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產管理制度12篇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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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的獲取、保管、領用、處置與轉移的權責關係與管理流程,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管理,主要包括流動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無形資產管理、長期投資管理以及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稱的流動資產,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購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週轉材料、備品備件等。

  本制度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稱的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技術成果、特許經營權和土地使用權等。

  本制度所稱的長期投資,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透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準備一年內變現的投資。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處置,是指公司將其佔有、使用的各類資產轉讓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綜合部(以下簡稱“綜合部”)應當指定有關人員為資產實物管理員,專門負責辦理存貨、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轉移等登記工作,組織定期盤點,建立存貨、固定資產實物臺賬,並定期與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核對存貨、固定資產臺賬。

  不得以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兼任資產實物管理員,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也不得以存貨、固定資產的財務臺賬代替存貨、固定資產的實物臺賬;採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人員或資產實物管理員。

  資產實物管理人員變動時,對於所管理的存貨或固定資產應當按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對存貨、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申請處置。

  使用單位保管的存貨、固定資產發生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需要進行資產損失核銷時,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後,報總公司履行決策程式。

  第五條

  公司採購存貨及固定資產時,應當根據公司《採購管理制度》規定的程式進行,並訂立相應的採購合同。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各類資產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綜合部作為資產管理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二)負責資產的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建立相應的資產價值臺賬與實物臺賬;

  (三)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及固定資產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負責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作用權類無形資產的管理;

  (五)負責管理設施、泵站設施等資產的實物管理;

  (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工作;

  (七)其他與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其他相關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對本單位領用的資產進行保管;

  (二)負責建立本單位資產實物臺賬,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盤點工作;

  (三)負責根據綜合部的通知,組織本單位開展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其他與資產實物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九條

  審計部負責履行下列資產管理職責:

  (一)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並對違規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

  (三)其他與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節

  流動資產管理原則

  第十條

  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等流動資產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存貨的管理,執行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節

  存貨的請購與採購控制

  第十一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根據經常性採購專案、生產經營管理計劃、銷售計劃等制定存貨採購計劃,並根據預算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業務特點編制存貨的年度採購預算。

  第十二條

  公司採購實施責任單位(以下簡稱採購單位)在外購存貨時,應當建立長期的供貨渠道和客戶信用評價體系,保證貨源穩定、質量從優、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第十三條

  採購單位確定採購時點、採購批次時,應當考慮本單位需求、市場狀況、行業特徵、實際情況等因素,儘可能降低材料庫存。

  第十四條

  採購單位應當根據採購預算和採購計劃進行採購,嚴格控制預算外或計劃外採購。

  第三節

  存貨的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十五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對入庫存貨的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採購要求。

  第十六條

  外購存貨入庫前一般應經過以下驗收程式:

  (一)採購人員應當在到貨後會同綜合部資產實物管理人員或其聘請的專業人員對數量、外觀、質量及相關附隨資料進行實物驗收;

  (二)對經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由採購人員及時辦理退貨或索賠;

  驗收合格的,由採購人員發起《驗收入庫單》,詳細填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發票號等,驗收人員稽核確認、綜合部負責人同意後,由實物保管員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型號後,辦理實物入庫簽收手續。

  第十七條

  綜合部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件貯存存貨,並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盜和防變質等措施;貴重物品、生產用關鍵備件、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入庫、出庫審批制度。

  第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驗收入庫的存貨建立《存貨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存貨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型別、規格型號、製造商、計量單位、數量、採購金額。

  第四節

  存貨的領用與發出控制

  第十九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存貨時,應當根據經批准的本單位預算,由經辦人填寫《領用(料)單》,單位負責人稽核,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超出本單位預算領用(料)限額的,應當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資產實物保管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並在《存貨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五節

  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

  第二十一條

  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應當於每年年末定期組織資產實物管理人員及各資產實物使用單位進行一次存貨實地盤點。

  第二十二條

  進行存貨定期盤點時,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編制存貨盤點表,分析存貨盤盈、盤虧結果及原因,資產價值管理員稽核後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按照公司規定應當報送董事會批准的,由綜合部報董事會審批。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節

  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與修理和改擴建工程專案應嚴格按總公司下達的專項投資計劃與投資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項下固定資產零星購置和技術改造與修理,必須嚴格按照總公司審定的預算執行,不得突破預算。確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預算,須報總公司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項下基建專案、改擴建專案、技改工程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增加固定資產。

  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請購與採購控制

  第二十六條

  公司相關單位根據科研、生產及工作的實際需要,在每年年底編制本單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報綜合部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並履行報批程式。其中科研性裝置、生產性技術裝備、計算機與網路裝置的購置計劃,需註明裝置名稱、規格、型號、參考價格等明細情況。

  第二十七條

  預算內的固定資產購置,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公司指定的採購單位按照公司《採購管理制度》和《招標管理辦法》等的規定進行採購;預算外的固定資產購置,還應當由使用單位提出專項申請,按公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預算後再行採購。

  第三節

  固定資產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條

  公司佔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築物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於竣工結算後,應即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綜合部應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並建卡列管,之後交公司財務部建卡及入賬。

  第二十九條

  外購動產類固定資產入庫前的驗收,按照存貨驗收入庫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固定資產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型別、規格型號、製造商、計量單位、數量、採購金額。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辦理完入庫手續後,資產實物管理員應在固定資產標籤上填寫資產編碼,並將標籤貼上在已入庫固定資產的醒目位置,以作為標記,方便以後核對。

  第三十二條

  採購人員在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後,應當將發票原件交至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

