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的原文及翻譯

掩耳盜鈴的原文及翻譯

  掩耳盜鈴:原為掩耳盜鐘。掩:遮蓋;盜:偷。把耳朵捂住偷鈴鐺,以為自己聽不見別人也會聽不見,比喻自欺欺人。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掩耳盜鈴的原文及翻譯,一起來看一下吧。

  掩耳盜鈴

  作者:呂不韋

  範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鍾②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③;以錘④毀之,鍾況然⑤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⑥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7)也!

  註釋

  (1)範氏之亡也:範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後,逃在齊國。

  亡,逃亡。

  (2)鍾:古代的打擊樂器。

  (3)則:但是

  (4)負:用背馱東西。

  (5)錘(chuí):槌子或棒子。

  (6)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謬。 (8)惡(e):害怕。

  譯文

  範氏逃亡的時候,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揹著它逃跑。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後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鍾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隻耳朵緊緊捂住繼續敲。害怕別人聽到鐘的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有的人對不喜歡的客觀存在,採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為如此,客觀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

  呂不韋

  呂不韋(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呂氏,名不韋,衛國濮陽(今河南省安陽市滑縣)人。[1-3] 戰國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國丞相。呂不韋主持編纂《呂氏春秋》(又名《呂覽》),有八覽、六論、十二紀共20餘萬言,匯合了先秦各派學說,“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稱“雜家”。書成之日,懸於國門,聲稱能改動一字者賞千金。此為“一字千金”。後因嫪毐集團叛亂事受牽連,被免除相邦職務,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覆命讓其舉家遷蜀,呂不韋擔心被誅殺,於是飲鴆自盡。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