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管理制度

活動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活動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活動管理制度1

  一、實踐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黴、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裝置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二、實踐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踐儀器、模型、標本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三、學生進入實踐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四、每次實踐活動後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錄。每天使用後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五、借用實踐活動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六、實踐前,學生應明確實踐內容、實踐目的和實踐步驟;實踐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踐記錄;實踐後,督促學生整理好實踐儀器。

  七、師生須自覺愛護實踐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作好記錄。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活動管理制度2

  一、各專業活動室的使用、管理由輔導老師負責。

  二、活動前十分鐘開啟門窗,使室內空氣流通,讓幼兒及時做好活動前的準備。

  三、幼兒應在活動前帶齊所需學習用品或有關器材到達活動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內環境衛生,不亂拋紙屑雜物,不隨地吐痰。

  五、愛護室內各種設施,不準在課桌上、牆壁上亂塗亂畫。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遵守活動紀律,認真聽講,積極練習,不影響別人活動,努力提高活動質量。

  七、活動結束後及時做好室內環境整理,每週定期打掃一次。

  八、及時關瑣門窗,室內物品如有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九、各活動室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幼兒美工室管理制度

  1、美工室有專人負責。

  2、教師提前進入室內做好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3、教師嚴格執行活動計劃,做好活動記錄。

  4、在教師的組織指導下,進行環境創設。

  5、教育幼兒愛護室內物品,按活動程式組織幼兒開展美工活動,不得在桌上、牆上亂塗亂畫。

  6、活動時注意養成良好的習慣,剪下的紙屑等廢品放在固定地方,經常保持室內整潔。

  7、活動後清洗整理好美術作品,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把作品帶出。

  (二)幼兒建構室管理制度

  1、專人負責,定期管理。

  2、按照專室活動安排表入室活動,並做好活動記錄。

  3、活動時注意安全,教會幼兒正確的遊戲、操作方法,以免發生意外。

  4、活動後及時做好整理工作,擺放好物品、積木等。

  5、教育幼兒不擅自拿取玩具、更不允許私自帶出。

  6、保持地面清潔衛生,做好“四無”,無灰塵、無痰跡、無果殼、無紙屑。

  7、保持門窗、窗櫥的明亮清潔,及時關好門、窗、燈。

  (三)幼兒圖書室管理制度

  1、圖書、閱覽室由學校安排專職或兼職教師負責管理。

  2、幼兒圖書室是專門為孩子設定的活動場所,成人一般不外借。

  3、班級幼兒根據安排進入圖書室進行閱讀,老師必須進行指導。

  4、教育幼兒人人愛護圖書,學會閱讀圖書的良好習慣。發展孩子的能力。

  5、室內保持清潔、安靜,不準喧譁、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書檯、牆壁亂刻亂畫。

  6、由於班級教學的需要,需借閱時,必須經得管理人員同意,辦理借閱手續,才能帶出幼兒圖書室。同時,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如果有遺失或損壞,借閱者負責賠償。

  7、各班每次進圖書室,進行登記(人數,時間)。

  (四)幼兒科學發現室管理制度

  1、科學發現室有專人負責,每週一小掃,每月一大掃。

  2、各班按活動室安排組織幼兒活動。

  3、幼兒進入科學發現室活動,教師要加強管理與指導,不得損害室內物品,教育幼兒要愛惜實驗器具,操作完畢,放回原處。

  4、室內標本、裝置、實驗器具,應保持整潔,無灰塵。

  5、科學發現室物品外借使用必須有登記。

  6、幼兒活動結束後,管理員應打掃管理,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五)多功能室(音樂廳)管理制度

  1、活動室應遵循兒童發展特點安排活動。

  2、活動室內物品需詳細登記,不隨意挪用物品。

  3、專人負責損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時進入多功能室活動,不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負責人說明。

  5、幼兒活動後,教師應帶領孩子及時收拾、整理,保持活動室整潔。

  6、每週五下午由負責人進行全面收拾整理,清點物品。

  7、教師應做好每個班活動時的效果分析,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做好記錄,便於以後修改。

  8、注意活動安全和效果。活動結束時,負責人應協助本班教師組織幼兒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內財物。

