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嶽字汝華莆田人原文翻譯註釋及賞析

鄭嶽字汝華莆田人原文翻譯註釋及賞析

  鄭嶽,字汝華,莆田人。弘治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董天錫偕錦衣千戶張福決囚,福坐天錫上,嶽言其非體。且言:“糾劾非鎮監職,而董讓行之。太常本禮部屬,而崔志端專之。內外效尤,益無忌憚”。忤旨,繫獄。尚書周經、侍郎許進等救,不聽。贖杖還職。尋進員外郎。許進督師大同,貴近惡其剛方,議代之。罷職總兵官趙袴謀起用,京軍屢出無功。嶽言進不可代,袴不可用,京軍不可出。朝論韙之。

  遷湖廣僉事,歸宗籓侵地於民。施州夷民相仇殺者,有司以叛告。嶽擒治其魁,餘悉縱遣。荊、嶽飢,勸富民出粟,馳河泊禁。屬縣輸糧遠衛,率二石致一石。嶽以其直給衛,而留粟備振,民乃獲濟。

  正德初,擢廣西副使。土官岑猛當徙福建,據田州不肯徙。嶽許為奏改近地,猛乃請自效。尋改廣東。遷江西按察使,就遷左布政使。宸濠奪民田億萬計,民立砦自保。宸濠欲兵之,嶽持不可。會提學副使李夢陽與巡按御史江萬實相訐,嶽承檄按之。夢陽執嶽親信吏言嶽子澐受賕欲因以脅嶽宸濠因助夢陽奏其事囚掠澐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帝遣大理卿燕忠會給事中黎奭按問。忠等奏勘嶽子私有跡,而夢陽挾制撫、按,俱宜斥。嶽遂奪官為民。宸濠敗,中外交薦,起四川布政使。以憂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甫兩月,召為大理卿。嘉靖元年冬,上言內臣有犯,宜聽部院問理,毋從中決,不能從。出按甘肅亂卒事,總兵官李隆等皆伏罪。還朝,以災異陳刑獄失平八事。尋遷兵部右侍郎。時“大禮”未定。嶽言若以兩考為嫌,第稱孝宗廟號,毋稱伯考,以稍存正統。大學士石珤請從之。帝切責珤,奪嶽俸兩月。轉左侍郎。請罷山海關稅,弗許。中官崔文欲用其兄子為副將,嶽持不可。寧夏總兵官仲勳行京師,御史聶豹以風聞論嶽。嶽自白,因乞休。歸十五年而卒。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九十一》)

  4.對下列各句中加點的詞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 朝論韙之 韙:認為……正確

  B. 嶽許為奏改近地 許:答應

  C.嶽承檄按之按:調查、追查

  D. 嶽遂奪官為民 奪:剝奪

  5.給文中畫波浪線的句子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 夢陽執嶽親信/吏言嶽子澐受賕/欲因以脅嶽/宸濠因助夢陽奏其事/囚掠澐/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帝遣大理卿/燕忠會給事中黎奭按問

  B.夢陽執嶽親信吏/言嶽子澐受賕/欲因以脅嶽/宸濠因助夢陽奏其事/囚掠澐/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帝遣大理卿燕忠會給事中黎奭按問

  C. 夢陽執嶽親信/吏言嶽子澐受賕/欲因以脅嶽宸濠/因助夢陽奏其事/囚掠澐/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帝遣大理卿燕忠會給事中黎奭按問

  D. 夢陽執嶽親信吏/言嶽子澐受賕/欲因以脅嶽宸濠/因助夢陽奏其事/囚掠澐/巡撫任漢顧慮不能決帝/遣大理卿燕忠會給事中黎奭按問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 董天錫和錦衣千戶張福一同判決囚犯,張福坐董天錫上方,鄭嶽說這樣不合體統。並指出張福這樣做所帶來的後果,但因忤逆聖旨,而被拘囚入獄。

  B. 荊、嶽兩地發生饑荒,鄭嶽勸富民捐出糧食,放鬆河泊禁令。屬縣有運糧遠方衛所,一般都是花兩石才能運到一石。鄭嶽用一石的錢給衛所,而留糧以備救濟,百姓於是獲得救護。

  C.當時“大禮”未定,鄭嶽認為尊崇兩位先考不太合適,要稍稍保留些正統,稱考宗廟號就可。大學士石珤請求皇帝聽從鄭嶽的建議。但皇帝沒有答應,不僅責罰了石珤,還奪去鄭嶽兩個月的.官俸。

  D.寧夏總兵官仲勳到京師行鄭嶽,御史聶豹於是揭發鄭嶽。鄭嶽只好自我坦白,於是請求退休。回到家鄉十五年後死去。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許進督師大同,貴近惡其剛方,議代之。(5分)

