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

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1

  為維護好水廠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完善水廠管理體制,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水廠經濟效益,使廣大人民群眾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根據相關規定,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上班時間:

  早班:8點——16點(2人);

  中班:17點——24點(2人);

  夜班:0點——8點(1人)。

  1、接班人員提前2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對水廠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檢查。

  2、若發現情況,需向交班人員報告,交接班人員雙方協商後進行排除。

  3、值班人員需掌握好進水流程和水質變化情況,若發現異常,及時進行投藥劑和消毒處理。

  4、嚴禁在上班期間飲酒、酗酒。

  5、當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需保障水廠安全和供水安全。

  6、當班人員要隨時掌握制水流程,保證供水池水位正常。

  二、勞動紀律

  1、水廠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八小時工作制,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帶小孩上班。

  2、水廠生產區域內非工作人員、小孩嚴禁入內。如果不遵守本規定,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3、加強職工勞動紀律考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班、頂班。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

  4、白天值班人員根據反應池的執行情況進行清洗。

  5、職工無故遲到、早退、帶無關人員及小孩上班,每查實一次罰款30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上班時間睡覺,查實一次罰款30元,查實兩次罰款60元。

  6、職工無故缺勤都按曠工處理,不得用請假、補休等方式代替。

  7、職工每月出勤率要在25天,工資與出勤率掛鉤。

  8、職工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按曠工處理。

  9、職工因病、因事等要向領導請假,必須持有領導審批假條,正常休假必須向負責人辦理手續,經過批准後方能休假,未經批准的和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10、職工曠工半天至一天,停發當月工資;曠工兩天待崗處理。

  11、按國發(1982)59號《職工獎懲條例》規定,職工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者,本廠有權給予除名。

  12、必須加強考勤制度,每月在26日將考勤表報送水廠辦公室,考勤表要如實填寫工作內容,如虛、假、瞞、報,經查實扣罰考勤員100元。

  13、要不定期抽查進行考核水廠職工勞動紀律,查實違規現象當月作出處理。

  14、職工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等,經查實按待崗處理。

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水廠工作,提高效率,保證供水安全,根據公司制度建設規劃,結合水廠管理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水廠是自來水生產部門,履行以下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供用水有關政策、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內部管理,保證各項供水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完成各項生產技術和經濟指標,不斷提高社會和經濟效益。

  2、負責公司供水生產計劃的落實,根據市區用水需要與供水裝置的生產能力,科學合理排程水生產。

  3、負責管理使用水廠供水生產裝置,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執行情況,進行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研發,提交每年的裝置小修、大修、技術改造計劃,定期對各類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各類裝置安全執行。

  4、定期和不定期對供水生產環節和供水設施進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生產工作正常執行。

  5、負責水廠淨化工藝等工作,與化驗部門加強配合,嚴格抓好出廠水的水質,保證出廠水和管網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6、負責水源潛水泵提水、輸水管道輸水、一級曝氣、鐵錳過濾、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級加壓配水等生產全過程的協調執行,保證供水生產安全,努力提高生產效益。

  7、負責用電、水廠綠化、鍋爐供熱、水源管理工作。

  8、負責水源地和水廠的安全保衛工作。

  9、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三條 水廠各個崗位職工要保持高度責任心,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技術,熟練掌握各種生產工藝及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搞好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四條 水廠實行廠長負責制,履行全面管理職責。車間班組長負責組織當班期間的各項生產工作,水廠相關崗位要服從值班班長的統一排程。

  第五條 水廠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工作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不得容留閒雜人員進入水廠。

  第六條 水廠實行輪班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值班的準備工作;交接班時,雙方共同巡視裝置的執行情況,清查交接班室內財物;記錄交接班情況,並雙方簽名;如果接班人員未能準時到崗,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體明顯有病不適,交班人應拒絕交班;凡領導指令事項、其它工序要求事項以及供電部門要求事項,需要接班人員知道的,交班人應口頭向接班人交待清楚,並在交班記錄中寫明。

  第七條 水廠水處理車間、二泵站工作程式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有關《水處理操作規程》、《泵站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第八條 淨水工應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證上崗。身體狀況必須符合要求,無傳染病,定期檢查身體,如發現身體狀況不合格的一律嚴禁上崗;水廠值班班長、淨水工、水源值班員、二泵值班員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與職業道德,堅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換工作服。禁止披髮、穿裙子、拖鞋、短褲、背心上崗。

  第九條 水廠工作人員的考勤管理依據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水廠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部門主管責令改正:

  1、上班期間聊天串崗的;

  2、上班玩電腦遊戲的;

  3、上班期間打撲克的。

  第十一條 水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公司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對其處直接損失等額罰款(直接責任人承擔損失賠償金額三分之二,值班班長承擔損失賠償金額三分之一)、調離工作崗位或者待崗:

