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篇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於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並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並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專案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專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裝置使用、電氣線路佈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建立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迴監督檢查,隨時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裝置、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後,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專案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專案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專案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專案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並監督落實。專案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範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翫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採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後,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專案及建立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部主任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生產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製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 行政主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檔案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裝置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並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 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在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採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並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佈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採取防範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並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1、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3、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4、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5、經常瞭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並提出防範措施。

  7、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8、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彙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瞭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 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 生產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並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 公司設定生產部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車間、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五條 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

  四、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四章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檢查和不 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誌、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後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裝置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裝置執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後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後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 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 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 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叉車駕駛員、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安全生產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行政部進行,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 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 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裝置的效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 安全技術考核:

  1、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 特種裝置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 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裝置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 必須建立特種裝置安全使用和執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 特種裝置嚴禁帶病執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 特種裝置發生事故,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 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 安全防範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徵、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後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裝置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後果,制定採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專案、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後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於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於裝置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於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於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裝置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生產裝置、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 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執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准。

  第四十條 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裝置部負責。

  1、負責組織編制、稽核、彙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2、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檔案資料的審查、總結。

  3、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4、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並對事故防範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一般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錶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 電器裝置、設施執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電器裝置、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合肥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 電器裝置、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並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 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 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准的使用後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 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裝置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十八條 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四十九條生產車間使用電器裝置、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第第五十七條 對作業場所的照明、空氣質量、噪音、粉塵濃度等,應定期進行檢測,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護措施。

  第五十條 對從事高溫、有毒、有害和特種作業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九章 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五十二條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條 事故發生後,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五十四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並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五十五條 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詢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於蓄意製造事故,造成嚴重後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十六條 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五十七條 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鑑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八條 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處理。

  第十章 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五十九條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並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六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發生的;

  5、根據國家安全有關管理辦法,應進行處理的。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管轄範圍。

  第七十條 本規定如有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絡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採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並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於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乾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乾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安全生產規定

  第九條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床、鑽床不允許戴手套。

  第十條生產製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裝置。開動裝置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除錯,暫時離開裝置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並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後,應關閉機床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鉤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一條凡有外露的機械裝置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並經常檢查,預防脫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十二條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後,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由專業電工佈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十五條各類用電裝置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裝置保持0.8米以上,並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裝置,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裝置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對用電裝置的裸露部分,裸露導線,不論有電無電,不得隨意觸控,嚴禁用溼手或赤腳拉電器開關,觸控電器裝置,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電氣裝置和線路不準超負荷執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效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

  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裝置,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彙報。配電房內嚴禁吸菸,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九條除劃定的吸菸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菸,儲存化學品和易燃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條公司範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准,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並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二條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裝置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並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動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二十五條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並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條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執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二十七條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範圍內劃出施工區域,並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裝置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裝置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說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九條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檢視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並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後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並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條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式是:鎮定拔號、說明單位、地址、聯絡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效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一條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後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物件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著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裝置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後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四條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六條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範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七條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裝置、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範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並按價賠償。

  第三十九條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菸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四十條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條在廠區內未經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一般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後需休假1日以上,一週以內的;

  ⑵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I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重傷,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II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報警並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併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許可權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五、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嚴格執行防靜電的有關規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於正常狀態,按要求啟閉閥門,並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乾淨,不得留有殘液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景,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誌,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罐區、裝置區要堅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裝置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二、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麵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准的動火證,任何情景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班組是落實農電安全生產最基層的生產組織,只有班組保障了安全,才能保障農電企業的安全生產,搞好班組的安全管理是實現農電企業安全目標的關鍵,只有抓好班組的安全管理,確保人身安全、杜絕農觸、穩定裝置執行,才會有全域性的安全生產。

  班組安全管理重在“以人為本”,並認真地、有針對性地開展班組建設各項活動,以活動抓管理,以管理抓安全,才能使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開展。

