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1

  餐廳工作人員應從食品衛生、餐具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等方面依據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製定具體要求,並把各項要求納入嚴格的衛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實到崗位責任制中去。把各項要求納入嚴格的衛生管理制度,作為對餐廳各工作崗位考察評比的重要內容。

  一、食品衛生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菜餚、原料、調味品等食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嚴禁使用過期、變質、無標識的食品。飲用水必須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2、洗滌整理原料時,汙物雜質和廢料必須清除乾淨。清洗要徹底。蔬菜與肉類、水產品須分池清洗乾淨,然後分類存放,供加工製作用。

  3、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有明顯的標記,用後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發放,應本著先進先出先用的原則,以防止日久變質。

  5、存放在冰箱內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開,不留隔餐隔夜的飯菜。冰箱應經常沖洗,保持清潔乾淨。

  6、發現飯菜不新鮮時,應妥善處理,不準分發腐爛變質的菜點,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製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備菜間內,工作人員必須經二次更衣間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進入備菜間。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時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裝紙的食品,應使用各種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類上架、離牆離地存放,並定期檢查及時清理變質或過期的食品。庫房整潔無鼠跡、無蟑螂。

  二、餐具衛生

  1、公用餐具及盛裝飯菜的桶盤等工具在用餐後,先將裡面的殘存物清理乾淨,加洗潔精洗滌,84消毒液浸泡,然後再用清水沖洗,再放入消毒櫃內進行消毒,消毒後取出放在專用保潔櫃並保持乾淨。

  2、保潔櫃、送菜送飯車及相應的器具應餐餐清洗消毒,餐具擺放整齊,關緊櫃門。

  3、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有明顯的標記,用後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餐具洗消有保潔制度並有臺帳記錄。

  三、環境衛生

  1、周圍環境應打掃乾淨,陰溝要常疏通,廢物桶加蓋並及時清理。

  2、積極貫徹除四害要求,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

  3、、廚房、餐廳及各操作間地面保持乾淨、乾燥,無積水、無汙垢、無垃圾、無衛生死角。

  4、不亂倒垃圾,不亂倒汙水。

  5、門窗應有防蠅設施,室內經常保持通風。

  四、個人衛生

  1、常洗澡、理髮、刮鬍須、剪指甲。

  2、上班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儀容整潔,不得佩戴首飾上班。

  3、上廁所應脫下工作服,出廁應洗手。

  4、定期檢查身體狀況,如患有傳染性疾病,不應接觸食品。

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2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消費者瞭解和監督。

  二、從業人員工作衣帽整潔,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

  三、確定桌椅整潔後方能擺放餐飲具及食品。餐飲具擺放至客人用餐前不得超過1小時,當餐未使用的應收回清洗消毒保潔。

  四、直接入口食品用專用工具分檢傳遞,專用工具定位存放防止汙染。

  五、端菜時手指不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顧客餐具,盛裝有食品的菜盤嚴禁重疊放置。不得面對食品及餐飲用具咳嗽、噴嚏、擤鼻子、閒談。

  六、發現食品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異常、變質,發現餐飲具不潔時,應立即撤回。

  七、餐前檢查衛生。就餐過程中及時清除地面、桌椅垃圾、髒物。餐後集中清掃保潔。隨時保持桌、椅、臺、地面、洗手池、牆壁、門窗、燈具等清潔。垃圾桶加蓋,垃圾及時清運。

  八、不得堆放空酒瓶、未使用食品及原料和其他與食品經營無關的雜物。

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3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檔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檔案,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稽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裝置執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裝置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裝置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裝置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裝置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裝置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汙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物件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冷盤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專案控制標準和裝置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xx㎡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 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檔案。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絡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4

  一、庫房要保持通風、乾燥,採取防鼠、防蟲、防黴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定,並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定,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記憶體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並定期校驗,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於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櫃(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保持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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