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企業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良性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級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檔案精神,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建立健全以駕駛員管理為重點的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機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安全生產第一、二、三責任人及工作職責,設立安全專職機構、人員和安全工作專項經費,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

  三、抓好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每年初制定出全年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計劃,並報送運管部門接受監督。計劃中應含有學習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行業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檔案和會議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安全行車知識等內容。

  四、嚴格車輛技術管理。按照“視情修理,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車輛技術檔案。

  五、從營運證照,車輛技術狀況,從業人員資格,車輛保險等方面把好參營車輛准入關,定期對車輛和駕駛員檔案進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營運。

  六、開展經常性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隱患整改資金投入。

  七、制定並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含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等),完善一般事故處置方案。按規定以及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情況,對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八、按照國家規定並結合實際對營運車輛進行足額、齊全保險、不脫保、漏保。

  九、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安全統計報表及有關安全工作資料

  十、完成行業主管部門在一定時間內規定的其它專項安全工作。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於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製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檔案,編制工藝流程,並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採購計劃、實施採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採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裝置及備品配件、輔料採購計劃、實施採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後,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資訊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覆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絡,針對其反饋的資訊,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絡,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資訊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於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彙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後,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於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准,並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於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並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並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後,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後,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後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許可權與程式審批,並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稽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採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稽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採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採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週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於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採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儘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採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並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准後,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准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於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於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於生產日報表中,並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後於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於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程序中,如出現斷料、裝置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彙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佈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並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衛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範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檔案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並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資訊諮詢。

  第九章生產裝置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裝置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裝置管理卡》,並將此卡貼上在裝置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裝置均應制定裝置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專案、內容及頻率等事項,並定期檢查裝置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裝置保養計劃》,規定裝置保養週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准後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裝置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裝置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後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範操作步驟、日常點檢專案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裝置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裝置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並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裝置維護人員對於生產裝置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裝置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裝置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排程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排程,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彙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並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排程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裝置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准假後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排程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排程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後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後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資訊後,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並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資料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臺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資料必須交由直接領導稽核確認後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資料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資料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資料(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資料(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裝置維修與保養資料包括裝置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資料的對比、統計資料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數資料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資料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後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工作人員的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一個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的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

  高階職稱博士**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一個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一個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工作人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 3本科

  研發**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一個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透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一個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一個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一個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一個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薪酬採取密薪制,工作人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資訊,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4

  1目的

  規範工人對生產現場的收拾整理,實現均衡、、文明生產、進步營業素質,進步經濟效益、達到優質、高效、低耗具有主要意義。

  2 範圍

  金盾壓力容器生產部各生產車間。

  3 內容

  3.1 質量

  3.1.1 各車間應嚴酷實行《程式檔案》的規定,履行本人的職責、協調工作。

  3.1.2 對樞紐過程按《程式檔案》的規定嚴酷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理由,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固的受控狀況。

  3.1.3 認真實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巡檢),操作人員對本人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搜檢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搜檢,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理由不排除不放過,防備措施不制訂不放過。

  3.1.4 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製品絕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 嚴酷劃分“三區”(待處理區、報廢品區、流轉區),做到標識顯明、數目準確、處理及時。

  3.2 工藝

  3.2.1 嚴酷貫徹實行工藝規程。

  3.2.2 對新員工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 , 經考試合格並有師傅引導方可上崗操作 , 生產技術部不定期搜檢工藝紀律實行情況。

  3.2.3 嚴酷貫徹實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檔案規定的工藝引數、技術要求應嚴酷遵守、認真實行,按規定進行搜檢,做好記錄。

  3.2.4 對原材料、半製品、附件進入車間後首先進行自檢,吻合標準或有讓步接罷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3.2.5 嚴酷實行標準、圖紙、產品工藝要求,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報請技術部審批後主可用於生產。

  3.2.6 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鑑定、審批後納入相關技術、工藝檔案方可用於生產。

  3.2.7 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搜檢和試驗,判斷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