  首先,班組長(多為各鄉鎮供電所所長)是班組的核心。負責組織班組的全面工作,是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班組長的素質決定了班組的管理水平,其一舉一動,對全班每一個人都產生直接影響。農電企業的班組長文化素質和專業水平普遍偏低,提高這一層面帶頭人的綜合素質尤為關鍵。如果班組長能加強自身建設,為人正直,辦事公正,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能明辨是非並能採納他人的合理意見,能充分調動班組每個成員的積極性,發揮各自的技術特長,親臨作業現場、狠抓習慣性違章,嚴守規程、制度,為全班做出好的榜樣,那麼,“強將手下無弱兵”,這個班組肯定是一個思想作風優良、安全基礎過硬的班組。

  其次,班組長應能正確地理解並嚴格執行上級管理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所內建立並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把班組的安全生產目標和裝置管理責任區域真正地落實分解到每個生產人員頭上,組織制定符合本班組實際的、具有可行性的班組經濟責任考核獎懲制度並嚴格執行,把所有的規章制度真正執行到位,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為檢查而應付上級領導,對一些小的違章要引起重視,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真正做到“有功必獎”、“違章必罰”,以制度與考核的約束來開展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管理。在班組考核獎懲上,必須克服人情觀念,一碗水端平,發生事故一律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還要根據當前本班人員和裝置存在的具體問題,找出薄弱環節,不斷地調整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重點,及時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動態管理。這樣,才能使所有生產人員的安全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從而使農電安全管理工作得以落實。

  第三,加強班組的安全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農電企業一線生產人員大多來自農村,其安全意識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的現象普遍,這就要求我們要結合實際,深入瞭解,採取由淺入深、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要及時地、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班組安全活動,在安全活動中,要克服唸經式的宣讀檔案和通報的做法,更不能只作紙上的安全活動應付檢查,必須結合自身狀況、結合裝置實際預想事故將別人的事故案例對自己的號,豐富的活動內容,要面對面談感受,心連心話安全,調動他們的學習興趣,增強學習的自覺性,才能真正從思想上重視起來,從根本上提高這些農民合同工的安全意識,使他們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從思想深處認識到因思想麻痺大意、翫忽職守、有章不循、措施不實、管理不嚴而發生事故,要付出的不僅是金錢,還有鮮血和生命,從而自覺地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程、制度,自覺克服習慣性違章,真正實現“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

  第四,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基層班組生產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特別是農網臨時僱傭工和新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教育考試合格方能上崗,裝置改造後,更要及時組織技術培訓,以便讓大家在最短的時間內掌握新裝置的執行方式。平時的技術培訓工作也要抓實抓好,不斷地進行崗位練兵,按季節開展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提高應變能力和實踐經驗水平,提高一線工人緊急事故處理的技術技能,培養職工遇險不驚、沉著冷靜的心態,提高職工自防、互防能力。掌握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克服跟隨作業,盲目作業,集中思想,重視日常安全管理,集中精力於安全生產的整個過程。

  第五,作業中(特別是農網等大型作業)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與預控工作,對班組所承擔的操作、作業任務中可能發生哪些傷害、引發哪些事故,如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都要在作業前仔細預想,運用事故樹狀分析等方法,分別列出對策加以落實,做到防患於未然。

  第六,加強班組民主管理。班組安全管理只靠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採取專業管理和群眾自主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只有班組全員行動起來,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努力做到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班組無事故、過程無危險,才能實現班組的安全、穩定。要堅持全心全意領先職工辦企業,真正使職工有家可當,有主可作。在班組內部管下上,要堅持考核公開、獎罰公平,做到職工心服口服,使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擔子有分量,各盡所能,各盡其責。要堅持開好班務會、民主生活會和民主管理會,鼓勵職工針對班內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廣泛聽取大家的意見,最終集思廣益、民主決策,讓職工擁有充分的參與決策權,對存在的問題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儘早做出整改。

