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蓮說》譯文及鑑賞答案

《愛蓮說》譯文及鑑賞答案

  《愛蓮說》

  宋代:周敦頤

  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晉陶淵明獨愛菊。自李唐來,世人甚愛牡丹。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甚愛一作:盛愛)

  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愛,陶後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

  《愛蓮說》譯文

  水上、陸地上各種草本木本的花,值得喜愛的非常多。晉代的陶淵明只喜愛菊花。從李氏唐朝以來,世上的人十分喜愛牡丹。而我唯獨喜愛蓮花從淤泥中長出卻不被汙染,經過清水的洗滌卻不顯得妖豔。它的莖內空外直,不生蔓不長枝,香氣遠播更加清香,筆直潔淨地立在水中。人們只能遠遠地觀賞而不能玩弄它啊。

  我認為菊花,是花中的隱士;牡丹,是花中的富貴者;蓮花,是花中品德高尚的君子。唉!對於菊花的喜愛,陶淵明以後就很少聽到了。對於蓮花的喜愛,像我一樣的還有什麼人呢?對於牡丹的喜愛,當然就很多人了!

  《愛蓮說》註釋

  甚:很,十分。

  說:一種議論文的文體,可以直接說明事物或論述道理,也可以借人、借事或借物的記載來論述道理。

  之:的。

  可愛:值得憐愛。

  者:花。

  甚:很,非常。

  蕃:多。

  自:自從。

  李唐:指唐朝。唐朝皇帝姓李所以稱為“李唐”。

  獨:只,僅僅。

  之: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出:長出。

  淤(yū)泥:汙泥。

  染:沾染(汙穢)。

  濯(zhuó):洗滌。

  清漣(lián):水清而有微波,這裡指清水

  妖:美麗而不端莊。

  通:貫通;通透。

  直:挺立的樣子。

  中通外直:(它的莖)內空外直。

  不蔓(màn)不枝:不生蔓,不長枝

  香遠益清:香氣遠播,愈加使人感到清雅。

  益:更加。

  清:清芬。

  亭亭淨植:筆直地潔淨地立在那裡。亭亭:聳立的樣子。

  植:樹立。

  可:只能。

  褻玩:玩弄。

  褻(xiè):親近而不莊重。

  焉:句末語氣詞,這裡指當於現代漢語的‘‘啊’’‘‘呀’’,助詞。

  謂:認為。

  隱逸者:指隱居的人。在封建社會里,有些人不願意跟統治者同流合汙,就隱居避世。

  君子:指道德品質高尚的人。

  者:……的人或物。隨著前面的名詞而變化。

  噫:感嘆詞,相當於現在的"唉"。

  菊之愛:對於菊花的喜愛。之:語氣助詞,的。(一說為“賓語提前的標誌”)

  鮮(xiǎn):少。

  聞:聽說。

  同予者何人:像我一樣的還有什麼人呢?

  宜乎眾矣:(愛牡丹的)應當有很多人吧。

  宜乎:當然(應該)。

  宜:當。

  眾:眾多。

  《愛蓮說》文言知識

  生字

  予(yú)濯(zhuó)漣(lián)褻(xiè)鮮(xiǎn)蕃(fán)

  作品斷句

  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晉/陶淵明獨愛/菊;自/李唐來,世人盛/愛牡丹;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愛,陶/後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

  一詞多義

  (1)鮮

  陶後鮮有聞(少)

  芳草鮮美(鮮豔)《桃花源記》

  (2)之

  水陸草木之花(助詞,的)

  之出淤泥而不染(聯詞,無實際意義,用於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詞類活用

  不蔓不枝(名詞“蔓”“枝”用作動詞“生蔓”“長枝”)

  香遠益清(形容詞“遠”用作動詞“遠播”)

  《愛蓮說》寫作風格

  在寫法上,《愛蓮說》具有“說”這一文體的共同特點,即託物言志。文章從“出淤泥而不染”起,以濃墨重彩描繪了蓮的氣度、蓮的風節,寄予了作者對理想人格的肯定和追求,也反射出作者鄙棄貪圖富貴、追名逐利的世態的心理和其追求潔身自好的美好情操。同時,文章還運用了對比,反襯的手法,在文中幾次以菊、牡丹襯托蓮之美;還把菊花的隱逸,牡丹的富貴和蓮花的高潔相對比,使“愛蓮”之一主題得以加深,沒有空洞的說教,而是透過三種形象的對比,起到了突出中心,加深立意的作用,手法可謂高明之極。而且,文章以一個“愛”字貫通全文,使得文章結構嚴謹。

