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精選15篇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隱患排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

  一、學校應當堅持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隱患。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專案、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教體局安全辦備案。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三、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學校將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逐級上報。

  五、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2

  一、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資訊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況列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裝置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 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或未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的;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 車床、鋸床、鑽床等機加工裝置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鬆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床PE連線規範可靠。

  (5)機床照明符合要求。

  (6)機床電器箱,櫃與線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 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裝置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衝。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誌並易於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床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線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 鍛錘等鍛造裝置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鬆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衝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鬆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 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牆、爐襯應嚴密,無洩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鬆動、無洩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保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洩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裝置接地應完好、正確。

  8、 電焊機等焊接裝置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線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線可靠。

  (3) 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線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 廠內機動車輛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週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訊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效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行駛系統連線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0、 車間作業環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定安全標誌。

  (2)作業區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定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採光照度符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裝置設施與牆、柱間以及裝置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 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後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洩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高溫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誌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詢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現隱患一般採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況或一般情況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採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採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採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絡解決的自己聯絡解決,不能自己聯絡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採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3、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3

  為認真貫徹落實礦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制度,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把“隱患排查整改”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加強礦井隱患排查整改與監控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隱患五級排查制度

  一是崗位隱患排查。

  要求施工人員交接班前後30分鐘為崗位隱患排查整改時間,在該段時間未處理完隱患不得從事與處理隱患無關的工作,必須按本崗位危險源辨識要求對各自施工範圍責任區域內的隱患進行排查,填寫《崗位隱患排查流程本》;施工過程中隨時排查崗位隱患並及時處理。安全員對崗位隱患排查及處理情況進行閉合、驗收、考核。

  二是班組隱患排查。

  班組長交接班前後30分鐘為班組隱患排查整改時間,在該段時間未處理完隱患不得安排施工人員從事與處理隱患無關的工作,隱患不整改合格不能從事其他施工。

  三是區隊隱患排查。

  工區每週五由區長、安全監理主持召開區隊隱患排查會,對上週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和下週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詳細排查。

  四是專業隱患排查。

  由專業副總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分管範圍內各生產系統進行安全評價,對評價出的問題由各專業負責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

  五是礦井隱患排查。

  成立以總工程師為主的重大隱患排查“專家組”,按照專家排隱患、分管領導抓整改、安監處負責監督的原則,每月下旬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副礦長、各專業副總、生產部室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對全礦井的重特大、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排查,確定隱患等級和整改時間,明確整改、驗收負責人,對屬於重特大事故隱患的由專業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各專業對隱患閉合情況進行驗收,安監處對隱患閉合情況負責監督考核。

  第二節隱患排查制度

  一、日檢制度

  1、為紮實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好轉,特制定本制度。

  2、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礦長是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應帶頭認真執行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對隱患排查整改各項工作做總體的安排部署。

  3、嚴格執行礦領導跟班制度,隊長、班長、安全員、瓦檢員負責日常隱患排查,礦領導檢查落實,對井下各系統環節整改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4、每班檢查的隱患要有記錄,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要認真填寫,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

  5、當日檢查發現問題及隱患落實整改情況,實行隱患整改複查閉合管理,由當班安全員進行復查,資訊站資訊員填寫隱患整改複查閉合臺賬。

  6、隱患落實整改應根據檢查和落實情況,有記錄、有臺帳。

  7、礦領導按照相關要求帶班下井作業,次數不少於相關規定,並有記錄。認真填寫班前會議記錄、帶班日記、交接班登記和資訊反饋卡。

  8、安全專職檢查人員對井下安全生產環節檢查應不留死角,不漏點、不漏面,嚴格隱患整改,保證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

  9、技術人員每天下井對各項工程建設的技術引數、實施效果進行檢查和安排落實,施工質量及規格不符合《規程》或相關規定的,責令重新處理,並根據相關處罰標準落實進行處罰到位。

  二、周檢制度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規程》,結合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規定,由安監科組織,積極開展每週的自檢自查工作。

  3、參與檢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檢查不漏環節,不留死角。對各系統嚴查嚴治。

  4、查出隱患必須有隱患檢查記錄登記臺帳,按照“三定五落實”原則,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5、檢查結果及上週檢查隱患整改情況,在週二的安全辦公、安全例會上進行公佈,對隱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時的單位,對照標準,從重處罰。

  6、隱患整改結束,相關檢查人員必須組織對整改效果進行復查驗收,填寫隱患整改閉合臺賬。

  7、加強周檢檔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檢查記錄臺帳,整改驗收臺帳,必須收集整理,由安監科建立檔案進行保管。

  三、月檢制度

  1、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礦每月對井上下各系統、相關軟體資料建設工作存在問題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和排查。

  3、礦月檢參與人員: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技術員、隊長、班長、安全員等相關工作人員。

  檢查範圍及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是否認真貫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各工種軟體,員工培訓計劃執行情況。

  (2)是否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是否將安全放在生產的首位。

  (3)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內容是否具體,符合要求,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

  (4)安全管理保障體系是否滿足管理需要併發揮作用,員工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是否形成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網路。

  (5)作業場所是否存在環境、物品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因素,是否落實隱患整改防範措施。

  (6)對各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責任測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7)對礦井職業健康體系、風險預控體系、各項培訓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4、明確工作職責,按照隱患整改壓力層層傳遞原則,各負其責,根據隱患類別,落實專項資金逐條整改,限期整改隱患實行專人負責,隨時跟蹤督促,保證整改效果及進度。

  5、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隱患的監控,並告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的措施,否則,不準從事相關作業。

  6、礦每月將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作為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檢查和安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及時研究整改措施,對事故隱患進行監控,落實整改措施,防範事故發生。

  7、每月底召開隱患整改分析會議,及時總結隱患整改的過程中難點問題,整改資金的到位使用情況,對當月隱患整改先進工作人員進行表揚,整改成績差者給予處罰或批評。

  第三節隱患記錄制度

  一、對於存在的各種隱患,不管是上級行業部門檢查隱患,還是自查隱患,必須按照隱患整改“三定”、“五落實”原則,進行及時整改。

  二、一日三班隱患整改必須有記錄,記錄臺帳應清晰隱患的內容,類別、級別以及整改負責人、資金、時限和措施。

  三、隱患整改結束後,應建立隱患整改記錄登記臺帳,登記臺帳應記錄隱患整改結束時間、使用資金、驗收時間以及整改效果等內容。

  四、隱患整改排程登記表應由煤礦安全督察人員填寫,相關責任人進行簽字認可,方可組織進行整改,不允許無措施盲目組織整改。

  五、隱患整改登記臺帳以及上級行業管理部門檢查隱患,由安全副礦長即安全督察小組副組長負責填寫,相關檢查驗收人員提供檢查結果情況。

  六、隱患排查整改使用臺帳及相關表格,由安監科負責統一製作,交給使用人員進行填寫。

  七、隱患排查整改記錄各種臺帳,應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製成冊,集中檔案管理。

  八、登記臺帳在每個月末,應有隱患整改詳細統計記錄,臺帳內容應包括隱患整改的條數、一般隱患條數、較大隱患以及重大隱患條數,使用整改資金情況總額等相關內容。

  第四節隱患彙報制度

  一、礦井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自檢自查,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

