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管理規章制度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1

  (1)業務室負責人為機房內儀器裝置的負責人,對儀器裝置的安全使用負有領導責任。

  (2)每臺儀器須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制定嚴格的“裝置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新購置的儀器,須經嚴格驗收,由業務室負責人統一簽收。

  (3)儀器裝置的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所用裝置的技術規程及注意事項,凡屬違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將追究其責任。

  (4)裝置管理人員應認真填寫《裝置使用記錄》,若發生重大故障或損失,及時報告裝置負責人,寫明事故報告,由業務室負責人組織調查,並做出處理。

  (5)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精心維護儀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換。

  (6)移動式、搬移式監測裝置應定期開機檢查,確保裝置正常執行。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2

  隨著國內經濟建設的發展,施工中機械裝置效能的優劣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工程進度以及施工安全等。投標競爭看裝置,施工靠裝置,機械裝置既是硬體又是軟體,從而成為企業競爭實力和企業形象所在。

  機械裝置使用的前提和基礎是裝置日常的維護和保養。裝置在長期的,不同環境(包括惡劣環境)中的使用過程中,機械的部件磨損,間隙增大,配合改變,直接影響到裝置原有的平衡。裝置的穩定性,可靠性,使用效益均會相當程度的降低,甚至會導致機械裝置喪失其固有的基本效能,無法正常執行。如此,裝置就要進行大修或更換新裝置,這樣無疑增加了企業成本,影響了企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必須建立科學、有效的裝置管理機制,加大裝置日常管理的'力度,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科學合理地制定裝置的維護、保養計劃。專人負責和落實各項制度、規定、計劃,做好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定期對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測,並認真做好機械的執行、保養記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辦公裝置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裝置效能,有效節約費用開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辦公裝置包括為完成工作而購買的攝像機、照相機、行動式計算機、行動硬碟、u盤、手機等。

  第二章辦公裝置的配備及管理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確需購買的辦公裝置由當事人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單位領導審批後再購買,所購辦公裝置要經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備案。(配備人員見附表1)

  第四條新購辦公裝置採取公司與個人按照一定出資比例購買,在規定使用年限後歸個人所有。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一般情況是公司所有,個人使用。(見附表1)

  第五條原購辦公裝置由所在單位登記後統一在公司綜合工作部備案,原則上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再重複購買,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後,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裝置毀損、滅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負責。

  第七條在辦公裝置規定使用年限期間,配備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調動的,公司範圍內調動辦公裝置採取“機隨人走”,公司範圍外調動辦公裝置上交公司,由公司返還其剩餘年份的出資額。所交辦公裝置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辦公裝置的維修與保養由使用人負責,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年限費用遞增辦法包乾使用,據實列銷(見附表2)

  第九條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按照崗位不同採取不同的出資比例。

  公司經理、書記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據實報銷。

  公司副職領導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50%。

  公司部門負責人、專案領導班子成員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25%。

  其他崗位人員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按照基礎出資比例。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辦公裝置由公司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戶,發生的費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資比例辦理報銷。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綜合工作部負責解釋。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條、為了提高辦公裝置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裝置效能,有效節約費用開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辦公裝置包括為完成工作而購買的攝像機、照相機、行動式計算機、行動硬碟、u盤、手機等。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確需購買的辦公裝置由當事人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單位領導審批後再購買,所購辦公裝置要經公司機關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條、新購辦公裝置採取公司與個人按照一定出資比例購買,在規定使用年限後歸個人所有。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一般情況是公司所有,個人使用。

  第五條、原購辦公裝置由所在單位登記後統一在公司綜合工作部備案,原則上在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再重複購買,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後,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裝置毀損、滅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負責。

  第七條、在辦公裝置規定使用年限期間,配備人員因工作需要發生調動的,公司範圍內調動辦公裝置採取“機隨人走”,公司範圍外調動辦公裝置上交公司,由公司返還其剩餘年份的出資額。所交辦公裝置由綜合工作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其評估後折價處理,原使用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在規定使用年限期間,辦公裝置的維修與保養由使用人負責,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年限費用遞增辦法包乾使用,據實報銷。

  第九條、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按照崗位不同採取不同的出資比例。

  1、公司經理、書記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據實報銷。

  2、公司副職領導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50%。

  3、公司部門負責人、專案領導班子成員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在基礎出資比例上個人降低25%。

  4、其他崗位人員的辦公裝置購買費用按照基礎出資比例。

  第十條、辦公裝置由公司財務部設立專門賬戶,發生的費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資比例辦理報銷。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綜合工作部負責解釋。

裝置管理規章制度4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裝置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程,搞好裝置的綜合管理,保證生產需要;

  2、本礦所有機電裝置一律由機電科裝置組統一分類打號,建帳、建卡,予以管理。裝置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牌板四對照;

  3、礦屬各機電班,應指定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裝置的領取、使用、維修、回收、建帳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領取裝置時,予先辦理好建帳手續。上井裝置要及時委託銷帳。對裝置損壞和丟失的要追查責任人,並採取一定的防範措施;

  4、每臺裝置應有領用、發放、回收制度。裝置組對全礦機電裝置有權調整使用。使用單位無權外借、互借、轉讓、轉售裝置。更不準隨意改裝,拆套裝置。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轉讓時,應予先與裝置組聯絡查清數量,辦理好手續,方可進行。違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固定資產和租賃的機電裝置,不準借出和出售,易耗機電裝置經礦、科領導簽字批准,並辦理財務手續,方可出售;

  6、各使用單位需要裝置和其他部件時,必須提前做出月計劃報裝置組,裝置組積級組織貨源,保證生產需要。使用單位新增裝置時,必須持電管組批發的裝置用電申請單;

  7、使用中的裝置,不準隨意倒裝。機電裝置改變安裝地點,應先同裝置組聯絡好,否則裝置組有權停發該單位的機電裝置。

  8、新地區機電裝置的安裝,應由機電科畫出機電裝置安裝示意圖,裝置組按圖準備裝置。安裝隊辦理領用手續,裝置安裝結束後,由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和裝置組到現場清點手續,辦理裝置移交手續。

  9、各單位不準存放閒置裝置。井下閒置裝置必須在5天內回收上交,停產工作面裝置回收時間不超過10天。回收上交的裝置,裝置組應抽專人檢查,零部件要保持齊全,無損,否則按價值賠損。

  10、各單位要加強裝置的管理工作,主要裝置要實行包機制,分片包乾,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牌一致,防爆裝置不準失爆,完好率必須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礦和新進的裝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維修工和防爆員檢查,發放合格證後,方準投入使用,在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維護工處理,確係大修質量和製造廠家的問題,由裝置組與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12、裝置庫房的裝置要分類擺設,庫房要清潔,裝置要完好。檢修過的裝置憑合格證方可入庫。庫內裝置不準拆套,確因生產急需,應有領導批准。不經裝置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準在庫房拉運,拆用裝置和配件,否則按丟失論處。

  13、裝置管理人員要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保證裝置的合理使用。若因裝置人員失職造成損失者,應追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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