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現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院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消防安全管理人應配合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二、醫院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三、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消防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四、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五、醫院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醫院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2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路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裝置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菸,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同意,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裝置、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裝置,由保衛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3

  一、放射源輻射防護符合國家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二、在購置新源時,應與放射源生產單位(或原出口國或廢源集中貯存設施)簽訂廢棄放射源貯存和處置協議。新購放射源必須有國家統一編號

  三、新建、擴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設專案,建成除錯後,在試執行三個月內,必須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配備必要的檢查或監測裝置。受輻射劑量較高的技術和操作維修人員要配備帶報警裝置的個人輻射劑量計。

  五、對執行中含放射源的裝置和場所,要配置劑量監測和報警裝置,並定期檢驗,確保輻射防護設施完好與含源裝置效能的穩定。放射源的使用場所應有相應的輻射遮蔽,安裝帶報警的劑量測量儀器。

  六、建立放輻射安全管理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

  七、放射源實行專人保管,實行管理、使用分離的原則,杜絕“以使帶管”現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現象發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記制度,貯存、領取、使用、歸還放射源時應當進行登記、檢查,做到賬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式,責任到人,並在工作場所懸掛。

  九、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場所應當設定放射性警示標誌。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

  十、輻照裝置或輻照裝置應有必要的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或者工作訊號。

  十一、放射源的包裝容器上應當設定明顯的放射性標誌並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落實防火、防盜、防丟失、防洩漏。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火災和放射性汙染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環保、公安部門報告。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確保電梯安全執行,發揮其高效、節時、方便的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1、開始工作前,電梯操作員應控制電梯上下試執行數次,觀察執行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2、開啟廳門進入轎廂前,需注意電梯的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3、認真做好電梯轎廂、轎廂門及其他乘用人員可見部分的衛生工作。

  4、轎廂的載重應不超過額定重量。

  5、轎廂的載物體積不能過大。

  6、運送重量較大物品時,應將物件放置在轎廂的中間部位。

  7、乘用人員不得在廳與轎廂中間(騎跨處)停留或談話。轎廂內禁止高聲喧譁、打鬧、吸菸、吐痰。

  8、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需預先通知電梯操作員,以便採取穩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電梯停開:

  ①超重不開。

  ②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③物體過大,門關不上不開。

  ④物體堆放不穩不開。

  ⑤物體超出轎廂內部空間不開。

  ⑥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

  ⑦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不開。

  ⑧轎廂執行速度不正常不開。

  ⑨電梯有異常聲響不開。

  ⑩檢修人員在轎頂或轎底坑內不開。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5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投入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人、財、物的資源配置,依據《新的安全生產法》,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投入是本院在從事醫療安全生產活動中,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人、財、物的資源配置,應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費用,並保證專款專用。安全生產投入應依法管理,本院法定人對安全生產投入的保證和效果負第一責任。

  二、安全費用提取標準。根據本院會計核算期確定的營業收入,按照2%的標準,從預算中計提安全生產費用。安全事故罰款不再作為安全費用來源管理,作衝減安全費用支出管理。

  三、安全費用應及時、足額提取並專戶核算,按規定範圍使用,年度結餘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四、安全投入費用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於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對上級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負責報備,。安全生產投入包括與以下方面相關的採購、維護、保養、使用、更換、管理等費用:

  1)、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就是按圍繞安全文明生

  產醫療工作,所進行的一切安全生產宣傳活動,提高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水平和醫療醫療人員

  安全操作技能,增強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的意識所開展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開展安全活

  動就是根據永春縣醫院實際情況,組織本院職工積極參加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活動。

  2)、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者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用品、用具,包括: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所規定的範圍,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手套、電氣絕緣手套、電氣絕緣操作棒、口罩、防塵、防毒用品用具等。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應按規定配置,不得使用非標準產品,保證質量和數量。

  3)、醫療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技術改造,專項措施費用;就是在醫療過程中,為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具備的設施和內外部環境。安全設施專案主要包括:安全平臺及安全用具;安全標誌牌;安全工作服及安全口罩;通風除塵設施;安全網;安全自鎖裝置;簡易扶梯、爬梯、木梯;排架、井架、醫療用梯;漏電保護器;安全低壓照明設施;易燃易爆物品儲存設施;通風裝置及配套裝置的限位裝置等。安全設施要與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及時投入使用,並保證安全防護設施投入的有效性。