  第四節

  固定資產領用、變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計算機與網路裝置、生產裝置及科研儀器等固定資產時,應當由使用人或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填寫《領用(料)單》,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

  第三十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並在《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三十五條

  各使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裝置、儀器等固定資產,精心維護與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裝或擅自轉借、出售。發現有毀損、遺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資產實物管理員報告。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在公司不同單位之間相互轉移時,應由轉出單位經辦人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單位負責人審批,轉交轉入單位負責人同意、接收人稽核確認,並抄送公司綜合部,以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的記錄。

  第五節

  固定資產的盤點、維護和保養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盤點與處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維修。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由使用單位提出《固定資產請修單》,綜合部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稽核確認後,提交經綜合部負責人核准後辦理。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需要發包給外部專業廠商維護時,按照公司《採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無形資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綜合部對依法以公司名義取得的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的狀況及其變更進行監管。

  綜合部負責建立《特許經營權臺賬》與《土地使用權臺賬》,對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管理。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制定投資管理辦法,規範長期股權投資行為、加強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果。

  第四十一條

  長期股權投資實行統一決策、分級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集中決策,各單位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履行對外投資職能。

  第四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必須嚴格遵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強風險評估、決策立項、資產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籠、投資處置和監督檢查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對外股權投資涉及到實物資產轉移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生產經營資金不足或者財務狀況嚴重惡化、資不抵債的,不得對外開展股權投資活動。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專案實行跟蹤監督管理,投資管理部門要及時做好投資專案的效益測算和分析評價工作,定期對投資專案開展價值測試和分析,並及時向公司彙報投資進度、經營狀況、收益實現等情況,對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或處置建議。

  第七章 資產評估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在發生產權轉讓及其他影響國有權益等行為時,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第四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同意進行資產評估後,由財務部負責選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合同由綜合部代表公司與中介機構簽訂。

  第四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後,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當向公司總經理進行報告。

  第八章 資產處置管理

  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規依程式的原則進行,嚴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式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

  第四十九條

  公司項下資產處置範圍包括:

  (一)以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

  (二)地面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三)各類機器、裝置、儀器;

  (四)機動車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

  (五)報廢與核銷資產;

  (六)存貨;

  (七)債權資產;

  (八)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九)其它依法可以轉讓的實物和無形資產。

  上述資產不包括企業正常經營過程中對外銷售的產品。

  第五十條

  公司經批准進行資產對外轉讓的,根據轉讓標的資產的實際情況,採用拍賣、競投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需採用協議轉讓等其他處置方式的,必須按程式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第五十一條

  資產處置程式

  (一)申報與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由資產使用單位經辦人發起《資產處置審批單》,提出資產處置申報意見和資產處置方案,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稽核,資產實物管理單位負責人稽核,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二)資產評估。

  對需要進行評估的資產,在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後,由總公司財務部選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作為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三)公司董事會決策與審批。

  公司財務部收到資產評估報告後,提交公司董事會決策;董事會同意後,由總經理會籤、董事長審批。

  (四)結算交易資金。

  綜合部應嚴格按照公司審批確定的處置方案進行資產處置,確定受讓方後應組織交易雙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並在資產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資金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第九章 違反規定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綜合部提出處罰意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按照公司相關責任追究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對實物資產管理不善,導致價值受損或實物遺失的;

  (二)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批准)程式或者超越許可權、擅自轉讓相關資產的;

  (三)故意隱匿應當納入評估範圍的資產,或者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評估結果失真,或者未經評估就進行轉讓、造成資產流失的;

  (四)與對方當事人串通,低價轉讓或高價受讓相關資產,造成資產流失的;

  (五)隱瞞或截留處置資產和處置收入;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授權綜合部負責解釋。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2

  一、總則

  凡屬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類辦公設施裝置、辦公傢俱、通訊裝置、專用設施裝置、維修工具、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均屬於本規定管理範圍。

  二、資產購置

  1、對符合本規定管理範圍的各項財產物資的購置,原則上一律實行申報購置計劃的方式,報經物業公司歸口部門審批、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採購;

  2、為便於各管理處日常工作,對確因工作需要,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下的資產,各管理處可直接批准購置。

  3、所有經批准購置的資產購入後,一律需辦理入、出庫手續,並進行資產登記、落實資產使用人及責任人。

  三、資產領用

  1、各部門(管理處)領用的財產物資,須憑採購申請單留底聯從倉庫領用;

  2、倉庫發出時,應填寫出庫單,同時進行登記資產使用人或資產責任人(公用資產的資產責任人一般為各部門負責人)。

  四、資產管理:

  堅持'誰領用、誰管理'的原則,實行'無償使用、有償管理、責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1、各項資產的實物使用、保管、轉移的登記管理在各管理處倉庫;

  2、各項資產的價值管理責任在財務部,公司財務部門將定期(一般為半年)組織有關部門(管理處)對公司所有資產進行清查。凡因管理不當、購置時審批不嚴,造成資產大量閒置浪費的,將追究有關管理人員責任;凡因使用不善、人為造成的財產損失,由使用人照價賠償,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單位(部門)領導人責任;

  3、對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財產物資屬於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範圍。使用人應根據固定資產效能及使用情況,::按有關技術指標的規定,定期對資產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使用,延長使用壽命。嚴禁超期、超負荷運轉,杜絕因人為原因造成的資產未達到使用年限提前報廢,從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五、交接制度

  為嚴格交接手續,保證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公司所屬員工調動、辭工、離職,必須辦理好個人經管財產物資的資產移交手續,由倉庫根據資產登記底表驗收簽字。如發生拒不移交、私帶公物或人為短少、丟失、損壞的,由使用人賠償經濟損失。金額巨大的,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3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計提年限 淨殘值率