  (六)課件製作室管理制度

  1、課件製作室是幼兒園開展教學資訊化課件製作的場地,不得用於其它活動。

  2、課件製作室使用者應掌握各種裝置使用方法,使用前應認真檢查裝置的完好程度,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3、使用時,嚴格按裝置的操作程式規範操作,時刻注意裝置運轉情況,一旦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向管理人員反映電腦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正常現象。

  4、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擅自安裝軟體。自帶磁碟或光碟,使用前請先檢視是否帶病毒。使用者有義務禁止一切帶有病毒的軟體在課件製作室使用。

  5、使用結束,應按操作程式關閉電源,整理好裝置,並把裝置和附件放回原處,做好使用登記。使用者有責任關閉總電源,鎖好門窗。

  6、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擅自拆卸任何裝置,改變各種連線,不準擅自把裝置拿出製作室外使用。

  7、在登入校園網或連線互連網,必須嚴格執行《網路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

  8、凡使用課件製作室者有責任有義務精心愛護裝置,使用完畢必須填寫《課件製作室使用情況登記表》。

  9、每次使用完課件製作室的老師搞好室內清潔衛生。

  10、幼兒園要做好定期防火及電源裝置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七)電化教育室(電教裝置、資料)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電教硬體保管室、軟體資料室等配套設施。電教教材有專室、專櫃存放保管。

  2、保管和存放要規範化。要有相應規格的櫃架存放各種電教裝置和教材,做到防塵、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盜。

  3、學校按要求建立電教裝置和電教教材的經費帳和固定資產帳,保管室應建立電教專帳(包括經費流水帳和實物明細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卡物相符。幼兒園每年要組織進行一次清產核資。

  4、各種電教裝置和教材的使用要嚴格履行領取、借用、收回手續。根據教學需要,配給辦公室、教室、教師個人使用的裝置、教材必須責任到人,定期檢查。各處電教裝置在較長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5、幼兒園攝像機、電腦、錄影機、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只能用於教學,嚴格控制非教學使用。任何個人不能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總務批准。

  6、幼兒園電教人員負責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要定期對電教裝置進行保養,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應及時送專門維修部門維修。

  7、任何人因違章或翫忽職守造成電教裝置損壞或丟失,應按其損失金額的80%賠償;對於高檔裝置(如攝像機、電腦、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應照價賠償。

  8、電教裝置由於老化、淘汰和正常損壞的,要及時辦理報損手續。價值在20元以下的報損報廢,由任課教師和電教人員聯合簽字生效;20——200元以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200—500元以內的,由園長審批, 500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後勤科及相關職能部門鑑定審批。所有報損報廢裝置要繼續儲存一年,以備上級有關部門檢查核實。

活動管理制度3

  1.0目的

  規範社群文體活動組織實施工作,引導社群居民開展健康向上的群眾文體活動,加強社群精神文明建設,和睦鄰居關係,增強公司與住戶的有效溝通,推動小區的物業服務與管理。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屬專案管理處開展的文體活動組織實施工作。

  3.0職責

  3.1公司副總經理負責審批社群文體活動計劃和費用預算。

  3.2專案管理處經理負責制定社群文體活動計劃,組織、監控實施。

  3.3客戶服務組、事物組負責具體實施社群文體活動計劃。

  3.4保安隊負責現場治安工作。

  3.5保潔組負責現場清潔工作。

  4.0程式要點

  4.1社群文體活動意向調查

  4.1.1客戶服務組應定期向住戶做文體活動意向調查,並分析,總結調查結果報專案管理處經理。

  4.1.2文體活動調查可採取電話採訪、投遞文體活動調查表,預約採訪等方式進行。

  4.1.3文體活動意向調查具體操作按照《住戶意見徵集、評價表操作規程》進行。

  4.2社群文體活動計劃與實施方案的制定。

  4.2.1客戶服務組根據調查結果制定文體計劃方案、方案應包括:

  a)舉辦文體活動的目的。

  b)開展文體活動的專案與活動方式。

  c)需要配置的文體活動設施的裝備、配置情況。

  d)開展文體活動的需經費的預算。

  e)開展文體活動的組織及實施方案。

  4.2.2以上文體活動計劃與實施方案應報專案經理透過稽核後匯入管理處半年度的年度工作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3社群文體活動開展與組織要領

