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答竇二曹長留酒還榼》原文及註釋

李益《答竇二曹長留酒還榼》原文及註釋

  原文:

  榼小非由榼,星郎是酒星。

  解酲元有數,不用嚇劉伶。

  註釋

  ①竇二:指竇牟。竇氏兄弟五人,牟排行第二。曹長:唐時尚書丞、郎、郎中相呼為曹長。竇牟官尚書虞部郎中,故稱。牟有《李舍人少尹惠家醞一小植立書絕句》,李益以此詩作答。

  ②由:全詩校:“一作圖。”

  ③星郎:郎官之美稱。

  ④酲:病酒。元:通“原”。數:術,方法。

  ⑤劉伶:西晉沛國(今安徽宿縣)人,字伯倫。為“竹林七賢”之一,以嗜酒聞名,曾作《酒德頌》。此李益自喻。

  作者介紹

  李益(748—829),唐代詩人。字君虞。隴西姑臧(今甘肅武威)人。家居鄭州(今屬河南)。公元769年登進士第,公元783年登書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客遊燕趙。公元797年任幽州節度使劉濟從事。公元800年南遊揚州等地。公元820年後入朝,歷秘書少監、集賢學士、左散騎常侍等職。公元827年以禮部尚書致仕。更多古詩欣賞文章敬請關注“可可詩詞頻道”的李益的詩全集欄目。

  李益是中唐邊塞詩的代表詩人。其詩雖不乏壯詞,但偏於感傷,主要抒寫邊地士卒久戍思歸的'怨望心情,不復有盛唐邊塞詩的豪邁樂觀情調。擅長絕句,尤工七絕;律體也不乏名篇。今存《李益集》二卷,《李君虞詩集》二卷。

  繁體對照

  答竇二曹長留酒還榼李益

  榼小非由榼,星郎是酒星。

  解酲元有數,不用嚇劉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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