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鱷魚文原文

祭鱷魚文原文

  祭鱷魚文(韓愈) ◇原文 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水,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①: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罔繩擉刃,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而出之四海之外②。及后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況潮、嶺海之間,去京師萬里哉③?鱷魚之涵淹卵育於此,亦固其所④。

  今天子嗣唐位,神聖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內,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揚州之近地,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⑤!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據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亢拒,爭為長雄⑥。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為民吏羞,以偷活於此邪⑦?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容歸,以生以食。鱷魚朝發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醜類南徙於海,以避天子之命吏⑧;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註釋 ①潮州:唐朝一個州名,州治在今廣東海潮安縣。刺史:州的行政長官。軍事衙推:刺史的屬官。惡溪:即潮安縣內的韓江。

  ②列:同“烈”。罔:同“網”。擉(chù):刺。

  ③蠻夷:古代稱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嶺:五嶺,即越城、都龐、萌渚、騎田、大庾。

  ④涵淹:潛藏。

  ⑤今天子:指唐憲宗李純。六合:指天、地、四方。揜(yǎn):覆蓋。這裡是踐踏之意。揚州:傳說禹分天下為九州,揚州為其一,潮州古屬揚州地域。

  ⑥睅(hàn):睜大眼睛,無所畏懼的樣子。亢拒:即抗拒。

  ⑦伈伈(xǐn_xǐn):恐懼的.樣子。□□(xiàn_xiàn):眯著眼睛看東西,害怕而不敢正視的樣子。

  ⑧醜類:眾類,指大小鱷魚。

  ◇鑑賞 韓愈因為諫迎佛骨,被貶到潮州(今廣東省)做刺史。到任不久,他了解到當地惡溪中鱷魚危害很大,便命令下屬官吏祭祀鱷魚,並寫下了這篇名為祭文實為討伐檄文的文章。

  在本篇中,作者歷數鱷魚的種種罪狀,極力宣揚天子、刺史的聲威,言辭激烈,頗有氣魄,表面上是對鱷魚的痛斥,實際上卻表達了作者對一切危害百姓的惡勢力的滿腔憤慨,所以有人稱它“是一篇討賊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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