落實維護高考公信力的要求。

  1、加強對考生的應試教育。督促各學校做好考生的考試教育工作,成立工作組,在各學校宣傳入學考試政策,制定有效的防範措施。5月前完成工作。

  2、加強業務培訓。4月至5月,我們將召開學校招生負責同志培訓會議,研究省市招生政策,明確工作職責。

  3、加強對主要監考教師的培訓和管理。建立各學校主要監考人員檔案,督促各學校完善監考教師的培訓和管理。

  4、完善電子監控系統。加強硬體管理,注重監控系統的技術維護。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確保考場監控、考點監控、縣級招聘電子監控指揮平臺和省級電子監控指揮中心在考試期間成功銜接,充分發揮電子監控的.監管作用。

  5、讓試卷安全。加強安全室建設,配合公安、保衛部門,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押運工作。堅持試卷由招生辦公室、公安、保密三個部門共同管理的制度,堅持試卷跟蹤檢查制度,堅持考試日常制度,堅持責任追究制度。

  6、做好社會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畫廊、橫幅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宣傳和公佈招生考試政策及相關事項。

  7、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繼續遵循“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加強備考、小組考試、考試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和監控。繼續做好與校長和招生負責人簽訂招生考試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工作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6

  根據《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透過開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擴大試點範圍,進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和市級統籌,構建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教體系,推動職教大省和高教強省建設,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試點內容

  (一)分類招生。

  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物件為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參加試點的高等職業院校可以結合考生意願和學校自身情況,採取多種招生形式,招收各類生源。國家示範(骨幹)高等職業院校、市屬高等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可分別側重招收學有所長或有技能特長的考生、中職學生、在職職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評價。

  省教育廳指導各試點院校根據不同招生物件,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試(測試)辦法。對中職學生可參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實行知識加技能的考試(測試)辦法;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實行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基礎的考試(測試)辦法;對其他各類報考人員,可結合其自身實際和學校辦學特點,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類考生須進行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考生憑考生號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參加招生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公佈。試點高校於20xx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三)聯合培養。

  實施校企聯合培養,試點院校與企業緊密合作,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鼓勵試點院校與企業聯合開設“訂單式”培養班。推進中高職銜接,對中職學校完成二年級學業的學生實行預報名,預報名後的中職三年級學生由中高職聯合培養。中職三年級學生畢業後,透過考試(測試)進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加強市級統籌,市屬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職學校參與,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實施人才培養。

  三、試點範圍

  (一)試點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實行申報制。國家、省示範高職院校必須參加試點工作申報,全省其他高等職業院校均可自願申請參加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試點院校由省教育廳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規定稽核確定。

  (二)招生計劃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招生總計劃數控制在當年全省高職招生計劃總數的20%左右。面向中職招生計劃單列並確保完成,未完成的單列計劃不得轉入普通高考招生。

  試點院校可根據報考人數等適當調劑分專業計劃。院校對報考學生較多且計劃已經完成的專業,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鼓勵高校間建立學生報考資訊互通和調劑機制。

  (三)招生專業

  申報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面向中職招生專業儘可能覆蓋中等職業教育18個專業大類。

  (四)申報程式和申報材料

  已參加試點的42所高等職業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招生章程、招生專業和計劃。試點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養方案。

  其他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實際和側重招生物件,經主管廳局或舉辦者同意,向省教育廳申報。申報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市屬高等職業院校須有所在市政府意見,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須有主管廳局或舉辦者意見,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須有訂單培養協議。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xx年2月10日。報送地點:省教育廳高教處(合肥市金寨路321號省教育廳教科大樓906室)。

  四、試點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對促進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高等職業院校要提高認識、統籌安排,先易後難、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做好改革試點工作。

  二是科學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節,精心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根據辦學定位,選擇本校有特色的專業,合理確定招生計劃數,科學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廳經過遴選確定後,向社會公佈試點院校及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三是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使全社會理解和支援改革。要大力開展對師生和其他招生物件的宣傳動員工作,讓其瞭解試點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調動廣大師生和其他招生物件參與試點的積極性、主動性,為試點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是嚴格考試招生紀律。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著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試點院校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切實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嚴肅考試招生紀律,特別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考務管理,切實履行承諾。試點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考試招生紀律的行為。要按照“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強資訊公開,及時公佈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7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和鄭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為確保順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則

  (一)招生範圍: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同等學力者、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

  (二)招生辦法:報考職業學校的學生可以參加中招考試,也可以免試註冊入學。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高中畢業生實行1—1、5年學制,原則上單獨編班,可免修文化基礎課,學生修滿規定的專業課程准予畢業。各學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同普通高中報名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同中招統一考試。

  (三)報名辦法:

  1、參加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其報名辦法、程式、條件、考場編排等工作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市直初中組織報名。

  2、參加考試第一志願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應填寫《20xx年新密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張、體育測試成績通知單。

  3、不參加考試的往屆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註冊。

  (四)填報志願:

  1、第一志願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二、三志願必須是同類學校。

  2、第一志願報考普通高中、普通中專的考生,二、三志願可報職業中專、職業高中。

  (五)新生錄取

  1、職業學校招生由教體局統一組織錄取。對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各職業學校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三志願可實行二次錄取,儘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初中畢業生入學。市職教中心和雕塑藝術學校要發揮輻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務的前提下,儘量吸收外地初、高中畢業生入學。

  2、切實按計劃招生,保證生源質量。第一志願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第二志願中錄取。各學校應根據本校招生計劃,本著“德智體全面考核、先錄統考生、後錄免試生”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3、報名註冊學生多於招生計劃或所設專業對於文化課成績要求較高的學校,經批准可透過考試擇優錄取;根據專業特點需要進行面試和專業加試的學校,可優先錄取成績優秀者(面試或專業加試的具體時間由招生學校確定)。

  4、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試成績通知單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註冊。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初中後分流工作。做好職業教育宣傳和初中畢業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證中招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採取得力措施,加大職業教育宣傳力度,宣傳職業教育的廣闊前景,宣傳國家助學金資助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級學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補貼的優惠政策等。要指導廣大初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志願,鼓勵畢業生積極報考職業學校,使職業學校的生源數量有保證、質量有提高。對教體局下達給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初中的職業學校升學任務,教體局要進行目標完成情況考核,並根據相關方案進行獎懲。各單位要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抓好落實,確保任務完成。各單位完成任務數以到職業學校報到入學實有人數為準。

  (二)各職業學校要樹立“以就業為導向”的`觀念,遵循人才市場變化趨勢,緊密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需求,穩中求變,積極創造條件,增設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改變陳舊過時的傳統教學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注重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平,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職業意識和職業能力,使學生能夠順利就業。同時落實“升學和就業並重”的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有願參加對口升學、進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學生搭建成材橋樑。

  (三)各職業學校要積極與城市和發達地區的名優職業學校或企業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拓寬辦學渠道;應探索1+1+1、1+2學制的分段培養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養機制,推動我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思路和辦學體制的改革與創新。

  (四)創造有利於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的條件和環境,使民辦學校能夠順利完成招生任務。各民辦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同時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學環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以過硬的教學質量贏得學生和社會的信任。

  (五)各職業學校要嚴格執行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落實國家對全日制一、二年級在校生每年資助1500元的政策,並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建立助學金、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入校學生適當減免學雜費,可以允許學生緩期或分期繳納學雜費,確保家庭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入學。

  (六)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初中、各職業學校嚴格按照教體局下達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計劃,以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規範、合法的行為進行招生。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實行陽光招生,以樹立教育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計劃8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3號)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xx第22號)精神,深化高職院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促進中高職有效銜接,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實踐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和特殊人才,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

  3、堅持院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原則。

  二、組織機構

  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單獨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為單獨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物件及招生人數

  (一)招生物件

  1、高中畢業生;

  2、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

  單獨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計劃如下:(略)

  四、招生工作程式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並已參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均可報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參加20xx年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中職學校中職畢業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3、高中及中職考生均需參加吉林省高考統一體檢,身體健康,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xx年3月2日—9日。

  2、報名形式:網上報名。考生可登入各單獨招生高職高專院校網站報名。

  3、每個考生限報一所學校志願,不可兼報其他學校志願。

  (三)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詳見招生院校簡章。

  2、確認地點:各單獨招生高職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單獨招生院校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稽核,領取《准考證》。

  單獨招生院校依據吉林省招生辦的考生高考報名資訊對單獨招生報名考生進行比對,資格稽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單獨招生考試。

  (四)繳費

  考生報名後按規定要求繳納報名考試費

  (五)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分文化基礎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類(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網站)。

  文化基礎水平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卷),滿分各為150分,總分450分。

  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確定,滿分為300分。

  2、考試形式:筆試。

  3、命題範圍:高中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關檔案為基準,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大類制定;中職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和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均以吉林省教育廳頒發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綱要為基準。

  4、命題方式: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命題。

  5、具體考試形式、考試內容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考生可登入招生院校網站查詢。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xx年3月21日—22日(具體時間以《准考證》公佈時間為準)

  2、考試地點: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區招生辦安排指定的標準化考場進行,具體以《准考證》公佈地點為準。

  (七)錄取原則及說明

  以“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單獨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吉林電子資訊職業技術學院實行專業大類招生試點。

  1、單獨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劃定錄取控制線,考生成績由文化基礎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錄取名單經公示後,上報吉林省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2、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籍註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職畢業生近三年來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國家級、省級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據有關檔案規定給予照顧。

  4、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xx年全國統一高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正常填報志願。

  5、新生入學後,單獨招生院校將對其進行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五、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招生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考試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務規定要求組織考試,做好評卷、錄取工作。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要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管理工作,著力規範辦學招生行為,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院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測評、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嚴厲查處和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真正使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陽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單獨招生工作中發生考場組織混亂、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院校,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取消其單獨招生資格或示範校資格。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反招生紀律和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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