  1、房屋及建築物 20xx%

  2、機器裝置 1010%

  3、運輸工具 1010%

  4、計算機裝置 510%

  5、辦公傢俱及裝置510%

  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裝置部對生產裝置及相關裝置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裝置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傢俱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裝置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後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

  2、經批准後,由採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採購,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後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盤點範圍

  (一)存貨盤點:係指原料、油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

  (二)財務盤點:係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係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裝置。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 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專案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後,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覆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含科長、廠長、處長),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於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專案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後,公佈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並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後,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於呈報總經理,經核准後,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於各生產單位於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採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准後,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儘量採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於確定後,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後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於“盤點統計表”,並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後,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後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 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於呈報總經理核准後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專案,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 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後,送回財務部門彙總轉呈總經理籤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於盤點後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於盤點後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淨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餘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專案,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於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後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並於核對賬冊後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籤認後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後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第十條 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採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准後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專案盤點

  (一)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籤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二)銷貨退回的成品,應於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三)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於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瞭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並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覆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准,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後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籤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資料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資料、偽造資料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准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覆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覆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准後始得離開崗位。

  ?第十三條 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第十四條 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塗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於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5

  一、管理分工

  1、資產管理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卡。

  2、各機房網管負責本機房桌椅主機顯示器鍵盤滑鼠耳機機櫃路由器交換機等裝置的維護與使用管理。微機中心有統一管理與購置權。

  3、辦公室負責辦公室電腦桌椅相關裝置的維護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裝置完好提高利用率,並定期組織裝置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並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裝置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裝置更新計劃。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三、使用部門的職責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應設定專職或兼職的裝置管理員,各生產班組要設定工人裝置管理員,每臺裝置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裝置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項

  1、由於生產、研製需要,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2、購裝置進廠後,由相關單位開箱檢查、驗收,裝置安裝完畢後填“裝置使用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裝置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通知使用單位。

  3、基本建設專案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專案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五、調撥轉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內部裝置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透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後,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並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賬、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裝置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裝置主管部門根據裝置的使用年限、折餘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裝置的價值不得低於裝置的折餘價值,對外處理裝置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裝置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六、報廢封存

  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裝置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淨損失上報總經理批覆後,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動遷的裝置,因工房改造或工藝佈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3、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4、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效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裝置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6、凡經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登出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准,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7、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8、閒置裝置和封存裝置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使用。

  七、清查

  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一)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二)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三)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四)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3、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範圍和任務,成立由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參加的清查小組。組長由主管固定資產的公司領導擔任。

  4、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5、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在清查以前,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儘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6、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後,在清查表內加以註明,並提出處理意見。

  對租賃、代管的固定資產,都應當進行清查,並分別填制清查表。

  7、對固定資產清查以後,根據清查的結果填制清查表單。清查表單經過稽核無誤以後,由參與清查的人員和經管財產的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清查表單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8、財務部門根據清查表格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復查或由經管財產的人員做出書面報告。

  9、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餘,經查明核實以後,經資產清查小組稽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後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八、獎懲

  1、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2、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翫忽職守,違反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賠償數額依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同時追究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3、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和局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6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範固定資產管理流程,明確在申購、採購、使用、報廢等各環節的權、責、利,明確部門與員工的職責,結合公司現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資產的標準

  本公司將單位價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過年的裝置、器具、工具,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分類

  1、電子裝置:包括顯示器、主機、印表機、傳真機、影印機、電話,裝訂機等相關辦公裝置;

  2、辦公傢俱:包括空調、飲水機、檔案櫃、辦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與公司經營、辦公有關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變更、報廢等,都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分發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個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職責:

  1、稽核部門要求申購的固定資產是否合理;

  2、驗收採購回來的固定資產是是否合格,合格後入庫;

  3、將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實到個人;

  4、對固定資產的變更進行記錄;

  5、稽核使用年限過長的固定資產是否可以報廢;

  6、對固定資產編號、登記、每年固定盤點固定資產,做到賬物相符。

  個人管理職責:

  1、負責監管、儲存好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公司實施“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固定資產發生遺失,非正常損耗,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若非正常損耗,保管人能夠指證責任人的,免除賠償責任;

  2、保持固定資產的日常清潔衛生;

  3、固定資產損壞以後,及時上報行政部修理或更換。

  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賬目;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進行財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行政部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5、根據實際情況協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行政部)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公司實施“誰使用,誰申購”的原則進行申購。各部門要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格式後附一),由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稽核後,行政部備案;

  2、經批准後,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採購,一定要寫清楚購買物品的品牌、規格、數量、金額;

  3、固定資產收到後,由行政部負責驗收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

  4、各部門應於每月25日之前將下月的固定資產申購單交到行政部,稽核完成後,採購部應在次月10日前完成採購流程,行政部驗收後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資產的變更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員工之間變更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變更表”(格式後附二),由部門經理、行政部稽核通過後,將固定資產變更單交行政部辦理轉移登記後方可更換;

  2、在固定資產變更後,固定資產號碼重新編號。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閒置的固定資產告知行政部,填寫“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後附三),提出處理意見,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價值。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後附四);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准後,行政部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

  4、如有需要財務部根據已經批准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並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財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編號

  編號原則:

  1、自年月日起對公司所有固定資產予以整理編號;

  2、固定資產編號:公司簡稱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門—購置年月+編號:

  九、固定資產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盤點分年中和年終兩次,由行政部和財務部共同執行,使用部門配合執行;