  4.3.1客戶服務組根據審批過的文體活動計劃制定一個詳細活動組織方案及相關物品採購計劃,上報專案經理、運作部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

  4.3.2專案管理處經理應召集各部門負責人討論文體組織方案的可行性,獎品購置情況及活動費的落實情況。

  4.3.3專案經理應提前7天召開有關組織人員的籌備會議,落實文體活動組織的具體事宜,如主持、節目等。

  4.3.4客戶服務人員應提前一個星期將舉辦文體活動通知張貼在小區公告欄中,應做到讓每戶均知。

  4.3.5客戶服務主管提前一個星期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a)文體活動場地的準備。

  b)獎品及所需物品準備。

  c)組織人員分工準備。

  d)活動場地所需裝置的準備。

  4.3.6專案管理處經理於每次活動舉辦前2~3天召集相關組織人員做好組織宣傳,確保文體活動無漏洞。

  4.4社群文體活動注意事項

  4.4.1舉辦各類文體活動必須選定有經驗,活動能力強的主持人。

  4.4.2社群文體活動舉辦時間安排適當(如週六、週日)。

  4.4.3保安隊長應制定詳細的人流組織與疏散方案,並親臨現場具體落實。

  4.4.4工程組應確保活動場地的設施裝置良好,並做好應急方案與處理措施。

  4.4.5保安隊應注意防火、防盜等治安防範工作。

  4.4.6文體活動結束時間一般在晚上22:00以前,以不影響小區居民正常休息。

  4.4.7以上活動結束後項目管理處經理應書面總結及上報運作部。

  5.0記錄

  5.1《社群文體活動計劃申請表》mps-yw2-17

  6.0相關支援檔案

  6.1《住戶意見徵集、評價標準操作規程》mps-z1-04

活動管理制度4

  為確保學校組織的師生集體活動安全,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校園各類突發事件,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 集體活動專案

  學校開展的集體活動是指在由學校組織的校內外集體活動,如春秋遊、冬夏令營、六一慶祝等集會、運動會、實踐活動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強學習,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增強工作責任心。學校各職能部門(大隊部、教導處、總務處,衛生室,體育組,班主任等)應保持溝通,加強協作。

  2、執行大型活動申請報備制度,全班性校內活動由年級組長審批,年段性校內活動由年級主任審批,全校性校內活動由校級領導審批並上報鎮教育主管部門備案;校外或跨鄉鎮大型活動上報鎮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報縣教育局備案。

  3、活動負責人必須在每次活動前制定好活動計劃和安全管理方案、應急預案等,落實專人負責和具體管理人員以及車輛安排等。如果是由旅遊公司承辦的活動,要為參加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4、活動前、活動中對活動涉及的場所和裝置器材(如學校建築,專用裝置,體育器材,教室門窗)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及時進行修理。

  5、活動前利用廣播,晨會,班會等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的宣傳,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

  6、在室外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瞭解並注意少數生病、特異體質學生的身體情況,注意運動專案,運動量和天氣對身體的影響,加強保護措施。

  7、在校外社會教育實踐活動中,帶班老師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按學校制定的紀律和要求教育學生,並帶領好學生進行活動。

  8、每次活動中衛生員應配備必要的藥品,隨隊活動。

  9、活動之後做好書面記錄,整理相關資料。

活動管理制度5

  為促進我校教研工作的開展,有效地提高教師的教研能力及教學水平,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特訂立本制度。

  一、教研機構按學科及年級設“教研組”、“備課組”,教研組長及備課組長為直接責任人,負責制訂教研活動計劃、組織教研活動、進行教研工作總結、完成教導處佈置的各項教學、教研任務。

  二、教研組活動原則上每學月進行一次,備課組活動每週一次。每次活動都應有明確的教研內容,確保活動富有實效。

  三、各教研組、備課組長應對每次活動情況進行詳細登記。登記專案包括:(1)活動時間(2)參加人員(3)缺席人員及缺席原因(4)教研活動內容等。

  四、各組每次活動出勤情況計入每月、每學年《聯教計酬制度》專案實施獎懲,缺席一次以缺課一節時計算。同時,每一位教師參加教研活動的情況還應列為該教師“年度考核”條件之一。

  五、備課組長、教研組長每學月應定期將本組活動情況逐級向教導主任彙報;教導處應對各組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及經常性督促、指導以保證教研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富有實效。