  第七,在裝置缺陷管理方面,針對目前存在裝置備品配件購置不及時、檢修線路長、裝置缺陷類別不清、處理責任不清等原因,致使部分裝置缺陷、隱患不能及時處理,建議在今後的工作中,農電企業也要適時組織開展安全性評價,班組要按時統計上報常需的裝置備品配件,上級有關部門應結合階段性工作的驗收和考核,及時給予落實解決,使裝置大大小上的缺陷、隱患都能及時處理、不留“死角”。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當今我們不用擔心外界環境帶來的危險與攻擊,安全風險主要來自我們自身日常的生活、生產活動的各個方面,從“衣、食、住、行”每個方面都存在風險。而這些又是我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也是無法迴避的基本生存條件,所以說,安全與風險是相互依賴存在的,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並統一於事物發展的過程之中。雖然,我們不可能完全消除風險的存在,但事物發展過程中,安全與風險並不是等量存在的。安全的因素多,風險因素就會降低,安全就有所保障;相反,如果風險因素高於安全的因素,就容易發生危害,造成事故。安全工作就是要透過人為的干預,對風險因素加以控制和預防,降低危害和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或減少事故的損失,這是我們企業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發展的必備要素。

  安全是我們每一個生產管理者和參與者的美好願景和希望,他直接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生活。那麼,在我們水電行業到底應該從那些方面來做好安全工作呢?我個人有以下幾點看法:

  一、管理方面的問題

  1、建立健全制度是前提

  制度是一種約束力很強的法制規定,是和法規、規定、規範、標準、決定等有著同等的效力,在安全上顯得更為重要,是保證安全生產的一項強制措施。

  安全與生產活動密不可分。只要存在生產活動,就存在安全隱患,換言之,安全是寓於生產活動之中的。在生產活動中涉及安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為、裝置的不安全狀態、材料的各項效能、錯誤的作業方法、現場作業的環境條件等。然而,在這些諸多因素中,人作為生產活動的主體,對生產活動過程起著關鍵的主導作用。所以,對生產活動過程中人的作業行為進行細緻的規範和管理,必然是一項最為有效的措施,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及規程,在生產中讓制度規範現場的實際作業行為。

  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首要前提,正所謂: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

  2、加強管理,提高員工工作責任心

  提高責任心,大家並不陌生,但責任心對員工的工作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責任心強的員工觀察問題細微,並善於思考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中,避免事故發生。責任心不夠強的員工,觀察問題粗心,並不善於思考所觀察到的問題,任其發展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從而可以看出員工責任心強與弱的重要性。技術水平再高的員工,如果你責任心不強,你就不能及時地發現問題,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又如何談起及時解決問題呢?如我們日常工作中的巡檢工作,對於責任心強的員工,他一定能夠按照巡檢牌的內容依次檢查,因為這些巡檢內容是我們的前輩工作經驗地總結,是發現事故隱患的有效方法。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否則就叫“掛牌”工作,事故就在等待你,所以工作中加強員工的責任心培養是十分必要的,是不可缺少的。

  3、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員工技術水平

  現在很多單位新大專院校畢業生都是在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培訓工作是一項枯燥無味反覆性的工作,隨著社會的飛越發展,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因此,強化員工的培訓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更能給新畢業學生一個更好的發展舞臺。一個技術水平較低的員工,既使你責任心很強,但發現問題後,你也不能及時準確地去處理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這樣就會導致延誤處理問題的最佳時機,最終給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可以看出培訓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儘快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是緊迫的。培訓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可採用內培,也可採用外培,還可採用師徒之間傳、幫、代等,讓新大學院校畢業生在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現在主動學習的人少了,被動學習的人多了,培訓效果的好與壞關鍵在領導,你的工作抓得細、抓得實,他就學得多,掌握得牢,因此,培訓工作決不能走過場,一定要強化培訓,堅持不懈。

  4、普及教育是基礎

  既然人的因素在實際生產中始終起主導作用,那我們應該相信,透過加強對人的安全教育管理,讓安全始終穿插在生產現場,始終強調安全對正常生產和人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安全一票否決,堅決杜絕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隱患的發生。