  二、對安全生產存在重大隱患,礦井成立重大隱患管理小組,由主要負責人負責,履行以下職責;

  1、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情況,分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並將應急計劃報上級行業管理部門及人民政府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採取的緊急處理措施,組織救援裝置、設施、裝置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掌握事故隱患後,要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應重在落實,要做到時間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責任落實。隱患難以立即整改的,應採取防範措施。

  三、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後,應按下列程式及時、準確報告:

  1、查出重大隱患後,隱患現場當班帶班礦領導應立即組織撤出井下受威脅地點的工作人員,並向礦排程室或礦長報告。排程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礦長和其他副礦長報告。

  2、礦長接到彙報後,親自或責令有關人員立即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彙報。

  報告內容應包括:隱患存在的地點、隱患類別、原因以及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形成書面報告並附現場示意圖。

  四、各安全督察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職,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嚴格按照“嚴管勤查重懲”的原則,採取多種形式,切實加大煤礦安全督察檢查力度。

  五、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查出彙報後,根據制定的處理措施,責任明確,分工明確並責任到人進行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牴觸,保證隱患按措施落實整改到位。

  六、隱患整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指揮人員必須及時準確採取果斷措施,避免指揮失誤造成事故。

  七、隱患整改結束後,及時將隱患整改結果形成書面形式上報。對隱患整改過程中做出重大貢獻者實行獎勵,隱患整改過程中履職不到位者實行懲罰。

  第五節隱患整改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指隱患分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指在短期內能夠處理,需要費用相對較少,對安全生產威脅相對較小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在短期內無法整改結束,需要大量資金,對安全生產威脅較大隱患。

  二、隱患整改之前,隱患檢查或落實整改人員,應根據隱患類別及隱患級別明確相關責任人進行整改。

  三、一般頂板隱患整改,如巷道進行維修時,必須按照維修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進行操作,所有維修工作地點嚴禁一人操作。

  四、特殊地點頂板隱患進行整改時,必須有專人進行盯靠,嚴格按照措施要求,加強超前支護,確保操作人員工作安全。

  五、整改運輸隱患時,提升斜井應在停止運輸時進行,避免工作人員造成意外事故。

  六、通風隱患整改,必須在正常通風狀態下進行,確需停止供風整改的,必須撤出停風地點工作人員,做好相關處理後進行。

  七、瓦斯超限隱患處理時,應撤出其他工作人員,有專人進行指導進行,排出積聚瓦斯應避免“一風吹”,嚴格執行瓦斯排放制度。

  八、其它隱患整改應遵守各自相關規定,根據隱患整改難易程度,合理安排資金和人員。儘量做到小隱患不過班,大隱患不過夜的處理原則。

  九、帶班領導在井下工作時間內,應對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對出現的違章現象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十、所有隱患整改實行跟蹤問責,誰簽字整改誰負責,整改不及時,措施未落實到位,追究主要整改負責人。

  第六節隱患驗收考核制度

  一、隱患整改驗收人員組成:各科室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及班長、安全員、瓦檢員,以及特別安排的當班其他值班人員。

  二、頂板管理隱患整改驗收支架支護應做到支架頂梁平直,水平無高差,水平高差超過允許範圍時,責令重新改正,並處以相應罰款。

  三、採空區處理應牢固,密閉嚴實,對密閉不嚴實、不牢固情況必須重新進行處理。

  四、冒頂處處理驗收時,應根據冒頂情況,看支護上端是否充填嚴實,支架嚴禁前俯後仰,背板、木契構件不齊全。

  五、通風設施構築物建設質量驗收應做到符合相關標準,未達標必須重建,並給予相應處罰。

  六、一般隱患整改結束,由當班值班人員進行驗收,重大隱患整改結束,有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整改驗收合格及時進行消號,並填寫隱患整改報告上報上級行業管理部門。

  七、對檢查驗收情況不真實,弄虛作假的班組或個人,必須進行重處重罰,責令重新按照要求進行落實整改。

  八、隱患檢查驗收工作人員在進行檢查驗收時,必須公平、公正,做到對照標準,從嚴驗收,嚴禁馬虎了事,檢查驗收有登記臺賬或驗收報告。

  九、所有檢查記錄和驗收報告,應按照隱患類別,進行登記造冊規檔管理。

  第七節隱患統計分析制度

  一、每月末應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召開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分析會議,參加會議人員由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技術員、隊長、班長、安全員等相關工作人員。

  二、隱患統計分析應進行分門別類,逐項進行分類,頂板隱患有多少條,主要出現和發生的地點在那些範圍,其它隱患的件數以及常發生的地點。

  三、全體人員根據隱患治理的效果,總結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在今後的隱患治理中應採取那些方法進行改進,保證隱患治理快速、經濟、符合標準。

  四、組織形式以方案領導小組為核心,其它人員參與進行監督。

  五、統計分析記錄人員以安監科為主,記錄應全面,首先設計符合實際的表格,應分門別類、條款清楚。

  六、季度統計分析會議應參照各月相關統計進行分析、評比,透過量化考核,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實行獎勵,工作進度緩慢、整改不力的班組給予處罰。

  七、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礎上,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同時不斷修8

  改相關管理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趨向制度化、規範化。

  八、年終進行年度統計分析,總結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為下一年的工作計劃提供科學有力的數計保障。

  九、年度統計分析除上述相關人員參與外,應有部分員工代表參與,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充分發揮全體人員的積極性和參與權。

  十、年終分析總結結束後,全年的所有記錄和臺帳,全部集中交歸檔案室進行集中管理。

  第八節隱患分級管理制度

  一、根據隱患嚴重程度、解決難易,事故隱患分為3種:重大隱患:危害嚴重或整改難度大,需要停產整頓的。

  較大隱患:危害比較嚴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礦限期解決的。一般隱患:對礦井安全有一定影響,班組能夠且必須解決的。