  4)、安全警示裝置、安全標識;是指醫療場所、設施及危險部位設定的安全警示性提示標誌裝置,如:小心路滑、小心孔洞、小心碰頭、有人操作禁止合閘、高壓有電、禁止跨躍的安全警示牌、警告訊號燈及安全用語、安全標語等。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警示規定,確保及時安設、有效警示。

  5)、重大危險源(因素)監控,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是指在醫療場所,各種裝置、設施及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搬運、加工過程中,存在的潛在可能發生較大的人身傷害和機械裝置損毀的因素。為了預防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必須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重大危險源監控、應急預案所需的人、財、物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6)、應急預案,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醫療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一旦事故發生,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安全生產負責領導,並迅速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在安委會的領導下,進一步做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工作。要保證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資源投入的有效性。

  8)、安全裝置、設施、裝置、器材和儀器等;

  9)、安全檢查考核,安全評價;

  10)、安全管理人職工資、差旅費、辦公費;

  11)、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開支

  六、財務科負責安全生產投入的財務收支管理。

  七、負有安全投入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對所下達的安全生產投入專案進行認真管理,確保安全投入專案的有效實施。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安全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醫院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醫院院長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裝置各部位緊韌體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裝置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全院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院長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醫院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醫院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醫院不予賠償。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7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透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檔案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絡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貼上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儲存,儲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汙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儲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年3月8日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8

  1、護理部應根據醫院制定的職工職業安全管理有關制度處理護士職業意外事件。

  2、護士接觸血液、體液時,需戴手套。

  3、一次性針筒、針頭用後應直接放入密閉盒內統一處理(無需徒手分離或將針梗套入塑膠套內)。

  4、護士接觸銳利或玻璃器材時,應小心謹慎。萬一受傷,應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5、化療藥物應用時的原則及防範措施。

  (1)原則:護士應經過有關防護知識的培訓、體檢(WBC在4000以上),儘可能少接觸少汙染。

  (2)防範措施:

  配置化療藥物前:

  1護士在配置藥物前,必須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離衣。

  2化療藥物配藥應集中配置,配置場所有條件的可在單獨的層流間配置,或在淨化臺配置。

  3化療檯面應鋪以一次性的無紡布。

  配置化療藥物時:

  1使用玻璃藥瓶時應用保護套。

  2衝化粉劑藥物時要緩慢。

  3抽藥時針栓不能超出針筒的2/3。

  4注入輸液瓶時,為避免瓶內壓力過高,需回抽瓶內氣體。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衝淨。

  6接第二瓶液體時需戴聚乙烯手套。

  化療藥物使用後:

  1化療藥物的空瓶應放在密閉的容器內,外面做好標記,集中處理。2用後的針筒、輸液器、無紡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標記的塑膠袋內。

  3教育病人在沖洗排洩物時須衝兩次。排洩物需經過汙水處理。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9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醫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單位應當透過廣播、閉路電視、板報、張貼圖畫、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醫院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病人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醫院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應當持證上崗。

  六、醫院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加強院長負責的分級安全責任制。

  (一)院長要全面負責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行政副院長為安全保衛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分管醫療、醫技、門診工作的業務副院長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各科、室、班組的主任、護士長、班組長為所屬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安全保衛科負責組織實施安全保衛工作。各崗位、各工種,如:司爐工、電工、裝置維修工、木工等對所在崗位工作的安全保衛負責。

  (二)各級領導都要切實履行擔負的安全保衛職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各自的領導議事日程,與醫療業務管理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使安全保衛落實到實處,做到任務明確,盡職盡責,層層有人抓。

  (三)院辦公室應在年初將本院安全保衛負責名單呈報上級備案。

  第二條健全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

  (一)醫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由行政副院長任主任,保衛科長、後勤科長,委員成員為:醫務科長、後勤科長、基建辦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由保衛科全權負責。

  (二)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學習貫徹宣傳上級勞動安全和社會治安保衛方針、政策、法規;制度並實施安全保衛工作計劃;定期進行全院安全大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領導義務消防隊工作,總結評比,獎懲兌現,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

  (三)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分工:主任負責全部安全保衛領導工作;醫務科主任負責醫療安全保衛工作;預防保健科長負責職工勞動保護安全工作;後勤科長、裝置給點組長、基建辦公室主任負責消防安全工作;保衛科長負責全院治安保衛工作,並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督促工作,根據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三條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素質,增設適當的消防器材。