  3.2.8 生產部應直立模具及工裝臺帳,按規定辦理領出、維修、報廢手續,並做好各項記錄。

  3.2.9 合理行使裝置、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優異的技術狀況。

  3.3 定置

  3.3.1 定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行使工位器具。

  3.3.2 勤搜檢、勤轉移、勤清理。

  3.3.3 做到單物符合,流轉卡與產品數目符合。

  3.3.4 增強對不合格品,有記錄,標識顯明,處理及時。

  3.3.5 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

  3.3.6 器材定置擺放 , 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 保持現場清潔。

  3.4

  3.4.1 車間裝置指定專人。

  3.4.2 嚴酷實行公司裝置行使、維護、保養、制度,認真實行裝置保養制度,嚴酷遵守操作規程。

  3.4.3 做到“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天天上班後搜檢裝置的操縱控制體系、裝配、潤滑油路通順,油路、油壓油位標準、並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搜檢無題目方可正式工作。

  3.4.4 裝置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備、帳卡符合、填寫及時、準確、整齊。

  3.4.5 實施重點裝置憑證上崗操作 , 做到證機符合。

  3.4.6 嚴酷裝置事故報告制度 , 平常事故 3 天內 , 龐大事故 24 小時內報生產主管或公司領導。

  3.4.7 堅持八字要求 , 即 : 劃一、清潔、、潤滑,做到“三好&rdquo“四會&rdquo“五項紀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養好。

  四會:即會行使、會保養、會搜檢、會排除平常故障。

  五項紀律:即:遵守操作規程、常常保持裝置整齊,並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車、關照維修人員搜檢、處理。

  3.4.8 裝置執行中 , 視察裝置響聲、溫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做到勤搜檢、勤調整、勤維修。

  3.4.9 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 , 嚴禁裝置空車運轉。

  3.4.10 保持裝置清潔 , 嚴禁泡、冒、滴、漏。

  3.4.11 裝置應保持操作控制體系 , 裝配齊全可靠。

  3.5 工具

  3.5.1卡物符合,小我長期行使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什物符合,丟失賠償,行使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3.5.2 各種工具量具刃具應按規定行使,嚴禁違章行使或挪作他用。

  3.5.3 細密、珍貴工具、量具應嚴酷按規定保管和行使。

  3.5.4 嚴禁磕、碰、劃傷、鏽蝕、受壓變形。

  3.5.5 車間不得行使不合格的或已破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3.6 計量

  3.6.1 行使人員要努力做到計量無缺、準確、清潔並及時送檢。

  量具必須保持無缺無損,零件、附件無丟失,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及時送技術品質科以便搜檢、補綴、鑑定。

  禁止行使過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確行使、輕拿輕放、嚴禁碰撞,行使後擦拭乾淨,較長時刻不行使時要塗油,正確放置。

  悉數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合格證書填寫的有效期或技術部的關照自覺及時送檢。

  3.6.2 凡自制或新購計量器具均送技術品質科檢測中心搜檢,合格後辦理入庫、領出手續。

  3.6.3 嚴禁用細密度較高的計量工具測量粗糙工件,更不準作為他用,不得行使非法計量單位的量具。檔案、報表、記錄等不得采用非計量單位。

  3.6.4 凡須報廢的計量器具,應提出申請報技術部。

  3.6.5 各單位應按需要合理配備計量器具。

  3.6.6 對不按規定行使計量器具或造成破壞、丟失者,應視情節進行指斥教育或予以罰款。

  3.7 能源

  3.7.1 積極履行節能職責,認真考核。

  3.7.2 開展能源損耗統計核算工作。

  3.7.3 認真實行公司下達的能源損耗定額。

  3.7.4 隨時搜檢耗能裝置執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消弭長流水徵象,嚴酷把握控制裝置預熱時刻,杜絕空車執行。