  2、固定資產的盤點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後附五),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擁有人、存放地等,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物相符。若有盤盈或盤虧,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行政部、財務部和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財務調整。

  十、本制度由財務部、行政部共同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附件一:《固定資產申購單》

  附件二:《固定資產變更表》

  附件三:《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

  附件四:《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

  附件五:《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採購、使用、保管和報廢等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和完整,充分發揮資產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條根據資產的價值和使用年限,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1、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資產。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種用具物品和辦公用品等,並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實物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價值管理,使用部門負責對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設資產管理員崗位,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全面統一管理,按部門建立資產管理臺賬,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分設帳薄進行管理,資產使用部門要同步建立使用臺帳,各部門必須設立一名兼職的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資產進行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要定期會同相關部門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各部門提出採購要求,報綜合部(資產管理員)稽核,綜合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判斷是否同意購置或直接從其它部門調撥並加註意見,如需採購,報相關領導稽核批准後,由物資採供部或綜合管理部採購人員採購。

  第七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驗收:採購的資產由採供部和綜合管理部依據《物品採購申請表》聯合驗收,詳細核對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仔細檢查商品質量,對驗收合格的物品填寫《入庫單》,記入庫存;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須及時通知採購人員調換,否則不予入庫。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發放:發放固定資產時,須經相關人員和行政副總審批簽字後辦理,領用人必須在《出庫單》中籤字確認。使用過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固定資產遺失、失竊或損壞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九條低值易耗品的發放:發放低值易耗品時,綜合管理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確認是否超標並加註意見,領用人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須分別在《出庫單》中籤字確認。

  第十條辦公資產使用人離職時,須將辦公資產移交或歸還所用辦公資產,經相關部門負責人核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登記與轉移:綜合管理部負責核查、統計各部門的固定資產,明確部門使用管理責任。綜合管理部資產管理員應根據《固定資產出庫單》及時登記資產管理臺帳。部門固定資產出現遺失、損毀的應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經總經理辦公會及相關領導審批後,及時更新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固定資產公司內部調撥轉移的,須填寫《固定資產內部轉移通知單》經轉出、轉入部門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轉移。

  第十二條低值易耗品的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依據《低耗品出庫單》,分設部門臺帳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固定資產經專業人員確認已無法維修或維修費用超過資產原值時,由使用部門申請報廢,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後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四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經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後報廢。

  第十五條資產的盤點、檢查

  1、各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資產的自查和盤點,並將清查盤點情況報綜合管理部。

  2、綜合管理部負責資產的登記、檢查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門的資產管理情況。

  3、每季度末,綜合管理部會同財務部對各部門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並出具書面報告。對各部門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處理。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資產交接

  1、資產管理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須保證賬目與實物相符,並由部門負責人稽核批准。

  2、部門負責人新到崗時須對到崗部門固定資產進行確認。

  第十七條未盡事宜根據物資管理和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8

  第一條 公司的一切資產均為北京xx置業有限公司所有,必須納入公司賬內統一核算和監督。任何人或單位都不得保留賬外資產,以防流失。

  第二條 財務部應做好流動資產的管理工作。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第一節 貨幣資金

  第三條 公司在生產經營中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部交到公司財務,及時入賬,任何部門、任何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四條 對公司的貨幣資金和其他流動資產必須加以嚴格的管理,貨幣資金的使用和流動資產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審批許可權經有關領導簽字,否則不得支付和處理。

  第五條 公司只有總經理和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有貨幣資金使用和流動資產處理的審批權.

  第六條 為保證現金的安全,同時又不影響現金的合理使用,庫存現金量最高不得超過10000元。

  對每筆超過___元的大額現金支出應提前三天通知財務部,以便財務部提前做好準備.

  現金的收支範圍嚴格執行國家的現金管理規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經批准或不符合財務要求的票據字條等充抵現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現金。不得坐支現金.

  每筆現金支出都必須根據稽核無誤並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籤批的原始憑證支付,並編制記賬憑證。

  每筆現金收入也必須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對發生的業務要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日盤點現金,確保賬實相符,月末與總賬核對,保證賬賬相符。出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對造成損失的責任人,依公司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除差旅費和必須以現金支付的1000元以內的採購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現金,嚴禁因私借款。

  借用現金應說明用途、歸還(或報銷)時間,且必須按期歸還(或報銷)。逾期不還者將從工資中扣除。

  借用現金,申請人應填制現金借款申請表,寫明用途,由部門經理稽核確認,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領用。

  第八條 認真做好銀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銀行結算制度

  第九條 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1) 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有關財務人員稽核、財務經理複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准後方能領取。

  2) 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___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採購單、計劃書等)。

  3) 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於領取後10日內報賬。

  4) 對末及時報賬者財務人員應該及時督促,並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5) 在支票有效期內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況變化未使用的支票應及時退還財務部.對未及時歸還者財務部應及時督促,並不予簽發新支票.

  6) 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1) 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 建立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詳細登記每筆銀行支票的領用時間、號碼、用途、金額、領用人、收款單位等.

  3) 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銀行存款變動表。準確掌握賬戶餘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資金。

  4) 出納人員應於月末填制“銀行賬戶餘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准後呈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並傳至總經理。月終前可根據公司資金變動的頻繁程度和公司業務的需要,按照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的要求臨時報送.