  六、教導處每學年組織一次“優秀教研組”“優秀備課組”評選活動,每次評選各二個優秀教研組、三個優秀備課組(評選條件另定),由學校予以表彰及適當物質獎勵。

活動管理制度6

  一、為了豐富學生的在校生活,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培養學生的的興趣愛好,發展學生的能力和特長,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學校將有計劃地開展興趣小組活動。興趣小組活動分為體育組、書法組、美術組、音樂組。

  二、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愛好,選擇參加興趣小組,每學期初,由班主任協助組織報名。

  三、學校興趣活動小組由德育處負責,藝體科專任教師擔任輔導教師,為了便於開課及管理,每位學生只能選擇最感興趣的專案報名。

  四、期初由德育處統一制訂興趣小組活動開課記錄表,做到定時間、定地點開展活動。

  五、每個興趣小組的輔導教師要認真制定計劃、認真備課、認真輔導、認真考核,每次活動要提前到場,堅持點名制度。

  六、學生應按時參加活動,遵守活動紀律,每個興趣小組設立組長一名,讓學生參與管理。

  七、自覺愛護活動器材、注意環境衛生,保持場地整潔。

  八、期末做好興趣小組的總結工作,評選好興趣小組的優秀學員,一般佔10%的比例。學校將組織多種形式的成果彙報活動,並對興趣小組進行合理評價。

  九、興趣小組活動手冊、學生獲獎證書、發表作品影印件,交教導處資料室存檔,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活動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集會及大型活動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建立完善學校集會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得保證。

  2、 學校舉行全校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生擠壓和衝撞。

  3、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區教育局備案;學校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遊、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區教育局,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4、經批准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5、大型集會活動前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裝置、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6、 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7、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8、在活動中,學校領導班子嚴格下沉年級組制度,班主任及跟班教師相互配合杜絕學生嚴重事故的發生。

活動管理制度8

  體育課是國家教育部規定的、以身體練習為主要內容的中學生必修課。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鑑於體育教學的實際和特點,為儘量避免學生在校參加體育活動及體育課上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特制定體育課(活動)教育與安全管理制度。

  一、關於體育課教學常規和學生學習常規

  1、課前備好教案,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同時在教案中體現安全措施,對體質差、技能差、紀律差的學生做到心中有數,把課堂上可能出現的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2、體育教師課前須做好充分準備,嚴格實行體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制度,針對每項體育活動預先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3、上課應集合整隊,記錄考勤,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時妥善安排見習生活動。

  (1)殘疾學生或有嚴重疾患、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課的學生,由本人憑區級及以上醫院證明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向體育組提出免修申請,體育組複核後書面通知班主任。免修學生在體育課時間應自覺在本班教室自修。

  (2)如有傷、病或女生經期,由學生本人到校衛生室開具有關證明,並主動報告體育教師,聽從體育教師的見習安排。學生請病假不能正常參加體育課,應根據體育教師的要求到規定地點見習。見習的學生不能參加體育活動,也不能中途離場。凡請病假而不參加見習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4)體育教師應及時將缺課情況書面向班主任反饋。

  4、上體育課時,學生著裝要適宜運動,要求穿運動衣、運動鞋,不攜帶小刀、鑰匙、別針等尖銳、硬質物品,不佩帶徽章、胸針等飾品。

  5、體育教師對授課專案要給予正確示範,對注意事項要給予提醒,認真組織學生做好課前準備活動和課後整理活動,以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6、在課堂教學和活動過程中,教師必須不離學生,不離場地,對單槓、雙槓、鉛球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專案,教師必須親自負責直接對學生進行保護。

  7、學生必須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的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掌握自我保護的要領,不準離開教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要服從體育教師和體育委員的安排,根據規定的教學練習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和區域內進行練習和活動。嚴禁學生在課堂上打鬧,教師要及時制止學生在課堂上的不安全行為。凡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造成自傷或他傷者,後果自負。

  8、講究運動衛生,養成良好習慣。上課前後一小時不飲食,不大量喝水;運動前做好準備活動,運動後做好放鬆活動。劇烈運動後,不要立即坐下休息,應積極整理、放鬆。

  9、學校不提倡體育課上開展足球等專案的對抗性訓練或練習,嚴禁體育教師無視教學常規和安全管理要求參加與學生的對抗性練習活動。體育課上教師放縱開展足球等專案的學生的對抗性練習,屬於嚴重教學不當行為,若發生傷害事故均由該教師承擔全責。