  3.7.5 未經許可不得私接耗能裝置、設施、器具。

  3.8 勞動紀律

  3.8.1 車間可據公司制度,具系統體例定細則,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實驗。

  3.8.2 車間做到獎罰分明,帳目齊全,分配公開、公正。

  3.8.3 嚴酷,要做到生產使命過硬、技術質量過硬、工作過硬、勞動紀律過硬、思惟工作過硬。

  3.8.4 常常不定期開展內部工藝、紀律、產品質量自檢自糾工作。

  3.8.5 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崗位技能要求。

  3.8.6 認真填寫各項記錄、管制表、臺帳、做到及時、準確、清楚、完備、規範。

  3.9 文明生產

  3.9.1 車間清潔劃一,各圖表美觀大方,設計合理,填寫及時,準確清楚,原始記錄、臺帳齊全、完備、按規定填寫。

  3.9.2 應準確填寫生產記錄、內容包括生產班組、產品規格、生產數目、合格數目、報廢數、班構成員等。

  3.9.3 放工提前5~10分鐘進行地面清潔、裝置保養、規範物品擺放。

  3.9.4 車間地面不得有積水、積油、塵垢。

  3.9.5 車間內管路/線路設定合理、安裝劃一、嚴禁跑 、冒、滴、漏。

  3.9.6 車間內管溝蓋板完備完好,溝內無雜物,及時清理,嚴禁堵塞。

  3.9.7 車間內工位器具、裝置附件、工作臺、工具箱、產品架各種搬運小車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清潔有序。

  3.9.8 車間合理照明,嚴禁長明燈,長流水,長風扇。

  3.9.9 堅持文明生產、文明運轉、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劃傷、鏽蝕等徵象,每世界班要做到裝置不擦洗保養好不走,工件不按規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點擺放好不走,相干記錄沒填寫好不走,工作場地不打掃乾淨不走。

  3.10 生產

  3.10.1 嚴酷實行各項操作規程。

  3.10.2 常常開展運動,開好周例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肅清隱患。

  3.10.3 貫徹“第一、防備為主”。

  3.10.4 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認真實行生產。

  3.10.5 非凡工種作業應持非凡作業操作證上崗。

  3.10.6 學徒工及其他學員上崗操作應有師傅帶領引導,不得自力操作。

  3.10.7 生產、檢驗記錄即使填寫,班後認真搜檢,清理現場,關好門窗,對主要材料要嚴加以免丟失。

  3.10.8 非本工種人員或非本機人員不準操作裝置。

  3.10.9 重點裝置(如數控中心),要專人,清潔、嚴禁破壞。

  3.10.10 器材要確保敏捷可靠,定期搜檢替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誌顯明。

  3.10.11 增強事故,堅持對龐大未遂事故不放過,要有事故原始記錄及時處理報告,記錄要準確,上報要及時。

  3.10.12 發生事故按相關規定及程式及時上報。

  4 獎懲

  4.1 生產部每週最少2次不守時對生產現場進行搜檢,按上述要求打分評比

  4.2生產部天天上放工對各生產場所進行搜檢,按上述要求進行打分、評比,進行全廠公示。對於全月綜合評分超過90分,分別給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獎勵。延續三月獲獎的,獎金翻倍。

  4.3 對全月評分不足60分的,少於60分的部分按2元/分進行處罰,並予以轉達。

  4.4 對於車間的獎懲金,在連同當月月尾統一發放。

  實行: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即實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實現公司質量管理的全員參與,使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責任制度。

  2、管理職責:

  根據逐級考核的原則,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進行:

  ①公司董事會負責考核公司高層管理者;

  ②總經理負責考核各職能部門;

  ③各部門主管(經理)負責考核下一級;

  ④各層管理者對質量管理的責任。

  ⑴總經理(廠長)的質量管理責任:主持制定和宣傳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劃;

  ⑵組織建立並保持符合標準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

  ⑶批准釋出質量手冊,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

  ⑷確定組織結構,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許可權及相互關係;

  ⑸根據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配套相應資源,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執行;

  ⑹負責領導成本控制中心,對本公司最終的質量管理負責;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並授權;

  ⑻批准實施質量管理標準。

  ⑥分管生產、質量、技術主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總經理(廠長)的領導下對公司的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⑵組織制定企業標準和規劃目標;

  ⑶針對影響產品質量的技術性難題,制定有關方案、計劃,並負責領導實施;

  ⑷針對產品質量薄弱環節,發動員工進行質量攻關,大搞技術革新,切實解決有關影響質量的因素,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⑸組織全公司的質量分析活動,認真總結交流提高產品質量的經驗,落實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

  ⑹協助總經理處理重大責任事故,並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⑺經常聽取質量檢查彙報,積極支援質量檢查部門的工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⑻負責組織基層領導,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徵求意見,採納合理化建議,搞好質量管理工作;