  5) 按時於月末填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交財務部副經理(主管會計工作)稽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賬。

  6) 出納人員應及時申購支票,並妥善保管。

  7) 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分專人妥善保管。

  8) 作廢的支票,要及時註明“作廢”,並妥善保管,統一登出。

  第十條 採用銀行匯票,匯兌等其他結算方式的要嚴格按照《票據法》和銀行規定,按照本制度規定的內部申請、審批程式和銀行的結算制度辦理。

  第十一條 每日的銀行收付業務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月末與總賬核對。必須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第二節 應收及預付款管理

  第十二條 應收賬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應收款的發生:公司在決定提供信用於客戶之前,應對該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並按相應的許可權批准信用額度,最終由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戶提供商業信用。

  計財部應認真登記客戶往來臺帳,按照應收單位、部門或個人分別核算,及時核對、催收應收款項。應根據客戶的欠款情況,分析其信譽程度,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收回欠款。

  所有應收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公司負責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帳項(至少每月一次),確定每項賬款的可收性,並每月編制帳齡賬目分析,財務經理稽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公司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每月壞帳應計專案。該應計專案將作為計提壞帳準備的基礎,並每半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

  公司負責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應經常與信用客戶保持聯絡,按期填制併發送催帳通知單,與業務人員合作進行賬款的催收,對業務人員催收賬款進行督促和監督。

  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1) 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後,仍然不能收入回;

  2) 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

  公司財務經理應每季檢查應收賬款,100萬元以下的壞賬經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和總經理雙籤批准後,可作為壞帳處理。100萬元以上的壞帳,應由董事會確定後才可進行處理。所有處理的壞帳,均應撰寫情況摘要彙總到董事會。

  公司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應遵循“誰經辦,誰負責,及時清理”的原則。財務部定期考核應收賬款週轉率、應收賬款回收期等指標,確定獎懲措施。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將比照上述應收賬款的管理執行。

  第十三條 預付款和定金,必須要根據合同辦理,由經辦人申請,各部門經理稽核確認,經財務部門核對無誤,金額在___元以內的,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審批;___萬元以上的報公司總經理加簽。

  第十四條 預付款和定金應按對方單位或個人設明細帳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定期檢查預付款和定金,監督合同的履行.

  第三節 存貨管理

  第十五條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十六條 工程物資的管理

  1、工程物資的採購:

  1) 工程物資的採購,根據工程計劃和預算,編制總體採購計劃,報公司領導稽核後執行.

  2) 每月初,有關部門根據年度計劃、上月工程物資的實際消耗情況、工程進度變化情況及合理的需要量制定月度採購計劃,嚴禁無計劃盲目採購。

  3) 工程物資的採購必須由專人負責,採購員應根據經稽核過的計劃及採購清單實施採購。

  2、工程物資的入庫:

  1) 工程物資購進後,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後,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2) 工程物資入庫驗收,發現採購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由採購人員直接負責;驗收入庫後發現問題的,由保管員負責。

  3) 工程物資驗收時發現短缺、毀損等數量、質量上的問題,應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其中應由運輸部門負責的,要填制工程物資短缺毀損清單,由運輸部門鑑證後,連同工程物資一併送交倉庫。對於數量尚未點清,驗質尚無結果的工程物資應單獨保管,不得領用。

  4) 工程物資經驗收後,保管員應填制收料單,一式三聯,第一聯材料採購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資採購計劃執行情況;第二聯隨同發票送交財務部門報賬;第三聯倉庫留存。

  5) 採購人員向財務部門報賬時,原始單據和入庫手續必須齊全,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賬。

  3、工程物資的領用:

  1) 工程物資的領用必須按領料單的要求嚴格填寫,領料單如有缺項,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倉庫材料核算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並通知領用人補填完整。

  2) 領料批准許可權,按各級領導的審批權的規定辦理。

  4、工程物資的庫存管理:

  1) 倉庫必須建立收、發、退料責任制,嚴格執行驗收,規範計量工具、量尺過磅、點數、估堆、驗質、上架、入庫、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證相符。

  2) 建立工程物資管理臺賬,進行數量、金額核算,設立核算人員,認真填寫收、發、退料憑證,做到真實可靠。

  3) 倉庫根據收、發、退料單登記材料明細賬,並於月底報送財務部門,與財務部門核對無誤。

  5、工程物資的盤點清查制度:

  1) 為了不影響財務核算工作,倉庫應在每月25日結賬,編報工程物資變動表、支出清單並附收、發、退料憑單及時送交財務部門。每月25日結賬時,要做好收、支、結存的盤點工作,核對庫存數,從量上查明盤盈、盤虧數,報送財務部門。

  2) 建立工程物資定期清查制度,採用實地盤點的方法,用點數、過磅或測量等方法點清數量。盤點後,編制庫存物資盤點表,將倉庫工程物資卡片所列的結存數和盤點的實有數相核對,對於賬實不符的材料,應切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工程物資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 財務必須認真做好原始憑證的稽核工作,合理組織工程物資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做到帳帳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保證帳、卡、物、資金四相等。

  4) 做好工程物資的索賠工作。

  6、工程物資的稽核:

  1) 財務部應設定專職的審計人員(在公司的中、遠期規劃中,視公司的發展狀況,成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對工程物資業務進行核查,對工程物資資金的利用效益進行分析。

  2) 審計人員應參與工程物資的盤點,現場觀察存貨的流動與控制。在調查過程中,還應聽取生產技術人員、工程師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因為有些工程物資的專業技術性強,相應的管理措施也很有專業技術性,不瞭解這些情況,就很難對工程物資的內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斷。

  3) 工程物資資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透過對材料會計核算反映的存貨資金使用情況的計算、檢查、分析(如計算工程物資週轉率、週轉天數等指標),以加強工程物資的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第十七條 低值易耗品

  1. 根據公司的情況,規定20xx以下,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週轉材料等,為低值易耗品。

  2. 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根據需要填寫購買申請單,經有關部門稽核,公司領導批准,方能選購。一次性購買低值易耗品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申請部門的部門經理同意、歸口管理部門稽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一次性購買低值易耗品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由申請部門的部門經理同意、歸口管理部門稽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總經理雙籤批准。

  3. 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實行歸口管理,計算機類低值易耗品由資訊資源部管理,其他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管理.

