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曾亮《記棚民事》原文及翻譯古詩詞鑑賞

梅曾亮《記棚民事》原文及翻譯古詩詞鑑賞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做過古詩詞鑑賞吧?古詩詞鑑賞,簡單來說,就是這首古詩詞描繪了一幅怎樣的畫面?表達了詩人怎樣的思想感情。古詩詞鑑賞的正確賞析步驟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梅曾亮《記棚民事》原文及翻譯古詩詞鑑賞,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原文

  記棚民事

  梅曾亮〔清代〕

  餘為董文恪公作行狀,盡覽其奏議。其任安徽巡撫,奏準棚民開山事甚力。大旨言:與棚民相告訐者,皆溺於龍脈風水之說,至有以數百畝之山,保一棺之土;棄典禮,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於叢山峻嶺、人跡不可通之地,開種旱谷,以佐稻粱。人無閒民,地無遺利,於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啟事端。餘覽其說而是之。

  及餘來宣城,問諸鄉人。皆言:未開之山,土堅石固,草樹茂密,腐葉積數年,可二三寸。每天雨,從樹至葉,從葉至土石,歷石罅滴瀝成泉。其下水也緩,又水下而土不隨其下。水緩,故低田受之不為災;而半月不雨,高田猶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鋤犁疏其土,一雨未畢,沙石隨下,奔流注壑澗中,皆填汙不可貯水,畢至窪田中乃止。及窪田竭,而山田之水無繼者。是為開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無稅之傭,而瘠有稅之戶也。餘亦聞其說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兩全也久矣。由前之說,可以息事;由後之說,可以保利。若無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憂,則吾蓋未得其術也。故記之以俟夫習民事者。

  譯文:

  我為董文恪先生寫記述其家世和生平的文章,看了他的全部奏議。他在任安徽巡撫時,向皇帝上書奏請批准棚戶農民開發山地的事情,非常著力,大致意思是說:和棚戶農民互相攻擊的人,都沉迷於風水迷信之說,甚至有的用數百畝的山地,來保護一口棺材的土穴,違背典章制度,荒廢山地收成,因此不可以照此實行。而棚戶農民能夠在叢山峻嶺,人跡不可到達的地方進行艱苦的勞動,吃粗而無味的食物,開山種植宜於旱地生長的莊稼,用來輔助稻穀和小米的不足。沒有閒散的百姓,也沒有不獲收成的土地,在策略上非常有利,不可以禁止,以免引起亂子。我看了他的奏議,認為是對的。

  等到我來到宣城,問鄉人關於棚戶農民開山的事,都說:沒有開過的山,土石堅固,草和樹長得茂密,腐爛的樹葉積聚幾年,大約有二三寸厚,每到天下雨的時候,雨水從樹上流到腐葉上,再從腐葉流到土石上,經過石縫一點一滴下滴成為泉水,這種泉水往下流比較緩慢,再加上水流下去山土不跟隨著一起流失。水流緩慢,所以地勢低下的田地受到水流也不會造成水災;如果半個月不下雨,高處的田地還能受到泉水的滲透和澆灌。現在用刀斧砍淨山上的草木,用鋤頭和犁耙疏鬆山上的泥土,一場雨沒有下完,泥沙和山石隨著一起流下去,奔流進入山谷溪澗中,都填塞淤積起來不可以積水,最後流到低凹的窪田中才停止;等到窪田乾涸的時候,而山田的水也已沒有了。這是為了開墾不長五穀的土地,而損害了能生長糧食的田畝;有利於不納賦稅的貧僱農,而削弱了納稅的地主。我聽了他們的說法,也認為是對的。

  咳!利和害不能兩全也由來已久了。依前一種說法,可以不致惹出事故;依後一種說法,可以保護農田的生產。如果既不失去農田的利益,而又不至於象董公所擔憂的,那麼我還沒有得到這樣的辦法。所以記下來以等待熟悉百姓事務的人來處理。

  創作背景

  清朝中葉,中國下層百姓生活困難已成為社會危機,農民流離失所,產生大量無地搭棚而居的流民。時任安徽巡撫的董文恪碰到了“棚民”因開山墾荒而與當地土著居民爭訟的事。董文恪站在棚民一邊,認為當地農民不讓開發荒山是由於相信“龍脈風水"的邪說;而棚民開山種地,卻可以彌補糧食生產的不足,於策至便。他向朝廷的奏議很明確:不能禁止棚民開荒,以啟事端。道光三年(1823年),作者受託為已故的董文恪寫行狀,當他讀完董公留下的奏議之後寫了這篇文章。

  賞析

  這是一篇記述移民開荒山一事及對此事利與弊的兩種評價。表現出作者做事重考查求實的嚴謹態度和對民生疾苦的關切。

  文中處處表現出作者重考查求實的精神。人經歷一世,自然留下不少典故、佳話、傳說,對此,稍加訪查,便足夠寫行狀參考。又何必去查閱死者在官衙留下的繁瑣無味的奏章批文。但作者為尋覓行文的依據,非但一本一本“盡覽”,而且對重要的批文一一考查核對,其認真嚴謹的程度,實為少見。關於棚民開荒山一事,文恪公是有分析、有定論的。對此,他也持贊同的態度。然而,他查閱批文一類文字材料的目的是看與事實是否相符,他所依據的不是前者而是事實。於是不畏勞苦,跋山涉水,親自到宣城實地考察,訪問請教於鄉民。這似乎有些節外生枝,自找苦吃。但功夫不負用心人,調查最終獲得了實效。看到了原巡撫沒有也不可能看到的開荒山有害的一面。這有力地說明實地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是判定是非最基本最重要的環節,主觀臆斷往往不可靠。

  本文突出採用了並列對照手法,將對同一件事的兩種根本對立的認識並列在一起,作者不加斷語,透過事件本身的對比映照顯示自己的'態度,形成了委婉含蓄的風格。同是棚民開荒山一事,巡撫董公認為與國與民皆有利。當地百姓則認為與國與民皆有害。作者對這兩種不可調合的觀點均贊同。認為“利害之不能兩全”,在是與非、臧與否之間,做出一種不偏不倚的公允態勢。併為自己所以這樣做尋找理由,“吾蓋未得其術”故“俟夫習民事者”。這看起來似乎出於真心,顯示出作者不妄下結論的謹慎。問題在於怕做再深一層的探究:作者果真不知誰是誰非嗎?文字已給了我們最確切的回答。董公認為“開種旱谷,以佐稻粱,人無閒民,地無遺利,於策至便”。而查訪的結果卻是:“開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無稅之傭,而瘠有稅之戶。”可見,“開種旱谷,以佐稻粱”的話與實事不符,不能成立。“開種旱谷”的結果並非“佐稻粱”,而是“病有谷之田”,小利造成了大害,害大於利。對一向重考查,求實的作者來說,究竟是相信他人的文字材料,還是相信自己實地考查的結果,不是不言而喻嗎?因為若相信前者,他又何必去實地考查呢?再者,為一向尊重的死者寫行狀的梅曾亮又怎好指斥不在人世的文恪公呢?所以只好裝愚守拙,只擺現象不下斷語,故作煙雲,令讀者自斷。他的觀點皆隱藏在這不言的對照之中。桐城派的集大成者姚鼐寫文主張:“義理、考據、辭章”並重。他的記事遊記散文很重考據,做為其四大弟子之一的梅曾亮,在隨筆小品中也體現了老師的這一創作主張,且有自己獨特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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