  ⑼協調技術部門、生產部門之間的關係,確保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質量管理職責:

  ⑴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建立、實施並保證其完整性;

  ⑵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並協助總經理組織貫徹國家的質量政策、法規、法令;

  ⑶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劃、審定管理標準;

  ⑷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業績,包括改進需求;

  ⑸確保各種資訊進行有效溝通;

  ⑹負責公司產品生產許可證及iso9000認證的組織工作。

  3、質量部門的管理責任:

  ⑴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負責公司整個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⑵充分發揮質量檢驗對產品質量的保證,質量事故的預防和質量動態的報告,確保產品出廠能達到質量標準要求;

  ⑶負責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對產品進行質量分級,設立質量檢驗小組,編制檢驗報告;

  ⑷按技術標準和質量控制檔案的要求,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的進貨檢驗、工序檢驗、成品檢驗工作,嚴把質量關,對本部門質量錯核工作完全負責;

  ⑸參與新產品的試製作,並掌握試製作和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情況,負責新產品的定型和質量評價工作,並提出結論性的意見;

  ⑹負責質量檢驗原始資料的整理分析和月質量的分析工作,編寫質量動態報告,作為資訊向生產主管反饋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⑺負責培訓檢驗人員,不斷採納新的科學檢測手段,努力提高質檢人員的業務水平;

  ⑻定期檢查各工序質量管理的工作情況,負責檢查考核各車間質量責任的包該情況;

  ⑼負責建立產品質量檔案,銜接上級質監部門的質量稽核工作。

  4、生產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嚴格要求生產作業按照工藝規程和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進行生產,貫徹和執行產品有關技術標準;

  ⑵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對工藝規程進行修改,不斷提高工藝流程的合理性、科學性。

  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提高產品質量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⑷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對整個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必須對產品在使用者使用時與生產相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5、技術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負責制定工藝規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隨著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工藝規程要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對工藝有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⑵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產過程的檢驗專案和檢查方法,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和組織統一操作;

  ⑶協助副總經理(廠長)組織公司質量活動,總結交流提高質量的經驗,制定提高產品措施,制定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和提高產量、質量的計劃,參與各種質量分析會。

  6、採購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採購人員要積極地採購符合企業質量標準的原材料,確保生產正常運轉;

  ⑵採購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生產技術要求,經質檢員核測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立即辦理退貨手續;

  ⑶經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不準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

  7、原材料倉庫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辦理生產所用原材料入庫時,一定要查驗是否有質檢部門相關人員簽字,否則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⑵入庫物品要分類擺放,要根據物料的特徵,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鏽、防腐、防黴變、防變形,確保儲存過程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8、車間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認真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好自檢、互檢、專檢工作,支援專檢人員的工作,把好質量關;

  ⑵嚴格執行工藝技術操作規程,有計劃、有組織地文明生產,保持環境衛生,提高產量、質量;

  ⑶掌握本部門的質量情況,表揚重視產品質量的質量標兵,對不重視產品質量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⑷組織車間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主要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發動員工開展技術革新與合理化建議的活動,並對產品質量存在的問題和質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決;

  ⑸對不合格的產品進入下工序負主要責任。

  9、員工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要樹立“質量第一”的生產工作意識,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積極參加技術學習,要做到四懂:懂產品質量要求、懂工藝技術、懂裝置效能、懂檢驗方法;

  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本崗位使用的裝置合理使用、精細使用、精心維護,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⑷認真做好自檢與互檢,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做到人人把好質量關;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6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並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裝置、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並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後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裝置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裝置。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效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7

  1、總則

  1.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範生產作業行為,控制和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三違”行為,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簡稱。

  1.3、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範圍內生產作業行為。

  2、“三違”的範圍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行為: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式而未採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的;

  2.1.4、違反有關規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

  2.1.6、未按個人規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為: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規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2.2.2、施工、作業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採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3、工程專案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4、不採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幹的;

  2.2.5、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的;

  2.2.6、不按規定給操作人員發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的;

  2.2.7、不懂得機械裝置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幹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幹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鬥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定的。

  3、反“三違”的管理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並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為監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佈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佈置、檢查,並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三違”行為,情節較輕且未造成後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較重或已造成後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中的“三違”行為,並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為人不得為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特別規定