  各歸口管理部門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應進行以下工作:

  1) 參與供應商的選擇評價

  2) 參與品種、型號、規格、價格的選擇

  3) 負責驗收

  4) 提出轉移、報廢處理意見及參與清理

  5) 參與組織資產清查等

  4. 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統一購買.

  5. 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定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6. 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賬的依據;除此以外,各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歸口管理部門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門在用低值易耗品。

  7. 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憑證,進行會計處理,按各使用部門設定在用低值耗品明細賬(包括數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並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8.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入庫殘料按照規定作價。由於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的,還要註明應由員工賠償的金額和員工姓名及簽章,會計部門應根據報廢單進行查稽核對,並計算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攤銷額和應補提的攤銷額。

  9. 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員應監督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十八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賬面記錄不符,應當於查明原因後,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賬前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衝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後,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財務部應於每會計年度末對比存貨的賬面價值和現行市價,若賬面價值低於現行市價,則應計提存貨跌價損失準備。

  第二十條 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正確核算完工產品成本.對產成品的入庫、出庫及時進行核算,確保回款的及時性,隨時掌握產成品庫存狀況.

  第二十一條 出租開發的房屋、建築物按竣工決算成本入賬,在使用期限內分期進行攤銷。建立出租開發產品臺帳或卡片賬,定期進行盤點,至少每年一次,評估出租開發產品的使用狀況,正確、及時掌握資產的現實價值。

  第二十二條 對工程支出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準確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預算內工程支出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准。

  預算外工程支出由總經理會同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准。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9

  1目的和範圍

  1.1為了使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程式更加規範,並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資產,特建立本制度。

  1.2適用於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的分類、購置、登記編號、記價、折舊、使用、保養維修、盤點和處理等。

  1.3本檔案適用於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職責

  2.1總部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價、核價、採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和異動管理等。

  2.2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

  2.3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付款、計價、折舊管理、盤點與報廢的驗證等。

  2.4總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

  2.5子公司行政:負責本區域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採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異動管理等。

  3引用檔案,資料

  3.1無

  4定義與術語

  4.1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對於集團公司而言,單位價值超過20xx元(含20xx元;包含從同一供應商、同一批次購進的資產組總額)、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即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在實際操作中,除以上原則外,以下類別的資產規定其不管金額大小及使用壽命長短,統一確認為固定資產,包括:

  辦公桌椅、展示櫃(貨架)

  車輛(包含倉庫叉車)

  電腦、POS機、伺服器、攝像頭、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掃描器、投影儀、保險箱、數碼相機、液晶電視、空調

  4.2種類:

  5制度內容

  5.1編碼規則:

  5.1.1公司以固定資產編碼卡作為固定資產標示。固定資產編碼卡包括資產名稱、編號、規格、使用部門和購置日期等內容;

  5.1.2新購固定資產在驗收合格,經人事行政貼上固定資產編碼卡後,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廠房建設物及其附屬設施,只登記數量,不進行編碼;

  5.1.3固定資產編碼組成:省份程式碼-子公司(分公司)程式碼-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程式碼及分公司程式碼參照人事編碼,子公司即為00

  大寫字母Z標示固定資產編號

  ①為固定資產分類標識,用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計算機(電腦);

  B表示計算機外圍裝置、數碼相機、投影、印表機等;

  C表示傢俱;

  D表示電器;

  E表示儀器;

  F表示交通運輸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辦公傢俱;

  H表示伺服器、路由器等IT專用裝置

  I表示傳真機

  J表示收銀機

  ②為固定資產購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③為固定資產流水號,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5.1.4無形資產編碼原則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則參照固定資產編碼原則。

  5.2購置與領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資產,須按子公司當年的年度固定資產添置預算和固定資產配置表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同時在月預算表中反映,由相關的申請部門負責人給區總確認後,以傳真的形式傳送至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上報;如超出預算範圍,必須同時附上詳細情況說明。預算外固產資產的添置費不得超過全年預算的20%;

  5.2.2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或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後,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如需購置,將最終確認後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轉送至財務部負責人,再由公司財務部依財務流程撥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員按確認的標準購買。《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由財務部存檔;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對新購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並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定編制標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須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上簽字;

  5.3資產歸還與調撥

  5.3.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固定資產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資產明細賬清點,有短缺者按原價賠償,人事行政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5.3.2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各自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資產調撥表》並確認其可行後,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將《固定資產調撥表》影印件送至區域財務,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5.4固定資產維修

  5.4.1當事人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交於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先查詢固定資產帳,上報總部對應部門負責人,經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其維修價值後,再通知子公司聯絡售後服務商或者進行維修費用申請(維修費用申請參照《費用申請》);

  5.4.2維修後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交於財務部,財務部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與維修發票作為報賬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5.4.3《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由財務儲存,影印件交於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時進行《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的變更。

  5.5固定資產報損

  5.5.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區域人事助理給子公司負責人確認後,子公司負責人以Email形式傳送至營運部負責人郵箱上報。

  5.5.3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確認後,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

  5.5.3經批准後,人事行政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後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總部財務部;

  5.5.4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5.6固定資產的實物盤點

  5.6.1每季度由區總負責,子公司行政、相關財務人員協助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5.6.2固定資產盤點時,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陪同,盤點完畢後須在盤點報告上簽字確認,並上報財務部;