  二、安全檢查人員,在進行隱患登記和處理過程中,應根據隱患級別,實行分級管理。

  三、一般隱患在檢查過程中直接交代班長或當班值班人員安排處理,下一班帶班領導進行跟蹤複查整改效果。

  四、較大隱患必須由帶班領導簽字認可後,直接安排進行處理,並有專人進行現場監督。

  五、重大隱患應由礦長親自進行安排部置,落實人員、物資和資金,整改結束後由礦長組織進行驗收。

  六、排查出事故隱患應根據隱患性質,進行定性、定量的評估,確認事故隱患的類別,同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重大隱患還要落實專案、資金和施工單位伍。

  七、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前,必須由技術負責人組織制定、礦長批准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計劃。必須加強對隱患的監控,並告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的措施,否則,不準從事相關作業。

  八、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由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存入事故隱患管理檔案。

  九、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建檔制度,實行事故隱患跟綜管理。

  十、礦井將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作為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檢查和安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及時研究整改措施,對事故隱患進行監控,落實整改措施,防範事故發生。

  十一、因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力導致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節隱患公示制度

  一、隱患排查整改公示地點應選擇在員工集中、開班前會議醒目地點,便於員工知道隱患存在的地點,明確類別及級別。

  二、填寫隱患公佈地點應使用黑板,要求按照隱患類別、級別、存在地點、處理措施等內容逐條逐項進行填寫,字跡清楚、工整。

  三、隱患公示攔目應明確隱患檢查人員、隱患整改責任人、隱患公佈人員、隱患檢查時間、整改時限。

  四、隱患公示攔填寫必須如實,一日三班,不允許有隱患整改記錄而無隱患公佈。

  五、隱患整改公示欄必須保持清潔,其他人員不得無故進行抹察和塗改。

  六、隱患公佈時間應在下一個班班前會議之前填寫完畢,便於員工瞭解當班存在問題,接受員工監督。

  第十節隱患資金專項使用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資金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動用隱患排查整改專項資金。

  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按照《煤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辦法》的規定,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專款用於安全生產設施投入。

  1、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標準

  在實際生產過程中,不得隨意改變安全費用的提取,有關企業分類標準,嚴格按國家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標準執行。

  2、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管理

  (1)安全生產費用必須在規定的範圍內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年度節餘資金轉下年使用。

  (2)安全費用的具體使用範圍

  1)礦井主要通風裝置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測系統;

  3)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支出;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礦井機電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

  6)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電系統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系統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系統支出;

  (3)提取的安全費用應在交納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4)有關安全費用的會計核算問題,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處理。

  (5)按照上級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按照規定用途全部用於煤礦安全生產方面支出。

  三、維簡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1、維簡費的提取

  維簡費從煤炭生產成本中提取,專項用於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維簡費不包含安全費,但包含井巷費用。根據上級行業部門要求,煤礦維簡費按噸煤15元進行提取。

  2、維簡費的使用與管理

  (1)堅持先提後用,量入為出的原則,專款專用,專項核算,節餘資金可移交下年度繼續使用。

  (2)維簡費主要用於煤礦生產正常接替的開拓延伸,技術改造等,以確保礦井持續穩定和安全生產,提高效率。

  1)礦井開拓延伸工程;

  2)礦井技術改造;

  3)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固定資產零星購置。

  4)礦區生產補充勘探;

  5)綜合利用和“三費”整改支出;

  6)礦井新技術推廣。

  (3)有關煤礦維簡費會計核算問題,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處理。

  四、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儲存、使用和管理

  1、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儲存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按礦井核定生產能力,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進行交納,按時足額儲存,不得因變更法定代表人、停產整頓等情況推遲、不存或少存安全風險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員工攤派風險抵押金。

  2、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處理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而直接發生的搶險、救災費用列支;

  (2)處理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善後事宜而直接發生的費用列支。

  第十一節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一、礦井對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不及時或有隱患不進行整改,重生產輕安全的行為,員工及其它人員有向礦領導或上級行業管理進行舉報的權利。

  二、舉報人員對進行舉報的情況應真實,可靠,不允許慌報、無故捏造事實或擴大事實真相。

  三、舉報人員的舉報方式可採取投信或電話舉報,舉報時應說明隱患存在地點,隱患的類別,以及隱患的危害程度。

  四、受舉報礦領導或行業管理部門應根據舉報情況,及時進行查明,確認事實情況與舉報情況一致,應對隱患整改不及時班組或煤礦採取重處重罰,絕不姑息手軟。

  五、對舉報情況與實際情況相符的,煤礦或上級行業管理部門應對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獎勵,併為舉報人的身份進行保密。

  六、隱患舉報聯絡電話:礦排程室:0351-5360227婁煩縣煤管局:0351-5326113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提高源頭預防潛力,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定義和分級標準。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光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專人專管,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領導。

  水利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對事故隱患進行隨時排查,並適時組織集中排查治理,對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建立檔案和臺帳。排查資料包括:

  1、水利工程建設。以重點在建工程為重點,防範坍塌、起重機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專案落實“三同時”原則狀況;工程建設中專案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職責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職責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水利設施如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支護、腳手架安拆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範措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在建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在建工程水庫、水電站及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

  2、水利工程執行。以病險水庫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職責制和水庫安全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訊預警設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職責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執行、巡視檢查和排程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管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設和執行。以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和用電戶為重點,對水電開發、專案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規範農村水電工程建設市場。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無規劃、無審查、無監管、無驗收的“四無”水電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電站分類年檢安全管理和“兩票三制”執行狀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設;農村水電企業裝置檢修、試驗和農村水電供電區的安全供電。

  4、河道採砂。以違法採砂突出河段和採砂量較大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採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採砂管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職責追究制;河道採砂規劃編制,禁採區和可採區的劃定,禁採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採濫挖的治理;採砂管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河道防洪、橋樑和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築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範狀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

  五、隱患登記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專管人員每月要對本股室、本單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治理狀況分別進行登記,逐級彙總。

  六、隱患報告制度。

  對一般隱患要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要區分事故隱患的性質和程度,區分輕重緩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資金,強化整改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徹底進行治理。對較大隱患應向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七、隱患督查檢查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對本股室(單位)職能範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綜合監管,每季度應對基層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檢查,重點督查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和落實狀況;施工、生產作業場所安全防護狀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狀況;事故應急預案制訂和救援演練狀況;職工和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和遵章守紀狀況;特種作業和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狀況;隱患排查治理登記、銷號的臺帳規範狀況;資訊報送狀況等。