  4.1、生產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境和操作規程而發生違章作業行為,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後果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五、十六條執行;造成後果的,按第十七條執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為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於專兼職安全員。

  5、“三違”行為的處罰

  5.1、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後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雖未造成後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為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於“三違”行為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後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於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後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獎勵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為而避免事故發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先考慮。

  7、附則

  7.1、本規定若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8

  一、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企業員工按職責範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衛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勞動條件,消除環境汙染,提倡文明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保證本企業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督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並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向總經理彙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彙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四、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並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以及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准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並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五、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幹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並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病與職業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採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制度,執行交通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於良好狀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六、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佈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並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在編制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劃並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病危害予評價並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的安全技術規程,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從設計、佈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節,把安全作為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七、生產計劃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後,列入月、季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床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嚴格執行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並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於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八、採購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採購時必須瞭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採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並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彙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九、倉儲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放,並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並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十一、市場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參與監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執行交通安全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質保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三、行管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並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

  3、負責組織企業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十四、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使其瞭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定,有害因素的分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經常檢查班組執行情況。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並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規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

  6、編制車間作業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採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衛生教育,瞭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

  5、認真檢查、監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發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十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鬥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啟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發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9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彙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並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同時彙報主管領導。

  4、對於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並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線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二、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係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三、建設專案安全 “三同時”制度

  1、建設專案“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專案(工程)、技術改造專案(工程)、引進的建設專案,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專案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並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裝置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並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檔案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執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資料,存在問題及今後採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四、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2、費用的提取:按照有關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裝置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專案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了加強車輛管理,規範使用程式,提高車輛利用率,保障公司各項業務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用車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凡西安市範圍內用車,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進行用車登記(見附件)後使用;西安市以外用車,必須填寫派車單(見附件),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後由綜合管理部派車。

  (二)綜合管理部要嚴格把關,依據工作的輕重緩急,合理調配接待用車和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因公外出人員需用車的,必須由用車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提前一天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若長途(單程100公里以上)需提前二天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按任務的輕重緩急統一排程。

  (四)車輛日常應停放在指定車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車。否則按違紀處理,並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五)休假期間,公司所有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車輛鑰匙與隨車證件在公司綜合管理部保管。如遇特殊情況用車,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出車。

  (六)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原則上由借車方承擔。

  (七)公司班車

  公司在韋曲至公司廠區之間設定上下班班車,沿途設定乘車站點,需乘車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地點侯車,過時不候。

  發車及候車站點的增減、行駛路線的確定及變更由綜合管理部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

  (一)公司車輛實行專職駕駛員負責制,確需他人駕駛或互換車輛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批准並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後方可互換。

  (二)駕駛員行車時,需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證件。

  (三)未經指派不得私自駕車外出,嚴禁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含其他有駕駛證的人)。

  (四)駕駛證不按規定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者禁止繼續駕駛車輛;禁止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五)禁止飲酒後駕駛車輛,禁止穿拖鞋駕駛車輛。

  (六)車未停穩,禁止上下乘員;車門沒有關好,禁止行車,車輛起動前,要觀察車前、後、兩側,確認安全後方可行駛。

  (七)駕駛員確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門窗,並將車中貴重物品或檔案資料隨身攜帶或放入行李箱並加鎖儲存,確保安全;車記憶體放貴重物品的,駕駛員通常不可遠離車輛。

  (八)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使用手機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九)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英雄車、賭氣車、強超、硬會、超速行駛等一切交通違法行為。

  第四條車輛例檢保養

  (一)車檢

  1.駕駛員應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日常自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綜合管理部每週需對公司所屬車輛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在檢查後及時處理安全隱患,需要維修應及時報修,杜絕行車事故。

  (二)維護

  1.駕駛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以提高服務質量降低執行成本為目的,應隨時保持車容整潔,車內衛生、空氣清新。

  2.因長途、雨、雪天氣行駛,透過泥濘道路車身泥汙較重、遇最低氣溫在5°C以下及車身遇水結冰時可到洗車行洗車,通常情況下應自己清洗車輛。

  3.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說明及養護規程,及時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申請保養。