  1、帶無關人員進入水廠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電櫃等執行異常,輸電線路、電杆損壞,有建築、施工侵佔管線等現象值班員未發現或不及時彙報的;

  3、帶酒上崗的;

  4、上班期間睡覺的;

  5、脫崗或擅離職守的;

  6、違反操作規程的;

  第十二條 水廠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對其作出停薪待崗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偷盜水廠財物的;

  2、故意損壞水廠設施的。

  第十三條 水廠廠長不嚴格履行職責致使本部門員工常有第十條所列行為,或者本部門員工有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所列行為的,確認其為不稱職,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調整其崗位;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撤銷其職務;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制度未作規定的,依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本制度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3

  1、水廠供水裝置必須確保完好和安全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擅自啟動、破壞和拆除供水裝置。

  2、水廠內各種裝置設施定期維修保養,搞好裝置改造更新,保證和提高裝置的效率。

  3、水廠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廠內不得離人,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嚴防惡意破壞和投毒,確保安全供水。

  4、水廠使用者安裝支水錶,水錶安裝後用戶不得隨意開啟撥動,保證正常運轉。

  5、水廠定期抄表,計量收費。

  6、禁止用自來水灌溉農田、澆灌農作物等。

  7、有自備水源的單位,嚴禁與水廠供水管道連通,以保飲水衛生。

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4

  1、供水工程由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供水總站)指導,由鄉鎮水務站(供水站)具體管理,村委會及村小組共同協助。

  2、水廠在執行中,機電、泵、消毒裝置、管網等各部位要隨時抽檢,發現損壞地方要及時維修,每季或年要進行大檢查及修理。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經申請,不得隨意在供水裝置或設施亂接、亂改,如需要必經鄉鎮水務站(供水站)同意後,方可實施。

  4、供水原則是農村居民、中小學校師生的生活飲用,其它非飲用水需經批准後方可使用,並按飲用水收費標準收費,不經批准隨意用水,按收費標準5—10倍罰款。

  5、為了保持裝置、主管網能正常運轉,出現損壞及時維修,各供水單位應按收費總額提取10%作為維修基金,專戶儲存,不得挪用。

  水廠管理員守則

  1、認真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水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熱愛本崗工作,全心全意為用水戶服務。

  3、搞好工程執行管理和水費計收工作。

  4、按時完成工程檢查和維修工作。

  5、搞好水廠環境衛生和庭院美化。

  6、積極參加業務學習,提高管理水平。

  水質檢測制度

  1、農村飲水水質檢測及監測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xx)執行。

  2、水質檢測和監測單位委託縣疾病控制中心。檢測結果(水質化驗單)送縣農飲辦公室作為供水的依據。

  3、水樣採集、儲存、運輸和水質檢測執行《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5750——20xx),水質分析結果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xx)進行評價。

  4、工程建設期間水質檢測範圍包括水源水、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要分別檢測。工程執行期間水質監測,要建立日常水質檢測網路。集中式供水監測點每年分枯水期和豐水期檢測兩次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水樣。分散式供水監測點在豐水期採集農戶家中儲水器水樣1份。

  5、當發生影響水質的突發事件時,要對受影響的.供水單位增加檢測頻率。

  水源保護及安全操作制度

  1、要建立有效的水質監督體系,明確供水水源保護區和管理範圍。同時加大保護水源的宣傳力度,號召全社會參與保護水源。

  2、水源井、陂壩、水庫設專人管理,在100米範圍內,不得設定禽畜飼養場、滲水廁所、滲水坑;不得堆放糞便、垃圾、廢渣等,引泉可採取封山、禁牧、禁耕及行政處罰等手段,對提取河水作為水源點的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河段,不準堆放廢渣、垃圾等汙染水域水質的棄物。

  3、供水深井電泵啟動前,認真檢查輸電線路及室內各電器件、三相電源,未發現問題時方可啟動。

  4、深井電泵啟動後,不能離崗,防止電源缺相燒燬電泵。

  5、高位水池的頂蓋和出入孔及圍欄要經常上鎖,每天檢查一次,杜絕人、畜對水質的汙染。

  6、供水管網發生斷裂漏水,要及時關閘停水,待修復後再開閘供水。

  水廠衛生制度

  一、廠區衛生

  1、廠區內必須保持清潔,無積水,每日進行一次小清掃,每三日進行一次大清掃。

  2、廠區內垃圾應封閉存放,並遠離生產區,排汙溝渠應進行密封,並經常沖洗,廠區不得有異味。

  3、廠區內不得隨意堆放各種雜物。

  4、廠區內嚴禁飼養家禽、家畜。

  5、廠區內的花草樹木要愛護,不得隨意破壞。

  6、廠區內部衛生由負責人每週檢查一次。

  二、個人衛生

  1、水廠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由衛生部門核發的健康證,無傳染性疾病。

  2、水廠工作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換衣。

  3、水廠工作人員如有身體不適,如感冒等,嚴禁進入生產區。

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5

  一、廠長崗位責任制

  1、樹立為農業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指導思想,遵守職業道德。

  2、服從公司安排,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3、全面負責水廠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廠內職工工作,組織協調好職工關係。