  八、隱患公示和整改制度。

  對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報告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職責人、整改資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一般事故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時光不超過7天;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進行公示並確定專人監控管理,確保萬無一失。對一時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派專人24小時值守,同時制定出整改時光表,嚴格按照隱患治理專案、措施、資金、時光、職責“五落實”制度,限期整改。

  對隱患整改措施長時光得不到落實、超過整改期限的,要採取掛牌督辦的方式進行重點跟蹤、重點督辦。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職責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消除不放過,沒有隱患整改報告不放過。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5

  1、目的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推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單位各級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控的管理。

  3、引用標準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修訂)

  3.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3.3《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職責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各部門事故隱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4.3公司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4.4公司各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本單位安全管理部報告。

  5、內容及要求

  5.1事故隱患分類

  5.1.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5.1.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工,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2隱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門、專案部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明確排查地點、專案、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5.2.2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小組,由公司經營班子安全副總經理任組長,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並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範圍和責任,做到不留空當,不留死角。

  5.2.3排查隱患可以採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檢視管理記錄、持證上崗、現場標識、交接驗收資料、“三寶”使用情況。

  2)量:主要是用捲尺等長度計量器具進行實測實量,如對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距離、電箱的安裝高度等進行測量。

  3)測:用儀器、儀表、水準、全站儀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實地測量。

  4)現場操作:司機檢驗其使用設施、裝置的安全裝置的動作靈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糾進行安全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的,應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及時組織處理;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的,要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5.3隱患排查的手段

  隱患排查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隱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等。

  5.3.1經常性檢查

  1)經常性檢查包括企業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的巡查,各級管理人員在現場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技術,同時也進行的安全巡查,班組長和班組兼(專)職安全員進行的班前、班中安全與班後安全檢查,每個作業崗位人員對自己工作範圍內的檢查。

  2)公司安全管理門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主要依靠檢查人員所掌握的安全知識、經驗,及時發現並制止“三違”現象,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各作業點存在的事故隱患和險情。

  3)班組長每天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檢查安全設施和使用裝置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環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員工是否遵章守紀情況、裝置與電器是否已切斷電源、各種物料的堆放是否合理、穩定等。

  5.3.2定期檢查

  專案部每月應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檢查應由專案經理或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施工隊長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定期安全檢查是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須詳細地檢查安全意識、安全制度、機械裝置、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處理等內容。

  5.3.3專業性排查檢查

  根據當前安全生產普遍存在的薄弱環節、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公司或專案部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專業性排查;專業性排查是針對施工機械、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設施、大型機械裝置、消防安全等專業安全問題進行檢查。

  5.3.4季節性檢查

  根據季節的特點,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開展專門的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火、防寒、防凍、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汛、防暑、防颱風、防觸電、防坍塌、防雷擊。

  5.3.5節假日檢查

  應根據節假日前後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痺等特點,在每年的節假日開展專門的有針對性的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檢查是否有“三違”現象,有無重大事故隱患等。

  5.3.6不定期檢查

  不定期安全檢查是指專案部開展的裝置、裝置試執行、生產過程的檢查、裝置開工前和停工前的檢查、裝置設施檢修檢查,臨時用電等使用的檢查等。

  5.3.7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裝置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4隱患排查的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

  隱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兩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查工程隱患防範情況。

  5.4.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政策的執行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

  4)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5)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6)施工機械裝置、機具檢測檢驗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誌的設定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以及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4.2危險較大工程隱患防範情況

  1)高邊坡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2)邊通車邊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3)施工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4)施工作業場所選擇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5)施工階段發生的觸電、物體打擊與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隱患。

  6)特種裝置重大安全隱患包括:使用非法生產、安裝的特種裝置;特種裝置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靈;特種裝置超期、超引數使用;特種裝置超期不檢驗;特種裝置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或責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種裝置發生事故未報告而繼續使用。

  7)四新技術和工藝在使用中的隱患防範情況。

  5.5隱患排查工作要求

  5.5.1各單位應該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範圍、方法和要求等,並按照方案進行隱患排查工作。

  5.5.2公司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及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的隱患排查工作中,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應以情況簡報或安全檢查隱患問題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通知被檢單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專案,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被檢單位應簽字確認。

  5.5.3公司各部門均應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帳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備註等專案內容,並在備註專案中註明發現隱患的個人或組織。

  5.5.4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佈、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資訊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安全科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事故隱患排查。

  5.6隱患治理

  5.6.1各部門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分級建檔,登記編號,對重大事故隱患還應按規定報上級管理部門。當事故隱患等級可能隨時間、外界條件變化時,應注重動態監控並在檔案中及時調整其等級,對升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進行補報,對降級的事故隱患相應報告。

  5.6.2對排查出的隱患分級後再按照不同隱患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5.6.3一般隱患治理

  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建立排查治理臺賬,進行動態治理。一般隱患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治理,在治理的同時仍可進行正常的施工生產,對一般隱患可以不制定書面的治理方案,也不必向政府部門備案,專案部自行建立並儲存好相關檔案資料即可。

  5.6.4重大隱患治理

  重大隱患應建立重大隱患檔案,並根據書面的治理方案進行治理。重大隱患檔案包括隱患報告及隱患治理方案兩個方面。

  1)隱患報告

  各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後,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擬採取的隱患的治理方案。

  d已採取的防範措施。

  e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2)隱患治理方案

  專案部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隱患治理涉及複雜、疑難技術問題的,應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重大隱患的基本情況。

  b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c治理的方法和具體措施。

  d治理經費和物資保障。

  e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和職責分工。

  f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h其他有關事項。

  5.6.5專案部主要負責人應當定期聽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彙報,保證事故隱患整改所必需的資金,及時協調解決隱患整改治理過程中的問題。

  5.6.6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裝置,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6.7各部門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控措施和管理職責以及整改資金的投入等方面事項,並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5.6.8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事故隱患的預防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並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5.6.9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治理整改事故隱患的專案,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5.6.10檢查中發現的所有問題,責任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及時拿出落實措施,落實整改措施。

  5.6.11安全管理部、各部門、專案應當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5.7獎懲

  5.7.1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員工,應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5.7.2隱患排查及專案整改完成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在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及安全風險金獎勵考核細則中規定。

  5.7.3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查明原因,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6、附錄

  6.1隱患排查工作計劃

  6.2隱患治理方案

  6.3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6.4安全自查自糾記錄

  6.5隱患治理臺帳

  6.6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簡表

  6.7安全隱患調查原因分析及對策

  6.8重大隱患等級劃分

  6.9重大安全隱患報備制度

  7.0重大安全隱患報備表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突出抓好我礦的水害預防管理,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稱水害隱患型別有老塘水、煤層露頭衝擊層水、鑽孔水、頂底板砂岩水。