  5.6.3工作結束後財務部出具《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並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經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5.6.4盤點結束3天內,把《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報總部人事行政部備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5.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6表單

  6.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6.2《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

  6.3《固定資產調撥表》

  6.4《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

  6.5《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

  6.6《閒置固定資產明細單》

  6.7《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6.8《固定資產盤盈(虧)報告表》

  6.9《子公司建議採購固定資產清單》

  6.10《分公司建議採購固定資產清單》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情況,使固定資產可發揮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閒置固定資產,避免浪費。同時使固定資產得到安全保護,防止遺失或被竊,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1、固定資產的管理範圍: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裝置、電子裝置、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低值易耗品,歸入流動資產類。

  2、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淨殘值率:房屋及建築物,折舊計提年限20年、淨殘值率10%;機器裝置折舊計提年限 10 年、淨殘值率10%;運輸工具,折舊計提年限10年、淨殘值率10%;計算機裝置,折舊計提年限5年、淨殘值率10%;辦公傢俱及裝置折舊計提年限5年、淨殘值率10%。

  三、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的財務部和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審計部是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

  1、財務部主要職責

  ⑴、依照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固定資產實行會計年度核算;

  ⑵、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賬、盤點。對發生的固定資產盤盈、毀損、報廢及盤虧,經總經理審批後再進行會計處理;

  ⑶、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固定資產的購建、提入折舊、盤盈盤虧、轉讓、租出、報廢、報損、報毀等會計處理的審批;

  ⑷、編制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⑸、負責動產、不動產、受贈取得的處理。

  2、辦公室主要職責

  ⑴、制訂並組織實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

  ⑵、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並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⑶、辦理固定資產入庫、領用、內部變動、處置、大修手續;

  ⑷、負責行政辦公、生活等方面的各類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資產的管理。

  ⑸、負責監督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確保裝置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終前和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盤點,與財務部門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對賬,使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審計部的主要職責

  ⑴、監督固定資產購建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檢查;

  ⑵、監督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動產、不動產、受贈取得的處理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提出問責,上報處罰意見;

  ⑶、監督固定資產清理盤點執行情況;

  ⑷、負責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資產審計報告。

  4、固定資產使用部門主要職責

  ⑴、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設立負責專管理員或兼職管理員對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維護、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調出、變更、處理必須經行政辦公室、財務部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⑵、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確保裝置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⑶、對閒置固定資產及時退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⑷、建立規範的固定資產日常管理臺賬;

  ⑸、定期組織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對賬,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購置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預算增加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後附不少於三家的採購報價單,簽署完畢的《固定資產購置申報表》,交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購置固定資產原則上應有兩人以上參與,購買時要貨比三家,保證質量;

  3、為某項投資計劃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應另附固定資產計劃書或合同書,闡明計劃名稱、編號、擬購置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廠牌、數量、使用目的、預期效果、需用日期、購置預算金額等送管理部門審查;

  4、相關合同經行政、財務等相關部門及律師稽核,領導核准後方可購置。

  5、重大專案固定資產的購置,按董事會批准的立項專案固定資產清單和建設投資概算購置。專案概算外,需增加建築物、建築面積以及裝置行固定資產時,由總經理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審批。

  (二)驗收

  1、固定資產購入時,由行政辦公室會同使用部門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2、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建設工程等基本建設專案完工交付固定資產時,由工程部負責工程質量的驗收和編制工程決算,工程驗收合格後與行政辦公室及使用部門辦理交接。財務部確定固定資產的原價。

  (三)領用及歸還

  1、固定資產採購後由辦公室填制《固定資產領用單》並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部門或使用人,並在《領用單》上簽字,送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員進行出入庫登記,《領用單》一式兩份,辦公室和領用部門各一份;

  2、對直接購入、自建完工、集團調入、接受投資、盤盈、接受捐贈、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由財務部及辦公室應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將固定資產標籤貼上於固定資產上;

  3、財務憑辦公室開的出入庫憑證予以報銷,並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計提折舊;

  4、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依據人力資源部員工離職通知書,由辦公室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辦公室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四)保險、保管

  1、管理部門辦公室對所經管的固定資產按本公司的保險管理政策辦理投保;

  2、投保作業按《財物保險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3、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放置場所分別填寫《固定資產存放明細表》一式二份,填寫該場所內所有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編號,名稱、數量、安全維護人員姓名等資料,以利管理。

  4、《固定資產存放明細》除一份自存於使用單位外,另一份應由使用部門張貼於該場所牆壁適當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裝置的保護,應由使用部門製作標示門牌,懸掛顯眼位置,以明職責。

  (五)調撥、出租、外借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申請單》,一式三聯,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後交辦公室,辦理轉移登記。第一聯由辦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移入部門,第三聯送移出部門;

  2、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3、未經辦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裝置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責任;

  4、固定資產擬出租或外借時,辦公室應將租借事由、內容條件、歸還期限、保持原狀義務、附屬裝置明細等經總經理核准,並簽訂契約後據以辦理。

  (六)閒置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產品停止生產、加工工藝變更,裝置更新等原因而閒置時,使用部門應以《閒置固定資產處理單》提報閒置原因和裝置現狀連同該裝置履歷資料經財會部門填記帳面價值,並擬訂處理對策後,經總經理核准,據以實施。

  (七)讓售(有償轉讓)

  辦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的讓售由行政辦公室會同財務部將讓售或有償轉讓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原取得日期、金額、帳面殘值、現狀及讓售(有償轉讓)理由,並根據其利用或參考市價訂出讓售底價,經總經理核准後,據以辦理讓售;