  4.綜合管理部稽核《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的行駛里程、保養級別、保修專案及所需經費,報領導審批後送指定維修點進行保養或維修。

  5.車輛出現故障,由駕駛員提出維修意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如在用車途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向綜合管理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維修地點,確需在當地維修的,事後必須補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按程式呈報審批),綜合管理部稽核維修專案及所需經費,報領導審批後送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車輛修好接車時,駕駛員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專案及價格後,方可簽字接車。

  6.綜合管理部必須建立車輛維修保養檔案,做到記錄詳細真實,處置及時有效,及時安排車輛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車輛及人員保險,車輛需購買強險、商業險,具體由綜合管理部安排落實。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檔案資料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歸檔保管。

  第六條交通事故管理

  (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論大小迅速逐級上報,嚴禁駕車逃逸。

  (二)綜合管理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瞭解事故情況,並將有關情況向公司主管領導彙報。根據事故級別、損失等情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

  (三)對事故駕駛員公司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給予相應處罰。

  (四)事故處理後,綜合管理部應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產生的原因、責任進行認真、科學的分析,制定安全、有效的整改措施,使全體駕駛員得到教育,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車輛費用管理

  (一)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等小額費用,由駕駛員先行從行車備用金重墊付,公司據實報銷;車輛的維修、保養等數額較大的費用,按照公司借款審批程式事前辦理借款,事後報銷衝賬。

  (二)所有違章費用及非公出車所發生的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由駕駛人員承擔。

  (三)行車費用。

  1.公司車輛燃油由公司統一購買加油卡,駕駛員每日檢查車輛油箱油量,使用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確保車輛燃料充足。特殊情況無法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的,需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並告知綜合管理部,經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現金加油,同當月費用一併報銷。

  2.綜合管理部每月26日(遇節假日順延)牽頭對公司所屬車輛運營費用進行統計彙總(見附件),為確保彙總計算的準確性,彙總時需確保郵箱為滿箱狀態,週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行車費用每月一次,該車的駕駛員為彙總的第一責任人,無固定駕駛人員的,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彙總人。

  3.財務部依據綜合管理部稽核過的彙總表和原始票據進行報銷。

  4.原則上車輛費用每月報銷一次。單次費用數額較大的可以在財務辦理借款,同彙總報銷一起報銷衝賬。

  5.車輛費用發票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銷,超過30日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導致未能及時報銷的,應寫書面的情況說明,經驗證人、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稽核簽字,經分管領導批准,總經理核准後方可進入報銷程式。

  (四)車輛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上報,由綜合管理部結合實際情況對故障進行分析認定,非因駕駛員責任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能夠確認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

  (五)年審、保險費用。車輛年審、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費用在發生當月同其他行車費用一併報銷。

  第八條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實行車輛日查、周檢,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養護,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確保車容整潔、狀況良好、執行安全,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二)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酒後駕駛、爭道強行、超速超載,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規定,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使用,凡違犯規定而引發的一切法律、經濟及相關責任,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四)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做到著裝整潔得體,儀容乾淨衛生,言行文明周到,與相關領導或客戶同行時須保守機密,不得向他人洩露有關商業或公司資訊及內容。

  (五)因公出車過程中所發生的油料、路橋、停車等費用,由駕駛員先行墊付,憑發票和派車單並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後予以報銷。

  (六)綜合管理部應每月對公司車輛進行一次違章記錄查詢,凡有違章或處罰的,責成違章駕駛員自行處理和承擔,逾期造成重大影響的,視具體情節給予駕駛人員相應的處分。

  (七)駕駛員酒後駕車的,一經發現予以辭退。

  (八)無照駕駛、酒後駕駛、非公外出、私借車輛造成違犯交規、發生事故、車損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九)車輛外出發生事故且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經交管部門認定為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待事故處理完畢後予以辭退。

  (十)駕駛員在修車、加油等票據報銷中弄虛作假、侵佔公款公物的,除追繳非法所得外,將予以辭退。

  第九條附則

  (一)本辦法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二)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檔案、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登出。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稽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3

  為了規範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裝置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1、管理職責

  1.1、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

  1.2、分管經理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稽核;

  1.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1.4、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2、變更分類