  (一)醫院義務消防隊,從各大科室抽調部分人組成義務消防隊(院部1人,保衛科1人,後勤3人,門診部2人,內科2人,外科2人,婦產科2人,檢驗科2人,放射科1人,手術室2人)。副院長任組長,後勤科長、保衛科長任副組長,委託縣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訓,每個隊員都要增強防火觀念,必須做到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維護保養消防器材。

  (二)對重要防火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科進行統計申報,經院領導稽核同意後購買。

  (三)義務消防隊要同重點部位工作人員經常配合作好預防工作,及時清除不安全隱患。醫院重點消防部位有:中西藥房、住院部、手術室、放射科、檢驗科、供應室、後勤庫房、洗漿房、電工房、鍋爐房、廚房、木工房、放療室、計算機中心。

  (四)重點部位要建立防火崗位責任制,消防規章制度要上牆,熟記制度內容,嚴格執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實消防裝置。

  第四條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一)推行二級安全檢查制度。各科室班組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院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每月及重大節日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安全檢查重點內容:

  1、檢查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質儲存過程中的防火安全情況。

  2、建築結構,平面佈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險隱患的整改情況。

  4、各種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5、各種安全裝置是否完好備用。

  6、領導同職工的安全思想狀況。

  (三)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逐級逐件上報到安全保衛管理委員會,由安全管理委員會逐件查核登記,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見。凡是難於整改的重大問題,呈報院辦研究解決。

  第五條加強職工安全知識的普及,重點工種的訓練。

  (一)新調入院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二)實習進修人員來院時,由醫務科負責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三)全院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普及教育,使全體職工一般能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六條建立防火檔案。

  院保衛科有健全的防火檔案,內容完整,字跡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第七條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

  (一)全院職工必須對本單位安全負責,盡到本職工作崗位的安全責任。具體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實到人頭。

  (二)每個崗位職工都要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責任,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到處處有人管。

  第八條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一)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醫院目標管理的內容,年終檢查考核評比。

  (二)獎懲兌現,對於在安全保衛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績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於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災的,根據情節酌情給予行政的,經濟的以至法律的處理。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醫院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醫院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巡查記錄應當記明巡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點部位,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值班人員應熟悉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利用裝置自檢功能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故障,要及時填寫故障通知單交維修部門簽字維修,巡檢結果認真填寫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上。

  4、值班期間要保持頭腦清醒,對各種報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應,按照相應的報警處置程式進行及時準確的確認、處理。對確認為誤報的要及時將系統復位;對確認為火警的,要立即啟動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按照應急程式處置。

  5、值班人員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6、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佔用值班電話;嚴禁在控制室內打瞌睡、睡覺;嚴禁喝酒、吸菸、會客和搞各種娛樂活動;嚴禁動用明火;嚴禁酒後上崗。

  7、控制室內嚴禁外來人員入內。外來人員參觀學習,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進入,進入後嚴禁亂動各種裝置;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裝置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8、控制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其它雜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準時到崗,到崗後逐項交接。

  2、交接專案:自動消防系統是否處於正常執行狀態;上各班次發生的報警點、故障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裝置故障;交接裝置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並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要存檔備查。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為我院幹部職工及患者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目的,開展各種形式的'經營服務活動,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採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五、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職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几淨、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後堂廳的衛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清洗乾淨,保持清潔。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採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汙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4

  1.0目的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使員工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維護醫院物業安全。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XX醫院管理處的安全生產管理。

  3.0職責

  3.1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培訓及綜合安全檢查。

  3.2管理處主管負責稽核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整體安全檢查。

  4.0管理規定

  4.1安全作業

  4.1.1管理處各部門員工在工作時,嚴格按各部門制定的操作規程作業。

  4.1.2值班人員負責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實監督。

  4.1.3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整改及知識培訓,不定時進行檢查。

  4.1.4員工在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及時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徹底排除前,嚴禁作業。

  4.2消防安全

  4.2.1所有員工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保安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管理處。

  4.2.2保證各種消防裝置設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統的情況,應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請示管理處,提出正確處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檢查中發現消防裝置設施有破損或故障,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管理處通知醫院保衛科及時配換處理。

  4.3治安安全

  4.3.1保安部全面負責醫院內治安狀況和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上報管理處。

  4.3.2管理處其他員工發現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犯罪情況,立即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按《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4人身安全