  10、在進行投擲專案練習時,學生要嚴格按教師發出的投擲和拾揀器材訊號進行練習。嚴禁相互對擲練習。無器材的學生應遠離投擲區,揀拾器材時,應持器材返回投擲區,禁止拋擲回投擲區。

  11、初學體操動作時,必須在教師的保護幫助下進行。技巧練習必須在海綿墊上進行,在做組合動作時,海綿墊之間不得有間隙。在進行單、雙槓、支撐跳躍練習時,也應在器械周圍擺放海綿墊。

  12、下課前3分鐘,體育教師應要求學生收拾器材,集合整隊作簡單講評。

  二、體育課上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式

  (一)扭傷、挫傷、脫臼等肢體硬傷

  1、受傷學生應及時報告體育教師;

  2、體育教師視學生傷情采取必要的正確的`處理措施;

  3、一般情況下,體育教師指派學生護送受傷學生到學校衛生室檢查;傷情嚴重的應及時撥打120救護。

  4、體育教師應將學生受傷情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校領導,以便學校及時聯絡家長,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二)若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厥等突發情況,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醫、班主任(年級組長)和學校領導。

  2、校醫對病(傷)學生做出初步診斷及採取必要的處置,事後要及時做好學生病(傷)及臨時處置情況的記錄,並上報學校。

  3、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4、班主任(年級組長)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學校領導視具體情況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和領導。

  5、體育教師事後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並上交學校。

  三、課外活動、體育訓練安全要求

  1、課外活動必須有組織有指導進行。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活動時間、活動內容領取器材,到相應或指定的活動場地進行。凡非組織進行或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造成自傷或他傷者,後果自負。

  2、學生應認真按照各項活動的要求進行活動,自覺遵守體育道德和各項體育運動規則。

  3、不到有危險的場地去活動,不用有危險的器材設施,不做有危險的動作。

  4、運動隊訓練須按教練員要求進行。

  5、所有體育活動除遵守有關規則外,學生還必須遵守校規校紀,如有違反由教導處嚴肅處理。

  四、有關場地設施器材的安全要求

  1、學校堅持以生為本、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學校實施體育教學、安排體育活動要充分考慮天氣、場地、裝置、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儘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總務處每學期初和期末至少兩次對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維修。

  3、體育組和體育教師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場地要勤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並放置警示牌,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施、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4、體育教師在實施室外教學時,要預先檢查場地和器材,合理劃分活動區域和設定警戒標誌。要注意場地中的不安全因素等,

  五、學校在上課期間和在操場舉行重大活動期間,體育場地不對社會開放。不得允許社會車輛進入運動場地。

活動管理制度9

  為營造良好的第二課堂氛圍,充分發揮課外活動在學生素質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加強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思想性、專業性和群眾性,以達到培養學生創新精神、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安排在非學習時間,活動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校、院兩級活動的統一安排。

  2、學生課外活動須堅持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組織內容不健康,違反校紀校規的活動。

  3、學生課外活動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以班級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班主任同意,以專業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同意,跨學院或在校外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分管領導同意,社團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團委同意。

  4、學生課外活動須有切實可行的活動計劃和活動方案,並要針對活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制定安全預案,活動結束須及時總結。

  5、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須以安全為前提,活動須明確負責人及安全責任,活動範圍原則上應在校園內開展。室外活動應事先經得學校保衛部門的同意。

  6、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自籌經費,提倡勤儉節約,活動過程中注意保護活動周圍的環境,活動中正確使用和盡心保養開展活動所需的設施,器材等。

  7、學生課外活動須按計劃認真開展,切實保證活動效果和質量,對影響較好,意義較大的活動,學院經討論研究給予表彰獎勵。

活動管理制度10

  1、社團活動必須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計劃,期末要撰寫工作總結。

  2、社團必須制定組織管理制度,嚴肅組織紀律,保證活動的正常開展。

  3、社團活動必須落實活動簽到制,對於經常缺勤的學生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4、要建立團長負責制,必須設立團長、副團長,協助輔導教師的日常社團工作。