  2.1、工藝技術變更

  2.1.1、生產主要原料變更

  2.1.2、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條件的重大變更

  2.1.3、工藝裝置的改進和變更

  2.1.4、操作規程的重大變更

  2.1.5、工藝引數的變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等的變更

  2.2、裝置設施變更

  2.2.1、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設施的變更

  2.2.3、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和配件

  2.2.4、裝置的材料變更

  2.2.5、臨時的電氣裝置變更

  2.2.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2.2.7、裝置執行程式軟體的變更

  2.3、管理變更

  2.3.1、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變更

  2.3.2、公司人員的變更

  2.3.3、___機構的重大變更

  2.3.4、管理職責的變更

  2.3.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工作程式

  3.1、變更申請人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的具體情況及相關依據,並對變更存在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2、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將變更報告送交分管副經理稽核。

  3.3、分管副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3.4、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___人員進行變更的實施。

  3.5、變更實施前,實施部門要對變更的實際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措施後,實施變更。

  3.6、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的的實施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4

  量化分級管理是一種實行標準化操作的管理模式,從目標出發,使用科學、量化的手段進行組織體系設計和為具體工作建立標準的理論。量化分級管理作為一種較為科學的衛生管理模式和路徑選擇,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強,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場所等衛生監督工作中推廣使用。此次編制《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旨在將量化分級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工作中,加強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力度,實現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管理模式轉變。

  一、制定原則

  1、科學性原則:納入考評的每個指標能獨立提供資訊,反映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實際情況,各指標既相對獨立,又相互關聯,使指標體系成為一個有機整體。

  2、代表性原則:考評表中選擇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對企業的生產和質量控制具有重大意義的指標,同時將一些對企業未來發展具有引導作用和監控作用的指標也納入指標體系。

  3、完備性原則:整個指標體系當力求全面客觀,能夠反映評價物件的整體情況,以達到全面反映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量化評價的本質和評價目標。當然在滿足評價要求的情況下,儘可能簡化評價指標,以利於評價工作的開展。

  二、量化指標

  根據《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等要求,考評表制定了六大類指標體系,分別為:衛生質量管理、從業人員衛生要求、物料和倉儲要求、檢驗質量控制、生產區衛生管理和產品外包裝。在每大類指標下又設定若干子指標,用於具體衛生要求的評價。每類指標根據不同的衛生權重指數,設定不同的分值,並細化到每個子指標中,以便於實際操作。

  三、量化評分

  1、在評價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時,可以有合理缺項,但分值需標化。

  標化分=實得的分數/該單位應得的最高總分×100

  根據標化分核定等級,具體標準如下:

  (1)標化分為90分以上者,評為優秀,核定為A級;

  (2)標化分為70—89分者,評為良好,核定為B級;

  (3)標化分為60—69分者,評為合格,核定為C級;

  (4)標化分低於60分者,不予評定等級,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重新量化評定,仍低於60分者,列入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黑名單,由當地衛生監督部門定期通報。

  2、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監督頻次可參考其衛生信譽度等級確定,等級越高,監督頻次越低,不同衛生信譽度等級的最低監督頻次具體如下:

  (1)A級,不少於1次/年;

  (2)B級,不少於2次/年;

  (3)C級,不少於3次/年;

  (4)未評定等級生產企業,監督頻次不少於1次/季,並列入重點監管黑名單。

  四、考評公示

  各轄區衛生監督機構依據《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分級量化評分標準》,每兩年集中組織對當地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進行一次量化分級評定,凡未達到評定等級的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限完成整改後,可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主動審請一次補評。轄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消毒產品日常監督管理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級情況,重點列出未評定等級需加強監管的消毒產品企業名單,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評定等級自動降低一個檔次:(1)企業三次受到衛生監督部門協查並查實的;

  (2)兩次以上對衛生監督機構下達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消毒產品,受到《特別規定》相關條款處罰的。

  年度兩次公示均列入未評定等級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對其年度綜合監督意見評定為不合格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在一個許可週期內,兩年綜合監督意見評定為不合格的企業,衛生許可證到期後將不予延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三次列入未評定等級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由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組織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登出企業消毒產品衛生許可證。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二、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

  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1、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檢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於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並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於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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