  二、 礦井地測防治水主要負責人對礦水害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三、 職工發現水害隱患,均有權向排程室及相關負責人報告。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組織整改。

  四、煤礦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水害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水害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五、 礦井地測防治水主要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水害隱患排查並召開分析會議。對排查出的水害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六、礦每月進行對水害隱患進行統計分析,並與下月5日前向相關部門報送水患排查記錄表。

  七、礦組織水害隱患排查分析會議後由地測科編制水情水害預報,並每月向相關部門報送。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7

  為加強我公司煤塵管理,防治煤塵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防塵管路安設平直,吊掛牢固,小於或等於90度的要設彎頭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為漏水)。

  3、井下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並實現自動化,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淨化通風實現自動化,採區進、迴風道、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並實現自動化,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沖刷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迴風巷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大巷刷白、沖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

  6、隔爆設施標準化,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7、放炮前、後必須沖洗煤幫。

  頂板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我公司頂板管理工作,防治頂板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在開工前,現場工作負責人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認消除頂板隱患危險後,方可進入工作面。

  2、嚴禁空頂作業現象。

  3、工作面出現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是否有安全技術措施。

  4、是否堅持支護質量頂板動態監測,是否掌握老頂活動規律。是否掌握初次來壓和週期來壓步距,是否監測支柱工作阻力、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縮量、下縮速度及其變化情況等。

  5、嚴禁在空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是否立即恢復或更換。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8

  1目的與適用範圍

  1.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屬各單位。

  2引用檔案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2.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

  2.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徵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修訂稿)》意見的通知》

  2.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33000-20xx)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行政人事部負責各類安全檢查的綜合管理,組織開展綜合性安全檢查,督促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助行政人事部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彙總和發放等。

  3.3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責任,對所轄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直接向公司領導報告。

  3.4各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4隱患排查範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範圍包括:所有的生產場所、各作業場所、生產環境、人員情況、裝置設施的執行、各類生產活動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隱患,認真查詢,及時整改,從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還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人員、裝置設施和活動,包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服務範圍。

  4.1人的行為(人員情況)

  (1)領導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

  (2)領導按照企業標準開展各項安全工作。

  (3)管理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4)崗位員工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使用各類工器具。

  (5)遵守特種作業的持證上崗規定。

  (6)對生產作業現場潛在的安全風險認識到位,安全防範措施到位。

  (7)不違反酒後上崗、疲勞上崗等管理規定。

  (8)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不得從事相關崗位。

  (9)不違章指揮、不錯誤指揮。

  4.2物的狀態(裝置設施執行、各類生產活動)。

  (1)特種裝置的安全裝置配備和定檢情況。

  (2)旋轉類裝置及有尖銳菱角裝置有無防護罩或防護不當。

  (3)電氣線路不得裸露、漏電。

  (4)危化禁忌品的儲存及管理符合要求。

  (5)生產現場及庫房原材料、產成品的堆碼,作業場所及安全通道的規劃合理。

  (6)安全標誌醒目、現場照明及事故搶救設施齊全。

  (7)對危險源監控管理到位。

  (8)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場所(粉塵、化學性危害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

  (9)其他:

  ①消防檢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重點防火崗位人員是否在崗,消防應急救援物資是否齊備;

  ②重大危險源(風險源)現有安全防護裝置,監控、檢測、報警儀器儀表,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責任人等情況,完善危險源管理方案,並確保各裝置及措施可行、可靠;

  ③其綜合性檢查內容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確保檢查效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3環境因素(作業場所環境)

  (1)室內作業場所環境(包括室內地面是否溼滑、作業場所是否狹窄、場所是否雜亂、安全通道是否暢通、採光照明是否良好等)。

  (2)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包括惡劣氣候與環境、作業場地和交通設施情況、作業場地溫度、溼度、氣壓是否適合、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作業場地光照情況等)。

  (3)其他環境因素。

  4.4安全管理(管理)

  (1)職業衛生安全組織機構。

  (2)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3)職業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4)職業衛生安全投入按國家標準執行。

  (5)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培訓、演練並修訂。

  (6)各級安全管理單位及相關專項檢查組織查人員落實安全檢及檢查原始記錄。

  (7)各工種、崗位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及登記。

  (8)特種作業人員辦證及複審情況。

  (9)其他管理因素。

  5隱患排查的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主要分為: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

  5.1綜合檢查

  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隊、各單位負責人、其他相關成員參加檢查。檢查頻次:每季度不少於1次。檢查結果由行政人事部彙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帳》。

  5.2專業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檢查頻次:每半年不少於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對特種裝置、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裝置、能源介質、建(構)築物、消防安全、安全裝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安全檢查要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加,事先制訂安全檢查表或檢查內容,做到定量評價、識別危險、評價危險、控制危險。

  5.3季節性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根據季節氣候特點,組織相關人員對防洪渡汛、防雷電、防暑降溫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檢查頻次:每季節不少於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①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跑冒滴漏為重點;②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颱風、防洪防汛為重點;③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溼為重點;④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洩露、防中毒、防凍防凝、防滑為重點。

  5.4節假日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前、節後及節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節假日安全檢查時間為元旦及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十一國慶節

  ,主要是對安全、保衛、消防、危險物品、備用防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是領導

  幹部值班,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5.5日常檢查

  日常安全檢查包括車間、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以及工藝、裝置、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特別對關鍵要害部位要重點檢查和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有關單位解決,並做好記錄。

  6事故隱患分類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按照《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進行判定。

  7隱患排查管理

  7.1事故隱患排查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危險源識別,排查事故隱患,對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分級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負責人,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7.2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佈,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年度檢修、緊急情況下的搶修以及每次系統開停車前、對事故、事件或其他資訊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應由公司各相關單位負責制訂安全檢查確認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檢查。

  7.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範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應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設計規範、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7.4任何人發現事故隱患,都應立即進行處理,並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告。公司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7.5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成後,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7.6對於重大隱患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7.7公司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對外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

  全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8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隱患建檔監控

  8.1事故隱患排查應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表》,並按相關程式逐級進行報告。

  8.2各級領導和相關單位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進行處理。

  8.3對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發現的無法即時整改的隱患和問題,應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

  8.4公司應建立《安全隱患彙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賬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隱患分級、整改效果評估、備註等專案內容。

  8.5各單位應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8.5.1車間每週對車間事故隱患排查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報告行政人事部。