  2、固定資產的讓售(有償轉讓)以登報公開招標為原則,如因特殊情況需採用其他方式處理時,應將理由和讓售(有償轉讓)條件報經總經理核准後辦理。

  (八)維修

  1、由辦公室負責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整修售後維修服務。使用部門聯絡辦公室,統一組織售後維修服務,如產生費用的計入使用部門辦公經費;

  2、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用(指一次性修理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應分期攤銷計入期間費用,不得調整資產原值。對固定資產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則在發生當月直接計入期間費用。

  (九)報廢與折舊

  1、固定資產的報廢與折舊按財務規定執行。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裝置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淨損失上報總經理批覆後,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2、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①、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動遷的裝置,因工房改造或工藝佈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③、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④、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效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裝置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經營中使用,財務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

  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行政辦公室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登出手續,對外處理報廢(轉 載於: )固定資產時由行政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准,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閒置裝置和封存裝置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行政辦公室同意後,方可使用。

  五、固定資產清查

  1、公司辦公室和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終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透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佈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2、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公司紀委、辦公室、財務部、審計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後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後,財務部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3、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①、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②、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③、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3、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辦室及使用部門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儘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5、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後,在清查表內加以註明,並提出處理意見;

  6、盤點表需由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及辦公室稽核確認,財務部並根據總經理簽署的意見,對盈虧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7、審計部清查中發現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盈餘,經查明核實以後,經資產清查小組稽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

  六、獎懲

  (一)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翫忽職守,違反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賠償數額依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同時追究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和公司有關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本規定由財務部和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參照執行。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固定資產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單價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機器、機械、運輸工具、電子裝置、辦公傢俬、辦公裝置。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銀怡集團及屬下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的計價、申購、驗收、發放、管理、分類編碼、調撥、損壞、報廢、盤點等。

  第三條 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入價(含資產的本身價值、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稅金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三、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四、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裝置市價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

  六、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稅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由使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後,交採購部統一購置(流程詳見附件二)。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與發放

  一、無論以何種形式增加的固定資產都必須按照驗收程式辦理交接驗收手續。固定資產的驗收由採購部、倉庫、申請部門聯合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工程類資產,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參與驗收。《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根據驗收情況開具,完成後連同《請/付款單》、《採購申請單》、發票一併交財務中心、使用部門留存(流程詳見附件四)。

  二、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後,由倉庫填寫《直撥物料驗收單》或《出倉單》,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資產登記,建立標籤、資產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門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購置後歸使用部門進行管理。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資產,行政中心會同財務中心依其類別統一編號,並貼上標籤,更新固定資產明細帳。

  二、財務中心建立資產卡片(附件五)並歸檔。

  第七條 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

  一、行政中心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碼,標籤貼於資產顯著位置。標籤內容包括裝置編碼、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時間、使用人、使用部門六項內容。標籤是用於資產管理、盤查核實的重要標誌,任何人不能將它撕下或破壞。

  二、程式碼構成:一級程式碼+二級程式碼+三級程式碼+流水號(具體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盤查

  一、每年6月、12月須進行對全集團的固定資產全面盤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體日期以行政中心發文通知為準。固定資產的盤查,要做到帳、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員作為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中心資產的自查和盤點,並編制本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報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據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會同財務中心對各中心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對各中心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四、盤查工作結束後,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查清來源,財務中心重新估價入帳;盤虧的固定資產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查原因,分清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處理;必要時,財務中心需到財稅局報備並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

  一、中心內的資產調撥,資產需求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表》(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行調撥。

  二、中心外的資產調撥,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還需報原資產所屬中心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後方可進行調撥。

  具體流程詳見《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附件八)

  三、所有資產調撥審批後,必須到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重新做好標籤及修改資產卡片資訊;未在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的,資產原使用者未經批准擅自將固定資產調出、外借、交換、出租、變賣、拆套、串換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10條 閒置的固定資產要妥善處理並保持其完好狀態。

  第11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清理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門副總加具意見,由執行部/工程部檢測確認該資產是否具有維修價值。其中電子裝置的報廢流程及相關管理規定按照《電腦裝置管理辦法》(銀集行字[20xx]112號)執行。

  總價值在1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後可以報廢;總價值在1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後,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總裁審批後報廢。(詳見《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附件十)

  確認報廢的固定資產,需要變賣的,由行政中心透過三家以上的廢品回收站報價,價高者得;此過程必須有財務、行政中心參與。固定資產的報廢或變賣,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記,更新固定資產臺帳。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原制度有不符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附件一:《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

  附件二:《固定資產申購流程圖》

  附件三:《固定資產驗收表》

  附件四:《固定資產驗收、發放流程圖》

  附件五:《資產卡片》

  附件六:《固定資產編碼表》

  附件七:《固定資產盤點表》

  附件八:《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

  附件九:《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

  附件十:《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

公司資產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淨殘值率

  1、房屋及建築物 20 10%

  2、機器裝置 10 10%

  3、運輸工具 10 10%

  4、計算機裝置 5 10%

  5、辦公傢俱及裝置 5 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裝置部對生產裝置及相關裝置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裝置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傢俱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裝置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後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

  2、經批准後,由採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採購,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後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採購。

  3、固定資產收到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後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後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後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閒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後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後,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後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並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臺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准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並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後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後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築物 程式碼為01

  2、 機器裝置 程式碼為02

  3、 運輸工具程式碼為03

  4、計算機裝置程式碼為04

  5、辦公傢俱程式碼為05

  如:財務部20xx年7月購置一臺計算機,則編號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後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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