  《愛蓮說》賞析

  這篇文章可分為兩部分:前一部分描寫蓮花高潔的形象;第二部分則揭示了蓮花的比喻義,分評三花,並以蓮自況,抒發了作者內心深沉的慨嘆。

  首句“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選用“可愛”二字,包羅群芳,表明託物寄興,並不刻意求工,極見其立言斟酌之妙。

  接著敘說“晉陶淵明獨愛菊”。陶淵明不肯為五斗米折腰,解綬歸隱後,飲酒賦詩,安享“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田園逸趣。“獨愛菊”,顯示淵明雅緻芬芳,傲然物外的性格,而且更加明確了題意:陶淵明可以愛菊抒懷,我怎不可獨愛蓮呢?

  繼寫“自李唐來,世人甚愛牡丹”,寫了唐人,特別是統治階層“甚愛牡丹”的好尚,這幾句像是重複,但實為加深語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讓對比感更為強烈,為其求蓮之高潔鋪下了引子。大意是周敦頤本人獨愛蓮與晉陶淵明的愛菊避世不同,為保持一份高潔,寧願終老南山。他要在塵世中當個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這種在汙世保持清白與獨自避世求真的心態,與眾人皆羨富貴的從眾心態是有著思想境界上本質的區別的。這為愛蓮說所要表達的“出淤泥而不染”作了最好的鋪墊。

  然後作者撇開一筆說,讓那些人愛其所愛吧,“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這一連串鋪敘,對蓮花挺拔秀麗的芳姿,清逸超群的美德,特別是可敬而不可侮慢的嶔崎磊落的風範,作了有力的渲染。這幾句隱喻作者本身具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蓮而不妖”的高尚品格。實際上,他說的意思就是:官場黑暗,要在官場上保持自己高潔的品格,就如同蓮花出淤泥而不染那麼難。這也是他為官的經驗總結,因為他不想同流合汙。而“濯清蓮而不妖”,不過是作者的一種良好願望罷了。他為官正直,數洗冤獄,為民作主;晚年定居廬山,著書明道,潔身自愛,頤養天年,便是身體力行,澹泊明志的體現。這正是這篇小品能給人思想情趣以深切感染的著力之處。

  接下來,作者對三種花象徵的`不同性格進行了比較和品評:“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本來,花是不具備人格的,但在作者眼裡,蓮花近於菊,卻不像菊那樣清高冷傲,似乎是逃避現實的隱者;它更不像牡丹那樣妍麗妖冶,以富貴媚人。蓮花出於汙濁現實而不受沾染,受清水洗濯而不顯妖冶,實為百花叢中的賢君子。另外,蓮花又是佛教中的聖物,如來、觀音均以蓮花為座。唐釋道世《三寶敬佛》雲:“故十方諸佛,同出於淤泥之濁;三身正覺,俱坐於蓮臺之上。”作者《題蓮》詩也雲:“佛愛我亦愛,清香蝶不偷。一般清意味,不上美人頭。”與這篇小品參照,情趣相得益彰。

  最後,作者評花進而對“愛”也作出評價:“噫!菊之愛,陶後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深深地慨嘆:當今之世真隱者少,有德者寡,而趨炎附勢鑽刺富貴之門的小人比比皆是;這莽莽紅塵,能有幾個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去根治這社會痼疾呢?這裡先用花進行比喻,讓花的特性喻人,雖平淡,但比喻帖切,然後借花喻人,將陶淵明的避世,世人皆追求榮華富貴的心態描寫的淋漓盡致。言下雖不免流露出一種孤掌難鳴的哀怨,但意味深長,無情地鞭撻了那些寡廉鮮恥之徒。這裡,周敦頤是高傲的,他那種不從眾只求純淨的心態,在碌碌塵世中是難能可貴的。他感嘆,是因為世風日下,大多數人皆被世事玷染。