  4.4.1各部門員工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管理處,並設定危險標誌。

  4.4.2工作時要換工作服,扣好衣釦,脫下手錶、鑰匙等易導電金屬,要穿膠底安全鞋或乾布鞋。

  4.4.3維修任何電氣裝置時,一般不帶電作業,注意切斷相應的電源開關,掛上警告牌。修理完畢後,通電前應先檢查一下線路,有無其他人在工作,確認無誤後方可合上開關。

  4.4.4高空作業(離地面2米以上)時,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以防失足或觸電墜落,同時注意攜帶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傷人和損壞裝置。

  4.5車輛安全

  4.5.1保安部負責所有進出車輛及停車場的檢查、指揮、登記。

  4.5.2保安部當值人員嚴格執行車輛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交通、人身安全。

  4.5.3對違規停放、駕駛車輛的人員,保安部立即制止、糾正,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

  4.6裝置安全(此部分由醫院維修班負責)

  4.6.1切實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保持裝置絕緣良好及接地保護裝置完好。並經常監測,如遇絕緣損壞時應及時處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擴大。

  4.6.2進行機械裝置方面的維修工作時,要注意切斷動力電源,停止執行部件,掛上警示牌。確認無誤方可進行工作。

  4.6.3檢修或檢查有帶電容器的電氣裝置或高壓裝置時,應將電容器充分放電,必要時可短接後進行工作。

  4.7遇到突發應急事件按《應急工作規程》處理,由管理處寫出《突發事件報告》儲存、歸檔。

  5.0相關檔案

  5.1《應急工作規程》WI03-27-01

  6.0記錄

  6.1《突發事件報告》QR/GR-022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範辦公環境衛生及安全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醫院所有辦公區域的環境衛生及安全管理,包括行政樓各辦公室,綜合大樓醫生、護士辦公室、休息室、倉庫,員工食堂,小車班值班室及車輛等。

  三、辦公區域的維護

  1、辦公期間員工在辦公室內時必須將辦公室門敞開辦公(開空調時也要留有縫隙,不得將門緊閉)。

  2、保持地面乾淨清潔、無汙物、汙水、浮土,無死角。

  3、保持門窗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4、保持牆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汙跡;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乾淨整潔。

  5、保持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6、特殊崗位的人員(如倉庫管理員)應保證自己工作管轄區域(例如倉庫)內貨物擺放有序、無廢棄物等。

  7、辦公室內需擺放檔案櫃、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的,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8、使用檔案櫃、保險櫃等的員工,應保持檔案櫃、保險櫃的外觀乾淨;內部檔案資料擺放整齊;頂部不擺放舊資料、舊檔案、舊物品等雜物,保持整體美觀。

  9、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非醫用電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爐時必須有人值守;嚴禁使用酒精爐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菸區外,其他所有區域禁止吸菸,辦公室、車輛內不得有煙味,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11、下班後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後方可離開。

  四、食堂安全衛生維護

  1、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嚴格按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操作間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避免投毒情況發生。

  3、食堂餐桌、地面,飯後必須及時進行清掃,保持餐桌、餐椅的乾淨整齊;操作間內排煙罩、灶臺、操作檯等要勤清洗,保持乾淨、整潔;每星期必須對餐廳及廚房大清洗一次。

  4、廚房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準帶戒指、手錶和其他裝飾物,不準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做到“四勤”:勤洗頭、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髮;女員工不準濃妝豔抹和披頭散髮,男員工不準留長髮和鬍鬚。

  5、食堂內嚴禁吸菸、吐痰,不得在操作間內高聲喧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分發食物時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廚房各種用品、用具,使用後必須及時清洗乾淨並消毒;庫房保持通風、整潔、乾燥、明亮。

  7、下班後先檢查爐灶是否熄滅,供油管閥門是否關閉;關好水龍頭,切斷電源,鎖好門窗後方可離開。

  五、車輛安全及衛生維護

  1、駕駛員值班和出車期間不準喝酒和酒後駕車,違者扣罰500元,造成後果全部責任由其承擔。

  2、駕駛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凡未經批准擅自駕車外出每次扣300元,連續或一年內私自用車叄次者,作除名處理,後果自負。夜間用車須登記簽名,次日交班時報院辦備案。

  3、駕駛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搞好車輛的清潔、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或根據車況定期到指定修理廠對車輛進行修理,嚴格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六、監督與獎懲

  1、醫院安全衛生檢查小組不定期對辦公環境衛生及安全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勸導責任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並通報批評,第三次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2、全院員工必須以身作則,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為,可向院辦反映與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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