  4、加強衛生管理,保證水質質量衛生,防止水質汙染。

  5、加強防洪、防盜、防火管理,保證供水裝置完好無損,防止資產流失。

  6、注意安全生產,確保供水生產正常執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解決日常工作出現的問題,較大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彙報。

  8、儘量減少水資源浪費,降低水資源漏失率,減少單位能耗,降低生產成本,厲行節約,力爭利潤提高。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廠長為本廠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應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2、各廠應組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制水操作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操作,對生產裝置應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檢測。作好工作記錄,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4、加強值日製度,對易出問題或危險性大的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管理、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確保人員的生命安全和生產安全。

  5、在安裝維修施工中,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著安全裝、戴安全帽、開挖管溝、管井應設定警示性標誌,劃出安全區域,確保行人、車輛以及工作人員的安全。

  6、加強各生產環節的管理,確保水質安全達標,對蓄水池、淨水設施等重要地方,實行24小時值班看守,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以防止被人破壞搗亂,確保水質安全。

  三、制水崗位責任制

  1、加強業務技術學習,樹立主人翁責任感,有愛崗、敬業精神,服從安排,做好本職工作,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集中精力搞好分內工作,按時抽水、制水、供水,不得擅自離崗。

  3、嚴格按供水操作規程作好日常供水管理,隨時掌握水源、水質、水量變化情況,保證池水水位,確保正常供水。

  4、做好水質消毒工作,掌握水質水量變化情況,正確確定藥物投放量,嚴格控制藥物投放量,杜絕浪費藥物。供水期間,每天24小時內抽水崗位不得離人,值班人員嚴格按規定對水質進行消毒處理,保證供水質量。

  5、保持供水池周圍清潔衛生,勤打掃衛生,不亂堆放藥物及其他影響水質的貨物。保持供水質量,防止不質汙染。

  6、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經常巡視檢查水質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問題嚴重的應及時向廠長彙報,由廠長向公司彙報,如因本人疏忽,出現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切責任應由本人承擔。

  7、保養維護好機器裝置,並定時檢修,使機器正常運轉,確保供水暢通。

  8、作好日常抽水、供水記錄、每日填寫生產記錄。

  9、杜絕渾水、溢池事故發生,保證安全生產。

  10、日常供水中,注意安全生產,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1、加強防洪、防盜、防火的管理,保證裝置完好無損,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四、安裝維修崗位責任制

  1、樹立主人翁精神,做到急使用者之所急,最大限度地方便使用者,上門服務時,不得無故拖延時間或拒絕上門安裝、維修,更不能借工作之便,向用戶索取財物,接受宴請,不得亂收費、亂要價,一經查實作待崗處理。

  2、應隨時檢修機器、管道裝置,維護保養好供水設施,遇到管網故障,維修人員必須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搶修,確保供水暢通,否則將追究當班維修人員的責任。

  3、嚴格按技術規程安裝管道、水錶,對使用者水錶作經常性的檢查維護,對模糊不清或有問題的水錶應及時處理。

  4、安裝維修人員應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宗旨,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辦事,當負責井挖管溝、管井時,要在施工現場設定警示。

水廠工作的管理制度6

  為加強水廠管理,使廣大人民群眾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有關規定聯合經營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水源管理

  1、根據水廠所在地人民政府釋出保護飲用水源的通告劃定的水源保護範圍作為該水廠水源保護區,水廠應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護區並做好水源保護區巡查記錄,必要時可增加巡查次數。

  2、水廠應加強對當地群眾宣傳有關飲用水源保護的相關規定,確保水源安全。

  3、加強對水源保護區有關標識的管理和維護。

  二、取水構築物及引水管理的管理

  1、每用定期對取水構築物及引水管道進行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

  2、及時清理維護取水物築物,保持取水點乾淨、衛生,確保正常取水。

  3、加強對引水管道的維護管理,及時排除危及引水管道執行的情況。

  三、水廠衛生管理

  1、水廠廠區(地面、牆壁、排水溝等)每天必須進行清掃,保持清潔,無雜草汙物,每月需對環境進行消毒處理。

  2、水廠綠化的花草、樹木等綠化美化植物,應定期修剪維護管理。

  3、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衛生。

  4、制水、管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能參加制水、管水工作。

  5、交接班時,必須由交班人打掃好廠區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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