  8.5.2各單位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書面報告行政人事部。

  8.5.3行政人事部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地方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並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從業人員通報,通報形式可以採取釋出檔案、張貼公告、辦公系統告知、召開會議告知等。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還應及時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職能單位報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彙總並存檔。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9隱患治理及驗收

  9.1隱患治理責任單位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分析隱患發生的原因,包括技術和管理原因,制定隱患治理的技術和管理方案、措施,明確治理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時間進度、投入和驗收方法等內容,落實隱患治理。

  9.2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立即組織整改。

  9.3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按照“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驗收人)原則組織整治,應由本級整治的隱患不允許推給上級管理部門。

  9.4各專業檢查由行政人事部按照職責進行下達,由責任單位負責人簽收並負責處理;隱患整改後,將《隱患整改通知書》即時反饋到行政人事部,複查驗證後存檔備查。

  9.5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a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c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g各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有關裝置設施;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裝置,應當採取有效地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9.6如因物資、技術等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應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並逐項納入計劃,限期整改或停產。

  9.7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驗收),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10考核

  10.1對及時發現、報告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給予獎勵和表彰。

  10.2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另定。

  10.3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10.3.1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10.3.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10.3.3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10.3.4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行政人事部審查同意擅自回覆生產的。

  11修訂及變更

  11.1本標準每3年修訂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修訂。

  11.2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佈,以及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建設,相關方進入、撇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資訊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12記錄

  12.1《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12.2《安全隱患彙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

  12.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表》

  13附則

  13.1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13.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9

  一、防滅火隱患排查的範圍

  煤礦井下的工作面、機電裝置、各封閉地點可能發生火災的區域,地面主扇風機房、充電室,以及發生火災後會波及井下的所有區域。

  二、防滅火隱患排查的時間

  為了能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治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每月由防滅火隱患排查科室組織成員於5日、15日、25日對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發生火災的地點進行全方位隱患大排查。

  三、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內容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備數量、質量,以及存放地點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4、查井下電氣裝置是否有失爆現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違”現象。

  6、查礦井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以及礦井防火措施的執行情況和礦井通風系統的完好情況。

  7、要從各個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徹底的進行排查。

  四、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確實加大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從地面、井下、外因、內因各方面進行預防。

  2、嚴格遵守有關防火的規程制度,積極取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指導,在建設過程中加大防火檢查,消除一切隱患,並隨時做好防火技術措施的準備工作。

  3、要積極採取措施,預防放炮引火和電器引火,確實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分類編號、登記建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確定人員,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要申請隱患治理辦公室組織人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消號。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嚴格落實,確實保證礦井不發生火災事故。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0

  為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20xx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二條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所在車間部室報告。

  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組織整改。

  第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所需的資金,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第五條公司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工作制度

  1、公司建立隱患自查制度,全公司隱患自查每月不少於1次,生產車間隱患自查每週不少於1次,班組(工段)每班檢查崗位、工藝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

  2、公司建立專家定期排查隱患制度,由工藝、裝置、電氣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專業人員組成的專家組,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專家組一般不少於5人,其中外聘安全技術專家不少於1人,專家組名單應報上級安監部門備案。專家排查應採用表格式(檢查表式另行印發),對照企業現狀逐項如實記錄,檢查結束後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彙報檢查情況,提出隱患整改意見,並及時報上級安監部門備案。

  3、重點部位“十必查”制度,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十必查”:一是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供電、供水、供氣、供風等部位的安全執行狀況必查;二是工藝技術管理、儀表聯鎖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三是裝置維護保養、主體裝置、特種裝置等裝置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四是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五是裝置檢修作業、廠內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執行情況必查;六是公司防雷、防汛、防火、防構建築物倒塌、防靜電、防粉塵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七是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範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八是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與當地政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清潔下水”防止環境汙染措施情況必查;九是新改擴建危化品建設專案設立批准、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方案備案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等審查程式執行情況必查;十是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必查。

  4、公司建立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建立車間、公司以及安環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制度,公司每月25日前要向上級部門報送隱患自查自改情況表,公司當月排查和整改的較大隱患,應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並通報當地政府。

  公司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排查依據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

  第六條公司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七條公司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下一季度後5日內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上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上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條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按照事故隱患整改“三定四不推”(“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公司

  裡能整改的不推到集團公司。)的原則立即組織整改。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九條公司各級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來自:小龍文件網:安全隱患排查管理制度)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裝置,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條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車間部室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和公司財產安全的情況時,應當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1

  為了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檢查。特制定事故整改排查制度:

  一、對查出的不安全的隱患,做到定時間、定經費,保落實,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並建議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凡不按規定及時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釀成不良後果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其處罰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的監督管理,使營運車輛隨時處於完好的技術狀態,避免機械事故,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及安全檢查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營運生產部牽頭,會同安全服務監察部、修理廠、各總站一道具體負責實施。

  二、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及安全檢查,分公司統一組織檢查、總站檢查、各車駕駛員自查三類。

  三、公司檢查

  公司統一檢查,分底盤、氣路、電路檢查和車容車貌、車窗及車內設施檢查、修理質量抽查三大項。檢查週期為每季度檢查一次,時間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檢查時由營運生產部、安全服務監察部、修理廠派人參加。車輛技術狀況檢查由修理廠抽出技術骨幹,在總站的配合下分組同時進行檢查。其中區鄉車每年的2、5、8、11月中旬另增加一次,即每隔一個半月檢查一次。

  四、總站的檢查

  總站的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區鄉車視車況、路況每月另增檢一至二次,時間由總站自定。在分管站長(副站長)的帶領下,組織技安人員、路隊長、安全監督員、技術骨幹參加檢查。

  五、駕駛員自查

  駕駛員自查由當班駕駛員按駕駛員的工作規範,每天進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有兩人以上對班的.車輛,交接班時應交車況,接班駕駛員應照例進行三檢。檢查中如需修理廠配合的,修理廠應配合。

  六、公司及總站檢查的內容

  1、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底盤、氣路、電路等專案

  (1)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制動連動裝置銷子及開口銷是否齊全,手剎、斷氣剎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及剎車管道是否漏氣、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機連線是否緊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橫直拉桿球頭間隙是否過大,鎖緊螺帽、轉向節臂、方向機垂臂連線是否牢固,開口銷是否齊全有效。