  (2)宸濠敗,中外交薦,起四川布政使。以憂不赴。(5分)

  參考答案

  4 D(被剝奪)

  5 B

  6D(寧夏總兵官仲勳到京師行官員。鄭嶽上奏為自己辯白)

  7(1)許進在大同督師,皇親國戚討厭他的剛正方直,謀議找人代替(“督師〈於〉大同”介賓後置句1分,“貴近”“惡”“剛方”各1分,句意1分)

  (2)宸濠衰落後,朝廷內外都推薦鄭嶽,任鄭嶽為四川布政使。鄭嶽因孝事在身而未赴任。(“中外”“交”“以”“憂”各1分,句意通順1分)

  參考譯文:

  鄭嶽,字汝華,莆田人。弘治六年(1493)進士。授官為戶部主事,改任刑部主事。董天錫和錦衣千戶張福一同判決囚犯,張福坐董天錫上方,鄭嶽說這樣不合體統。並說“:糾察彈劾並不是鎮守太監的職責,但董天錫讓他這樣做了。太常寺本屬禮部管轄,而崔志端專權獨斷了。朝廷內外效尤,將更加肆無忌憚。”因而忤逆聖旨,而被拘囚入獄。尚書周經、侍郎許進等為他求救,皇上不聽。杖打贖罪後才復職。不久進為員外郎。許進在大同督師,皇親國戚討厭他的剛正方直,謀議找人代替。被罷職的總兵官趙日永謀求起用,而京軍屢次出擊但無建樹。鄭嶽說許進不可代,趙日永不可用,京軍不可出。朝論認為鄭嶽是對的。

  升為湖廣僉事,歸還嚴宗藩侵佔的民地。施州夷民相互仇殺,有司告他們反叛。鄭嶽整治其頭目,其餘的人都被釋放遣走。荊、嶽兩地發生饑荒,鄭嶽勸富民捐出糧食,放鬆河泊禁令。屬縣有運糧遠方衛所,一般花兩石才能運到一石。鄭嶽用一石的錢給衛所,而留糧以備救濟,百姓於是獲得救護。

  正德年初期,升為廣西副使。土官岑猛應當調往福建,但他據守在田州不肯前往。鄭嶽答應為他上奏改在近地為官,岑猛於是請求自己效力。不久鄭嶽改派廣東。遷江西按察使,就地調任為左布政使,寧王宸濠強取民田計有億萬,人民建立寨子以求自保。宸濠想出兵攻擊,鄭嶽堅決認為不可。正巧提學副使李夢陽與巡按御史江萬實相互攻擊,鄭嶽奉命去調查處理這件事。李夢陽捉拿鄭嶽的親信官吏,說鄭嶽的兒子鄭氵雲接受賂,想以此來要挾鄭嶽。宸濠因助李夢陽上奏這件事,將鄭澐拷打囚禁。巡撫任漢有顧慮不能做出決斷,皇帝派遣大理卿燕忠會同給事中黎..察問。燕忠等上奏鄭嶽之子的偏私有跡可查,而李夢陽挾制撫、按,都應當受到貶斥。於是鄭嶽被罷官為民。宸濠衰落後,朝廷內外都推薦鄭嶽,任鄭嶽為四川布政使。鄭嶽因孝事在身而未赴任。

  世宗初年,鄭嶽升為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剛剛二個月,詔封為大理卿。嘉靖元年(1522)冬天,鄭嶽向皇上獻言說宦官犯法者,應當任憑部院審理,不要由宮中判決,皇帝不能聽從他的話。皇帝多次生病,鄭嶽請求皇帝遵循聖祖寡慾勤治的古訓,後宮有一定的規制,房事有一定的時間安排,而退朝卻去文華殿,裁決章奏,日暮還宮,以養壽命之源。皇帝說知道了。不久到甘肅處理士兵叛亂之事,總兵官李隆等人都伏罪。回到朝廷以後,因災異發生陳述刑獄失平八事。不久遷為兵部右侍郎。當時“大禮”未定。鄭嶽說如果尊崇兩位先考不太合適,就稱考宗廟號,不要稱伯考,以便稍稍保留些正統之意。大學士石王缶請求皇帝聽從鄭嶽的建議。皇帝深切地責罰了石珤,奪去鄭嶽兩個月的官俸。後轉為兵部左侍郎。鄭嶽請求罷免山海關稅,皇帝不准許。中官崔文想用他哥哥的兒子當副將,鄭嶽認為不可以。寧夏總兵官仲勳到京師行,御史聶豹根據風聞揭發鄭嶽。鄭嶽自己表白無辜,於是請求退休。回到家鄉十五年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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