  5、要做好資料的收集工作,所收集資料包括文字材料、圖片資料等,把每期開展活動材料分類存檔。

  6、期末要總結表彰,評選出優秀社員若干名。

活動管理制度11

  大學學生宿舍(不含學生的床位分配)、學生活動中心和教師公寓的管理要求

  1、配合學生處,建立輔導員工作室,按教育部[20xx]6號檔案精神要求,做好學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為規範、法律法規教育。

  2、指導和教育學生做好日常防火,防盜和安全用電工作。

  3、督促學生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

  4、協調學生宿舍內部矛盾糾紛和宿舍的調整工作。

  5、協助制定學生宿舍各項管理條例和內務衛生評比辦法。

  6、按要求規範單車棚的單車停放秩序。

  7、根據需要配合學校適時組織查房、查夜等檢查工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

  8、每週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和衛生評比工作。

  9、遇突發事情發生,值班管理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校保衛處,如情況緊急更應同時直接報警(110、120或119等);主管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問題或協調處理問題。

  10、做好空房的衛生清理、粉刷與維修。

  11、保證學生的開水供應和管理,並按規定的標準收費。

  12、每月向每個房間抄水電錶,按規定代收取超額水電費。

  13、做好學生的信件收發工作,不得遺失,減少錯投。

  14、按規定協助學校收取學生的住宿費。

  15、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除四害、消毒工作細則(除四害每月2次)。

  16、根據實際需要為學生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專案。

活動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文化活動場地管理,保證校區各類活動場地更好地為學校會務會議、學術活動、校園文化活動提供服務,特制定《z校區校園文化活動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在z校區使用教室、會議室、報告廳、體育場館以及室外場地須辦理審批手續。任何校外機構或校內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以舉辦學生活動和社團活動的名義擅自使用教學場所舉辦營利性培訓活動、營銷活動、娛樂活動,違者將追究其責任。活動舉辦單位使用教室、會議室、報告廳、體育場館以及室外場地,請登入z校區辦公室網站,下載《山東師範大學z校區校園文化活動場地使用審批表》,填寫相關資訊後,報有關單位審批。

  一、舉辦各類校園文化活動須經團委同意後方可辦理場地使用申請手續。

  二、使用會議室、報告廳、體育場館及其它室外場地須經z校區辦公室簽署意見。使用教室須經教務處簽署意見後報z校區辦公室。特別說明,為確保z校區綜合教學樓、綜合實驗樓正常教學秩序,除週六、週日全天以及節假日外,其他時間沒有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在教學樓內、c區廣場安排非學術性活動。

  三、200人以上的活動須同時報公安處簽署意見。

  四、以上手續辦理完畢,物業管理單位接z校區辦公室通知後,方可安排使用事宜。

  五、愛護場地設施,自覺維護文明潔淨的校園環境。請主辦單位在活動結束後組織同學們對現場環境衛生進行清理。

  六、關於z校區1號報告廳、2號報告廳的管理規定

  (一)報告廳使用範圍

  主要用於校內各單位組織召開的會議、學術報告、專題講座等學術交流活動及學生校園文化活動。

  (二)報告廳使用原則

  報告廳使用按照“申請優先,兼顧重點”的原則,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組織活動部門原則上應該提前一天向報告廳主管單位提出申請,填寫報告廳使用審批表,按照申請的時間順序安排使用。如所申報的活動與學校臨時安排的活動發生衝突,則優先安排學校活動。

  (三)報告廳使用要求

  1、報告廳的使用管理遵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應切實履行管理職責,確保各項活動正常進行,並安排專人全程負責會場秩序維護與公物管理。使用單位在活動期間自行佈置會場,活動結束後,應將報告廳恢復原貌。

  2、未經報告廳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使用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報告廳內隨意懸掛或張貼標語,禁止私接電器、電線。報告廳音響控制室內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

  3、如因客觀原因,活動內容或時間有所變動,報告廳使用單位應及時向主管單位通報,視情況調整並決定是否重新履行審批手續。

  4、使用單位要合理控制入場人數,儘量不要超過報告廳設計容量(1號報告廳設計容量為328座,2號報告廳設計容量為364座)。

  5、報告廳內現有音響裝置是按照語言類活動要求進行配置,凡在報告廳內舉辦報告、講座等語言類活動,由z校區辦公室審批同意後通知明德物業公司安排使用報告廳內音響裝置。舉辦文藝類活動由主辦方自備音響。