  (5)轉向節鎖緊螺帽間隙是否適當,有無松曠。

  (6)輪胎螺栓、半軸螺栓、傳動軸螺栓有無松曠或折斷。

  (7)鋼板及鋼板吊耳有無折斷,騎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緊固。

  (8)燃氣管道、鋼瓶、減壓裝置固定是否可靠,有無漏氣現象。

  (9)電源線路佈置及接頭包紮是否規範,固定是否完好,燈光是否齊全有效,各類儀表是否有效。

  2、車容車貌、車窗及車內設施檢查

  (1)車身內外是否整潔,鉚釘有無鬆脫、缺損,保險槓、發動機罩、加氣、加油口蓋固定是否完好,車身外有無大於400平方釐米(20cm?20cm)的擦刮、掉漆痕跡。後視鏡是否齊全。

  (2)車門緩衝膠條是否完好,車門關閉(含駕駛門)是否正常。

  (3)車窗玻璃、擋風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無缺損,膠條是否完好,車窗及車頂有無漏雨現象。

  (4)座椅、扶手杆、吊環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無缺損、鬆動,座椅有無脫焊或靠背、座板缺損現象。

  (5)頂棚及車內飾板、地板有無鬆脫、缺損現象,天窗是否開關自如、齊全有效。

  (6)是否有滅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當,是否有效。

  3、修理質量抽查

  (1)檢查時由檢查人員按車輛總數3%的比例,查近一個月的修車情況。

  (2)從總站報修查起,檢查是否及時報修、及時派工,派工後15分鐘以內是否派人修理。(駕駛員未及時回廠報修的由總站負責處理)

  (3)檢查佔用車時是否超過規定標準。

  (4)檢查派工單、修理作業單填寫是否規範,檢驗人、作業人是否按規定簽字。

  (5)檢查返修率是否超過規定標準。

  (6)檢查修理廠管理人員及保修人員的服務態度。如對修理廠某一人服務態度差的反應達到或超過三人次時,檢查人員應召開相應會議,廣泛聽取意見進行確認。

  對修理廠的檢查由公司檢查時具體實施。

  七、駕駛員自檢內容

  1、檢查方向機及轉向橫直拉桿工作是否正常,間隙是否適當,開口銷有無缺損。

  2、檢查腳剎、手剎或斷氣剎工作是否正常,剎車總泵、分泵及管路有無漏氣(漏油)現象,剎車系統的開口銷有無缺損。

  3、檢查輪胎、半軸及傳動軸螺栓是否齊全,有無鬆動、鋼板彈簧有無折斷,輪胎氣壓是否正常。

  4、檢查燃氣(油)、潤滑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是否足量,有無滲漏。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後視鏡以及牌照、頭牌、腰牌、尾牌等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車門膠條是否完好,開關是否正常,車內座椅(座套、頭套)、扶手、吊環及玻璃是否齊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側面及頂棚飾板是否齊全,固定是否完好。

  7、按駕駛員的三檢規範進行其他專案的檢查。

  八、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對各類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能當場修復的應儘量當場修復,不能當場修復的視其情況,凡涉及行車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不能上路的,必須立即停止執行並報修,其它問題由駕駛員當日內收車後回廠修復。

  九、檢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檢查的協調安排,由營運生產部負責,考核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

  2、對總站檢查的考核,由營運生產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

  3、對駕駛員每日檢查的考核,由各總站負責,公司季度檢查時抽查。

  4、公司參檢部門(單位)及各總站,帶隊檢查時應盡職盡責,做到站不漏線,線不漏車,車不漏項。不得走過場,敷衍了事。如因帶隊檢查後一定期限內發生機械事故,公司將追究帶隊檢查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十、獎勵與處罰

  1、對遵守本規定,檢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時發現問題及安全隱患並及時修復的部門、總站、駕駛員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廠及總站納入年終考核內容進行考核,並給予表彰獎勵。

  2、對日常保養、檢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質量差,檢查時發現有問題的,由公司視問題發生的部位及對安全行車的影響,每項扣總站或修理廠目標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車輛報修後,在質保里程以內又出現同類故障,檢查中發現還繼續在執行的,處罰時對總站及修理廠一併處罰。

  3、對檢查中發現故障限期修復而未修復的,複查發現後將追究責任並加倍處罰。

  4、總站對駕駛員、修理廠對責任人的處罰,各總站、修理廠應按照此扣分標準處罰責任人。

  5、一年內所駕車輛發生兩次單項扣分達到2分或一次單項扣分達到2分的駕駛員,由安全服務監察部組織進行離崗培訓,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崗,考核不合格的改為非技術工種。

  修理廠相關人員工作不負責任,單項扣分達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廠從嚴處罰。

  6、扣分標準見附表。公司對總站、修理廠突擊抽查及日常檢查,發現問題依照此標準扣分。

  十一、檢查資料的填報及收集

  1、檢查表格由公司統一設計、印製。逐車檢查登記表應由駕駛員、檢查人員、帶隊檢查或部門負責人簽字;檢查情況彙總表由帶隊檢查的部門(單位、總站)填報,應由負責人簽字並蓋章。

  2、公司檢查由牽頭檢查的部門(單位)收集、彙總、裝訂原始資料,填寫檢查彙總表,起草檢查結果通報,送辦公室列印並上報、下發。檢查原始資料、彙總資料,由負責部門(單位)於檢查次月中旬以前交營運生產部收存備查。

  3、各總站的檢查由各總站逐車填表、簽字、裝訂並收存原始資料;彙總表由站長簽字,並蓋總站章後,在檢查次月中旬以前送營運生產部。

  4、駕駛員的自查由各車駕駛員逐日填表並簽字,由總站收集儲存。

  十二、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的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各總站及修理廠應視本總站(廠)實際,制訂相應的實施辦法。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3

  為及時發現、治理重大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是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的概念

  安全隱患分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中規定的和上級認定的重大隱患。非此情況為一般安全隱患。我公司規定為重大安全隱患、礦級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總經理組織整改,礦級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副總或分管副總負責組織整改,一般隱患由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隊要在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整改。

  二、安全隱患的排查及責任

  1、總經理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並對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2、隱患排查按照分專業分級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全礦的重大隱患進行排查分類,確定類別,形成書面資料向由總經理主持的現場辦公會彙報。

  ⑵每月下旬由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或生產部分管採掘機運通的副部長對本專業下月隱患進行排查分類及按照“四定”原則(定專案、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處理、總結當月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⑶每週末由各隊隊長組織隊幹及班組長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下週的隱患進行詳細排查,將排查內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驗收負責人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⑷每班由當班值班隊長對當班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隱患進行排查,並在班前會採取措施落實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各班組在作業前必須對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向排程室彙報,並由排程室向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彙報。