  有資料顯示,在有人為責任的事故中,有88%的是責任人心存僥倖,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確,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踐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導致了事故的發生,輕則裝置受損,重則人身傷亡,如果每個安全責任人能夠樹立“只有滿分”的思想,100%嚴格按安全規程辦事;檢查到位,不漏過一個細節;措施到位,不漏過一個疑點,許許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5、加強監督,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血鑄成,不能用血來驗證。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加大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避免習慣性違章。在我們身邊發生習慣性違章,就說明我們的管理者對日常工作監管力度不夠,頭腦中存在著麻痺思想,平時工作安全重要,工作忙時安全次要的思想在作怪。因此,在制度的執行上我們一定要堅持“重視一伸手,杜絕誤操作”、“嚴把八道關,追求零失誤”及“三鐵”反“三違”的工作理念。我們專案部自去年組建以來由於能夠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程,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所以安全工作比較平穩,有力地促進了施工生產。

  6、細節是關鍵

  我記得鄧小平同志故居長聯的開篇兩句就是:小事宏觀,大事微觀;成事縱橫觀,敗事主客觀。這是我們做好任何一項工作的基本原則。透過一些“小事”往往可以反映出事物的整體水平,而做“大事”也需要從每一項具體的“小事”做起;要想使我們的每一項工作活動成功,必須從縱橫兩個方面進行系統的策劃與實施,對於失敗的原因,則要實事求是的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查詢原因。尤其我們水電施工行業,是屬高危行業,不安因素多,施工條件差,“小事”釀成大禍的教訓,屢見不鮮。

  事實上,很多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太多的小缺陷引起的,而且有時缺陷雖小,但往往造成大的事故。如美國挑戰者號太空梭失事的原因在於一塊不起眼的塑膠泡沫存在質量問題;美國太空3號快到月球卻不能登上去,只好無奈返回,只是因為一節30元錢的小電池壞了,耗資數億元的航天計劃因而失敗。在我們的實際生產活動中同樣如此,一個錯誤的動作、錯誤的訊號,一時馬虎造成不該出現的缺漏,一個心存僥倖的想法,都可能造成不可想象的後果。所以,我們要牢固樹立“一百減一等於零”的安全觀念,在一百項工作中,即使九十九項工作做好了,只要有一項沒有完全做好,都有可能造成整個的失敗。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用鐵一般的規程去做好安全預防工作,是保證我們事業成功的關鍵所在。

  二、抓好裝置的管理工作

  1、加強裝置的隱患治理工作

  裝置是生產、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執行的正常與否將直接影響裝置的安全生產,因此,對裝置的隱患治理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水利水電建設單位,各種大型裝置的健康工作是非常的重要。因此,就需要我們的員工在日常的工作中更好地維護它、保養它,用保證裝置安全執行來確保安全生產。水電施工環境差,作業強度高,連續施工時間長,加之中標單價偏低,裝置陳舊老化,更新速度慢,維護不夠,因此這些裝置存在許多缺點,這就要求我們的員工在日常的巡檢工作中要做到,精心檢查、準確判斷,查詢事故隱患的根源,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影響安全生產。

  2、採用先進技術,實現裝置本質安全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一批技術先進的、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裝置誕生。在水電生產中,使用本質安全型的裝置對安全生產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它即可以減輕員工的勞動強度,還可以確保安全生產,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效益。技術水平較高的員工也難以避免常規電氣裝置不發生影響安全生產的故障因素,這是由常規電氣裝置效能所決定的,只有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裝置才能很容易讓員工實現這一願望。所以在生產、生活中大量採用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裝置是時代的要求、安全的需要、員工的願望,我們水利水電建設者、管理者要重視此項工作。

  3、加強精心操作,反違章指揮

  大型機械和特種裝置要精心操作,堅持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特別要反對超負荷執行,維護和檢修是保障大型機械和特種裝置正常、健康工作的重要環節,回顧水電施工,由於裝置操作原因或由於裝置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任何一個工程都曾經發生過,損失是慘重的,教訓是深刻的。因此,應堅持日常維護、檢修制度,把物的不安全狀態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因人的不安全行為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因機械裝置的缺陷引發的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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