  作者透過對蓮花的愛慕與禮讚,表明自己對美好理想的憧憬,對高尚情操的崇奉,對庸劣世態的憎惡。

  《愛蓮說》創作背景

  據清鄧顯鶴《周子全書》《年譜》記載:“八年癸卯。先生四十七,正月七日,行縣至於都,邀餘杭錢建侯(拓)、四明沈希顏遊巖題石,並有詩刻石。五月,作《愛蓮說》,沈希顏書,五摶篆額。錢拓上石,即十五日事也。”先生四十七,即嘉祐八年(1063)。

  《贛州府志》記有愛蓮書院,雲:“愛蓮書院在城北,其地原為督學試院,有周茂叔蓮池遺蹟。”又有愛蓮亭條目:“濂溪書院舊在東北玉虛觀左······”這些記載充分證明,北宋嘉祐六年(1061)至治平元年(1064)周敦頤任虔州通判時,已建蓮池,並於嘉祐八年五月在此地已揮筆題寫《愛蓮說》。

  《愛蓮說》題解

  “說”是古代的一種議論文文體,大多是借事物或一種現象來抒發作者的感想,寫法上不拘一格,行文崇尚自由活潑,波瀾起伏,篇幅一般長短不定,跟現代雜文頗為相似。它可以直接說明事物,闡述事理,也可以託物寓意,借物抒情。

  《愛蓮說》是我國古代散文之精品。全文119字,結構嚴謹,筆意超越,言簡意賅,情景交融,其採用“借影”筆法,以蓮自喻,有著深邃的思想內容。值得知道的是,這篇選入教材的佳作是宋代哲人周敦頤於1063年(嘉佑八年)5月在虔州(今贛州)道判署內寫作的。

  正如《愛蓮說》抒意,周敦頤雖身居官場,卻始終未曾放棄讀書治學,著書立說,教育青年提攜後進。宋代著名哲學家、教育家二程——程頤、程顥,便是他在贛州一手培養出來的弟子。他做官也和別人不同,“為政精密,務盡道理”,他在1045年任南安(今大餘)司理參軍(一種小官)時,為了一個法不當死的囚犯,和頂頭上司轉運使王逵據理力爭,並遞上辭呈,不願為官,終於使剛愎自用的王逵有所感悟,承認自己的錯誤,囚不得死。周敦頤在贛州為官多年,清廉勤勉。《愛蓮說》據傳系他一次遊覽于都羅漢巖之後所作。

  從《愛蓮說》一文來看,“……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蓮,花之君子者也。”以蓮喻道德高尚的人。且正是文如其人,了專祠,並在祠後建“濂溪書院”,書院內還鑿有“愛蓮池”。由於幾經兵燹,原來書院、祠和池均已無存。此篇文章寫出了作者潔身自好、不甘屈服於世俗的高尚情操,表現了作者的“出淤泥而不染”,從而與文章中所諷刺的庸人、俗人構成了鮮明的對比。

  淳熙六年(1179年),朱熹任南康(今星子縣)郡守,曾在廬山的濂溪書院中讚歎周敦頤一生不與黑暗勢力同流合汙;黃庭堅亦稱讚他“人品甚高”,如“光風霽月”。後來,贛州人為紀念他,建立了濂溪祠,刻周敦頤的影象及一些文章於石壁。此時,周敦頤的曾孫周直卿來到九江,把他曾祖寫的《愛蓮說》墨本送贈,於是贛州人就在書院蓮池旁壁上摹刻了此文,流傳千古。

  《愛蓮說》作者介紹

  周敦頤(1017年6月1日—1073年7月14日),又名周元皓,原名周敦實,字茂叔,諡號元公,道州營道樓田保(今湖南省道縣)人,世稱濂溪先生。是北宋五子之一,宋朝儒家理學思想的開山鼻祖,文學家、哲學家。著有《周元公集》《愛蓮說》《太極圖說》《通書》(後人整編進《周元公集》)。周敦頤所提出的無極、太極、陰陽、五行、動靜、主靜、至誠、無慾、順化等理學基本概念,為後世的理學家反覆討論和發揮,構成理學範疇體系中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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