  三、認真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風系統每月負責組織檢查防突頭面“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執行情況,“三專兩閉鎖”是否按規定安設及機構是否靈敏,兩個風井的主扇風機和瓦斯抽放站裝置設施、運轉情況進行檢查的。組織通風隊、瓦斯隊每週對通風系統、通風設施及防滅火全面覆蓋檢查一次;各作業點有無瓦斯超限、積聚,區域性通風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風筒出口風量及距磧頭距離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防突頭面、啟爆硐室是否完好;壓風自救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反向(防爆)風門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細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按程式進行處理或不能處理的向排程室和主管通風礦領導彙報。

  2、安監處牽頭每月組織綜合部、供銷科、生產部、運輸隊對火工產品的安全管理(運輸、儲存、發放、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檢查是否按照火工產品管理制度執行的。放炮方面,重點對撤人、斷電工作、佈崗到位、嚴格執行“三人放炮製”和“一炮三檢制”操作過程進行檢查。

  3、生產技術部要對採掘隊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抓好初採、回撤、過斷層舊巷、靠近煤柱下的開採、岔口樓眼支護隱患排查。在火災方面,重點是防滅火管理,加快採面的推進度,減少採空區漏風,做好預防性灌漿,加強對瓦斯的檢查,封閉火區要嚴格按措施執行。

  4、機運系統重點抓好“五種人”的管理,認真按《礦井機電裝置完好標準》檢查三大保護、“三專二閉鎖”安設和使用情況。每月對大型固定裝置(主扇風機、抽放泵、壓風機、主提升絞車、主排水泵、地面變電所等)執行情況及效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要安排處理和彙報,組織機電隊、運輸隊對全礦供電系統、井下機電裝置等隱患進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點做好洪訊期間的排水工作,檢查主排水泵效能和供電裝置,一旦發現各種事故隱患立即向公司排程室彙報。

  5、採掘隊管理人員重點現場事故隱患排查:要對頂板支護質量、磧頭是否空頂、工作面通風斷面、電氣裝置失爆、絞車等進行排查,並檢查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是否按規程和措施執行的。

  6、機電隊、運輸隊、綜合隊負責對所管裝置進行日常檢查處,還必須每週對各機房、供電系統、三大保護、瓦電、風電閉鎖、運輸系統進行隱患排查。對查處問題、隱患安排處理,對解決不了的應向部門和公司排程室彙報。

  7、生產技術部要參加礦、各部門組織的隱患排查,重點對彙報上來的事故隱患進行統計歸類,安排平衡隊伍對隱患進行整改,並負責收集隱患整改情況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隱患的管理。

  1、安監處負責對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安監處下設採掘組、通風組、機運組、地面組。各小組各施其職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三大規程、工程質量、技安措施等的執行情況。每次查到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都必須書面呈報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總工程師批閱,並按批閱逐一落實,原則上誰查處,誰督促處理。能在現場整改的,則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臨時採取防範措施方能作業,出井後,下達《隱患處理卡》限期整改,並送有關領導簽字。對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給礦井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隱患,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告有關領導;安監處負責收集各部門科室、隊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單歸類上報。並統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2、在隱患排查管理的基礎上,每月由總工程師牽頭,進行一次重大隱患排查,並對彙報上來和檢查到的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經礦討論確認後,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由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必須解決的隱患。各分管礦領導督促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組織整改,如果礦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必須書面上報集團公司,爭取上級安排安措專案。

  五、事故隱患整改和治理

  1、按照“分級負責,落實責任”的原則,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做到專案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各單位或隊自查和礦、部門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將隱患消除後方準恢復正常作業,若無法將安全隱患處理好,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以防不測,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不準生產。各業務部門對檢查出並由礦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派專人進行現場督促和安全技術指導。各單位、隊對隱患整改必須限期整改、責任到位,落實人頭。

  2、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或落實不徹底,應付了事,導致事故發生的,按事故類別落實到對應分管業務部門或接受整改任務的部門或單位具體責任人頭上。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4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彙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裝置。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誌。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並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5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總則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事故隱患是指在某個處所,基本裝置、設施,甚至在某作業中存在著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決或消除,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3、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發生的主要預防性的措施,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隱患的檢查、登記與確認

  1、隱患的檢查

  (1)公司每月、樓層每週、櫃組每日至少對本單位各種裝置、設施、危險源及其作業環境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2)公司要定期組織專業性隱患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

  2、隱患的登記

  (1)公司建立隱患檢查登記臺賬,對檢查出的以及上報隱患及時登記。登記內容為:檢查人員、時間、隱患部位及危險狀態,責成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和完成期限等。

  (2)凡檢查出的隱患經確認為無力整改的,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彙報,並在登記臺賬上註明上報時間、樓層及接收人等。

  3、隱患的確認與反饋

  公司在收到樓層隱患報告後,要及時進行確認,櫃組級隱患由樓層領導通知櫃組長,進行確認反饋;樓層級隱患由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反饋。

  三、隱患的分級、分類與歸口管理

  1、隱患的分級:

  櫃組級隱患由櫃組管理,櫃組長是隱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自己管理為主的基礎上,樓層對櫃組隱患負有管理義務,同時具有監管責任(下同);樓層級隱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領導管理。

  2、隱患實行分類

  櫃組、樓層在上報隱患時,按照生產裝置、電器特種裝置、技改工藝質量、火災、交通盜竊等五類,以便歸口上報。

  3、隱患的管理

  (1)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凡屬生產樓層存在的隱患由公司管理;凡屬裝置電器、特種裝置等存在的隱患,由維修電工管理。

  四、隱患的整改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堅持“三明確、三不交”原則。三不交即:櫃組能整改的不交樓層,樓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三明確即: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明確整改標準、明確完成時間。

  2、公司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後,要及時進行確及時安排整改計劃,均不得藉故推諉和拖延。凡屬公司級整改的隱患專案,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隱患所在櫃組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凡公司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科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書,令責令限期整改。

  4、隱患整改具體要求

  生產過程中隱患的整改:各單位發現隱患後,應根據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及時確定整改級別和整改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單位,並制定出整改前切實可靠的防範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

  5、公司財務必須優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並監督其正確作用。

  五、考核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在年終納入考核,並作為考核人員效績的考核內容。

  2、對下列隱患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獎懲

  (1)未按規定進行隱患檢查工作;對已立項整改的隱患專案未按“三明確”要求按期整改;對已整改的隱患、產權單位及使用單位應加強管理,因維護和使用不當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狀態;扣責任單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責任20-50元。

  3、因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失控,或因人為原因造成隱患而導致事故的,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處理。情節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的,構成違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安保科對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整改要及時督辦,對造成事故的要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5、對及時發現隱患和隱患整改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消除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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