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六節》原文註釋翻譯與讀解

《孟子公孫丑章句下第六節》原文註釋翻譯與讀解

  原文:

  孟子為卿於齊,出吊於滕,王使蓋大夫王驩為輔行。王驩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嘗與之言行事也。

  公孫丑曰:“齊卿之位,不為小矣;齊滕之路,不為近矣。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註釋

  1.卿:《國語·晉語》:“有卿之名。”《禮記·王制》:“諸侯之上大夫卿。”《管子·揆度》:“卿大夫豹飾。”《史記》:“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說文》:“卿,六卿。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也。”是周代以後對高階長官或爵位的稱謂。

  2.滕:指春秋戰國時代的滕國。

  3.蓋:齊國邑名。

  4.王驩(huan歡):齊王的寵臣。蓋地的行政長官。

  5.輔行:副使。指協助孟子到滕國的副手。

  翻譯

  孟子在齊國擔任國卿,受命到滕國弔喪,齊王派蓋地的長官王驩為孟子的'副使。王驩早晚同孟子相見,一起往返於齊國至滕國的路上,孟子卻從來沒有與他商量過怎樣辦理公事。

  公孫丑說:“王驩作為齊國國卿的職位不算小了,從齊國到滕國的路程也不算近了,但往返途中未曾與他談過公事,這是為什麼呢?”

  孟子說:“他既然已經獨斷專行,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讀解

  孟子雖然擔任齊國國卿,實際上卻是虛名,而王驩雖然是副使,卻是齊王手下的寵臣,他自專行事,其實也是齊王之意。孟子若謙恭地與王驩商量公事,則會使王驩更自以為是。若是孟子擺出高傲的樣子,則會使王驩忌憚孟子專權。所以兩人往返千里,不談一言,這表明孟子確實很懂為人處事的原則,採取的是最佳行為方式。孟子之不談,並不是不辦事,該怎樣辦他就怎樣辦。而王驩作為副使,總不敢超越職權於弔喪之事上有閃失。這就是孟子對於忠於職守的說明。也是孟子對孔子“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深刻理解。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