  6、使用單位要積極做好報告廳的防火、防盜、安全用電工作。

  (四)報告廳管理與維護

  1、明德物業公司負責報告廳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排專人負責報告廳的使用登記、衛生保潔、門窗開關、裝置除錯及使用後的驗收工作。

  2、報告廳的音響裝置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使用,發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解決。

  3、管理人員要積極做好報告廳的防火、防盜、安全用電工作,每次報告廳使用後,工作人員要切斷電源,關窗鎖門。

  本管理規定自xxxx年12月5日起執行。

  xxxx年12月4日

  z校區辦公室

活動管理制度13

  1、各教研組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學科成員會議,制定本學期學科活動計劃,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於第二週前上交教導處。

  2、一學期各教研組必須組織兩次以上學科理論學習或教學經驗交流。

  3、建立一個全員參與的學科興趣小組,制定具體活動實施計劃,分工負責具體活動內容,教研組長負責監督實施活動的順利進行。為提高教學質量,學校鼓勵教師個人組建班級學科興趣小組。

  4、以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提高學校文化品位為宗旨,一學期至少舉行兩次不同型別的有創意的學生學科活動,所有活動均需提早一週部署實施程式,全員參與指導。凡競賽類活動結果統一上報教導處發文公佈。

  5、一學期至少組織兩位以上教師開設課堂教學研究課,做好各道程式的落實工作。

  6、凡組內成員參加上級教研活動,務必在校內安排一節示範彙報課。

活動管理制度14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隨著新課程標準的實施和課改工作的全面開展,師生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和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越來越多,為確保外出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使每次活動都順利成功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活動組織者,要以對活動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精心組織有計劃、有針對性必須的外出活動,堅決禁止不必要的外出活動。

  二、組織者在組織外出前,必須做到下列事項:

  1.認真論證所組織的外出活動是否必須,是否可以用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動形式來達到活動目的。

  2.外出前,組織者應事前對活動路線、場所進行認真地勘察,繪製詳細的線路和活動場地及環境圖,並附詳盡的文字說明。

  3.如外出需乘交通工具,必須對交通工具進行調查、考察,確保交通工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駕駛人員是否持有合法的證件,經驗、技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並作好文字記錄及說明。

  4.外出活動前,思前想後,制定出有效的安全預案,做到心中有數,確保萬無一失。

  5.寫出活動申請書,附上上述資料,按審批許可權要求,逐級上報審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外出。

  三、一經批准,組織者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出發前應對參與者進行安全教育,說明注意事項,提高參與者的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激發參與者團隊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教育參與者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愛護公共財物、保護環境。

  2.隨時清點人數,保證每位參與者安全歸來。

  3.準備常規藥品,以防急需。

  4.組織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整個活動負總責,在活動中,隨時對道路、活動場地、環境狀況、交通工具、所有人員等進行觀察,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甚至撒消活動,確保安全。

  5.如在活動中發生意外,應立即進行緊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並立即報告。

  6.在整個活動中要自覺接受主管部門和各級執法機關的檢查與監督,聽從指揮與安排,接受批評與建議,並自覺整改。

  7.活動終了,應向審批機關報告活動安全情況,並作好所有記錄,儲存好所有資料。

  四、監督與紀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編造理由,哄騙審批機關,騙取批准手續。未經批准,不得擅作主張,私自組織外出。

  2.組織者自始至終是安全第一責任者,必須對安全工作負總責,在活動中要高度負責,不得有半點鬆懈。在活動過程中,組織者應紿終與參與者一起活動,也不允許非特殊者離開集體,更不能擅作主張更改審批的活動內容、路線、時間、場地、交通工具等。應按時或提前返回,並立即向審批機關報告出發、返回人數,安全情況。

  3.活動組織者的各級上級領導機關,有權對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有權對組織者的違規、違紀行為提出批評和處分建議,在緊急情況下有權終止活動。對失職、瀆職和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組織者,任何人都有權向組織者的上級機關報告,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活動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 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 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 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 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

  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 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①員工加班申請單;

  ②員工輪休、請假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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